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艮在一次游历的时候,和一个很有天赋的枪手结为朋友。那个在雪艮眼里已经将枪使用到出神入化地步的家伙说他最崇拜的人是枪神刘易斯。也是从哪个人嘴里,雪艮听说了枪神的种种传闻。
子母夺魂枪使用的是可以爆炸的子弹。这种爆炸子弹就是普通的子弹在头部装入一滴水银或甘油,子弹击后,弹头的前冲力会把孔中的那滴水银猛抛在孔后壁上,犹如汽车猛然加时,乘客会紧贴在座位上一样。弹头一旦击中人体的肌肉、软骨或是骨头,就会突然减。这时,那滴水银就会高往前冲,它的冲击力足以把子弹的尖头冲开,它会使弹头张开,如同一只手的五指张开或者花瓣怒放时一样。这样的开花弹头再往前推进。能够使人身的肌肉撕开割裂,以致粉碎
它比普通地达姆弹更厉害。这种爆裂弹在击中人体后会像一枚小手榴弹一样爆炸。日内瓦公约禁止使用这类子弹。可是对于杀手或者雇佣兵来说,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他们只需要杀掉对手或者目标。至于违背什么公约对他们来说一点儿也不在乎。
如果说违背公约的话,那么他们最先违背的就是人道主义公约。因为他们的工作就是收割生命。
原本雪艮还想着迂回奔跑,冲到他面前后就把他给干掉。雪艮就不信他的近身博击和他玩枪的本事一样厉害。
可是看到刘易斯掏出子母夺魂枪来和他玩命后,他就想赶紧拍闪人。这要是不小心被打中了,怕是要被炸地粉身碎骨。
雪艮有些后悔为何出门地时候没有带把枪在身上了。原本以为任借自己和小伍的身手一定能够轻易的解决这群家伙。没想到却是这么的倒霉。竟然有一个世界排名前十的杀手在这儿等着自己。
雪艮身体俯冲着不断做迂回动作,而刘易斯却举着枪一直快的跟进着雪艮的动作。
他没有轻易的开枪,因为他对这种子弹极其地宝贝。这样的子弹只是为了一击必杀的,不是用来打消耗战。那是对它地侮辱。也是对枪神这个称号的侮辱。
刘易斯挡住了前往后舱的通道,雪艮不知道后面小伍的情况如何了。但是感觉地到这艘大船正在稳步前进,证明小伍应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而且,如果小伍不会遇到这样变态的高手。那群越南人还不够他塞牙缝地。
小伍在就好了,她也是个用枪高手。特别是来福枪。如果他们俩对拼一番的话估计这船很快就会被他们打沉了吧?
刘易斯地心情也并不平静。看着在他面前窜来窜去却不露一点儿破绽的那个矮小恶劣地东方男人,刘易斯恨得骂了好几声脏话。
这是他见过的度最快,行踪最诡异最难捕捉的对手。即便是他原来狙杀的世界杀手排名第十三位的老鹰。也没有这么的艰难过。
难道他的实力越了老鹰?
刘易斯突然间这样想道。这个想法吓了自己一跳。
这样一座小城,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高手?
要知道,杀手行业是竞争最激烈最残酷的行业,今天能够杀人。明天也可能被人杀。淘汰率高的惊人。
能够成为杀手榜排名第十三位的强人,是他一个小人物可以比拼的吗?
还是。他仅仅是度快一些而已?
雪艮知道,总这样也不是办法。
如果他一直这么奔跑下去。即便刘易斯不开枪,自己也会被脱力而死。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自己的体力肯定会有所下降。那个时候,就是要露出破绽的时候了。也是刘易斯开枪的时候。
要么退出船舱?可是小伍怎么办?难道任由这个强大到变态的枪神溜走,给他下一次出手的机会?
雪艮不会后退的。即便是刘易斯要跑,雪艮想会想尽办法把他拦住。
雪艮故意露出来一点破绽,刘易斯像是没有现一样。仍然高举着手里的枪,不断的跟着雪艮的步伐而移动着方向。
雪艮暗骂,这些美国佬还是挺聪明的。吃过一次亏后就不会再轻易上当。
雪艮怒了,像是失去了耐心似的,自杀般地冲向了刘易斯。
刘易斯心里冷笑起来,愚蠢的东方人,你终于现自己体力不支了吧?
可惜,我们要说goodBe
刘易斯双手齐动,一大一小两只手枪同时动起来,一大一小两颗子弹如离弦的剑般,直刺雪艮的眉心。
一旦击中,脑袋便会如同被人一拳头砸开的西瓜般,炸成碎片。
让刘易斯不可思议的情况出现了,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刚才专注地盯着那个东方男人的时间太久,导致眼睛疲劳出现幻觉,还是那个东方男人使用了什么奇招。
那个正在向自己奔跑来的雪艮突然间变成了两个,而且每跨一步,便会多出一倍。几步下去后,他只觉得自己眼这是什么?
