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调戏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证明你有人气。”赵纯良叹气道,“要是哪天你不被人调戏,那你这人生就完了一半了。”
“那才好呢,省的我以后的老公吃醋。”林晓夕得意的说道。
“这还没男朋友呢,就打算为老公考虑了?真是好女人。”赵纯良点头道,“要不是我喜欢平胸的,指不定我就追你了。”
“为啥你喜欢平胸的啊?”林晓夕诧异的问道。
“也许是个人喜好问题吧。”赵纯良说道,“我没什么钱,平胸的妹子买块裹胸就可以过一年四季了,大胸妹子得买各种各样的内衣,多费钱。”
“你还真是扣啊!!”林晓夕愤恨的抱胸道,“谁说我们费钱了!”
“你就这样无耻的把自己归为大胸妹子,我鄙视你!”赵纯良认真的说道。
“我…我…我说的实话啊,我本来就很大!”林晓夕故意挺了挺胸,说道,“我这在同龄人里面,算是很大很大的了。”
“你不觉得,孤男寡女的,你做这样暧昧的动作,很可能挑起我的某些…欲。望么?”赵纯良舔了舔嘴唇问道。
“你,你不是对大胸,没兴趣么!”林晓夕连忙缩了缩身子,随后说道,“你别扯开话题了啊,我跟你说精神病那事儿呢!”
“好吧,你继续说。”赵纯良笑着说道。
“那个精神病,可变态了…”
接下去的时间里,林晓夕绘声绘色的描述了她昨天碰到的事情。
赵纯良虽然对那些事情知道的不比林晓夕少,但是还是表现出了十分认真听话的状态,当听到林晓夕说她都昏迷过去的时候,赵纯良还特地发出了惊叫声。
“你说那个救我的人,会是谁啊!”林晓夕双手撑住下巴,感慨的说道,“也不知道他当时到底是怎么救我的,是心肺复苏?那他不得碰到我的胸了么…要是人工呼吸的话…唉,讨厌,人家的初吻不会就这样没了吧?”
看着略显花痴的林晓夕,赵纯良实在不忍心说昨天就是自己一拳把林晓夕肚子里的水给打出来的,这方法虽然野蛮,但是却比人工呼吸什么的好的多,因为赵纯良的力道控制是完美的,在不伤害林晓夕的前提下,足以将林晓夕肚子里的水都给打出来。
“就是今天肚子有点疼,不知道怎么回事!”林晓夕临了的时候还感慨了一下,赵纯良忍住笑,跟林晓道了晚安,就回了房间。
“难道真的不是他?”看着赵纯良回房间,林晓夕微微皱起了眉头,她的脑子里隐约可以记得一点点当时救自己那个人的样子,跟赵纯良有点像,可是很不清晰,今天晚上他故意拿这件事出来说,为的就是刺激赵纯良,看能不能从赵纯良的脸上看出点破绽,没想到赵纯良一点破绽没露。
“跟老子比演技,差了点。”赵纯良得意的关上门,他自然清楚林晓夕的意思,不过他却是不可能让林晓夕知道就是自己救了她的。
第二天一大早,赵纯良给林晓夕做了早饭后,就离开了家。
林晓夕吃了饭,刚打算看个电视放松一下,就接到了一个她不怎么愿意接的电话。
“晓夕啊,你收到学校发的邀请函了么?关于同学会的那个?”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这女人是林晓夕大学时候的舍友,叫蒋雯,大学时候这女人逃课跟男人出去开房的时候林晓夕可没少帮她喊到,只可惜后来毕业同学会再见的时候,这蒋雯就是那个不停的晒包包车车男朋友的那个。
所以从那时候开始林晓夕就不怎么待见这人。
“嗯,收到了。”林晓夕说道。
“那你应该会去吧?这可是咱们母校90周年的庆典,据说到时候很多学校的风云人物都会去参加呢!咱们班的团支书已经定下了,当天咱们班聚会,就在海市最高级的希尔顿大酒店,还是咱们团支书有面子呢,据说希尔顿酒店那天本来都已经被咱们学校的人给订光了包间,咱们团支书亲自打了电话,这包间,就有了!!”蒋雯激动的说道,就好像这事儿是她办成的一样。
“我没空呢!”
林晓夕用一种十分惋惜的声音说道,“我要上班,公司有很多事情需要我处理!”
