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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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往事- 第2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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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是白帝的子孙,等刘邦当皇帝后,把自己说成赤帝的子孙,大家一下就旗鼓相当了。并且当初自己砍了一条蛇,自己就把爹给改了,说成是另一条蛇的儿子。看来人只要一当皇帝还真不含糊,想叫谁当爹就让谁当爹,而且脸都不红一下。

    不管刘邦认谁当爹是他自己的事,眼前还得干他这份很有前途的土匪工作。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那个叫嬴政的猛人还没死,如果他要再活个二三十年,现在的史书里可能就没刘邦什么事了,就算多少有点事,也就一句话“刘邦是个土匪”。

    我说的都是假设,因为历史不能重改。用不了多长时间,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将彻底改变刘邦的命运。好了,根据剧情的发展刘邦还得当几年土匪,我们就不陪他打家劫舍、肯树皮骂娘了。
第一章 起点——(二)扬名
    如果不出意外,刘邦可能会背着村长的身份过完这一生。在那个年代,想当官不纯是考试就能解决,需要声名,更需要关系。

    刘邦那无赖的名声,在县里弄弄假、作作弊,混个小吏还凑合,到省里、到中央谋个一差半职那是扯淡。要说关系,刘邦就更甭想,不说八辈贫农,最少三辈没有问题,他爸也不叫“李刚”,硬拉乱扯也揪不上关系。现在的刘邦是没有太多想法的,当个亭长就很知足。

    人生有很多变数,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机会。对于刘邦来说,机会来了。

    山东单县的吕老头(吕公)在老家惹了仇家,怕挨黑砖,因与沛县县令关系不错,因此举家避仇,千里迢迢跑到沛县。

    老吕刚到沛县,就敲锣打鼓请客,并要求“进不满千钱,坐之堂下。”收礼都能标价,老吕这仇避的张扬。有饭局,能喝酒,那就去吧,不去也说不过去,因为县令那张老脸也摆在那里呢。

    刘邦现在也算是有头脸的人了,虽说是个穷光蛋,但有没有钱是一回事,喝不喝酒是另外一回事。钱,我没有;酒,我要喝。这一次,穷光蛋刘邦竟然喝出了名堂。

    提两腿跑到老吕家,站门口喊了一声“贺万钱”,迈腿就进,实际上一分也没给,因为身上根本就没钱,有钱谁还到处乱欠账。

    但这句话有人听得真切,那就是老吕。老吕不识底细,吃了一惊,出手就是一万,绝对是个大户。又见刘邦器宇轩昂,不知何方神圣,忙起身相迎,礼让上座。

    不过还是有人知道刘邦底细的,负责记账的萧何就是一位。看着老吕的黏糊劲,萧何笑了。本着对记账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还是提醒了老吕一句,“刘季固多大言。”

    可老吕明显没认真分析萧何的言外之意,把仪表堂堂和那一万块钱联系在一起,初来乍到、不明就里的老吕开始琢磨刘邦的长相,越琢磨越敬重,连磕头拜把子的心都有。事后证明,老吕对相面这门学科研究的还是比较透彻的,水平已达到登峰造极、出神入化的地步,当个科学院院士应该还有些屈才。

    老吕琢磨是他自己的事,刘邦的目的就是混吃混喝,既然被请了进来,就毫不客气,一屁股坐到上座,嘻嘻哈哈、说说笑笑、大吃大喝。酒席将尽,老吕三番两次给刘邦使眼色挽留。刘邦是什么人呀?黑白通吃、大言不惭、地痞无赖一个,你不让走就不走呗,难不成还要管晚饭?

    客人都走后,老吕爬他脸上又是一阵端详,犹如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愿季自爱。臣有息女,愿为季箕帚妾。”老吕说的饶舌,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你的面相好,我愿把女儿嫁给你。

    刘邦一听,高兴的两眼放光。胡说一句话,白吃一顿饭,还顺便娶了个媳妇。也顾不得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既然人家寻着当老丈人,哪有回绝之理?虽然自己已有了个曹氏,但对他来说,这方面是多多益善。刚等老吕说完,刘邦就纳头便拜,认了丈人,定了亲事。

    刘邦走后,老吕的老婆不愿意,追着老吕问:“沛令善公,求之不与,何自妄许与刘季?”因为前一阵县令帮自己的儿子提亲,老吕竟然一口回绝,没想到老吕今天吃错了药,一时激动竟然把女儿许配给了刘邦,因此他老婆满肚怨言。

    可老吕对自己的相面水平还是比较自负,硬是把大女儿吕雉嫁了过去。当然刘邦还是对得起吕雉的,考虑到吕家势大,回家后立马让吕雉做了正妻,先来报到的曹氏就对不起了,当个小妾应付一下了事。

    成功人士是需要有故事的,如果自己折腾不出来故事,就需要让别人帮你折腾。刘邦现在不成功,但有人帮他折腾故事。刘邦这次娶媳妇,就为沛县安定团结做出了贡献,因为沛县人民提供了谈资,在茶余饭后多了一项交流主题。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刘邦开始有些名气了,也有故事了。

