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生活史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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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生活史Ⅳ-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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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3是由妇女首先提出的。大多数离婚不是双方同意的,只有1/4到1/5的离婚案是由双方共同提出的。
  根据1792年的法律,离婚的主要原因是遗弃和长期失踪。接下来最常见的理由就是感情不合。甚至最枯燥的统计数字也给我们讲述了一个伤心的故事。在里昂那些常见的遗弃案中,有1/4是一方控告另一方已失踪了1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了!半数以上的配偶失踪了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大革命提供了一个让法律联系实际的机会,而这个实际包括一些由来已久的问题。男性与女性在提出离婚时,以遗弃和不合为理由的情况相差不大,但是我们是否会对妇女更多地以暴力作为理由而感到吃惊呢?家庭法庭和后来的民事法庭的记录中充斥着丈夫攻击妻子的案例。这些案例中常见的暴力工具是拳头、扫帚、陶器和火炉用具,有时甚至是小刀。
  离婚立法并不单是为了把个人从不幸福的内部环境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按照要求,不幸福的夫妻必须通过家庭法庭或者家庭会议对离婚做出安排。丈夫和妻子一起挑选亲友组成法庭双方当事人,然后由法庭来决定案件的事实真相以及财产的安排和孩子的监护。很显然,离婚是十分容易被接受的,因为只有1/3到1/2的请求会被撤回。但是由于离婚是新生事物,再加上教会的抵制,离婚案件能达成圆满的很少。甚至最遵守宪法的主教们也只有在另一方活着时不可能再婚的情况下才接受离婚。不过,仍有1/4的离婚男女再婚了。离婚申请很少会产生监护权之争,这也许是因为寻求离婚的人很少会有未成年的孩子,也可能是因为法庭和父母都不会把孩子看成是家庭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虽然有大量的反对意见,但是有证据表明,后一种情况下,在父母的证词和法庭记录中,孩子很少被提及;即使有辩论,也很少有关于孩子监护问题的决定;而且当夫妻们偶尔提到他们的孩子时,也不会提到孩子的名字和家中有几个孩子。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公共机构与私人信仰(4)
在大革命期间,离婚过程是可以观察私人情感的为数不多的几个窗口之一。我们不清楚在这个混乱的年代,个人的感情生活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诺格雷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女儿怀孕的故事,孩子是一个有妇之夫的。她的母亲假装自己怀了孕,这样她们就能到乡下去等待孩子的出世,因此也就能保住女儿的名誉。看来大革命并没有触及到这位模范母亲,她们碰到婚姻关系问题时所采取的办法和1789年以前没有什么不同。当然并不是大革命创造了对妻子的殴打。但离婚的可能也会对婚姻产生某些影响。现在是妇女,例如利奥奈斯?克洛迪娜?拉梅想离开她的丈夫,因为“她和他在一起不会幸福”。在许多情况下,相爱成为婚姻的基础。结婚已经成为一种不同寻常的时尚:在路易十六时代年平均结婚数为万,而到了1793年,这个数字上升为万。这些婚姻并不都是由于相爱。那些丈夫不满25岁,比妻子年轻10岁以上的婚姻从9%到10%上升到1796年的19%,这也许是因为这是避免被征兵的最好方式。
  要想去观察那些革命者的私生活是非常困难的。那些政治领袖的*不带感*彩。他们已经把自己奉献给了公众生活,这与旧政权中的前任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与建立新国家的实践无关,那么私人生活的大多数方面,像爱情、婚姻关系和个人健康是不会被公开的,即使是在很久以后才写成的*也差不多都是这种情况。19世纪20年代初,韦里埃-勒佩奥在写他的*时,写了许多自己早年经历的浪漫爱情故事,但中间关于“革命之前的私人生活”的文章也只不过是占三卷中的一章而已。似乎随着革命的来临,私人生活也终结了,而且只有从公众生活中退下来以后,才重新开始私人生活。在书中,韦里埃…勒佩奥把早年与后来昂热中等学校的副校长的约会作为他私人生活的典型例子来讲述。革命中的公众生活经历几乎占了*的全部。在韦里埃-勒佩奥的*中唯一谈到私人生活的是他家庭生活的大事件,例如,他是如何寻找伴侣的,以及他对妻子和孩子的感情。当具体谈到革命经历的时候,他只是说了他的政治判断,而对其他方面绝口不提。他绝不把私事和政治混为一谈。
