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 外传之爱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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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 外传之爱菱篇-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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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己的身体,李煜心知肚明,真气虽在周身运转无碍,却只是一时之象,整个人就像个不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会爆发。现下外表虽无异状,但激走真气仅是由外表潜入腑脏,为祸只有更深。

看来,一年未满,冒险解封剑气,始终是太过勉强了,现下,就必须尽可能在身体承受不住、真气爆体而出前,把敌人败尽,救出爱菱,不然可真是一死百了,干干净净。

一路奔来,凡是遇着的骑士,全部给李煜顺手灭口,连还手的馀地也没有。

追踪爱菱的气息,来到当日死战的祭坛一带,李煜更不迟疑,穿过窄廊,双手推开大门,一步奔进去。

“唉!可恨今年时运低,凤凰倒霉不如鸡……”

双掌推开大门,李煜不禁暗暗长叹一声,最坏的情形成了真。

这一路走来,所杀的大部分是二三流角色,原本,自己还存了个侥幸心理,希望大部分的硬手,分散各处,只要速度够快,采取闪电攻势,或许在可以救出爱菱后,悄无声息的全身而退。

而现在,摆在眼前的情势是,百馀人的大批人马,在祭坛下团团围住,摆开阵势,似乎早就为他这名贵宾,做好了准备。

祭坛上,有个黑衣人,宽袍长袖,一副魔导师打扮,看来,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谋人了。

祭坛上传来爱菱的气,虽然微弱,却很平稳均匀,伤势应已痊愈大半,接下来的问题,就只是如何把人带走而已了……

如果走得出去的话!

李煜约略审视敌我状态,百馀人的骑士组织,这样的规模来对付一个人,不能不说是荣幸之至。他实在有点纳闷,自己这副狼狈样,到底有什么地方,让狼嚎骑士团如此大礼相待。

狼嚎骑士团的实力,比想象中要坚强,如果运用得宜,甚至可以攻陷一个中等规模的城池了。

一般来说,骑士不会一开始就采用围攻的策略,倒不是说遵守骑士精神,而是单纯的自重身份而已,像这样百馀人对付一人,更是想都想不到的布局,李煜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有什么地方漏了形迹,让人这般提防。

(啊!那只折扇……我真是笨蛋!)

李煜暗骂自己糊涂,那日被迫离去前,除了表示爱菱的身份,更将平日随身带的一柄扇子,掷入石壁中,扇子上的诗文是他所吟,字亦是他亲题,以他过往在江湖上的名气,稍有见闻的人都会知道,如此双管齐下,狼嚎骑士团必会尽心救治爱菱。

当时掷出折扇,只是一时义愤,事后忘的一干二净,却没有想到,狼嚎骑士在尽心救治之馀,必也严加戒备,以防大敌,这下事情更棘手了。

“快快把人交出,双方一切好谈,否则我今日必血洗狼嚎骑士团!”

这叫赶鸭子上架,不上不行。

明知道事情要糟,李煜也只得硬着头皮,虚张声势,装出付不可一世的狂傲气派。

“李师兄,许久不见,怎地一见面就这等不客气啊!”

大队包围中,一个声音响起,跟着,一名骑士排众而出。

看清了他的相貌,李煜的眉毛皱了起来。

“是你,花风云。”

“久违了,李师兄。自当日白鹿洞一别,匆匆十二年,小弟挂记你的紧啊!”

狼嚎骑士纷纷让道,恭谨的态度,说明了来人的团长身份。

团长的模样看来很年轻,大概是一百几十岁的年纪,走路的姿势很能显示其干练,只是,看来精明的脸上,眼中有抹残忍狡狯的邪气。

“李师兄,怎么弄成这种狼狈样啊!太难看了吧!”

“你也好不到哪去啊!被赶出白鹿洞以后,居然作了强盗,人类实在是很容易堕落啊!”

李煜记得这个师弟。

在白鹿洞近三百年来的弟子中,花风云的武术天份相当不错,尤其是剑术,很受到诸位夫子的赞赏,认为他将来大有可为,只是,他太沉迷于武道,反将主修的圣人哲言置诸不顾,终日争勇好斗,逼人比剑,屡经惩戒无效后,被白鹿洞逐出师门。

因同是好剑者,李煜对这人有点印象。记得,好象有过几次,撞见他剑伤无辜,便以师兄的身份说了他几次,应该是这样,不过,记不太得了……

“夫子们好象太低估你了。”李煜苦着脸笑道:“能够把抵天三剑偷出来的人,不应该只有驱逐了事的。”

抵天三剑,是陆游的毕生绝学,只有七名亲传弟子才获得传授,花风云能够凭一己之力,藉由日积月累的观察、模拟、苦思,把这神技“偷”出来,确实是个罕见的鬼才。

被说中痛处,花风云怒道:“哼!那些迂腐的老家伙,怎么能明白我的志向,我今天就要证明,将我逐出师门,绝对是他们最错的一个决定。”

(是啊!他们该把你碎尸万段,我今天就不用那么累了!)

李煜心中暗自骂道,表面上却得继续装出一副高手气派,傲然道:“你与师门的恩怨,与我不相干,念在同门一场,你把人、镜交出,大家各行其是,否则,就算我肯放过你,只要把你偷学抵天三剑的事传出,你还怕没人来清理门户吗?”

