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博我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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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博我嫁谁-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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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默和李言也有瞒着程曦的言谈:小钱接触了程曦这么长时间,对她有了很深的好感,正央求两人帮忙牵线搭桥。韩默在婚姻大事上着了程曦的“道儿”,看小钱实在是个不错的男人,程曦也似乎懵懵懂懂地对他有一点好感,难得有可以“报复”程曦一下的好机会,所以和李言商量着怎么能把小钱弄成程曦的“钱二狗子”。
  至于他们会是以上的哪种类型,就要看时间的发展了……
  某天,李言同学在韩默身边东磨西蹭地晃悠了许久,韩默就知道他心里有事,索性停了笔看着他。他又憋了半天,才冒出一句:“你今年五一跟我回家吧。”看着李言那个费劲,韩默的心中无端端温柔起来:“好。”回头又看电脑去了。
  李言本以为还要与这口齿伶俐的丫头一番论战,攒了一肚子的理由严阵以待,没想到这么轻松就解决了,看着韩默宁静的后脑勺,倒有点恍然若失,满身的劲没处发,出去绕操场跑了两圈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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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郭靖也很好(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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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默跟李言回家,无疑给李言家带来一场小型地震。李言的家人原本持大众观点,以为女博士多半会是五官恐怖,或者傲慢无比的,故此心里有些排斥。没想到韩默五官秀丽、落落大方,倒是越看越喜欢。
  但越喜欢反而越害怕。父母总是为子女着想的:李言的家人原本看儿子倒也顺眼,如果用“征婚广告式”的修辞方法倒也称得上“体健貌端”,但看来看去也只算得灌木丛中最挺拔的一棵,怎么也算不上梧桐,如今居然引下一只金凤凰来。
  想来想去,不明白韩默凭什么定心在自家的傻儿子身上,怕只怕日后韩默变心儿子受伤。
  韩默乃是玻璃人儿,看在眼里,于是索性把自己放低了,说些女博士找对象的难处,听在老人耳朵里,心就安了。
  能给男方及其家人很大的安全感,也许就是女博谈恋爱与一般的优秀女人相比的最大优势吧。
  到过李言家之后的某天,韩默照旧窝在615。
  “‘他的人呢?’‘人犹未归,人已断肠!’‘何处是归程?’‘归程就在他眼前。’‘他看不见?’‘他没有去看。’‘所以他找不到?’‘现在虽然找不到,迟早总有一天会找到的!’‘一定会找到?’‘一定!’”“太牛了!”放下《天涯·明月·刀》,韩默感叹:“为什么古龙能写出这么灵气十足的句式呢?”
  非常擅长理性思考因而非常擅长煞风景的哲学院博士生程曦答曰:“因为,在台湾,出版商对名家是按行数而不是按字数给钱的。”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我想你刚才念的那段,一定是让出版商崩溃了。”
  “看来真相总是让人沮丧的。”韩默有所感。
  程曦奇怪:“何出此言?你和老李家人处得不好?还是,你终于看到了他的阴暗面?”
  “都不是,是我跟亲戚们说我订婚了以后,我家人的反应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韩默终于决定和李言在一起以后,心中忐忑,以为多少会有些反对的声音,谁知道所有的亲戚纷纷如释重负,对小李的“低”学历毫不在意。韩默这才意识到:原来即使在自己的家人之中也存在着对于女博婚姻的歧视问题。
  原本以为自己是稀缺产品,结果发现被人当成滞销货物,这当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吧。
  对于韩默订婚的最有趣反应来自妈妈。妈妈一个人把她养大,一生为她打算不说,还担心自己老后拖累女儿。如今韩默订了婚,妈妈这点心思就成了心事。
  一次妈妈和她开玩笑:“小默啊,将来你结了婚,妈妈就去找个好的养老院住。
  省得你们小夫妻烦。”韩默一听,心里咯噔一下,知道这玩笑后头大有文章。
  好韩默,立刻佯装大怒:“什么,你要住养老院?那我上哪找范例教我孩子什么叫孝顺?以后我孩子也让我住养老院怎么办?”这个出乎意料的答案让老妈神情一松,竟然擦起了眼泪,从此再也没有提过这档子事。
  订婚之后的某天,韩默望着镜子,有点发呆,问程曦,“你说我这好好的一朵鲜花,怎么就插在李言这块牛粪上了呢?”