    刘邦的故事很多,但很多一部分故事都很扯淡。史书上说什么刘邦喝醉后身上有龙了,刘邦所在之地上面常有云气了,还有过路老人给刘邦算命大贵了,以及前边说的刘邦他妈和大蛇交配了等等,这些东西基本可以定性——胡扯。这是刘邦当皇帝后自抬身价的故弄玄虚,要是有那么多奇异之处,老刘也不会挖空心思地给他起外号,嫂子也不需费力淘神地为他刮锅底。

    还有些书上写老吕认为刘邦是奇货可居,让人觉得莫名其妙。怎么看刘邦也没法和赢异人做比较。虽然赢异人是个人质,但人家确确实实是秦王的儿子,只要有这个身份就有逐鹿中原的资本。可刘邦呢,八辈穷人,要领他去见胡亥,说这是他儿子,肯定话没说完都被砍了头。老吕明显没那么傻。

    但老吕同志还是很有眼光的。能看中刘邦,不光是他的面相,更重要的是他的身份。

    这说来奇怪,一个混混有啥特别之处?但别忘了刘邦是个大混混,大混混通常有种本事,就是黑白通吃。刘邦无疑就拥有这个能力,虽只是个亭长,却能和各级官吏打成一片,和谁都能说上话,可以说在这白道上混的如鱼得水。并在**更是叱咤风云,这个地盘上的危险分子、地痞流氓见了他,还得排着对队喊他声“老大”。更关键是老吕本人也不是什么好鸟,自己是个富户,一把胡子了还能结仇家、搞搬迁,肯定也不是个老实安分的角色。一见到刘邦,那真是王八看绿豆——对眼了。

    况且老吕现也需要这种人。虽和县令关系不错,但那时当官的哪有个定数,嬴政喜欢砍人,继任的胡亥也不是个善茬,那时候也没几个娱乐项目,既没有电视、网络,也不能k歌、蹦迪,不杀个把人刺激刺激会有多无聊,这一下可苦了那些当官的,一不小心就会成为老大们娱乐项目中的主角。和县令走的太近,无疑是个风险,如果皇帝拿县令开涮,拖累了自己也不太划算。反正老吕没有两肋插刀的想法,有的话也只是把刀插到别人身上罢了。这一点,他和刘邦真是极为相似。

    并且老吕还有仇人,要对付仇人县令的本事很明显有些单薄,而刘邦这个混混明显要雄厚很多。因此老吕看中了刘邦,就这么简单。

    当然,对他刘邦来说,这个媳妇娶的成效颇丰,因为在沛县扬名了。人怕出名猪怕壮,刘邦这一出名,主动和他套近乎的人越来越多,也为他以后打群架事业培养了不少人脉。

    娶了媳妇,还整出了名声,刘邦这下赚大发了。
第一章 起点——(一)亮相
    战国末期,诸侯争霸已告一个段落。经过多年征伐,几经变迁,在秦王国几代雄主的推动下,逐渐走向兴盛,已渐入佳境,而其他诸侯却噤若寒蝉。

    公元前256年,秦昭王灭周,这个存在791年的王朝在几经兴衰后终归于沉寂。也在这一年,李冰主修的都江堰工程终于竣工,这个被誉为“世界水利文化鼻祖”的水利工程,至今仍泽被着那方沃土。

    就在这一年,上苍也许觉得这个世界还不够热闹,还需要在这个纷扰的氛围里再加上一些佐料,好让这个世界更加有味一些。

    沛丰邑(江苏丰县)农民刘老汉(刘太公)老婆生了第三个儿子——刘季,通俗点就是刘三。这是没办法的事,老刘也没上过几天学,就认那么几个字,连自己的名字都没弄明白,让他起个像样点的名字那是为难他。不过这个事情还是有人代劳的,代劳的人就是这个婴儿自己,当然这是多年以后的事情,名字起的很响亮、很魄力——刘邦。为记录方便,在以后的章节中统一叫他刘邦。

    翻翻史书,你会惊奇的发现,刘邦他爸是龙,跟老刘没啥关系。当然这是扯淡,真要是那样,相信老刘同志绝没有心甘情愿戴绿帽的高尚情操,早掐死他娘的龟孙了。

    家里添丁,老刘高兴的合不拢嘴,看着拱在老婆怀里的胖大小子全身舒坦。养儿子嘛,就如身上多了个虱子,一个是痒,多一个还是痒,反正也不用买奶粉、上幼儿园之类的,开销也不大。

    公元前221年,嬴政横扫六国,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秦,嬴政也成为中国历史上首位皇帝,常被后人称为“千古一帝”。

    此时的刘邦业已三十五岁。随着这位仁兄年龄的递进式增长,也让他爹的脑袋呈螺旋式扩张。

    小刘和老刘完全是两种类型的人。老刘同志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稳稳当当过日子,实实在在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而小刘同志却不然,吃喝嫖赌混日子,打架斗殴耍流氓,确确实实一个地地道道的混混。最终老刘看不下去了,在经过认真分析和热烈讨论后,送给小刘同志一个响亮的称号——无赖。

    俗话说“知子莫若父”,但老刘同志却看走了眼,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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