刘易斯额头出现冷汗,人生第一次对自己的枪法失去了信心。
枪手的眼里只能有一个目标,也是他要击杀的对象。现在一下子出现了这么多的目标,那一个才是真正的他?
刘易斯终于做出了一个最明智的决定,连开三枪,子弹又一次呈品字型地向对手封堵过去。然后收枪,转身就向后舱跑过去。
当杀手现无法完全任务时,迅撤离便是唯一的选择。
只要他能活下去,他就还会有机会。
可惜,雪艮下了这么大的本钱,哪还会让他逃跑?
原本就做着高运动的雪艮度再次暴涨了一倍,几米的距离瞬间就到,然后一道银光闪过,刘易斯想向后开枪的右手整只手臂便被雪艮切了下来。
或许是度太快,刘易斯竟然没有感觉的到疼痛。
也许知道右手攻击会失败后,左手的银白色子枪又举了起来,枪口仍然对准的是雪艮的脑袋
………【第六十章 枪神陨落】………
唰!
又是一道银光闪烁,刘易斯的左手手臂也被雪艮整只的切了下来。
两只手是同时落地的,沉重的枪支砸在舱板上出沉重的响声。
刘易斯惊恐地看着自己掉在地上的手臂,满脸的不可置信。
如果失去了手臂的话,他还是枪神吗?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他已经成了一个任人宰割的废物。从这一刻,一代枪神已成为过去,人生就是这样无常,昨天还是世人所仰望的巅峰人物,而今天,就成了尘埃而落地了。
雪艮弯起腰捡起地上的金黄色手枪,倒有些爱不释手了。这两把枪要是拿到黑市去拍卖,怕是能拍到数千万美金。
要知道,枪神刘易斯不仅仅是玩枪的高手,更是改枪的高手。他给瑞士那家军工厂设计了一把枪,那家公司才答应单独为他打造这把子母夺魂枪的。
而且,这应该属于刘易斯最后的作品了吧?
大多数艺术家逝世后,他的作品才会真正地值钱起来的。
雪艮用那把黄金手枪对准刘易斯的脑袋,笑着说道:“枪神,你的上帝在天堂等你。BeyBey。”(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6章节更多,
他没想到会输在这个年轻人的手上,难道这就是东方人口中所谓的阴沟里翻船吗?
做为世界杀手天榜排名第八位的杀手,他有着自己的骄傲。
他成功狙击过杀手榜排名第十三位的老鹰,虽然费了点儿周折,但是自己豪无伤。三枪猎杀地榜排行第七位的猛兽,因为那个蠢货没办法挡住自己的弧线子弹。击杀的其它大人物更是不计其数。
杀人与他而言如家常便饭般的简单随意,而他在杀手界的威名也直*杀手之王314。因为,得罪了近距离攻击的杀手还可以防备。而得罪了枪神刘易斯,那就等着被狙杀
当然,刘易斯的狙击水准也是世界一流的。
如若不是那令自己无法拒绝的天价酬劳和那个令自己无法拒绝的恐怖组织找上自己,自己怕是也不会来到华夏这座小城来狙击一个小人物。
以前他杀的人不是一代枭雄,便是一国王贵,华夏国并没有太多的人物值得他亲自过来。
无论是人还是带有灵性的物体,都应该有和其匹配的尊严。杀死这种可有可无的角色,不仅仅不能给他带来丝毫快感和荣耀,反而让他觉得自己和手里的枪都受到了侮辱。
更糟糕的是,还要和一群废物一起行动。这是顶尖杀手最难以忍受的事情。
遇到高手的时候,他们不仅仅帮不上任何忙,还会拖累自己。而杀手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包袱。《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杀手里昂就是因为他心中有了包袱,所以他死
既然无法拒绝。那就接受吧。他是第一次来华夏。就当是散散心也好。
他被带到这艘船上后。一直保持着低调地姿态。即便那群越南猴子了疯般地想要出去透透气。他也只是在旁边冷眼旁观。他每天唯一要做地事。就是用一块白色地丝巾擦拭自己地枪和子弹。即便一天做二十四小时也不会觉得烦躁和疲惫。
“它们是自己地大小情人。”刘易斯曾经这样回答那个华夏男人地问话。
也正是那个华夏男人不断地告诫他们。说对手很厉害。他亲眼见过他杀人。要大家保持警惕。否则会阴沟里翻船。
阴沟里翻船?他是第一次听到这句话。觉得很有意思。就记下来了。却对这句话地真正含意是不屑一顾地。这个世人,对于实力的界定是一这样的,高手就是一群将所有意外的可能全部封杀于萌芽中的人。
没人能挡地住他地子弹。就像冰人无法逃过阳光的追踪。
可是,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快。
到底生了什么事?
自己怎么会输?而且输的这么凄惨?
手臂被他用利器割断,而那把金黄色母枪却落入他的手里。
刘易斯的心头在滴血,那是自己的禁忌啊。除了自己,他不允许任何人触碰到它们。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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