  甚至罗兰夫人也是用这种惯常的风格来写作的。面对着断头台,她写下了她的“大革命小传”。这非常像政客的*,里面都是每天发生的政治事件。不过,她也在*中回顾了自己早年的生活。她把*当成是私人经历的一个练习,“我建议用我在狱中的空余时间来收回那些属于我个人的东西。”在这些段落中,她详细描述了和父母在一起的生活,而且比韦里埃-勒佩奥更多地涉及了私人的情感。当母亲去世的时候,她悲痛欲绝。另外,她还很公正地评价了她对罗兰先生的最初看法。她说:“他的严肃,他的精神,他的习惯全都奉献给了工作,这令我认为,他是没有*的或者说他是一位理性的哲学家。”
  在18世纪80年代写的信中,罗兰夫人试图将对政治的兴趣和日常生活中的迷恋联系在一起。不过,1789年那充满吸引力的公众生活及其飞速发展使得她不可能成为革命年代的塞维尼夫人;她更多地涉足到当时的各种事件之中,而没有闲暇的时间去写信。她很快就意识到革命对私人生活的冲击,1789年9月4日她这么写道:“只有在照亮整个国家的爱情圣火被点燃之后,高贵的男子才能跟随着爱情的火炬。”1789年是她私人生活的重要分界线,因为这一年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分水岭。结果是,她较个人化的“私人*”只不过记述了革命开始阶段所发生的事情。即使是在去世之前,罗兰夫人还能表达她对女儿的感情,“我希望有一天她能安安静静、默默无闻地尽到一个妻子和母亲的责任。”涉足公众生活会毁掉一个母亲的私人生活,因此她希望女儿的命运会有所不同,能拥有一个远离公众目光的、幸福的私人生活。 。。

公共机构与私人信仰(5)
对于18世纪90年代和19世纪初人们的私人感情,我们能了解到的非常有限。这也表明了当时人们重视的首先是革命进程,其次是对国家的建设,只不过,每个人的形式不同而已。儿子们被送去打仗;牧师被驱逐;教堂被挪作非宗教的用途,然后又得到恢复;被拍卖的土地因移居国外的家庭的返乡而被购回;结婚的庆祝方式多种多样;离婚也成为一种可能。甚至个人的名字也受到了影响,特别是在1793年和1794年,孩子们经常被取名叫布鲁图、米修斯-斯卡弗拉、佩里克勒斯、马拉和热玛贝,甚至是纳瓦特、贝特拉夫和梅西德瑞斯。与女孩相比,男孩子更容易被起一个革命者的名字,而且这种状况在非婚生和被抛弃的孩子身上更常见。1794年后以革命者的名字来取名的风气很快就过时了,不过到了19世纪,偶尔还会有叫普拉热尔、埃皮克埃-戴莫克拉蒂或者玛丽-利伯蒂(意为革命、*和自由)的。个人的名字成为公众传统的承载者。
  对革命事件的关注也可以从普通人的书信和自传短篇中看出来。一个巴黎的玻璃工雅克-路易?梅纳特拉在他的日记中描写了他在革命中的亲身经历。虽然日记是他自己创作的,但他经常使用热月党领导者的语言:“法国人呼吸的都是鲜血……罗伯斯庇尔的国民会议只不过是控告者的贼窝,这些带有报复心的人试图摧毁一个党派,然后另建一个新的。”巴黎的书商尼古拉?吕安特在给他哥哥的信中详细描绘了巴黎反反复复运动和国家的政治,而几乎没有涉及其他内容。上述两个人都只是偶尔才写到他们的家庭生活。当吕安特唯一的儿子死了以后,他中断了书信的写作,随后他是这样来解释自己的沉默的:“高烧,要不就是医生夺走了我们最亲的人。现在,我们为什么而生活?”梅纳特拉讲述了他女儿的离婚和再婚,他希望女儿能忘掉第一个野兽丈夫所带来的痛苦和不幸。在1795年的那场苦难中,他自豪地说:“我现在过得很好。我们根本没有感受到饥荒的存在……我们有很好的食物。”
  那些生活更加可怜的人几乎没有留下讲述他们私人生活故事的东西。除了1747年之外,1794年、1804年和1814年的死亡率是最高的。在充满危机的年份,自杀的人数也是最多的。在1789年至1801年之间,这个数字在不断地上升,到1812年达到了最高点。在拿破仑时期,巴黎每年有150人自杀,而几乎所有的人的自杀方式都选择了跳入塞纳河。在自杀的人之中,男性是女性的三倍。毫无疑问,这是因为天主教教义的禁条对妇女更有约束力。巴黎的自杀者并不是那些想在首都结束他们不幸时光的无业游民,他们只是落魄的人,看到生存状况会变得更差,因此承受不了而已。他们留下的只有身上穿的衣服和能让亲戚、朋友和邻居来辨认尸体的证明物。实际上,我们对于他们的内心情感并不了解,只知道他们宁愿死在塞纳河的泥水中也不愿意去继续奋斗。
  

萨德侯爵的革命(1)
在描述革命中的私人生活时,我们通常要用到社会史的数字和来自少数上层人士的直接证明。这些上层人士偶尔会写下他们个人的想法。我们对于大多数人的个人经历知之甚少。士兵在帐篷里时、罪犯在牢房里时、激进分子的妻子在做饭时、*在街上行走或者在床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睡时,他们都在想些什么?我们甚至不知道瞬间的个人意识是否对革命年代的人们意味着很多。但这里有一个个人感觉不能被忽视的极端例子——萨德侯爵的个人意识。萨德研究的是性的外部限制,这是私人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在许多方面,他的研究还为现代意识做了很好的定义。他的主要作品基本上都在1785年到1800年之间写成。这是不是一种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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