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好地方,听我的命令走,到了你肯定喜欢!”
到了肯定喜欢?肖楚承认自己肯定有一个到了就喜欢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现代社会肯定不会有,因为那里是皇帝的**。
按照温妮的指示,肖楚一直把车开到了平河县城的边上,在往前开一点儿可就是河北的地界了,接着又在小胡同里七拐八拐的,到了一家貌似酒吧的地方,一看这里肖楚就知道是间低格调的PUB,门口全都是摩托车,隔着门肖楚都能听见里面传出阵阵音响的轰鸣声,和一个男人的狼喯!
“这就是你说的好地方!?”肖楚皱着眉,一想到温妮经常出入这种地方,他的心里有些泛酸,大男子主义加占有欲又开始泛滥了。
温妮一看肖楚就知道肖楚在想些什么,不但没有不乐意,心里反倒有些窃喜,一个男人肯为你吃醋,这也是证明一个女人魅力指数的参考,笑着说:“我也很少来,之前和小刀他们来过两次。”
既然都到了这里,肖楚还能说什么,前世上大学的时候,也在望京市的各家PUB里混过一段时间,对这样的地方一点儿都不觉得陌生。
走进去感觉光线很暗,空气里也弥漫着烟味儿和酒味儿,相当的浑浊,印象也不是很好,时不时的就蹦出几个杂音儿,刺激的肖楚头皮都发麻。
温妮皱着眉头张望着,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她说的小刀几人,就是肖楚第一次温妮那个小店儿的时候,遇到的那几个朋克。
肖楚这才知道原来这几个人居然还是玩儿摇滚的,一脑袋乱糟糟的长毛,身材消瘦的就是吉他手兼主唱小刀,身材高壮,留着光头,打着鼻环的是鼓手大毛,小矮个,即使在这么昏暗的地方也带着墨镜装酷的是贝司手阿Ben,他们当中唯一的一个女孩儿叫小咪,一头棕色的长发蓬松的盘在头顶,自由垂落的发丝衬托着一张漂亮的脸,她长的像只小狐狸,俏媚,勾人,眼睛大如桃花,却眶不住她满眸的秋水,黑衬衫能盖住所有颜色,但挡不住她一身的骚气。黑色的短裙、黑色的丝袜,这黑色的性感绝对可以杀死每一个凝望着她的人,不管那人是男人还是女人。
之前肖楚还以为这几个人就是温妮店里的客座形象设计师,看着一个个都打扮的那么艺术,肖楚还真误会了,原来剪发只是业余爱好,是为了找食吃,真正的主业原来是流浪歌手,来的路上温妮已经给肖楚介绍过这几个人了,形象都非常鲜明,很好认。
温妮挎着肖楚的胳膊朝四人走了过去,小咪最先看见了两人,对着两人挥了下胳膊,温妮脸上浮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表情淡然,可是介绍肖楚时的话语气却相当的彪悍:“这是肖楚,我男人!”
肖楚也被震了一下,没想到温妮居然这么强,赶紧自我介绍:“我叫肖楚,肖楚的肖,西楚霸王的楚。”
小咪眯着眼睛看肖楚,顿时两眼放光,往旁边拱拱阿Ben,把她旁边的位子挤给了肖楚,翘眉笑说:“名字挺大气的啊?”
肖楚特憨厚的笑了笑,说:“没人大,没人大。”
小咪听了一阵嘤笑,自我介绍说:“我叫小咪,喂!肖楚!你说你大,你哪大啊?”
温妮带着警告的摆了小咪一眼,说:“喂!小狐狸,你最好老实点儿啊!”
小咪没在意,又笑着给肖楚介绍了其他三个人。小刀和大毛都举杯对着肖楚示意了一下,阿Ben则还是一张死人脸。
从肖楚一进来,阿Ben就一直瞄着他,像想确认什么似的,肖楚没在意,和他们都打了招呼就坐了进去。路过小咪的时候,小咪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用裹着丝袜的大腿使劲蹭了一下他,他坐下时也“不小心”的摸了一把小咪的大腿。
这一幕恰巧被温妮看见了,顿时气闷的往肖楚和小咪两个人中间一坐,带着警告的眼神把肖楚都看怕了。
“喂!温妮!不是吧!今天怎么变得这么小气了,别告诉我肖楚是你的私人珍藏,不能拿出来和姐妹分享的,你以前可不这样,连胸罩都可以混穿,喂!肖楚!我现在穿的胸罩你肯定特熟悉,要不要看看!”
肖楚前世也见过想小咪这么大胆的女孩儿,对此完全免疫,笑着把头侧过去,穿越温妮,想要欣赏小咪的春色撩人。
小咪顿时笑得花枝乱颤,勾着温妮的肩膀说:“温妮!你男人可不老实啊!”
温妮无奈的看了肖楚一眼,又转头狠狠的对着小咪说:“还不都是你勾引的!”
“听温妮说你也是玩儿音乐的?”一直都没说话的阿Ben说话了,还带着点儿挑衅的眼神。
肖楚笑了一下,把手搭在了温妮的大腿上,挑衅的看了回去,他能感觉到这个阿Ben对温妮有点儿想法。
“谈不上玩,我不是专业的,只是业余爱好!”
