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星星的你同人)(來自星星的你)星心無盡-星心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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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星星的你同人)(來自星星的你)星心無盡-星心无尽-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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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塔卡马的旅行?我竖起了耳朵,那是什麽?
  「喔,对。」都敏俊回答,「在你开学之前,可以找个时间去。这是我答应你的,允才。不过,你不想要新车吗?」
  「那明……啊,好像新婚三天不能出远门,那星期四,可以吗?」允才问。
  我敏锐的抓住了「出远门」这几个关键字,立刻目光锐利的扫了二人一眼。
  都敏俊也有些惊讶:「这个星期四?有点赶……还不知道有没有航班……」
  「我查过了,那天有一班飞往圣地亚哥,隔日转机到卡拉马。从那裡去只要一小时车程呢。」允才激动到快休克了,「能和敏俊哥去那裡一次,这是我目前人生最大的梦想。为了这个我会保证在大学修课期间拿到全勤奖的。」
  「喂!」我再也听不下去,屈指在这小子头上猛敲一记,「你说啥呢?疯了吗?跟谁去哪裡呢?你姐我才刚结婚,这两个月他除了跟我去蜜月,哪裡也不去!」
  允才「啊」的惨叫,在我的眼神威胁下,两眼泪汪汪的凝视我身边的男人。
  「允才,」都敏俊微笑一下,安慰他,「离你开学还有好几个月,会有很多时间可以去,不要担心。哥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
  「嗯,我相信哥。」他颇有些委屈的回答。
  「既然如此,哥也拜託你一件事。」都敏俊说,「这些天恰好有时间,帮忙你姐整理一下东西吧。我已把这边的房子买下来,你和爸妈住起来比较方便。所以你姐的东西,就可以陆续都搬到隔壁去。」
  妈妈刚好坐下来,听到了这句话,顿时睁大了眼睛看向我。
  我虽然事先没有被知会,却觉得十分高兴。他不仅仅想到我,更想到了要照顾我的家人,且以男人的决断力立即执行了,这一点我好爱。我甜甜的回望他,又对妈说:「妈,既然都敏俊都这麽说了,那你就安排爸也搬回来吧。反正他现在也几乎都每天住在这裡了嘛。」
  「有吗?」她想了想。
  「就算不是每天吧,」允才低声说,「大概一週也有五六天。」
  妈瞪了他一眼,难得的娇羞了下:「胡说!我怎麽不觉得有这麽经常。」她站起身来,「都几点了,我问问他走到哪了,又不是老头子,怎麽买个菜要这麽久!」
  这时候允才忽然想起了什麽,望向我的衣帽间,小脸变白了:「姐,你这些东西整理出来,可以开一间店了吧?敏俊哥那边放得下吗?」
  我们互望了一眼,这的确是个难题耶。
  自从开始整理衣柜,我才发现一件事,那就是都敏俊的衣服其实并不少,只不过颜色单调,几乎都是黑灰白,给人一种他几乎没怎麽换装的错觉。不过,谁能告诉我,男人为什麽会需要十二套同样是黑色只不过钮扣衣领或口袋边略有变化的西装?长裤每条看起来都差不多,黑色外套也挂了满满一排。运动鞋……一个人为何需要二十双以上的运动鞋?哪怕花纹不一样但穿起来都差不多呀。除此之外,他还有三辆长得差不多的脚踏单车,以及三台同牌子且都是白色的汽车!更别提那个书房了,裡面的旧东西多到可以开个小型博物馆。
  我到现在才发现,他其实是个蒐集癖重症患者。
  所以到最后除了买新衣柜之外,我只有把暂时用不到的衣物留在隔壁家,只带必需品,就这样搬了过来。衣帽间塞得满满满,浴室裡摆满了我的保养品,楼梯下放著我的化妆台,卧室裡多了个大柜子,客厅的椅子上堆著熊宝宝们,冰箱裡多了五花八门的零食,还新买了个酒柜(自从他可以长久停留,我的禁酒令就解除了,嘻嘻,用他的话是说不管我在哪喝醉,他都可以立刻抓人回家)。惟一没有改变的地方就是那个看星星的天窗小厅了。一是我想不出有什麽东西可以摆在树下,另外更重要的昰这裡充满了我们爱的回忆,需要好好保留下来。
  当天晚上把累得半死的允才赶回家后,都敏俊先生环视这几个面目全非的房间,脸上的表情十分眩樱梦矣邢薜拇蕪×坷疵枋觯蟾啪褪腔骋勺约涸谧髅我约昂薏坏米约菏窃谧髅握饬街指星榈慕恢伞
  我快乐的跳到沙发上,抱著我心爱的绒毛熊,打开了电视:「耶!老公,快来看,在重播我主演的『恋爱满屋』,当年收视率可是破纪录的耶!刚刚好可以一边看一边吃辣炒鸡肉饭当晚餐,很感动的时候可以顺势带出眼泪。会很有气氛的喔。」
  「春川家的辣炒鸡肉饭吗?」他已经走去拿钱包了。
