《大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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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玄武- 第3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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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沙青青在。疯子很听话。一路顺风顺水,队伍很快便来到白云城。

    城门在即,守在门口的军士身影清晰可见。白云城,规模算不上多大,乃是连云山外围距离最近的城邑。

    来到城门口。队伍停下,行在最前面的牛车上,沙溢一跃而下,上前去跟守门军士打招呼,说明来意。

    “你们是哪个村子的?”

    守门的军士,一看上去像是头领的中年汉子,扫了这支车队一眼,面带惊奇,冲着沙溢大声喝问。自从吴国建立,征战不休,白云城附近的村落,所有年轻壮丁基本上都被征兆入伍,上了沙场。眼前这支车队,十几人竟然全都是年轻汉子,颇有些古怪。

    沙溢一抱拳,如实回道:“我们是沙家村的人。”

    经过疯子传授武道,短短几个月,沙溢实力大增,如今胆气十足,特别还有疯子这尊大神在后面压阵,他丝毫不惧,如实道明来历。

    “沙家村!”

    那头领听了一怔,旋即,他记起几月前城主颁布的命令,如有沙家村的人入城,不许阻拦,尽快上禀。

    “放行!”

    虽然不知道城主这道命令的原因,但是守城军士头领却不敢违背,立刻挥了挥手,吩咐手下放行。

    沙溢道谢一声,旋即带着车队进入城内。

    “我有要事禀告城主,你们在这儿看紧了!”

    待沙家村的车队全都进城之后,那军士头领吩咐手下一声,便转身离去。

    时逢乱世,民不聊生。但是白云城内却繁华依旧,街道两旁,商铺林立,行人如潮,生意十分红火。

    沙家村的车队进城之后,直接前往城北,在那里有一专门收购山货的集市,他们可以凭借六车山货,换取大量必需物资。

    这六车山货,有野兽皮毛,有山珍草药等等,都是极受大众欢迎的物品,销售起来没有任何难度。来到集市,沙溢找到了往日的老主顾,很快便交易结束,六车山货卸下,换取了六大车盐巴等生活必需品。

    交易过程中,自始自终,疯子都没参与,沙青青陪着他坐在牛车上。

    “好了!我们可以回家了!”

    沙溢用草绳绑紧货物,随后满脸笑容,招呼同伴出城。

    这一次白云城交易,顺风顺水,没遇上任何麻烦,换取的生活必需品,足够整个村子用上好几年。这对于领队的沙溢来说,乃是天大喜事,心里高兴异常。
正文 第五百九十八章 一掌筑基先天境
    祥和的经声,如甘露,不染尘凡,如光明,驱走人们心中阴霾,带来安宁。

    一遍又一遍。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男子悲泣声渐渐弱去,心灵得到从未有过的宁静,沉睡过去。

    少女合上经书,取出手绢,在身旁潺潺流过的溪水中打湿,开始擦拭男子身上的污垢,神情专注,无比温柔。

    月光下,他脸上的污垢被拭去,显出一张英俊的脸庞,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如刀刻般分明。脏乱的长发也被清洗干净,一根根蓝色发丝晶莹剔透,在月光映射下泛着冰晶般的神秘色泽。

    身上被泥土掩饰的甲胄,一点一点被擦亮,散出淡淡的金光,透着难以言及的古朴气息。

    这男子,真容显现,身穿金甲,蓝发披散,配上英俊的脸庞,即便是在熟睡之下,也掩饰不了超凡脱俗的魅惑之力。

    这一刻,沙青青看痴了。

    “你究竟是谁?”

    她轻抚男子柔顺亮泽的蓝发,呢喃呓语。无数少女心里都曾有一美梦,心目中的英雄,完美无缺,腾云驾雾而来,奉上最真挚的情意,厮守一生,永不分离。

    眼前这男子,符合所有少女心目中完美情人的标准,气质出尘,超凡脱俗,还带着莫名的神秘。

    “放心吧,我一定会治好你,一定会……”

    青青笑了,如百花绽放,美不可言。

    次日清晨。

    当疯子以真面目出现在沙家村。所有村民都看呆了。他们从未见过,如此英武不凡的男人,偏偏出现在自己的村子里。

    一夜诵经,似乎起到效果。醒来的疯子,虽然仍旧眼神呆滞,浑浑噩噩,但是他仿佛记住了沙青青,不管少女走到哪里,他都跟在后面,默默守护。

    有人问及。或是上前搭讪。疯子也不再千篇一律回答,默然不语,在他心目中,似乎整个天地不存。只有沙青青的存在。

    对此。沙青青不仅没有任何反感。反而很开心,笑靥如花。

    “爹,快腾出一间屋子。从今天起,大哥就住在咱家了!”

    带着疯子走进家门,沙青青立刻大声宣布。屋外,几乎所有村民都聚集而来。

    沙老爹看见疯子的真容,神情一呆,随后忙不迭地点头,“好,好……”

    在他的吩咐下,老三沙远让出屋子,他年纪还轻,尚未娶亲,腾出屋子之后,便打算住进村内私塾。

    “大哥,这间屋子以后就是你的了,快进去看看,缺些什么,我让大哥替你操办!”

