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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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皇帝-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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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不错,但心史先生不言孝庄葬于何时,似不免有意闪避。我之所谓“尤出情理之外”者,康熙年间,始终未葬孝庄。
  自此而始,到康熙上宾,孝庄梓宫始终浮厝于世祖孝陵之南;直至雍正三年二月十二日,世宗服父丧二十七个月,“祫祭太庙,释服即吉”时,才动工兴修昭西陵。《雍正实录》载祭告文曰:
  钦惟孝庄文皇后,躬备圣德,贻庆垂庥,隆两朝之孝养,开万世之鸿基,及大渐之际,面谕皇考,以昭陵奉安年久,不宜轻动;建造北城,必近孝陵。丁宁再三,我皇考恭奉慈旨。二十七年四月己酉,上启銮奉大行太皇太后梓宫诣山陵,辛酉奉安大行太皇太后梓宫于享殿。甲子,上诣暂安奉殿内恭视大行太皇太后梓宫;封掩毕,奠酒恸哭,良久始出。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孝庄薨,康熙三十年不葬祖母的隐痛(3)
为什么三十八年不葬?且先看《康熙实录》在孝庄崩后不久的一道上谕:
  伏思慈宁宫之东,新建宫五间,太皇太后在日,屡曾向朕称善,乃未及久居,遽尔升遐。今于孝陵近地,择吉修建暂安奉殿,即将此宫拆运于所择吉处,毋致缺损。着拣选部院贤能官员往敬谨料理。天气甚寒,务期基址坚固,工程完备。尔等即传谕行。
  按:慈宁宫在养心殿之西,乾隆十六年曾经重修,所以原来“新建宫五间”的遗址,已无迹可寻。又《康熙实录》:
  择地于孝陵之南,为暂安奉殿,历三十余年。我皇考历数绵长,子孙蕃衍;且海宇升平,兆人康阜,胤禛祗绍不承,夙夜思维,古合葬之礼,原无定制,神灵所通,不问远近;因时制宜,唯义所在。即暂安奉殿,建为昭西陵,以定万年之宅兆。
  据此可知,昭西陵之名,是到了雍正三年才有的。在康熙年间,并未为孝庄修陵。中国传统的丧礼,“入土为安”;康熙三十多年不葬祖母,这一层道理,始终是说不过去的,然则其有迫不得已的隐衷,灼然可见。
  康熙之孝顺祖母,不独自有帝皇以来所未有,即平常百姓家亦罕见,但细参实录,辄有微觉不近人情之感,如孝庄崩后,必欲于宫中独行三年之丧;以及康熙二十八年岁暮,去孝庄之崩将近两年,三年之丧以二十七个月计算,亦将届满,而赵执信、洪昇竟因“非时演剧”被斥逐(详见拙作《柏台故事》关于黄六鸿部分),处分过苛,与康熙的个性不符,等等,予人的感觉是,纯孝之外,似乎康熙对祖母怀有一份非常浓重的咎歉,渴思有所弥补。
  这份咎歉,实即康熙不可告人的隐痛。然则他的隐痛是什么?是孝庄绝不可与太宗合葬;而所以造成不可合葬的原因,在于安太宗之遗孤、存太宗之血食。孝庄不独无负于太宗,且当为太宗谅解及感激于泉下;但格于世俗礼法,竟不得与太宗同穴,自为莫大之委屈,且此委屈又不得有片言只字的申诉,则在孝庄实负不白之奇冤。康熙知其故而不能言;贵为天子,富有四海,权力可以决定任何人的生死贵贱,独独对祖母的奇冤,无法昭雪,则康熙隐痛之十百倍于常人,亦可想而知。
  说来说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走笔至此,有欲罢不能之势,只好来个“外一章”,但亦不算离题太远。多尔衮固曾祔庙上谥,称“成宗义皇帝”;生前虽无称帝之名,而有为帝之实,应亦可算作“清朝的皇帝”之一。
  蒋氏《东华录》顺治七年八月载:
  上孝烈武皇后尊谥曰“孝烈恭敏献哲仁和赞天俪圣武皇后”,祔享太庙,颁诏大赦。内阁旧档:“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徽音端范,饬内治于当年;坤则贻庥,协鸣名于万禩。典章具在,孝享宜崇。钦惟皇祖妣皇后,先赞太祖,成开辟之丰功;默佑先皇,扩缵承之大业。笃生皇父摄政王,性成圣哲,扶翊眇躬,临御万方,溯重闱之厚德;敉宁兆姓,遵京室之遗谋。庆泽洪被于后昆,礼制必隆于庙祀。仰成先志,俯顺舆情,于顺治七年七月二十六日,祗告天地……”
  此孝烈皇后即太祖的大妃、多尔衮的生母,以逼殉之故,谥之曰“烈”。
  按:“孝烈皇后”祔享太庙,颁诏大赦,既称“皇祖妣皇后”,又称“笃生皇父摄政王”,则是世祖竟视多尔衮为父,为太上皇。此为传说“太后下嫁”的由来。我不信有此说的原因是:第一,以情理而论,孝庄绝不会主动表示要嫁多尔衮;若有此事,必是多尔衮逼嫁。然则多尔衮逼嫁孝庄的目的何在?倘因情之故,自当体谅孝庄的处境,绝不可出此令天下后世讥笑的怪事;若以为太后下嫁,多尔衮便成皇帝的继父,而获“皇父”之称,则何不索性自立,既立而纳孝庄,岂不比逼嫁更为省事?