“是么?看来你现在混的挺好啊,应该不是以前那种小白领了吧?”蒋雯笑问道。
小白领…
林晓夕愤恨的咬了咬牙,然后笑道,“怎么可能呢,我现在是主管。”
“主管啊?那很不错哦!年薪多少?有五十万没?干主管的要是没这个年薪,那倒不如不干呢!”蒋雯说道。
“五…五十万…差不多吧。”林晓夕说完,吐了吐小舌头,按照她现在的工资,年薪五十万,那去个零,差不多刚好。
“挺厉害的啊!哈哈,那今年说什么也得见一次面,对了,偷偷告诉你哦,今年,那个人,也会去哦!”蒋雯低声说道。
“那个人?”林晓夕愣了一下,问道,“哪个?”
“就是华辰啊,当年你暗恋了许久的那个啊,据说他刚从国外回来,现在在投行做事儿呢,年薪两三百万的那种,他开一辆玛莎拉蒂总裁,穿阿玛尼的西装,可牛逼了。”蒋雯说道。
“他…回国了啊?”林晓夕脸色有点纠结的问道。
“是啊,刚回来,我们打过电话了,他说他回国后最想见对人,就是你哦。你可得把握机会哦,好了,不说了,今年同学会,你肯定会来吧?”蒋雯问道。
“会,会吧…”林晓夕终究没有再一次拒绝,而是鬼使神差的答应了下来,等到蒋雯挂了电话,林晓夕这才一脸痛苦的把手机扔到一旁,然后叫道,“天啊,我刚才都干了什么!!”
第四十三章 收账
43
神州榕市。
这里是福省的省会,也是整个福省最热的城市。
号称火炉。
此时,在炎炎烈日下。
一个年轻女子正在跑步。
这样的日照,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那都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没有一个女人会选择在这样的时候出门,因为皮肤会晒黑。
而眼前这个女人,却好似一点都不在意。
汗水已经湿透了她的背心,一头马尾辫随着她的动作左右摇晃着,看起来煞是可爱。
路上的野狗趴在树荫底下,听到脚步声的时候没有任何反应,事实上,这个熟悉的脚步声,在最近的一个小时里,已经出现在野狗耳朵里八次了,不用看野狗也知道,肯定又是刚才那个女人。
那个变态的在这样的日子里跑步的女人。
“第八圈,三十二公里,完成!”
女人突然停了下来,喘息着看了一下手表,她已经绕着这个环城路跑了八圈,一圈有四公里长,她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跑了八圈三十二公里。
在如此的烈日下,正常人别说跑步,就算是走上四公里,都得中暑,可是眼前这女人却好像才刚热完身一样。—一—本—读—小说 ;{y}{b}{d}{u}
“接下去要做…要做负重山地!”
女人思索了片刻,就走向了旁边的几个沙袋。
刚将沙袋绑好,女人的手机就响了。
女人将手机接了起来。
“安思薇,你听到今天大家都在传的消息了么?”电话那头激动的问道。
“消息?什么消息?”被叫做安思薇的女人好奇的问道。
“夜枭重现佣兵界,正在招兵买马呢,我听说,他不是你的姐夫么?”
“夜枭!!”
安思薇的脸色猛然僵住,“你确定,真的是夜枭?”
“是啊!官方已经证实了消息的真实性,目前夜枭正在海市招收团员,打算重新成立上帝之手!”
“夜枭,真的是夜枭,真的是你!!”
安思薇的脸色顷刻间变得十分难看,“你害死了我姐姐,竟然还有脸出来,我本以为你已经死了,没想到,真的没想到,老天爷真是不开眼,竟然让你苟活到了现在,我一定会为我姐姐报仇的,一定会!”
“安思薇,你怎么了?”电话那头问道。
“他现在在海市?”安思薇面无表情的问道。
“嗯,是啊,我听你以前说过夜枭,所以今天听到他的消息就打电话给你了!”
“谢谢你了,我知道了。”
安思薇将电话挂断,握紧了拳头,说道,“赵纯良,你给我等着,我会拿你的人头,来祭奠我姐姐的在天之灵的!”
中东,巴斯坦首都耶撒冷。
这是所有穆斯林教徒心中的圣城。
此时,在耶撒冷的某个私人住宅里。
“他还活着,他还活着!!”
一个头戴小帽子的巴斯坦人小跑着冲进了这个住宅。
住宅的院子里有不少人正在做礼拜。
听到有人喊叫,这些人都露出了不满的神色。
“他还活着,伟大的默罕默德,那个魔鬼,还活着!”
小帽子男人不管旁人的眼光,对着院子正中央一个长满络腮胡子的中年人喊道。
“亲爱的哈巴尔,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你如此惊慌!”中年人用一种低沉的,充满威严的声音问道。
“夜枭,夜枭还活着,他正在招兵买马!”
哈巴尔说完,咽了下口水,继续说道,“他想要重新创建上帝之手,他想要复仇!!”
“夜枭,就是那个夜枭?”中年人的脸上看不出悲喜,他平静的说道,“既然当年他没死,那就让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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