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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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去死-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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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的时候,我教袁野故意错发了一条短信,假装是要发给另一个女人的,却误发给了女友。内容是拒绝另一个女人的告白,但又不能拒绝得很彻底,要留个口子,显得他其实对那人也不是全无兴趣的样子。

袁野被这个法子惊到,不敢发。我说你现在的情况基本就是没戏,不下猛药活不过来,没见人急救的时候还电击心脏呢。人么都贱得很,没人抢觉得不是好货色,一有人抢就绝不轻易放手。这都不成的话,那你就死心,如果救回来呢,我给你背书,以后需要的时候,我告诉你女人,这主意是我出的,另一个人并不存在。

留下袁野一个人傻琢磨着,我下了路基。

翻过路基一边的小坡,就是戈壁,苍茫开阔,直连到远方的山,和山后的天,天高地厚,云垂风劲,只是这般风景,出了关到处都是,看得久了,就不觉得是景。

我自然不是来看风景的。我要找的那人在不远处,本是蹲着,才站起身,叫我看见了腰臀的一抹腻白,却是钟仪在方便。大戈壁上处处是厕所,也只能上天然厕所,这儿比路基矮了两米,算有些遮挡——如果没人凑近看的话。

我走上去,她回身看见我,啊地低呼,一脸嗔怒。

“你这人……”她骂了半句留了半句,表达了不满又给我留了些面子。

“找个地方说说话。”我对她说。

“你故意的。”

我笑笑,她往回走,却发现我没动。

“在这儿说话?这里风刮得脸疼。”

“去那儿吧。”我用手往前一指,正是与公路相反的方向。

大约几百米的地方,是一条已经完全废弃的公路,公路边有一间平房,门窗洞开,早已经无人居处。

那房子离我们颇有些距离,钟仪看了我一眼,大约在猜测我的心思。

找个地方说说话,在一间远离众人的空房子里。一对前夜才欢好过的男女。

我先往前走去,她跟了上来。我们一时沉默,听着风的呜呜声。

这种怪异的缄默一直保持到走过三分之一的路程,钟仪开口说:“我第一次看你的书,是在高二,我让一个男生帮我去图书馆随便借本闲书打发时间,结果他借了两本,一本是帮我借的言情小说,名字已经不记得了,另一本就是《古井、眼珠、牙》,是他借来自己看的。我就很生气,说凭什么你觉得我喜欢看的就一定是言情,然后把你的这本书抢来看了。这一看,就不可收拾啦。”

“你的每本书,我都看了十遍以上,不是一目十行的看,而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翻来覆去,琢磨字里行间的含义。然后就想,是什么样的人写出这么好看的小说。之后看到你的照片,就觉得,哈,这个男人居然还长得这么帅。当然,其实你自己也知道,这只是粉丝眼中的偶像光环,但身为粉丝,明明知道那是光环,还是情不自禁地盯着去看,只觉得无比的耀眼。我就决定,一定要嫁个像你一样的男人,心底里,也免不了要意淫一下,如果你是我的男朋友该有多好。从高中到大学,这种狂热没有减退,反而越来越厉害,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正常。做的很多蠢事,也就不必说了。”

初说起时还有些艰涩和不自然,但很快她就自如起来,仿佛在说另一个人的事情。嘴里说着“不必说了”,但还是多多少少讲了些,比如她是怎样探访我笔下的地点,组织粉丝聚会,甚至建立专门的网站,搜全我小说的各个版本,排队等我的签名书。

“这次旅行,是一次圆梦之旅,你不知道我在之前做了多少次心理建设,让自己不至于在你面前过度狂热而出丑。”

“你的心理建设很成功啊。”我说。

“成功吗?在经过了昨晚之后?”

“昨晚是美妙的回忆。”

说话间,那间破屋已经很近了,屋子有三个门洞六个窗洞,走得这么近却还是让人觉得扁平。一侧的墙上用红漆写了几个字,一眼看去,正中“远征”两个字特别明显。

钟仪的语速,突然加快了。

“对你的喜欢,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程度,是走火入魔,这让我没办法正常地生活,很多时候,我讨厌这样的自己。所以这一次,也是了结。昨晚我不后悔,也很满足,会是很好的回忆。呵,刚刚好,如果再多一次……我可不想把自己的生活搞砸。”

说完这些,我们恰走到破屋中间的门洞前。

我不想说爱情不爱情的蠢话,比如我们可以试试正式开始而不是随便打一炮。以我的女人缘,还从来没谁能像钟仪这么主动过。

在我的小说里,失去主动就意味着死。

“那么现在,你想对我说什么。还是我们往回走,我已经很饿了。”

钟仪站在破房子前问。

我没有立刻回答,那几个红字是“岛远征轮”,其它的残了,在下面有几个浅些的字,“昆仑胎玉”,仿佛原本是家路边的玉石店。

然后我把目光移到钟仪的脸上。

“我脱了手套和你来一次,怎么样?”我裂开嘴朝她笑。

钟仪抿起嘴,把人中绷得老长。

“开个玩笑,脱了手套我会阳萎的。”