  程曦面不改色,“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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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言:我的老婆是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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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迷路的本领天下无双,只有我从前看的漫画《乱马1/2》中那个超级大路痴响良牙可以媲美。刚到任何新地方,几个月之内,只要到的地方超出自己日常行程之外,她必然会沦落成一只满脸无辜的可怜的流浪狗,让人满心想把她拣回家去。激起许多男士的贼心,搭讪率奇高。  连家乐福这种四平八稳的超市,她都能迷路。更可笑的是,她居然还很爱在超市里跟我玩“捉迷藏”,常常趁我不注意偷偷找个货架躲起来。发现她不见了,我只能找遍整个超市,因为她躲着躲着就迷路了。所以每次找到她的时候,她都是一脸可怜巴巴的神情等着我拯救。只要是个男人,能充当一回自己爱的女人的救世主,多半是感觉很好的。我也就在得意中忘了找她时候的着急和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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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红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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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上老婆的时候,我是个才高一的傻小子,刚刚从另一个学校转学过来。才过了几天舒心日子,就一不小心看见了她,从此万劫不复……
  堕落的过程是这样的:我和一帮新认识的哥们儿就像往常一样站在教学楼的楼道里,干着一些那个年龄的男孩子们都会干的各种自以为是耍酷其实蠢得不能再蠢的事儿。就在这时,正巧有一个眼睛长在脑门顶上的小黄毛丫头走了过去,正巧往我这么看了一眼,于是我就这么完了。
  我就不明白了,理论上讲,所谓一见钟情这种事的对象都应该是大美女,可是我喜欢的这个丫头片子实在不能算大美女。虽然她的小圆脸看起来有点傲,有点痞,有点不爱搭理人,更要命的是还有点太过聪明,但我怎么就觉着怎么看怎么顺眼?
  等她蹦蹦跳跳地走过去之后,我一方面为了掩饰自己的心情,另一方面也是想打探军情,于是装出很不经意的表情问身边的哥们儿:“那小丫头是谁啊?”
  那个时候的男生正是一脚还在懵懂的童年,一脚却跨入了青春期的时候,对男女问题敏感得不得了。那哥们儿立刻一脸贼笑地回答:“她就是我们这个年级的,二班的。语文特别好,老拿奖。但是不太爱说话。怎么,有兴趣?”
  我怎么可能承认,“哪儿啊,我是觉得这丫头怎么这么?真想找机会打她一顿。
  ”
  那家伙被我吓了一跳,“不是吧,我们学校可不兴打女孩。再说她可没招你。”
  “哦。”我露出了一脸没能打上人的惆怅,成功地把兄弟骗了过去。
  坦白说,那个年龄的男孩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我那会儿只是觉得一天多看她几眼,就心情舒畅,一天没看着,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所以,不久我就把这只小土拨鼠简单的出没规律摸熟了,并且适当地调整了我自己的生活规律。多年之后,我回首往事,才发现因为她,我不自觉地修炼了很多本领:也不知道她怎么能把时间掐那么准,总能踩着早自习的铃声进教室,可为了多看她一眼我就不得不老是迟到那么刚好一秒,天天被老师骂得狗血淋头,于是成就了我的“厚脸皮”神功,到现在还因为挨骂态度端正,被老板当成好同志加以善待。
  她坐在教室第一排,所以一下课溜得奇快。坐在后排的我也练就了一身从人群中杀出重围的好本领,至今还能在A市那极度拥挤的公交车上进出自如,收获无数钦佩的目光。
  我那古板的老爸从来只让我学习,严令我不准看任何课外书。但自打我发现她喜欢看书之后,从此也跟着她经常出没于学校的图书馆,慢慢就爱上了看小说。可怜的是我却只能躲在被窝打着手电筒看那些借来的书,所以我现在这双“炯炯有神”的六百度大近视眼也是拜她所赐。
  可是我们那时候民风实在太过古朴。我就这么偷偷地看了她几年,都没敢跟她打过一声招呼。她继续在每次贴出的成绩榜里高高地占据着她的霸主地位,我仍然过着成绩普通的小平民的幸福生活。
  幸好天可怜见,我终于在高中毕业前找到了一个机会跟她说上了话。更重要的是,我们读的大学在同一个城市。尽管她读的和我读的两个学校,一个是一类一个是二类,尽管这个城市有好几十所大大小小的大学,我还是固执地相信这是老天暗暗昭示的一种缘分。
  在大学时代,来自同一个高中的我们自然而然地成了朋友。她问了我许多很奇怪的问题。我这才发现,原来她并不如我想像的那样高高在上。她问过我的问题中有一个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到现在还清楚记得:“到底你在路上是怎么跟人打招呼的?如果是从远处看着对方一直笑着走过去,挺傻的;可是如果先假装没看见,到了近处才突然一抬头笑一笑,不是更傻么?”
  我当时愣了半天,想了又想,就是没答出来。这个问题还把我也绕进去了。我原本在路上见了人都是自自然然地打个招呼就过了,可是让她问过以后,每当遇见熟人,我就想,“我到底是怎么跟人打招呼的?”结果越想越不自然,害得我快有一个礼拜都没法正常跟人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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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红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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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个问题也告诉我,原来她的难以接近不是因为高傲,而是因为害羞和不善交际。
  大一,她恋爱了。我看着那小子恨得牙痒痒。不久,她又失恋了,在我的陪伴下喝了半斤红星二锅头,醉得一塌糊涂却没说那小子半句坏话,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分的手。这事一直让我很佩服——很多女人失恋的时候都是到处开控诉大会,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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