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强烈了一些,洪莉的身形也有点打晃,为什么为什么~~~无数个草泥马在心中拔足狂奔,带起股股烟尘。
英格兰姆看到洪莉难过的样子,只好继续安慰道:“这个辛巴,有了这个伤疤也不一定是什么坏事,你看你现在这个样子,如果改变下装扮和发型,那么就算是之前熟悉你的人,在见到你的第一眼恐怕也不能立刻认出来,这样在没有强制pk的状况下,只要你自己掩盖你的名字,那么就没人会知道你是谁,那么你就算是进城了也没有那么危险啊。这样我们也能进到城市里面弄点补给和整修啊。”
别说,英格兰姆的安慰恰到好处,洪莉的心脏瞬间被另一种情绪所取代,转了转刀面,脸蛋什么的,自己现在也不是那么在乎了,反正现实中没毛病就可以了,自己又不能算是什么国色天香的美女,英格兰姆说的一点都不错,这幅样子别说别人看不出来自己是谁,就是自己看见都吓一跳,这可真是天然伪装,就算是鉴定术坚定的话,自己也是这幅样子,想想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洪莉把刀把竖直插入沙堆里面,然后把身上的装备都脱了下来,只剩下系统初始的内衣,惊得英格兰姆乱飞,尖叫:“你这个下流的女人,你在干什么,脸被毁了,就彻底不要了么?”洪莉没好气的回应:“你这只想入非非的黑鸟,我这不是听从你的意见在改头换面么,而且,你只是一只黑八哥,在那边矫情什么?”说完,洪莉开始试验其他装备,这边英格兰姆气结,因为不能说出来,只能在心中大吼大叫。
英格兰姆看着洪莉依旧拿起重铠皮装的样子,不由得无语:“哎,我说,你不是要改头换面么?”洪莉一边穿着重铠,一边回答:“对啊。”英格兰姆嗤笑道:“傻瓜,你看看你,原本不就是穿着重铠么,现在还穿重铠,你这叫哪门子的改头换面?”洪莉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听得进话,而且不计较面子问题,瞬间服从。
一开始插上手,后来的干涉也就变得顺理成章,“本大爷的审美眼光绝对是超一流的,别看你现在这副鬼样,按照我说的,绝对会不同凡响!”洪莉一开始将信将疑,但是在按照英格兰姆的指示打扮后,洪莉无奈的对着刀面抽动着嘴角,斜瞟着望向在一边振翅的英格兰姆:“你觉得我现在扮成这种宴会公主样的飘逸,适合我眼下的这种流浪待宰以及孤家寡人的身份么?而且你看看我左脸上的你的杰作,这么长的一道图腾疤痕,适合飘逸装么?”
说完后,洪莉也不管英格兰姆不同意的跳脚声,开始按照自己的想法装扮起来,最后,洪莉对着刀面满意的笑了笑,“就介样啦。”英格兰姆则是不屑的冷哼:“没错,你得到了吟游诗人的真髓。”如果说洪莉之前的重铠法师走的还算是干净利落的风格,那么她现在的流浪法师形象就跟本人脸上的疤痕超级相配,这零零碎碎的部件,一层加一层的装备全都覆盖在身上,虽然都是穿的无特殊属性要求的各类轻型职业的衣衫,但是再怎么薄也架不住穿的层数这么多,要是从后背乍眼看上去,别的玩家恐怕还以为前方是个身材不高,但是魁梧的男性法师。
至于头发,只能是用匕首胡乱砍了一番,原本柔顺到腰间的整齐黑色长发,也被砍的乱七八糟,洪莉因为下了狠心改变自己,所以就没有按照规则的砍,最后呈现的表象是惨不忍睹狗啃过一般的齐肩短发。似乎对于这样的发型还不够满意,也似乎借鉴了之前亚度尼斯的臭美经验,洪莉开始打起头饰的主意,甚至连有的武器都没有放过,结果,最后弄了一头的叮叮当当,最后再配上左脸上狰狞的图腾疤痕,好嘛,一副加强版流浪汉的样子。
洪莉对着刀面上自己的这副尊荣,流露出满意的笑容:“哈哈,这回别说是那群截杀我做任务的,就算是,就算是拉罗玛他们看见,恐怕也是认不出来了吧。”要知道除非是面具之类的东西,任何玩家面孔上的改变除非是系统的特殊任务,否则在很短的时间内都会回复原状的,所以,自己脸上这道疤痕,也许真的会帮着不少的忙呢。
虽然心中依然有点酸涩,但是人总是要向前看的,狮子干爹等着我,我来了。洪莉做出捏拳状。不过,洪莉回过头看了看英格兰姆,开口:“昂,那个,英格兰姆,我想如果之后到了城里,或者是在人前,你恐怕就不能出现了。”没错吃一堑长一智,自己的情况被那群小人知道的一清二楚,虽然上次英格兰姆没有出现在人前,但是估计自己那点之前暴露的老底,大家都已经知道的差不多了,在这种非常时刻还是小心为上吧。
英格兰姆虽然不愿意这种改变自己意愿的事情,但是为了能安全回到蒂凡西亚,也只能是点头同意。全都改装好后,洪莉和英格兰姆开始寻找沙漠的突破点,就按照之前英格兰姆建议的方向走去,不过很遗憾,这次的事实又一次的证明了,有什么点气的主人,就有什么点气的宠物,毫无争议的,他们并没有找到除了沙子以外的别的东西。
互相埋怨过后,洪莉和英格兰姆尝试了其他的方向,但是依旧是除了沙子,还是沙子,除了他们自己还是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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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血之封印书重现
漫无边际的沙漠让人崩溃,虽然洪莉知道现在系统加之于自己身上的感受都是虚拟合成的,心里拼命的暗示自己,我不渴,我不热,我很平静,不是有句古话叫什么来着,洪莉眼前的汗水已经酸涩了双眼,左手习惯性的拂去汗水的时候却摸到了不同于柔嫩肌肤的疤痕,心中顿时一惊,原本还算温柔的手势,瞬间变得粗鲁起来,胡乱摸一把后,洪莉停下来了,打开包裹召唤英格兰姆:“英格兰姆,赶紧出来。”得到的确是英格兰姆懒洋洋的回到:“天气那么热,我才不出去!”
