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妖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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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妖邂逅-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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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我在心里长叹:想我堂堂一个本科大学生,居然会和“蒙昧”两个字扯上关系,内心深处多少有点儿不平衡。

    可是,谁叫自己真的不懂呢?

    于是,本着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精神,像我这种积极要求上进的好孩子,就要想方设法把不明白变成明白,把一窍不通变成博闻广识,不过我就算下定了主意虚心求教,也没有打算主动求教到所长那里去,因为他一定会借机挖苦我的,对此我深信不疑。所以,有问题,不若咨询乐枫好宝宝,老实又厚道,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既不会忽悠你也不会逞口舌之利,还不用咨询费,多好的免费资源。

    于是,我用白的不能再白的白话追问免费资源道:“厄,就是人还没死,但是魂魄已经脱离**,可是不是生魂——”我努力回忆了一下,确信自己没有看到它有任何与**相连的线索。

    “哦,你说游魂啊。”好脾气的乐枫接过话头,摇摇脑袋,“没在阎王那报过道的,我都看不见。游魂、生魂类的事件大多是由百解出面解决的。”

    “哦。”提起百解,我眼前就不由自主的浮起一张妖美的容颜,完美的脸型、完美的肌肤、完美的耳鼻唇眉,唯一的遗憾就是看不到他的瞳仁,无法想象这样的一张脸该配上怎样的一双眼才相得益彰。

    据说,人有六感,若是失去了一种,剩余的五种就会得到加强,近似于弥补,反应到百解身上,就突出体现在第六感。他的第六感简直超越了人类的范畴,360度无死角,既不存在视角的局限,也不用担心视力不够好看不清楚,很多时候比我们有眼睛的看到的物事还要真实。鉴于此,我私下以为其可以媲美《圣斗士星矢》里头的沙加,因为用的是心眼,所以永远不会被假象蒙蔽。

    “生魂与**间必定存在联系,因为生魂是将死之人在弥留之际产生的;而游魂,是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造成的暂时性的灵、肉脱离,脱离时、脱离后**仍能自发新陈代谢,只要保证有足够生存所需养分的供给就可以了,除非人为的放弃**生命。”

    乐枫尽可能言简意赅的向我解释,我边听边把内容往小男孩的身上套,思维忽的停滞在“植物人”三个字上。

    那天医院里所发生的状况,从纯医学的角度来说就是一场奇迹,一场植物人小男孩苏醒的奇迹。

    植物人,就是被判定为脑死亡、丧失意识活动的患者。

    而脑死亡,我脑中灵光一闪,莫非脑死亡就是因为灵魂脱离了**?

    医学上不认可人有魂魄一说,但对于我们这些三天两头和魂魄打交道的人来说,却是很好理解。深度昏迷的无意识状态……**仍可维持自主呼吸运动和心跳……通过仪器提供营养维持……每一条都符合游魂的定义,难道植物人其实就是魂魄离体造成的?

    我把这个想法说了出来,乐枫点头回应:“嗯,虽然不全是游魂的缘故,但**不离十。”

    我顿时神情振奋,击掌道:“咿,那岂不是好救了!”

    我记得鼠怪说到过“返魂术”,也说到过“并不算太困难”,那么,只要寻找到对应植物人的游魂,再施以返魂术不就能让其苏醒了?

    我心里的小人儿立刻跳起了舞,左扭扭右扭扭,无比欢畅,你瞧:一大医学难题就这样解决了呀?

    只是,如此显而易见的法子,怎么就没有人想过呢?我自认为自己没有多么伟大,也深知自己的推理能力不算强,但同时又觉得事实如此昭然若揭,明晰得都不允许我患上突发性智障。那么,敢情这是个思维盲点?然后被我误打误撞的堪破了?啊呀,那我真是交上八辈子的狗屎运了!

    “你想得倒容易。”

    就在我美美的幻想我带着这个浅显易懂的治疗方案站在医界之巅接受台下白大褂们的膜拜、接受千千万万被治愈的植物人和他们的家属感激涕零的时候,所长淡淡六个字毁灭了我的yy,我刚扔进嘴里的花生米一个猝不及防被我囫囵吞了下去,敏锐的感觉到我弱小的喉道被拽拽的花生米蹬了两脚。

    所长合拢了报纸,折好,放到桌角,然后才朝着我一盆冷水瓢泼而下,“你准备上哪里去找游魂?天地间如此广阔,寻找某一个人的灵魂,无异于大海捞针。”

    “不是会待在出事地点或者以前常去的地方吗?”

    “又不是地缚灵。”所长嘴角抽了两下,抽出一个苦吟吟的嘲弄,“就拿小男孩来说,你见过他被地域限制么?”