被李煜这么一说,花风云大喜过望。

为何大喜?

他知道这师兄昔日仗着神剑无敌,目无馀子,从不把人放在眼里,遇到这种场合,哪有和人谈条件的馀地,先把对手杀掉一半再说,现在肯如此屈就,必有隐情。

自从知道前日来犯者便是这人,花风云为之忐忑不安,李煜的剑法之强,只怕是七大弟子中第一,犯上了他,计决讨不了好。只是,一年前唐国灭亡,传闻艾尔铁诺已将此人毒杀,便算能侥幸逃过一死,说不定也残疾大半,拨了牙的老虎,有啥可怕。

这时听到李煜语气虽硬,却是主动谈和,心下疑窦大起,仔细打量李煜全身上下,发现除了一身颓丧不说,“剑客生命”的右手,更是被画上了永难磨灭的伤痕,任何人受到这种伤,是再也不可能像往昔那样用剑了。

花风云把心一宽,反唇相讥:“嘿!你以为自己还是当年的”金陵第一剑”么?

清理门户,哼!如果现下周师兄在场,不知道他会先清理掉哪一个?”

花风云也很清楚这师兄的过往。

他和李煜同年,更是同一期进入白鹿洞学艺,同样好剑,同样是夫子眼中的剑术奇才。

可是,强中更有强中手,虽然是同一期入门,李煜方入门,便立刻获得宗师陆游垂青,破格收为入室弟子,授以白鹿洞三十六绝技。

而他,却必须忍受屈辱,侍候年长的夫子、师兄,从最低阶的学员当起,整日把时间浪费在洒扫应对上,一步步循阶渐进,至此,双方的差别,有若云泥。

在学业中,他一直听到这师兄的种种传说。

李煜被誉为“风之大陆古往今来第一剑术天才”,短短一年半,就学齐三十六绝技中所有剑学,甚至进军被历代宗师视若瑰宝,白鹿洞三大绝剑之首、剑仙李白的旷世绝学青莲剑歌。

青莲剑歌,创自于“青莲居士”李白,分为前后两套,前半套讲究变化精微,使敌人捉摸不定,极尽雕琢之能事;后半套“将进酒”剑诀,却是如同天马行空,羚羊挂角,无迹可循,于平凡中见大神奇,小笔大写意,其中神妙之处,人所难测,除了李白本人,白鹿洞数千年来俊彦无数,竟是谁也没能练成。

李煜是唐国正嫡,对于这祖上神剑,是志在必得,把全副精神投入其中,不食不眠,一心求剑。

这番心意,加上其馀各方面和祖先的相似,第一剑才果然名不虚传,短短十个月,便尽得前半套剑法经要,再过七日,李煜得其全功,突破了多少一流剑手为之叹息的难关,修成了整套青莲剑歌,而其时,李煜年尚未满二十。

这番成就,惊才绝艳,震惊宇内,人皆视其为李白第二,陆游本人甚至打趣说:

“若论剑中资质,我不如煜儿多矣。”

李煜学剑有成,遂旅行大陆四方,行侠仗义,结交各路豪杰,他是王侯之身,当代剑豪,个性又豪爽风趣、一掷千金,自是人人乐意相交,锋头之健,一时无俩。

而后,李煜回归故国,准备与青梅竹马的恋人,唐国第一美人,周嘉敏,完婚成家。

为了把婚事办得盛大,顺道向日渐跋扈的邻国艾尔铁诺示意,唐国宫廷特意办了个比武招亲,声言谁若败尽群雄,便可蠃得美人归,反正,来宾多是李煜故友,自不会有人行这等横刀夺爱之举,便算有,也不会是李煜的对手。

李煜也是少年心性,能在未婚妻面前大大显脸,有何不好,不顾几位师兄劝阻、反对,允诺了这场比赛。

比武的结果,一如所料,青莲剑歌所向无敌,李煜得了个“金陵第一剑”的名号。

只是,福兮祸所倚,李煜这一胜,反引来了天大祸事,艾尔铁诺第三王子,在擂台上对盈盈浅笑的周嘉敏,惊为天人,却给李煜一脚踹下台去,又羞又怒,发誓报复。

然而,李煜剑术之强,当世罕见,艾尔铁诺也对之深深忌惮,这才不敢进犯唐国,说要报复,谈何容易。

百般无奈之下,只好请动第二军团长,周公瑾,虽然明知这是与虎谋皮,但恨欲交织下,三皇子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结果,周公瑾设计,李煜身中寒天玉膏之毒,落败被擒,艾尔铁诺大军攻破金陵,周嘉敏被俘,成了三皇子的宫中佳丽。

似李煜这种人,虽然死了九成,只要有一丝机会,就有可能东山再起,艾尔铁诺哪敢掉以轻心,不久之后,传出了李煜被赐牵机药而死的消息。

乍闻此事,花风云茫然若失,其时,他已被逐出白鹿洞,可是,一直到最后,他都没有忘记过,那个和自己同时入门,长久以来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气的师兄。

不管表现有多好,夫子总会将他与李煜相比较,不管有多努力,总是得不到肯定,或许,也就是他的天分杰出,同门反而故意轻视。

“有什么了不起,和李师兄比起来,你这不过是三脚猫的程度!”

“俊彦当然是很不错的,不过比起天才……”

为了证明实力,花风云只好到处找人比剑,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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