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风月,至死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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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风月,至死不忘-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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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男人。寒尘明知道,可是他却一如既往地对她好。这种好男人简直世无仅有,比熊猫还珍贵。

  她知道他们和她在一起,只不过是为了和她上床。而她也一样。可她不在乎,在她心里这些男人连猪狗也不如,即便他们也是这样看她。不要紧,一切都不要紧。只要当面是人管它背后是鬼。

  男人是畜生,可是女人却离不开这种动物。

  寂寞可怕,可是堕落呢?

  坚持就是胜利,几经反复,最终素轻身边只剩下了一个男人,他就是那个绝种好男人寒尘。女人愚蠢的感动容易欺骗自己的心,没有女人能真正理智,自以为理智的素轻也一样。可当她已然准备向寒尘投降的时候,*人人怨的事骤然发生了。这自然是寒尘有了别的女人。而这个女人恰恰正是她的得力助手俞庭。百想千想万想不到,自己会输给自己的手下。知道这件事后,素轻炒掉了俞庭,还要寒尘跪在她面前认错。男人膝下有黄金,寒尘膝下无寸铁。他跪着哭述认错。恨得咬牙切齿,可是她竟然原谅了他,就连她都不知道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她有成千上万个理由说服自己知道寒尘是个十足的混蛋加王八蛋,可是那百转千回的男女之情抹去了一切的真实。

  谎言是女人最爱喝的毒药。

  要是给得适量可以天旋地转地出奇效。

  这寒尘简直就是江湖上绝无仅有的喂毒大师。

  如电影、电视剧里的千古不变的情节一样,小白脸遇到自以为是的女人发生的故事就不过是骗财外加骗色。作为小白脸的代表,寒尘使用完素轻的肉体与精神后,他绝对不会放过她的钱财。但事实上这不能怪罪寒尘,因为有些小白脸并不把自己的无耻当无耻反而当成是理所当然。寒尘自认为自己“本事非凡”,他现在之所以没成功只因为时运不济,他拿素轻的钱去创业完全不存在“骗”或“偷”甚至连借也说不上,因为他根本没想过要还。“伺候”素轻这种女人容易吗?那是绝对不容易!这是等价交换,各取所需。反正素轻的钱也来得不干不净。

  可惜世上真理在,寒尘在现实面前证明了他的无能与弱智。术业有专功,寒尘失败只是因为他没有清晰地分析自己最大的卖点。

  爱啊,恨啊,钱啊,情啊,真啊,假啊……这道理复杂到比“1+1=2”的原理还要奇幻,非是常人所想领悟,但素轻不是常人,她领会了于是原谅了寒尘。

  女人真奇怪,可是怪着怪着也就不奇怪了。

  事有轮回,来去蓦然。

  寒尘又有了女人。

  可这一次,寒尘却不再向素轻下跪求饶。小人反面,恶断人肠。他指着素轻破口大骂。引经据曲、前后响应,事实与谎言交织在一起,他骂得千古一绝。如果当时录下来,他凭这次精彩表演完全可以进军好莱坞获得千年金王八奖。平常温文尔雅,听话如家养狗一般的漂亮小男人变成了咬主人的藏獒。

  狗急了咬人,疯狗急了毁人。

  还好寒尘很有君子风度,他被素轻狠狠抽了两个耳光后,他只数量打折一半力量加强一倍地还给了她。

  眩晕之后是清醒,清醒之后又是眩晕,而这样的眩晕却是痛彻心扉的撕裂。

  她拼命的冲洗自己,想洗去那些男人在自己身上的留下的污垢,可是这一切都是徒劳。心脏了却又用什么去洗?

恋无可恋(四)
还好人是生存力最强的动物,无论发生何事,想死并不是那么容易。被狗咬了不是人人都得狂犬病,因为人有自然免疫力。痛过之后,素轻又回归到了原来那个高傲的自己。“女人站起来,把男人踩在粪坑里。”她在自己的博客里写了这样一篇文章。才女就是才女,她泄愤的方式也这样文风洒脱,以传送千里之气魄,动惊雷万里之雄势铸就了篇奇文。此文尽各种之能事鼓动女人用最恶毒的方式去唾弃男人。好女自当拥万夫,好文自当永流传。此文一出立刻引来关注,各个论坛纷纷转载。在素轻这篇博文后的回复数以千条,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对骂此起彼伏,精彩无比宛如第三次世界大战。可这些可爱的男女们说不定刚写了恶骂的评语,下一分钟就搂着他或她看起了韩国无聊肥皂剧或是到床上开始了伟大的造人工程。事实本就如此,男女的战争精彩无比、耐人寻味,表面是男权与女权之争,实际不过是生活必须的小插曲。有了它,男女之间才微妙,日子才会那样丰富多彩。否则,男人活着不和女人斗斗,那还叫男人么?女人活着不和男人斗斗,那还能活么?