钟仪的表情像吞了个苍蝇。

“进去看看吧。”我说。

我知道这不是什么玉石店,没有人会把玉石店开在这种荒郊野外,那就是招抢找死了。这样的店,最多的是吃饭的,其次是修汽车的。所以并不是“昆仑胎玉”,而是“昆仑胎王”,污渍让它看起来像多了一点。上面“轮”后残失的字,当然也只能是个“胎”了。这曾是家汽修店。

钟仪犹豫了几秒钟,才拖着步子跟进来。

屋里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灰色的墙,许多地方掉了粉露出砖。地上是厚厚的风砂,一踩一个脚印。钟仪进来时我在低头在看自己的脚印。

我用脚把一个脚印抹掉,左右划拉,露出地面的底色。

我来来回回地趟着,清理出一大片区域,当然不如用扫帚来得干净,但已经足够让我看出下面的血。

是大片的干涸的血迹,看样子当年没经过任何冲洗。也是,这里不通自来水,取水不便。

钟仪也看出来了,她讷讷地问:“难道……这才是《在敦煌》?”

“对,敦煌又不仅仅是莫高窟。”

“那先前?”

我摇了摇头,没有回答。那自然是有用心,却不便明说了。

钟仪的手机响起来,她看了看,说:“他们在找我们了,要不要叫他们过来?”

我耸了耸肩,表示了无可无不可的态度。

他们过来的时候,我正围着屋外的一根木桩子打转。许多年过去,许多痕迹都已经雨打风吹去,也没有像嘉峪关时有一个导游,会解说当年的具体细节,但只凭着屋内的血渍,这根木桩,以及附近的地形,足够让我相信,那篇《在敦煌》里所述的谋杀案,就和《在嘉峪关》一样,是真实发生过的。

“来之前,我以为和那老师同行,会丰富很多西域的知识,却没有想到,居然是一趟谋杀之旅。”陈爱玲说。

“哦,你猜到了?刚才钟仪在电话里可没说。”我冲她笑了笑。

“从昨天的戏台,到今天早上的石窟,到这间没人的破屋子,再猜不到的话,那也太……呵呵,我看那老师你提出不走高速,不是为了吃那家的大盘鸡吧。不过别和石窟里那样,只说一半,那可难熬得很啊。”

“对呀,别藏头露尾的。”

我当然听得出范思聪这是拐着弯儿在骂我,实际上,这正是我想要达到的效果。

现在唯一让我感到有些棘手的,是陈爱玲啊。

“行,我知道多少,就说多少。这里发生过的事情,从某种程度上说,比戏台的谋杀案对我更有吸引力啊。”

“你是说更冷血更残酷吗?”钟仪问。

“面对死亡时,所有的东西都呈现出它们的本来面目,不管是冷血、残酷又或是变态的人性,呵,它们本就如此,赤裸、真实。”

这番人生哲理把他们说得有点发愣,我微微一笑,然后说:“嗯哼,你说得对,就是更冷血更残酷。我就好这一口。”

“冬夜,无雪,无雨,有风。那人开了一辆车,看清楚是什么车的人,都已经死了。”

我开始讲述《在敦煌》的故事。

我想,写这篇小说的人,当然也并不清楚在那个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就和《在嘉峪关》一样,不过是收集了些当地人知道的线索,或者公安的调查情况,再加点想象,复原而成。

而我在讲述的时候,又尽可能地把写作者的想象剔除出去,将最真实的一面还原出来。这并不困难,作为一个悬疑小说家,我一眼就能看出,哪些是最原始的骨架,哪些是艺术加工。

还是我真的知道?这样的念头忽然出现在脑子里。呵,我不禁为自己的无稽想法失笑起来。

“你在笑什么,你的笑容很奇怪啊。”钟仪问。

我摆了摆手,收敛了笑容,继续描绘那个夜晚。

虽然没有人看清楚那辆车,但必然有一辆车。在如此荒凉的地方,深夜里,修车是最容易骗开修车店门的理由。甚至未必是骗,也许车真的坏了。

那晚这儿本有三个活物,一条草狗,一对修车的父女。

夜里,这儿的狗该是不拴的,但或许它嗅出了危险,对着那个车主大吠起来,所以主人在修车的时候,先把它拴到了木桩上。

它是第一个死的。

死的干净利落,一刀断喉。那时车该快修好了,狗或许正大声叫着,把链子绷得笔直,那人就蹲在狗的面前,恰在它撕咬扑击不到的位置,拔出刀来一挥。气管被割开,狗吠声蓦然断绝。狗的牙和爪上没有检出特别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一刀没有付出任何代价。狠且准,狗固然是被栓着的,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至少,那个人非常冷静。

然后是修车的父亲。狗突然不叫了,这是个突兀的信号,无论如何他该过去看一眼,甚至那个人会主动喊起来,说狗怎么了。哦不不,如果我是那个人……对,父亲还在修车,最先来看的,是女儿。用刀逼住了女儿,就等于控制了父亲。

父亲被叫过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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