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折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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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折1927-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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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政府一说出和他们进行什么产业,由他们出什么什么,政府出什么什么,然后股份比例是怎样怎样,他们也是当即表示同意,并签署好合资协议。
  最后,李锦江和谈判专家们惊喜的发现,原来考虑到他们会讨价还价,预先考虑好的那些措施一点都没有用得上,那些故意标高了几分的政府股份比例,完全是一次就全部通过,让根据地政府白白占了很大的便宜。
  李锦江早在12日,就找来了那些先期与政府合作的商人,从他们哪里,详细的了解了红安、麻城两地排得上号的富人,了解了他们的家境、财产、现在经营的项目、人品、经营中用过的恶劣手段、经营的特长等。
  后面安排合同的时候,李锦江就针对这些人的经营项目进行合同的安排,尽可能的利用他们原来的生产销售渠道,利用他们所占有的市场,避免重复建设。考虑到他们的财产情况,李锦江也尽可能的让他们放“血”出来投入工业生产,最大化的利用他们闲置的资金。
  当然,在合同制定之初,考虑到这些人无一不奸,李锦江把所有的合同的准备了三份。一份是政府极端占便宜的,也就是政府在工厂中的股份比例最大化的升高,这是一开始就给他们看的,让他们讨价的标价;另一份是合理的,讨价还价后的政府应持有正常股份比例;最后一份就是政府的底线,那是再讨价还价都不能低过的,否则就干脆另外找人。
  可这些方法全都没有用得上,这让李锦江在狂喜之余,也不免有些失落。
  感谢newworld9725兄弟提出的意见!提前发一章好解禁十九章。
  

二十四
等到协议签署了,有些人看到李锦江和谈判人员还在和别人签署协议,闲得无聊了,又对桌上的食物没有兴趣(来赴宴前,都在家中吃过了。那些害怕的是知道宴无好宴,赶紧吃饱再去比较实在;和根据地合作早的则是知道李锦江不会有什么好食物提供,早早先在家吃了再去。),就拿起协议书看。
  一看之下,这些人当即激动起来,按照合同所写的,自己岂不是要做亏本生意?但看到后面协议书上明确写明是由他们进行经营,财务管理由政府出人管理,质量方面自行负责上报等级,但政府会对此进行核对,一旦不符合等级要求,产品不能出厂,情节严重的将处以罚款甚至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股份公开拍卖给他人经营)等,众人的心情又好了一些。
  后面的他们不是很清楚,但前面的那个由他们进行经营,这点可是重中之重!只要是由他们进行经营,那么做假账、贱买高卖什么的,可是他们的惯技。即使怕招致报复,不敢用这些招数,那么,在工人工资上进行压低、克扣等,自己的利润、自己的收入一样是可以保证的。
  而且,由他们进行经营,那么他们完全可以在这个厂外自己开厂,只要这个厂限制产量,供不应求了,那么别人当然得买他们开的厂生产的东西,并且,他们开的厂还可以提高价格进行销售,还在原材料上进行节省等等,那么利润就更不用说了。
  反正,合同(虽然很多人不懂这个合同是什么意思)上只是写明不能泄漏技术,我自己使用,那么就不算泄漏技术了吧!这个追究泄漏技术罪,还有什么并处损失三倍以上的赔偿,那也就用不到我的头上来。
  看到后面,这些富商、地主们从开始害怕、沮丧当中一一恢复了过来,各个眉开眼笑,仿佛眼前有一块块银元在晃动,在向他们招手。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李锦江和这些工业部的人员更不是什么好鸟,他们所想到的这些漏洞,第二天根据地法院就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再次强调了工资必须及时给付,同时,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进行了硬性规定,必须不低于最低保障要求,而且不能随意克扣,否则将处以罚款。对劳动时间也进行了规定,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超出后必须作为加班给付加班费。同时,对工厂开除员工等方面,也有一些限制条款,使得富商、地主们通过开除工人,以压低工资和延长劳动时间的企图化为了泡影。
  而《合资法》当中,则明确规定,一旦参与合资(合作)经营工厂、商铺等企业,不得自己再开设同类的工厂、商铺等企业,否则,将没收所有非法所得,处以企业损失三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视为该行业禁入者,其自行开设的同类企业及合资(合作)企业中持有的股份,将一起强制拍卖给他人经营。
