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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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剑-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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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那就随我去草原”
正文 第十四章:剑神方啸
    就这样留一刀和那老先生一起前往乌斯藏,几天后到了草原边上。在这里有许多汉族和藏族做着交易,草原上的人们用他们的牛羊皮毛,换取茶叶布匹等生活用品。

    他们在这里买掉了牛车,原因是中原的牛在草原走不动道,也不知道是真是假。那老先生就与一名藏族商人说了几句话,那人就去牵了一匹马过了,这应该是他来时留下的,马上水袋鼓鼓的,应该是灌满了水,马鞍上还挂着一个包裹,马鞍后面是一卷毛毡。留一刀个子小,再加上不会骑马,他俩就同骑一匹马继续往草原深处走。

    进了草原后景色就发生了变化,树木都是笔直笔直的,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树木,一眼望去光秃秃的,留一刀有一种想飞的感觉,天理教应该不会追来了,心情一好话就多了,开始问长问短的与老先生攀谈起来,那老先生也是什么都说,而且让留一刀大吃一惊。

    通过询问之后得知,救了他的老头名叫方啸,方啸年轻时收有一个徒弟,也是唯一的徒弟,就是当今江湖上的乾坤剑。留一刀心里就谋生了学艺的想法,又继续问到。

    三十年前与薛秋寒同为江湖两大剑客。薛秋寒凭借一把寒冰剑问剑江湖无人能挡,而方啸剑法出神入化,草木皆为剑,人送剑神,。两位在剑法都有很深的造诣,行侠仗义扫除了当时各地的恶霸和邪教,一提起他俩的名字无人敢触其锋芒,江湖也是一个相对太平的时期。

    可是这两个独行侠却喜欢上了他一个女子,那女子就是当时青城山庄主的女儿莫芸芸,这莫芸芸对他两都有好感,可是却不喜欢他们行侠仗义的方法,往往是凭个人审判就将对手至于死地,不免有罪不致死之人死于剑下,杀戮太重。

    当年的方啸性情狂傲,虽说有所收敛,但依旧我行我素,而薛秋寒却是一个情种,从那之后当真不问江湖事,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莫芸芸却得了一种怪病,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方啸得知后前去探望,薛秋寒却在这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寻访各地名医也不得救治,不到一年时间莫芸芸就离开了人世。在最后她希望方啸不要再与人动武,同时也避免仇家寻仇,让方啸离开中原,十年之内不得踏入中原半步。此时的方啸十分悔恨,后悔没有多陪陪她,在埋葬了莫芸芸之后就离开了中原,到乌斯藏一待就是十年,十年的时间让他改变了许多,虽然莫芸芸要求的期限已满,可他也不愿再踏入江湖,此后每年回一次去扫墓,其余时间都在草原。

    一路走一路说,在这路上也不着急赶路,碰到牧民都热心的给他们补充干粮和水,看着一张张朴实的脸,让他找到了槐树村的感觉。唯一不习惯的就是越走越高,高原上的氧气稀薄,这让他时而要靠大喘气来调整呼吸,还好有内力支撑着,不至于晕倒。

    一个月左右,方啸带着他来到一个湖泊旁这里早已不见树木的踪影,这一个月时间他背上的伤口已结疤,远远的就看见湖泊边上有四五顶帐篷。这湖泊非常的大,简直就像是一个海湾。方啸见留一刀再次被这草原的景色所震撼,也感慨到:“怎么样,这地方是不是很美?”

    “嗯”

    “当初我也是被这里的淳朴的人们和迷人的景色所吸引,才决定留了下来。”

    留一刀虽然也有这想法,但这个想法瞬间即逝,他大仇未报,岂能又想着独自逍遥。“待我报仇以后,我想我也会选择这里。”

    方啸看了看他,自己又继续说着,“这个湖名叫错拉湖,是乌斯藏四大圣湖之一,每年都会有无数的藏族同胞前来朝圣,她可以净化人的灵魂。”

    说着话已经要到地方了,这时跑过来两个人一条狗。来人是一男一女,男的叫多吉十六岁,女的叫卓玛十五岁。多吉远远的就喊上了,“方爷爷回来了,我们好想你啊!”

    留一刀这一路过来见那些藏族的汉语极为生硬,可多吉的汉语和汉族差不多,随即问方啸,“他也是汉族人?”

    “四十年前我来这里认识了他爷爷扎西,从小就我就看着他长大,包括他父亲巴桑,所有的汉族文化都是我教他们的。”

    卓玛到了跟前看见留一刀就问到,“方爷爷,他是谁?”

    “他是一只迷途的小羊羔,爷爷我见他无家可归,这就带到我们草原来了,你们欢迎他吗。”

    卓玛看着留一刀说到:“当然了,我们草原人最好客,你这小羊羔到家了。”

    在场几个人都发出了爽朗的笑声,一句话就消除了陌生感。

    晚上在扎西爷爷的帐篷里围坐一圈,巴桑把在外面烤好的烤全羊拿进了帐篷,架在了帐篷里的炉子上,现在天气寒冷,晚上不易在外面品尝这草原美味。

    这一晚让留一刀感受到了草原人的热情,结束后他和多吉一个帐篷睡觉,窝在柔弱的毛毡里,无比的踏实,这一觉睡到很沉很沉,甚至感觉自己已经死去。

    第二他一睁开眼睛帐篷里就只有他一个人,从帐篷出来正好碰见卓玛抱着一堆衣服走过来。

    “小羊羔起来拉,在草原上是不是睡得很香甜,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洗衣服?”