  其次,倘谓太后下嫁而有恩诏,则“誊黄”必遍及于穷乡僻壤,遗民的诗文中一定会有记载,必不至于只有张苍水那两首诗的一个“孤证”。
  然则“皇父”之称又何自来?多尔衮为什么要用这种奇特的方式?我的推论是,世祖可能为多尔衮的私生子。而当太宗既崩,多尔衮大权在握,尤其是“一片石”大败李自成,首先入关,占领北京,清朝天下可说是多尔衮打成功的,如心史先生所说,“清入关创业,为多尔衮一手所为”,能为帝而不为,“以翼戴冲人自任”者,我有一个解释:是由此而确立父死子继的皇位继承制度。
  此话怎讲?我们不妨先回溯太祖崩后的情况:太祖遗命,国事“共主”;太宗初期亦确是如此。后以代善父子拥立而定于一尊,基本上是违反太祖遗命的。如果多尔衮废世祖而自立,那就形成了兄终弟及的局面,将来谁能取得皇位,视其功劳地位而定。同时他亦无子可传。但如“翼戴冲人”,则父死子继的制度可以确立不移;他本人虽未称帝,不过由于世祖实际上是他所生,那么,子子孙孙皆为清朝的皇帝了。这就跟明朝的帝系由孝宗转入兴献帝的情况一样。照中国传统的传说,子孙上祭,冥冥中只有生父可享,所以多尔衮不做皇帝,反能血食千秋。
  

多尔衮的身后事(1)
这一论说,我现在自己推翻了。经过多年的反复研究,我才发现孝庄的苦心;主要的是,多尔衮与太宗有多重的关系,一方面有杀母之仇,一方面有养育之恩,恩怨纠结,以致行事多不可解。
  细察多尔衮死前的心境,近乎昏瞀狂乱;《清史列传》本传:
  (顺治六年)十二月,王妃博尔济吉特氏薨,以玉册宝,追封为敬孝忠恭正宫元妃。
  七年正月,纳肃亲王妃博尔济吉特氏,并遣官选女子于朝鲜;二月,令部不需题奏者,付亲王满达海,及端重亲王、敬谨亲王料理;五月,率诸王贝勒猎山海关,令亲王多尼、顺承郡王勒克德浑、贝子务达海、锡翰、镇国公汉岱并议政。
  是月,朝鲜送女至,王亲迎之于连山,即日成婚。
  七月,王欲于边外筑城清署,令户部计额征地亩人丁数,加派直隶、山西、浙江、山东、江南、河南、湖广、江西、陕西九省银二百四十九万两有奇,输工用。
  王寻以悼妃故,有疾。锡翰与内大臣席纳布库等诣第,王怨曰:“顷予罹此莫上之忧,体复不快,上虽人主,念此大故,亦宜循家人礼,一为临幸。若谓上方幼冲,尔等皆亲近大臣也。”又曰:“尔等毋以予言请驾临。”锡翰等出,王遣人追止之不及,于是上幸王第。王责锡翰等罪,降罚有差。
  十一月,王以疾率诸王贝勒猎边外,十二月薨于喀喇河屯。
  按:豪格年岁与多尔衮相当,其福晋当亦在三十以外,非少艾之比;杀豪格或为夺权,而必欲纳其妻,则不能不谓之有报复意义在。至如得病后,既怨世祖不临视;既临视又责传言之人。又,为兴土木,加派九省地丁至二百四十九万两,亦与其入关之初务蠲前朝弊政的作风不同。凡此近乎悖乱的感情状态,以我的看法,是内心有一极大的冲突不能解决,相激相荡而产生的反常行为。此一冲突即郑亲王既遭贬斥,豪格亦已被诛,自己手握重兵,党羽密布,已无任何阻力可使他不能称帝;而唯一所顾虑者,即是孝庄太后。
  按:如前所引,议政王满达海为代善第七子;端重亲王博洛为太祖第七子阿巴泰第六子;敬谨亲王尼堪则褚英第三子。满达海之袭爵,固由多尔衮的支持;博洛及尼堪在太宗朝皆为贝勒,并不见重,由多尔衮的提携,始得封王,此时并皆议政,自然唯命是从。
  至于八旗兵力的分配,其情况如下:
  一、两黄旗,名义上归世祖,实际上由多尔衮以摄政王的身份指挥。
  二、正白旗,为多尔衮的嫡系武力。
  三、镶白旗,本由多尔衮胞弟豫亲王多铎为旗主,此时亦归多尔衮。
  四、正蓝旗,旗主本为四大贝勒之一的莽古尔泰所有;莽古尔泰获罪,收归太宗自将;顺治初又归多尔衮,而名义上的旗主为豫王之子多尼。
  五、镶蓝旗,完全属于郑亲王济尔哈朗。
  六、正红旗,此旗为代善所有,旗主为满达海;顺承郡王勒克德浑亦持有一部分。
  七、镶红旗,旗主为克勤郡王岳托;英亲王阿济格亦持有一部分。
  如上所述,多尔衮握有两黄、两白、正蓝,对两红旗亦有影响力;唯一的敌对势力为郑王的镶蓝旗。在这样的压倒优势之下,何事不可为?
  然则多尔衮由未入关以前想夺皇位而不能,到此时能夺皇位而不夺,原因真是为了如他自己所说的“太宗深信诸子弟之成立,唯予能成立之”,故以“翼戴冲人自任”吗?不是的!因为多尔衮如推太宗养育之恩,“成立”诸子弟,则不当杀太宗长子豪格,复夺其妇,这是非常明白的一件事。多尔衮自己所说的那段话,不过后世词臣藻饰之辞,不足为信。
  可信的是:孝庄太后以幼时爱侣,出以万缕柔情,约束多尔衮的“最后行动”;其间绸缪委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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