原来,英格兰姆早就因为在沙漠中的环境太过于炎热而躲进了宠物袋中,现在既然是没有找到任何阴凉的地方,那它就更不可能会出来了,所以任凭洪莉怎么呼唤,它都不肯出来。其实洪莉的想法很简单,只是想让英格兰姆出来帮着自己找找方向,虽然他们两个的运气都是不怎么好的那一卦,但是两个人总比一个人主意多不是么?
可惜洪莉说破了嘴皮,英格兰姆也丝毫没有出来的意思,之前等待洪莉上线的时间实在是太长,洪莉在游戏外不觉得,英格兰姆这次可真的是度日如年,这一身的鸟毛都要被晒焦了,所以它决定了,在洪莉找到可以躲避的地方之前死都不出来!好吧,这年头不仅队友靠不住,npc靠不住,宠物更是靠不住!领悟到这一点的洪莉,用手搭着作为额头上小帐篷并且开始费劲的眺望远方,期望能够看见点除了沙子以外的别的东西,事实证明除了沙子,还是能够看见地面蒸腾的热气的。
洪莉开始愤怒,人在落魄的时候总是会从内心中产生某些阴暗的想法,譬如为什么别人(鸟)过的那么轻松,我却要这样的种种想法,洪莉不仅这么想,而且还付出了行动。英格兰姆不是不出来么。那我就把你倒出来!洪莉开始将自己的包裹全部倾倒在沙子堆上,英格兰姆被倒了出来,这货当然不肯服气,气愤不已开始和洪莉厮打。
眼尖的洪莉看见自己倒在沙堆上的一本书竟然在晃动?随即叫停了英格兰姆的攻势,和它一起研究。洪莉用黑棍子拨弄了几下这本书后,发现它竟然还是在微微晃动着?这本书是什么时候到自己包裹里面的?看着这封皮上面血红的长锁链条图案,洪莉突然想起来了,和英格兰姆同时说出:“血之封印书!”
没错,这本掉在沙堆上还在晃动的书就是之前洪莉和英格兰姆在达瓦夫水寨封印贝希摩斯的那本血之封印书。如果今天不是为了气英格兰姆,洪莉把整个包裹翻过来。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后的洪莉恐怕根本就想不起来自己的包裹里面还有这么一本书。只是为什么之前一直是很安静的贝希摩斯,在这沙漠上确是这么的躁动?
看着洪莉满身的疑惑符号。英格兰姆则是轻蔑的笑:“哼,关键时刻还是要靠本大爷这知识和常识无比渊博的大脑来拯救你!”洪莉看着英格兰姆这副臭屁到极致的模样,真的是手心痒痒的痕,但是这时候翻脸教训人是傻子才会做的事情不是么?摆出一副谦虚的姿态继续聆听,显然英格兰姆很吃洪莉这一套:“你知道贝希摩斯在五十年前是做什么的么?”
洪莉对于五十年这一时代所有得到的信息都是零零碎碎的,怎么可能会知道呢?诚实的摇摇头,英格兰姆更是得意了。:“贝希摩斯在五十年前是丹代恩沙漠的看守者,”一边说一边环顾四周,:“如果我猜的没错,咱们现在位于的这片沙漠就是传说中的丹代恩沙漠!”洪莉了然了,接下去说道:“我明白了,你是说贝希摩斯之所以会不同寻常的躁动,是因为回到了自己家的地盘?”
英格兰姆用欣慰的眼神望向洪莉,:“总算是会抢答了!”洪莉呲牙,这是在明损我啊。但是,洪莉直接把自己的疑问说出来:“英格兰姆,你对于五十年前的事情好像很是知道一些,咱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可是没有这么好的记忆力啊。”英格兰姆身子一僵,那是因为老子之前封印没解除,记忆力什么的都不完整好么!但是这样的话又不能跟洪莉明说,只是轻描淡写道:“恩,这些小事都说了是常识,全大陆的人、动植物都知道!”
是么?洪莉将信将疑,但是又找不出反驳的点,眼下有件事情得最先处理了,怎么处理这晃动不易的封印书?英格兰姆既然能说得出贝希摩斯和血之封印书的来历,自然也是知道怎么处理的,这只能依靠血之秘匙来解开,可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