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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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去死-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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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胡杨林少了一半,早就住不了人全搬走了,现在那儿哪还有什么罗布人给你看。

他尴尬恼怒的表情真是妙。

钟仪给他解围,问那罗布人去了哪里。我说都基本上和维族人混居了,库尔勒附近倒是还有一支罗布人,但也没在维持纯粹的家族体系,混居比例超过五成,却已经算是罗布人最集中的村落了。

钟仪感叹,再过几十年,大概这个民族就被同化消失了。我说当然免不了,这样的事情总在发生,百年来单被汉族同化的少数民族,就不知多少。即使是现在还剩下的被官方承认的少数民族,有许多也是仅留衣冠散了魂魄,骨子里已经是汉族了。而越是原汁原味的,就越是和汉族尿不到一块儿,越是有激烈的民族矛盾,同时也越有生命力,把罗布人同化的维族就是其中之一。

范思聪说既然那村子就在库尔勒,别过门不入,得去看看。要再过些年,彻底同化,就啥也瞧不着了。

我瞧他一嘴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劲头,憋着要在钟仪面前显示自己的文化厚度,心里好笑,说你现在去也瞧不见啥了,基本上就是个维族村子,树屋什么的根本没有。转念一想,我正需和陈爱玲说话的环境,就改口说,反正顺路,去也无妨。

车早已经修好,他们看我睡得熟,就没叫我。那村子在和什力克乡和托布力奇乡之间,也有些人家以淘玉为生计,我在那些年里去过一次,不过十几年过去,和当年样貌气质差别很大了,也不虞被认出来。

村名其实我已经记不清,只知大概的位置,到附近问路,提及“那些罗布人住的地方”,就有一个眉角生痣的风情维族少妇说知道。车顺着一条土路颠进去,沿着座山转到背阴面,看见一棵树从旁边的溪水里横着长出来,便依稀记起,快到地头了。附近坡上一个个小麻扎,土灰色的圆圆的顶,像一个个蘑菇。维族管坟叫麻扎,这片“蘑菇”下面,就是村里历年死掉的人了。

当然不能把车直接开进村里,这里本就不是旅游点,维族聚居区多少还是排外的,一辆越野车开进去侵略性太强,自找麻烦。于是就把车停在路边,袁野呆在车里看着。下车的时候我冲他一笑,说你忍着啊,别功亏一篑,还是先前修车的时候,你已经回过短信了。他说老师你放心,照你的意思办,我忍到晚上。

范思聪和钟仪拖在后面,到了村口我回头冲他笑笑,说你一会儿瞧吧,麻扎、过街楼、清真寺、馕坑,这里和其它维族村子没什么两样。他说没事啊,就当维族村子看,也是很好的异族风情。我说你这是醉翁之意在乎山水之间嘛。他的面皮又胀红起来,估计是意识到他在乎的山水是被我饱览过了的。

这村子坐落在山脚和半山腰间,村口是地势较高处,往村里的路是渐向下去的土路,若是一下雨,准泥泞不堪,不过这里显然也不常下雨。之前看见的小溪并不伴着路,现在已经瞧不见,不知弯折到哪里去了。

路的一边是二层为主的维族建筑,一律的土砖彻垒而成,一幢一幢地紧挨着。一路走去,家中贫富一目了然,有的人家有种了无花果树的院子,有的是畅开式的前廊,也有的只是顶平常的沿路的木门。路的另一边是崖,不是陡峭的悬崖,落差也就几米,崖下……哈,那溪就在那儿,我听见声音了。

村里的地势起伏,入村的主路先低后高是个U字型,主路上又斜出几条上坡小径,通向村里深处。

这村子就是个寻常的维族村落,看上去也像世代居住,总有百年以上的历史,但于我没有任何出奇之处,见得太多了。对钟仪范思聪他们,却又不同,就如北方人来到寻常江南水乡小镇会格外着迷一样,原生态的维族村落当然与汉人村落有很大不同,漫步其中,也别有许多风情。范思聪拿着像机四处拍,越拖越后,真是奇怪,他此行的任务,难道不是拍我么,典型的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倒也好,给我和陈爱玲多点空间。

村里并不热闹,实际走了这一小段,我们还没见着壮年人。家家户户的门多半是开着,看进去见不到人,只有一户里坐着个戴小帽的老头,定定看着我们走过,也不说话。旁边小涧中有两个孩子在开阔处玩水,除此之外,没有瞧见其它人了。

或许村子里的罗布人还保留一些传统,或许已经完全同化,反正我们这样走马观花是绝计看不出什么门道来的。

我在土路上缓步而行,现在还是新疆穿短袖的时节,但我竟然觉得有些许冷。这纯粹是一种心理感觉,这村子……空落落的像座鬼村。当然其实它并不空,不说刚才见到的老头和孩童,那些土砖砌起来的二层房子里,也一定有妇女在做手工。然而我说的是感觉,一种阴冷的、空空荡荡魂魄无所依的感觉。作为一个惯写杀人故事,呆在杀人现场会有别样兴奋感的变态悬疑小说家,有这样的感觉,是很不正常的。我想,这和我的不舒服有关系。