阿Ben不屑的一撇嘴,根本就没在意肖楚搭在温妮大腿上的手,原来肖楚会意错了,他对温妮没想法,只是单纯的恃才傲物。
“今天我们的专场,一起玩玩吧!”
说完就招呼着其他人上场了,此时上面热场的乐队已经退下了,拿着信天游的嗓子唱滚石乐队的歌,也真难为他们了,之所以没有酒瓶子飞上去,肖楚邪恶的想恐怕也是因为来的客人大部分都喝多了,忘了的缘故。
小刀他们一上去,刚才还乱糟糟的场子立刻就安静了,看得出他们在这个地方的名气不小。
“一首《姐姐》!”
小刀的开场白很简单,玩摇滚的大部分都是语言障碍者,看起来他们也一样。
“哦~~~~~~~姐姐!带我回家啊~~~~~~~~”
一首《姐姐》唱得肖楚浑身发冷,特有意境,那感觉就好像是大黑天,突然传来了一阵百灵鸟的叫声,不会觉得悦耳,只会觉得从心里发寒,小刀的嗓音不错,只是歌声黑暗了一点儿。
唱完《姐姐》,小刀又唱了一首《垃圾场》,那声嘶力竭的嚎叫,让肖楚感觉头皮直发麻,心里感叹着,小刀他们没唱红真实没天理了。最后那首窦唯的《高级动物》,更是让肖楚一下子回到了前世。
等到他们几个人下来的时候,肖楚赶紧跑过去,激动的喊了一声:“哥们儿!你们不会是魔岩的吧!”
………【第一百一十八章 哥们儿!太牛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哥们儿!太牛了
肖楚前世就特喜欢魔岩三杰的歌,他第一次接触到魔岩的时候,都已经上大学了,那个时候魔岩的时代早就过去了,连点儿残渣都没剩下。
当时肖楚刚刚从父母的掌控当中逃出来,一下子接触到全新的社会,感觉什么都透着一股新鲜感,渐渐的就变得叛逆,觉得看谁都犯照,整天打架,喝酒,等到稍稍清醒过来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好像又被这个世界给抛弃了,总之看什么都觉得不顺,看什么都觉得别扭,整个就是一愤世嫉俗,突然间听到张楚的那首《姐姐》,肖楚一下子就被震了,感觉大冬天的一下子找到了一盆火,特温暖。
还有窦唯的那首《高级动物》,肖楚觉得简直写得绝了。最开始,刚听到那首《高级动物》的时候感觉窦唯很另类,甚至乎有点做作,根本不是在唱歌,而更像是在读书一样。当时以港台流行歌角度而言,根本没有传唱的可能!
可是当一个人满载沧桑,吃尽苦头,尝透酸甜苦辣咸后再听这首歌,感觉肯定会不同。你会惊奇发现,愈听这首歌会愈发可爱,以歌词而言,窦唯用了四十八个形容词去演译,而每一个词都与人有关,每个词之间都有正反矛盾的联系,几乎把人类所有的行为和语言,甚至“高级动物”所带来的邪恶通通浓缩在这首歌里面:矛盾、虚伪、贪婪、欺骗~~~~~~
以乐曲而言,这也是一首奇怪的作品。乐曲开头以沉重的贝斯开头:轰,轰轰~~~阴森冷傲,让人冷静得出奇,就像走进医院,听到的只是病人的心跳一样。电声处理过的鼓击粗糙的吉他营造处诡秘的的气氛。
那时候肖楚只想大喊:“噢,我的天!高级动物!地狱天堂皆在人间!”
中间的吉他SOLO是窦唯弹的,虽然音符不多,却让人感到像空炸机般呼啸,可以明显感觉到精神的扭曲与颠簸。窦唯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人类这群“高级动物”,活在这高科技而文明却不断倒退的人们。
来吧!看这虚伪邪恶的人类啊!眉睫梦想中的爱竟是唯一反叛的力量!在生命里出现的难题又多又乱,能掌握的少得可怜,尤其是幸福的感觉总是稍纵即逝,也许永远没有答案。
直到很久以后,肖楚在明白,难怪窦唯再三演唱:幸福在那里?幸福在那里?幸福在那里?
尾奏部分似乎是这首作品的神来之笔,几声清脆的吉他声,听上去的感觉好像是水滴石穿回归自然一样,水滴与石头的抗争终于结束了,一滴可爱的水珠穿过了石头,滑落在平静的湖中,并荡起微波粼粼。
刚才小刀他们对这首歌的演绎总体来说并不是很到位,这是演奏技法的问题,但是单论震撼程度来讲,他们的表现给肖楚带来的冲击,一点儿都不必窦唯差。
听着肖楚侃侃而谈,就连阿Ben看肖楚的眼神都有些不一样了,那简直就是相见恨晚,他们都是懂音乐的人,也都是爱魔岩的人,这样的人很容易走到一起。
听着阿Ben邀自己上台唱一首的时候,肖楚并没有推辞,他觉得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有什么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拒绝虚伪,也痛恨做作。
肖楚并不是很爱摇滚,他喜欢听,但是并不迷恋,前世他喜欢所有的曲风,民谣、摇滚、通俗,就连港台的流行音乐他也能拿捏得来,不过今天要是不摇滚的话,和这里的气氛就实在是太不相合了。
温妮见肖楚上场,也显得很激动,肖楚的实力之前她可是领教过的,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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