    厄,是哦。我很轻松的就把小男孩带来带去,而地缚灵是无法离开某一个空间的。

    乐枫颔首补充道:“灵魂只有经受过强力的冲击、承受不住了才会被震出躯壳成为游魂,所以这种魂多半失忆,或者残缺不全,哪里还会记得自己曾经重要的地方?更何况,就算找到了也不是每一个都能够成功返魂的。”
第十四章 我们是营利组织(2)
    “切,她连怎么返魂都不懂呐!”所长摇摇头再度鄙视我,“你以为妖怪的内丹那么好得的?那可是他们视若性命的东西。”

    “不是有返魂术吗?”我死鸭子嘴硬的咕哝。

    这回不光是所长,连乐枫都苦笑起来:“闪闪,返魂其实就是把被切断的灵魂和**的联系重新建立起来。所以,返魂术虽然不难施展,但要消耗大量灵力,实际上是通过折损施术者的修为来给灵魂架桥,就算是夏老大亲自上阵,三个返魂术下来也够他躺上半年将养了。”

    我愕然。

    满腔热情登时化为万般沮丧。

    原来,是这样伤身的法术。

    怪不得所长非要逮到鼠怪逼内丹,也不肯用返魂术早日将小男孩治愈。情感在我心里如此叫嚣,虽然理智还在提醒我,所长那样安排是对的,若是凡事都用伤身的法子处理,他一早就被榨成人干了。何况他和小男孩并无亲友关系,我那样要求他无私奉献,实在是一种不合适的强求。只是我心里仍然希望他能够给我一些殊遇,就像供电局的员工可以免费用电、水厂的可以便宜用水,我既然在他手下干活,理应受到点旁人没有的优待。当时,我觉得我这想法十分寻常并无不妥,直到若干年后回头来看,才发现,原来那时候我就已经对他上了心,所以才希望他能对自己特别一点。

    我垂头丧气的听所长漫声道:“闪闪,我们事务所不是慈善机构,更不是保护神,妄论救世主。”

    他的声音不大,却铿锵有力,带着一股不容置辩的威仪。

    我顿了顿,问道:“那,楚河汉界到底算个怎样的机构?所长你怎么会想到开这样一个事务所呢?”

    所长用古怪的眼神注视了我一遭,忽而笑起来,仿佛千树万树梨花开,看得我一时竟怔了。

    他柔声笑言:“闪闪,如果我说我是在为了各界和谐并存而奋斗一生,你信不信?”

    我从他的笑容中努力爬出来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摇头。

    他耸耸肩,好气又好笑的看着我:“你怎么自相矛盾!先前的口气明明有把事务所推向崇高境界的企图。”

    “哦,我假想了一下,立刻觉得形象不匹配。”我摇头晃脑的说,觉得自己真是胆子越来越大了,连所长都敢招惹。

    他闻言哈哈大笑,我原本是挺严肃的样子,但看他笑得畅快,也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所长的人其实还是蛮好的,除了懒散了一点,嘴巴损了一点,皮笑肉不笑了一点,阴险了一点,睚眦必报了一点,其他没什么不好。

    厄,我这是在说他好吗?

    我默默地揉了揉一鼓一鼓的太阳穴,继续听所长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扶手淡淡道:“非常协会和猎奇是独一无二的正规机构,总会设在大不列颠,各国再依据各自风俗设立分会。除了协会和猎奇外,多的就是各地非正式的民间自设组织了。我们所就是这些自设组织之一,地辖平江,经营性的同时也协助分会事务。现在,几乎每个大都市里都有类似的组织,像古董杂货店,钟商市的异味古董咖啡店(藤萍《中华异想集》),相叶市的长缨保险公司(萧如瑟《妖言惑众》),还有立新市有只地狼在当地头蛇(可蕊《都市妖奇谈》)……总之,不管工作内容怎样,我们这种自设组织,都是营利性质的。”

    所长说完瞟了我一眼,眼风里带着狡黠的奸诈,“所以啊,闪闪,这桩离魂案的费用,我会从你的薪水里扣,当然,考虑到你是我们所的员工,给你点儿优惠,成本价好了。”他朝我扬了扬五根手指。

    我兢兢战战的问:“五百?”

    他嘁了一声,不屑一顾的样子。

    “是五万吧。”乐枫了然的告诉我,“所长一根指头就是一万,低于一万的,他不伸手。”

    我蓦然瞪大了眼睛:什么?五万?抢钱吗?这是漫天要价呀!

    “我才说了呀,我们是营利性质的,而且降妖除魔的成本很高的,你别小看我们这间貌似简陋的办公室,里头哪一样不是价值连城?就连算命的用来画符的黄纸也是最高级的材质,请了九九八十一位高僧念过经的。”

    我无言以对,若是每桩事件都要如此花费,能有多少人承受的起?难怪事务所门可罗雀,也依旧可以持续经营。端的是坑钱啊!说它是黑店还差不多,我先前怎么会把它和崇高放在一起呢?谬误啊,天大的谬误!

    身旁的乐枫似乎感受到了我错觉后的悲凉,好心宽慰道:“唔,闪闪,其实没你想的那样不堪啦,所长是看人要价的,有钱人天价,穷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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