  《技术保密法》规定:第三条,不允许将技术泄漏到根据地以外国家、地区,违者以叛国罪论处,以刑法叛国罪进行定罪量刑(即死刑)。第六条,不得泄漏企业商业、技术机密给其他企业和个人,否则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损失三倍以上的罚款。重者视为该行业禁入者,合资(合作)企业中持有的股份将强制拍卖给他人经营。
  在这一系列的法律公布后,这些地主、乡绅、富商大呼上当,原来的谈判中居然没有和根据地政府讨价还价。但合同既然已经签订,也由不得他们再叫唤。《合同法》上可是明确规定,违反合同者,将要赔偿损失,并处三倍以上的罚款。
  况且,大多数富商、地主们看了合同书后,都认为,如果真有那些个技术,自己能够参与这种产品的生产,肯定会有利润的。少数技术富商、地主们虽然搞不明白,不知道商业价值几何,但看到别人都没有说什么,没有暴跳如雷大呼上当,不肯投入经营的情况出现,自己也就不好做出头鸟。
  反正,就当这笔钱丢水里了吧!抱着这种心理,这些富商、地主们也老老实实的按照合同,如期投入了资金,与政府开始合作进行工厂的建设。当然,在N年后,这些富商老的的时候,坐在自己的坐落在闹市的深幽的庭院里时,回忆起当时情景,无一不表示庆幸。
  通过与地主富商们合资,李锦江获得了足够的资金,那些李锦江安排战士搜寻出来的,各种当前技术条件下能够土法制造的加工作坊,一一建立了起来。
  肥皂,这是免不了的。这时候的肥皂叫做洋皂,国内生产的厂家还较少,市场并没有完全饱和,用土法生产的肥皂虽然粗糙点,但打起价格战,应该能够有一定的市场。毕竟技术都是自己的,投入也不大,今后还存在改进余地。加上这些富商们的经营头脑和人脉,前景看好。另外,更重要的,李锦江还是希望能够得到从肥皂生产中得出的副产品——硝化甘油。
  水泥,虽然没有足够的设备,但知道原理的战士们,还是象模象样的指导富商修起了粗糙的水泥生产窖。只要达到水泥的生产条件,即使生产的水泥标号差了点,但绝对还是能用的,今后再逐步改良配方,更新生产线,迟早能够生产出高标号的水泥。对于水泥这种战略物质,李锦江可是盼望着能够立即生产出来,现在可是哪里都需要水泥。
  炼焦厂,本来在技术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一名知道炼焦工艺的技术学院的战士还是把它整了出来,毕竟在某些方面,改良后的生产工艺还是具有更高的效率,更低的能耗比,节约更多的资源与大洋。而且最重要的,这是为今后炼钢厂提供原料的,能够更有效率的生产当然要搞起来,否则根据地的煤可经不起那种低效率来消耗。
  硝酸厂……
  几乎是空手套白狼一般,李锦江圈来了大量的资金(几乎将红麻根据地的地主、商人的家当全都刮空了,这也使得这些人牢牢的绑在了李锦江的战车上,今后再也没有谁暗地里通风报信。而且,他们在掘到第一桶金后,他们更是把自己的合作伙伴、亲朋好友等全部拉过来加大投资,对于根据地地宣传起到了一个很好的作用。),加上根据地政府公审后的收入,有了足够的资本红安这个工业基地开始迅速的运作起来,从14日开始,到处都在圈地建厂,大搞建设。
  李锦江没有预料到的,这场建设也为他的工业大计提供了基础上的帮助:到处都在开工建设工厂,人手显得奇缺,最后地主们被迫花了大价钱请根据地的农民来搞建设。此时已经接近年关,农民们本来不愿意,但是农闲季节上哪里能够有这种机会挣钱?最后农民们还是参加了,过了几天后,甚至有些家庭举家而出,十三四岁半大小子都带出来找点钱。
  毕竟这个年头老百姓都不富裕,忙时吃干,闲时吃稀那还算生活中上的农村家庭。在《劳动保障法》中,对工资和加班有明确的限制,只要从早干到晚的工作都是管饭的,保证能有干的吃,比起在家吃稀的,那可是强多了。
  这些人家在工地上干活挣到钱后,终于发现,原来钱还是可以这么挣的。自己的那点土地,完全用不着家里这么多人一起窝在那上面,农忙的时候回去做就是了。老百姓都不是傻子,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发现这种有效的挣钱方式后,红安产生了第一批的民工群体。
  这些民工中,多数还是打算农忙时忙农活,农闲时到工厂打工,但也有一些头脑灵活的年轻人,在看到工厂做工管饭而且来钱快后,彻底颠覆了自己头脑中的土地意识。粮食种了出来,灾年虽然贵,但粮食也不会多;丰年虽然粮食产得多,但粮价肯定就会贱。
  在工厂做工,得了钱后,也可以买粮食,而且,钱还可以买到许多城里的新奇玩艺,如洋火、洋布、洋皂、电灯什么的。攒了足够多的钱,自己还可以盖它一栋洋灰楼,那可要比乡亲们的茅草房子气派多了,即使是现在开始盛传的青砖瓦房,和洋灰楼比起来,那也是一个字,土!
  这些民工群体中,有这种思想的不在少数,虽然这些年轻人都被思想守旧的长辈压制住了,但只要有一个合适的时机,这些民工群体中,立即就会产生稳固的工人来。而时机,随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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