    沙青青指了指西屋,笑盈盈冲着疯子说道。也怪,疯子很听她的话,大步走了过去。

    “早知道他来历不凡……你们也看见了,就凭他身上那副金甲,我敢肯定他不是普通人,来头大了,大人物啊……”

    高鼎和王夫子来到。经过数月休养,高鼎身上伤势已经痊愈,此刻见到疯子一身装扮,金甲着身,威仪不凡,心中无限感慨。

    “这样的大人物,如能永远留在我们沙家村,那该多好啊!”

    王夫子也是感概万千。时逢乱世,如有这么一位强大的存在守护村子,对村民来说,乃是几辈子也修不来的福分。

    “像他这样的大人物,能留在我沙家村一天,都是万幸……咱们不该苛求,有一日,青青若真能将他治好,应该也就是他离开的时候!”

    沙老爹看向正在屋内忙活的闺女,不自觉间,老脸上闪过一抹淡淡的忧色。

    从这天起,沙老爹家便多了一人,疯子住了下来。诵念经文,效果显现,沙青青开始日以继夜,只要有空闲便为他诵念经文,从没间断过。

    经文仿若蕴含无穷魔力,虽未能让疯子清醒,却使得他行为举止一步步恢复正常。原本神神叨叨的模样,再也不复存在,自此之后,村内人几乎每天都能看见,一个蓝发披肩、身穿金甲的英俊男子,跟在青青身后,宛若一对小情侣,寸步不离。

    除了他们,还有一跟屁虫,就是狗蛋。自从疯子住进他们家,小家伙便成天缠着疯子,要拜师学艺。当然,村内其他小孩子也是这般想法,只不过,论及恒心毅力,狗蛋无人能及,像个狗皮膏药,成天跟着自己小姑,还有未来‘师父’的屁股后面,甩也甩不掉。

    “小姑,风子大叔最听你的话,你就跟他说说,收我为徒吧!”

    疯子虽然仍旧浑浑噩噩,但是疯疯癫癫的状态不复存在,因此,村民也不好在喊他‘疯子’,但是又不知其姓名,不好称呼。最后,还是狗蛋这小家伙,将‘疯’改成‘风’,读音相同,意思却大不同,得到村民一致认可。

    像风一样的男人,神秘莫测。这样的称呼,或许最贴切不过。

    “真拿你没办法!”

    沙青青也被这个侄儿缠得头疼,终于忍不住,冲着风子投去恳求的目光,“风,风大哥,你能教狗蛋习武么?”

    疯子眨了眨眼,似乎听懂了少女的请求,目光随即朝狗蛋打量过去,竟然还破天荒的点了点头。

    “太好啦!”

    狗蛋见状,一蹦三尺高,旋即就拜在疯子面前,口称‘师父在上,受徒儿鸿志一拜!“

    鸿鹄之志,沙鸿志是狗蛋的大名,村内最有学识的王夫子所起,听上去还不错。

    就在狗蛋磕头拜师的时候,突然,只见疯子探出右手,掌心朝下,闪电般贴在小家伙的天灵上。

    一股炽热气流从头顶灌注而来,顿时,浑身血液都好似沸腾起来,如置身火炉,燥热难耐。狗蛋只来得及大叫一声,便倒地昏迷了过去。

    “狗蛋!”

    沙青青显然被突如其来的情况给惊到了,大声呼喊。她虽知疯子不会伤害狗蛋,但是见到侄儿双目紧闭,小脸通红,昏迷不醒的模样,还是担心不已。

    目光看去,疯子那呆滞的眼神,恰好怔怔看向她。

    “没,没事!”

    好像看出少女心中担忧,疯子竟然主动开口,说出这两个字。

    沙青青轻轻点头,她愿意相信,这位神秘男子所说的一切。

    当疯子将狗蛋扛在肩头,带回家的时候,沙老爹一家见到宝贝疙瘩这副模样,都是担心不已。还是沙青青,说清楚情况,一家老小方才松了口气,安心下来。

    自从被疯子拍了一掌,狗蛋就高烧不退,昏迷不醒,足足躺在床上过了三天。这期间,全家老小都是惴惴不安,他们虽然相信疯子不可能出手伤害狗蛋,但是见到小家伙这副模样,还是担心不已。

    沙老爹老两口,以及狗蛋的爹娘,日夜守在床前,悉心照料。直到三天后的清晨,他们发现狗蛋高烧退去,人悠悠醒转。

    “儿子,你没事吧!”

    沙溢见到自己儿子醒来,满脸欢喜,关切问道。

    “我能有啥事!”

    狗蛋摸了摸脑袋,四下看了看,发现自己在家中,一骨碌起身,口中道:“师父呢?我师父呢……”他的记忆还停留在昏迷的前一刻,拜师的场景,故而醒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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