    留一刀正好没事,一起到处走走也好,“好啊,方爷爷和扎西爷爷他们呢?”

    “方爷爷和扎西爷爷去山上踩药去了,说怕你刚来不习惯,采药回来给你泡水喝。多吉和巴桑阿爸赶着羊群出去了,他们都得傍晚才能回来。”

    “哦,怎么不见你妈妈?”

    “你是说多吉的妈妈吧?多吉都妈妈在生他时死了。”

    “你和多吉不是亲兄妹?”

    “我?我也是方爷爷带回来的小羔羊,是不遗弃的小羔羊,那时候还小,我已经不记得了。”

    一看提起了卓玛伤心的过去,留一刀有点不知所措,“对不起”

    “没事拉,我都说太小不记得了,草原就是我的家,要是还感觉不好意思,那就陪我洗衣服吧!”
第十六章:伏魔剑法
    多吉已经不敢和留一刀比试了,三招之内手中的刀必被挑飞出去。留一刀的骑术长进也很快,虽然和多吉比还差挺远,可这已经让他很满足了。

    天气慢慢转暖,草原又恢复了生机。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就像铺上了一张巨大的绿色地毯,上面星星点点的开着五颜六色的小花。现在牛羊近处吃草,不用赶去草场。

    卓玛说草原的雨季就要来了,这些日子扎西爷爷也忙着修补帐篷。草原上当天气说变就变,远远的看着天边乌云密布,雾蒙蒙的向这边压过来,雨线一直往这边蔓延过来,巴桑赶忙招呼他和多吉将羊赶进栅栏,这时多吉惊慌的道:“这里有匹母马要产小马驹了”

    扎西听到跑了过去,“你去干羊群吧,这里交给我。”

    这雨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就像一阵风一样,母马在雨中产下了小马驹,扎西爷爷见留一刀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马,决定将这匹小马驹交给他照顾,等长大了就给他当坐骑。这可把他高兴坏了,在这里他没带来什么,大家却把他当家人一样对待,这样他已经很知足了,现在扎西爷爷出给他这只小马驹,让他发自内心的感激,这也许就是草原的魅力吧。

    晚上,母马和小马被单独照料了起来,卓玛在一旁问到:“小羊羔,小马驹现在属于你了,你应该给它起个名字。”

    “对呀,你到是提醒了我,那起什么名字好呢?”

    “我们一般是根据马出生时的特点起名,我的马叫圆月,是因为它是晚上月亮特别圆的时候出生的。”

    “那多吉的马叫黑风,是不是没月亮的晚上出生的?”

    “才不是,他是看那匹马和他一样黑才起的。”

    “哦,小马驹出生的时候正好赶上风追着雨过来,那就叫它追风吧!对,就叫它追风。”

    转眼就到了六月,多吉吵吵的草原勇士也没去参加,这些日子在武艺是被留一刀彻底征服了,安心做起他的牧羊工作。这日方啸看留一刀练完一遍剑法后不住的点头,“想不到了领悟能力这么强,为师没看错你,这套剑法你已经能够随意而发,收放自如。”

    留一刀摸摸鼻子,“这都是师傅教导有方,徒儿只是照着连续摆了。”

    卓玛接着道:“小羊羔你就别谦虚了,你看多吉这么多年还赶不上你几个月。”

    方啸也不再多说,“从现在开始为师要传授你一套伏魔剑法,这套剑法一共三十二式,剑法刚猛,出剑之时剑气皆可伤人,是为师的成名剑法。”

    说完就把捡起留一刀放在一旁的剑鞘,“今天教你第一式御剑降魔,这一式是进攻招,讲究后发致敌,现在你来攻我。”

    这么长时间留一刀还是第一次和方啸过招,这让他即紧张又兴奋,一定要好好表现不让师傅失望。

    方啸手中的剑鞘很随意的指着地面,等着留一刀的进攻,留一刀上前就递出一招直奔方啸左胸,这一剑却是虚招,攻其必救,然后变化剑的轨迹挑对方握剑的手腕。就在剑快及胸口时方啸忽然抬起右臂,同时剑鞘由下往上斜着刺在留一刀的剑上,将他的剑打的往外偏出,接着顺着剑一直往留一刀身体方向滑去,由于剑鞘一直贴着剑并且速度极快,留一刀还未等做出反应剑鞘就顶在自己喉咙前。

    反复几次换了不同的招式结果都是一招被制住,这让留一刀对伏魔剑法充满了好奇和求知的。。

    几番比试后方啸看着留一刀说道:“这招御剑伏魔虽然是第一招,可他却能一招制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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