  女有才女,男有文豪。

  在众多的回复中有一篇经典,标题是:孤房祼影衣除尽 唯见幽然春水流。

  男人真是卑鄙、无耻加下流,还要洒上点贱格胡椒粉。素轻的文笔是幽雅之中尽是讽刺、恶毒却绝不粗俗,而这个回帖之人的文笔却是无比粗俗之中尽显风雅、幽默却绝不拖泥带水留半分情面。

  自以为是的素轻对自己博文里的各个道理极为自信,可是看了这篇回复,她的左脑和右脑竟然开始了斗争。

  让她气愤的是他用一首打油诗来对她评价:此女半老即成妖,自是玩世共逍遥,奈何春尽花落去,万夫用尽引恶嘲。

  最让她气愤的是,她的博名是“素丝一抹”,而他的博名竟然是“发钗来了”。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词,这时候放到一起,素轻看了气得要抓狂。就连没读完小学的人看了都会明白此人的用心何其歹毒!网友们更是神通,把此人的博名理会得身临其境,恶心无比。

  她专门去看了此人的博客,可是他的博客是空如沙漠。他用这个名字就是为了惹事。千忍万忍忍不得畜生之辈。虽有恨有气,可是素轻却对这个人很好奇。他虽然够恶心可是却真的有才,她很想认识这个混蛋。可是作为女人应有女人的矜持,再说在这事上她怎么能低头?她不能给他留言,就只能在博客公然向他宣战。可这战书虽出却石沉大海而杳无音信。最大的耻辱就是漠视!他越不理会,她就越恨。可这恶心的“发钗”再没出现。

  此事一过,无非闹剧。

  素轻也渐渐遗忘了这件事。 。。

恋无可恋(五)
自此,那些男人也无非就是素轻生活上的调味品。可是这时候的素轻与男人的关系更加微妙。肉体之余,她更想寻找能与她共渡下半生的那个男人。虽然这机会与希望比二十五岁的她要显得飘渺得多,但她的梦想总给了自己动力。因为她总觉得自己不差,还有机会。

  女人就像鲜花,盛开之时,苍蝇、蚊虫不断,一旦开始凋零,就突然成了过期的狗不理包子。

  欲嫁不能,这不知与得了阳痿的男人比起来谁更痛苦。素轻有时候会想,如果自己四十岁就好了,这样的话她会死心踏地安身立命。可她又怕自己真到了四十岁又是如此。她觉得那将会是一场恶梦,永无止境的恶梦!

  作为女权虚假的坚决拥护者,虽然在外她趾高气扬地坚守,可是在内心她却认输了。这世上的伦理和这千年传统文化对自己的深毒,这两者加在一起的力量是多么地可怕,它摧毁了素轻所有和曾有的原则。国外的女性不是有很多就算读了硕士一旦结了婚就在家作专职主妇么?以前被她极力抨击的“男人附属品”现在却成了她说服自己的强大理由。

  她是女人,同样需要温暖需要家的安全感。有时候,素轻甚至想随便找个人嫁了算了。她身边不是没有相好的男人,而且还不止一个。她虽然三十五岁,可是却保养地很好。她用几万元的化妆品努力延缓着岁月变迁在脸上留下的痕迹。就如那句话一样,这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女人年纪越大对自己越勤快。再说她的原产质量还算比较高。可现在的这张脸和十年前的那张脸一比,素轻觉得自己就像被渐渐晾干的橘子皮。女人是水作的骨肉,随着岁月而逝,这水一旦失去就想补也补不回来。即便如此,她认为自己还有些资本,无论是相貌还是事业和收入,虽然这些都已经是曾经的镜花水月。可也正是因为这些,很多男人在她看来都是劣等动物。这时候,她的女权精神与天生的虚荣感来了。随便找个人作老公,这想来容易作来难。

  有成就的男人有太多理由可以不选她,再说她认识的这种男人全都已经有家有口,她要么夺人之爱,要么心甘情愿地作她们的情妇。年青一轻的,他们还没有能力承担维持她习惯性的消费能力,更不可能证明比她强,让她有依靠感和安全感。和那些有成就的男人相比,他们唯一的优势就是性能力强一些,而且这还不一定。

  而以上两者,她都失败过,彻头彻尾地失败过。那两次阵痛就算到了下辈子,她也无法忘却。

  两头不靠,中间留空,这可真是悲哀。

  当然有不少男人喜欢像她这个年纪的漂亮女人,可是上床可以,一旦谈婚论嫁,他们跑得比兔子还快。这她比谁都清楚。

  没有婚姻,但不能没有男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她需要男人的滋润,这也是她天然的化妆品。人的外表与内在往往有着天使与魔鬼的反差,她的欲望与她文雅、高贵的外表截然相反却又如此统一。

  *不能少,而浪漫最重要。

  可所想未必是事实。

  像男人这种动物,他对女人的浪漫只不过是在他感觉新鲜之时。新鲜过后,就会只是鸡肋。

  女人还是女人,无论是二十五还是三十五。虽然已经不该是个爱幻想的年纪,可是她总奢望着在将来的某一天出现如韩剧中那般动人心魄的爱情。虽然这些幻想与少女时的白马王子不一样,已然加入了少妇的成熟,可是这道理却基本相同。经历了这么多,从希望到失望,再从失望到希望,她早已明白现实的男人除了会让女人失望外,什么也作不了,可是她依旧这样想,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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