这不舒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回想起来,似乎刚才那戴瓜皮小帽老人定定看着我的时候,不适感就产生了。

那仿佛是一种声音,一种非但无形,甚至无声的声音,曲曲折折徘徊在这路上,从敞开着门的院子里来,从身后老人定定的目光里来,从土墙上的裂隙里来,一层一层把我缠起来。那是嗡嗡嗡嗡窸窸窣窣又叽叽喳喳的,从左耳进从右耳出,却留了身体在我的脑子里,而我同时又非常清楚,并不真的有什么声音。

这真不是个让人喜欢的村子,我有些后悔来这里了。

我试着让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到陈爱玲身上。

我们在聊犯罪,说杀人。

和她谈论美剧的时候,就感觉她对这些东西有一种别样的热情,每每说到现场、尸检、杀人动机剖析,就像打了鸡血,眼睛倍儿亮。我观察到她的瞳孔在这时都有放大现象,这是无法作伪的由情绪而引起的生理反应,联想到她那两次抽烟的时机,我确信这是突破口。

我不信她生来就喜欢杀人的事儿,那一定有旧日阴影。把它挖出来,对陈爱玲的扰动就能轻易达成。

“所以说侧写这种事情,实际上有很大的局限和不确定性,就像微表情一样,电视剧为了效果把它放大了。人心理的复杂性,远远不是侧写师能够掌握的,他们顶多能梳理几条大的脉络,就这还常出错。”

“那你呢,你判断人头挂在城墙上,还有女儿的死因,这感觉很像经过了侧写。要照你这么说……”

“我不一样。”我打断她:“我那更多靠的是嗅觉。”

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对变态杀人的嗅觉,这不是来自一板一眼的侧写,而更多来自直觉。”

“难道直觉更可靠吗?”

“那就像是灵光一闪,就像是你进入了另一个人的躯体,附了身。这是一种天赋,如果说犯罪现场还留存着犯罪者的思维频率,那么直觉就像是正好切入频率后的所得。在我看来,直觉是更高一层次的把握,对所有显性的隐性的细节和线索电光石火间的综合考虑,比侧写高级。”

陈爱玲皱着眉头想我的话。这种似真似假的胡扯,最能把人带进沟里了。

我也皱着眉头,忍受着新一波的不适。

“你有听见什么声音吗?”我终于忍不住问陈爱玲。

“刚才?没有啊。什么声音?”

“没什么。”我摇摇头。

兜里的手机振动起来,我拿出来看,眼睛就忍不住眯了起来。

那是个彩信,发自陌生的号码。内容除了一个音频外,只有四个字。

是时候了。

我选择播放音频,然后把手机贴在耳旁。不管那里面是什么,我不想开着扬声器让陈爱玲听见。

是笑声。

女人的笑声。

一串两三秒钟长的女人的笑声,有些清脆,有些尖锐,有些飘忽,揉杂在一起,调混成怪异的腔调。

除了笑声,别的什么都没有。

我重播了一遍,又重播了一遍,很仔细地听。没有什么背景杂音,只是笑,而那笑,听得多了,竟有些熟悉起来。

是错觉,我想。因为我往那个方向想了,才有的错觉,自己给自己的心理误导。分明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不同的,那声音是不同的,绝不会是同一个人!

陈爱玲看着我,相信她看出了些问题,但选择闭口不问。

我把手机放回兜里,心里兀自翻腾。

是时候了,是时候了。我默默念了几遍。然后醒转,意识到陈爱玲还在旁边。人在这种时候,第一反应总是掩饰,我也不能免俗,就想和她把刚才的话题继续下去。张开嘴,却忘了先前聊到什么地方。

我右手搭抚在额头上,隐蔽的拇指用力掐着太阳|穴,指甲深陷进去。

然后我冲陈爱玲抱歉地笑笑,走开两步,掏出手机,拨了回去。

不要逃避,我从不逃避。不管那是什么,正面回击吧。

我做足了一拳击出的准备,却打在空处。

那是个空号。

那个号码并不存在。

可它分明刚给我发了一段笑声。

是某种软件吧,可以虚拟出一个不存在的号码,用以隐蔽自己,我想。

我把手机揣回去,若无其事地慢悠悠向前走,仿佛忽然失了谈兴,想看看这小村风景似的。反正我这人本就随兴,或者说难听点反复无常,陈爱玲这一路也见识得多了,并不觉得奇怪,也收了谈意,踱着步子四下打量。

但等等,她的眼神扫过我的……我随着她好似不经意的眼神低头一瞧,是我的双手,我正双手环抱胸前,我竟全没注意到自己这个姿势。这是再典型不过的抗拒姿势,潜意识里的危机感让我做出了这个防卫姿态。

这老女人的眼睛挺毒啊。

现在把手放下显得太刻意,但注意到这个问题后,再一直抱手而行,让我从里到外都不自在。我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也会有这样局促不安的时候。

是压力,刚才那条短信的压力,而所处的这个村庄,也像在不停地给我压力,尤其越往里走,隐约的不安感就越明显。

是要发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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