  「叫外卖就好呀。」
  「我去买吧,顺便出去走走,一整天在家了,有点闷。」
  「喔。」我点点头。等了片刻却没听见门声,回头一看,他还站在那望著我。
  我抬起眉毛,他慢吞吞的说:「你……不觉得闷吗?要不要一起去顺便散个步?」
  我恍然大悟:「……对耶,我也觉得有点闷,散步挺好的。」
  我飞快的衝进房间,挑了件碎花连身裙,把头髮绑高,换了双白色高跟凉鞋,又略补了个妆,还戴了对摇曳的长花茎耳环。当明星就是这样,出门必须要打扮。他也很习惯了,静静的站在门口等我,一点也没有不耐烦。
  我挽起他的手臂:「走吧。」
  我们顺著傍晚的街道慢慢往东走。晚霞还在天际的一角闪耀,凉风习习,白日的热度都散尽了。他搂著我的肩,问我:「会冷吗?」
  我摇摇头,侧脸靠著他的肩膀。他穿著长袖上衣,触碰著我皮肤的手指柔软且似没有温度,不冷也不热。张律师上次说,正常情况下,他是不会感觉到冷热的。拥有一具冬天不怕冷、夏天又不怕热的身体,应该是很方便的事吧。唯一不便的就是如果想要关心身边的人,却没办法共同感知温度,就只能开口询问了。仔细想想,他跟普通人还真是有很多的不同呢。
  「都敏俊,」我问他,「这样子和人一起散步,你也是第一次吧?」
  「哪样?」
  「像这样悠閒的,不急著去哪,没有明确的地方,不赶时间,幸福的散步呀。」
  他想了想:「的确,从没想过有天我也会这样閒逛。」
  「跟我在一起,你还会做很多第一次呢。我们要第一次度蜜月,第一次在沙滩互相抹防晒油,第一次一起长出皱纹和白头髮……」
  他笑了笑,却没言语。
  「你不是说,会跟我一起长出皱纹和白头髮的吗?没骗我吧?」
  他摸摸我的脸:「骗你的,我就算再过四百年也还是这样。」
  「真的?」我生气的说,「你要真是骗我的,你就死定了!」我伸手去捏他的面颊,「我绝对会立刻、马上、毫不犹豫的去找一隻吸血鬼,跟他在一起,永保青春美貌,让你嫉妒得连水都喝不下!」
  「……世上没有吸血鬼。」
  「连外星人都有,吸血鬼也应该有吧。」我思考著说,「而且,像暮光之城那样,个个都是超级美男。会一下跳好高,跑很快,力气也大。都敏俊,要是你跟吸血鬼打,谁会赢啊?」
  「……你说小说裡的爱德华库伦吗?」他还真的想了想,「会读心术的,有点麻烦。不过,并非没有办法,可以先静止时间再对付他,应该可以解决。」
  我油然而生崇拜之心:「老公,你真是太厉害了。」我紧紧抱著他手臂,用额头磨蹭著他,「不过,就算你没有超能力,我也不会嫌弃你的,吸血鬼要喝血什麽的,太噁心了,我还是比较喜欢你。」
  他看了我一眼,眼裡的潜台词是:难道比赢这点我会高兴吗,别闹了。不过,他的嘴角还是微微上扬了一下。
  前面行人渐渐变多,他的笑容明亮,我连忙从包包拿出帽子帮他戴上,还把帽沿压低,另外给自己也戴上了墨镜。这麽多年来,我已经习惯了走在路上被认出、被跟踪、被围观,但他却曾过著完全相反的人生。他不爱出风头,希望认识自己的人越少越好;走在路上被陌生人拦下来打招呼,他就会愣住,手足无措。迄今为止只要我们在一起,狗仔拍照从来没有成功过,也不知道他用了什麽手段。总之,除了李载京被捕那次为了救我被媒体狂拍、后来被大家认为是炒作的事件之外,我俩私下在一起的照片从来也没有流出过。对了,还有一次,就是电影节……
  想到这个,我斜睥了他一眼,真的像我妈说的,心眼很多吗?我佯装不经意般,试探的问:「老公,你有想过要出道吗?」
  他略睁大眼睛:「我?没有。为什麽这麽问?」
  「因为啊……我妈说,自从电影节以后,找我拍爱情片的合约就少到几乎没有了,反而不少人在问你有没有兴趣出道呢。他们觉得你很有神秘感,长相也不错……总之如果进入娱乐圈说不定会立刻大红大紫。到时候你的能力也可以用特效来解释,就不用再怕流言了。这不是十全十美吗?」
  他动了动眼珠,说:「你是想说『两全其美』吧。」
  「啊,可能吧,那不重要。只是你真没想过要藉此机会出道吗?」
  他摇摇头:「没想过。」
  我十分满意,长长的「哦」了一声。不喜欢被拍照,又没打算当公众人物,却在电影节这种场合大出风头,显然就是为了宣告:千颂伊是我的女人!都经纪人果然有心机呢。不过,哪个女人不喜欢自家男人霸气的表达对自己的在意呢?虽然管得有点多,动作有点大……不过我喜欢。
  我抱著他的手臂走路,半个身体的重量都挂在他身上了,他有些莫名其妙的看我仰面对他傻笑,瞟了眼经过身旁对我们注目的路人,沉声说:「好好走路不行吗。」
  我在他身上扭了几下,他脸红了,但又不能把我推开,只好歪歪斜斜的配合著我往前走,像两隻螃蟹画著Z字,最后两人都不禁噗嗤笑了出来。
  一起在辣炒鸡肉饭的店吃晚餐,恰好这个时间客人还不多,我们找了张角落的桌子,头碰著头的吃著。我点了鸡腿肉,他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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