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东史郎交往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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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东史郎交往13年-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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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坡边上的一块平地中央,新挖了一个大土坑,深约米,半径约9米,坑岸边护坡角度达45度,坑沿垂直高度为1米。这是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前两天开来挖掘机,专门为此次试验开挖的。看来,他们为这次试验作了大量精心的准备工作。
  东史郎那天内穿白色蓝长条衬衣,打一条灰白色领带,着一套深灰色西装,外套一件浅灰色风衣。他来到试验现场后,一会儿蹲下来看看土坑,一会儿站起来摸摸试验用的模拟木头人。看得出,他的内心很高兴,对试验的前期准备工作十分满意。
  先行实施的是邮政袋和手榴弹燃烧试验。因为在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书中,有认为燃烧着的邮政袋绑手榴弹会爆炸,对实施加害的人会造成伤害,所以不可能会去做的。
  试验者将一个帆布做的邮政袋平放在地上,上面放着三枚手榴弹,然后浇上汽油,点上火,人迅速离开,躲到安全地带观望。只见一团火苗在燃烧,邮政袋一会儿烧完了。但手榴弹并没有爆炸,说明了在常温情况下,手榴弹并不会发生爆炸。
  虽然,手榴弹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爆炸,在理论上也不会发生爆炸。但是,谁也不敢冒失地立即走上前去看个究竟,防止弹体受热后,延时爆炸,发生意外。
  直到冷却了一段时间后,我们才走上前去。只见三枚手榴弹静静地躺在地上,好像骄傲地在说,这点明火,奈何不了我。
  接着,实施干坑(45度)邮政袋捆三发制式手榴弹滚落实爆试验。这个试验完全模拟《东史郎日记》中记述的手榴弹伤人事件进行。
  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专门做了一个身体蜷曲着的木头人,为了防止木头人在水中沉不下去,他们特地在木头人上钻了一个洞,洞里灌注了水泥浆,达到140斤成人的体重。工作人员将其装入邮政袋内,在袋口上拴上三枚手榴弹。又在干坑不同方向上竖立两米高的木靶板,分别距坑口2米、4米、6米、8米、10米远。
  

第四章:为《东史郎日记》案举证(7)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吴腾芳教授举起了手中的小红旗,吹响了指挥实爆试验的哨子。
  两个负责实施爆破的人员,拉掉三枚手榴弹的拉环后,只见嗤嗤地冒着白烟,他俩使劲将装着木头人的邮政袋推向土坑内,然后迅速跑到10米之外,跳进了掩体之中。
  只听“轰”的一声巨响,三枚手榴弹同时爆炸。响声在山谷里回荡,仿佛是炸响了的闷雷。
  人们立即跑到靶板上,看手榴弹散片的杀伤力如何。在2米靶板上,我们看到了许多手榴弹的碎片。而在4米靶板上,只看到一、两个碎片。在6米、8米和10米靶板上,找不到一粒碎片。
  干坑试验的结果证明,加害者拉开手榴弹拉环后,只要跑出6米距离外,就可以脱离危险。
  试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刘庆宁、吴巧宝当场宣读了保全证据公证书。日本中北龙太郎、丹羽雅雄律师和我作为现场见证人,在公证书上签了字。吴腾芳教授和龙源副教授,作为此次试验的主持人,也在公证书上签了字。中央电视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媒体,对此次试验作了现场新闻报道。
  3月8日,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里,举办了《东史郎日记》案手榴弹实验结果送达仪式。吴腾芳教授代表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向东史郎律师团送达实验报告书;公证员刘庆宁代表南京市公证处,向《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送达公证书。
  为了更多地获得《东史郎日记》案涉及的现场情况,在二审的庭审中掌握主动。我还陪同东史郎先生、《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中北龙太郎、丹羽雅雄和空野佳弘律师、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山内小夜子、西村秀树、菱木政晴、山本干夫、芹泽明男等日本友人,再次去了中山北路101号原中国最高法院去现场考察。
  由于人多车少,我们只能打的士前往。南京市宁垦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姜忠勤得知后,自愿为来宁取证的日本友人免费提供用车服务。用他的话说,这是表达一下南京市民支持东史郎的心愿。
  我们来到了江苏省商业厅,这里便是原中国最高法院旧址。在院内广场的中间,有一个圆形的水池,池子的中央,立起一个约米高的圆形雕塑,雕塑中间可以冒出水来,向360度平衡地流淌。该院守门的老人告诉我们,这个水池和这尊雕塑,是原中国最高法院留下来的原物,喻意为公平与公正。
  院内主楼大门入口的左下角,镶嵌着一块乳白色的石碑,碑上刻着“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旧址”10个绿色大字。我带领东史郎先生走上前去,他弯下腰来,饶有兴趣地抚摸着石碑。嘴里喃喃自语,大意是说,不错,就是这里。在我俩的身后,是中北龙太郎律师等人,他们忙着用相机拍下了这一镜头。
  在大门外面,便是车水马龙的中山北路,《东史郎日记》中描述的马路对面的水塘和空地,早已被摩肩接踵的楼房所取代,只是中山北路的路名照旧,原中国最高法院的门楼、雕塑和楼房等建筑物,仍保留当年的模样,可作为参照物。中北龙太郎、丹羽雅雄和空野佳弘三位律师,以及芹泽明男和本馆的刘燕军等人,拿出皮尺,实际测量马路的路幅,以及到马路对面的距离。
  沉默的东史郎先生则站在一旁,一脸的严肃。他是在回忆当年加害的历史场景?还是在观望律师们实地取证的情景?抑或在考量这里与当年相比,到底发生了多大的变化?
  为了能看清现在究竟发生了多大的变化,需要登上附近的一个制高点。我们选择了马路对面一幢七层住宅楼的楼顶。但是,如何上楼却成了难题。当我们把想法向七楼一位姓王的居民表达后,他是从电视节目中得知东史郎故事的,为东史郎先生勇于反省的精神所感动,十分热情地从家中搬来人字梯,我扶着包括年迈的东史郎先生在内的12个人,从走道内的一个口径约60公分的天窗里,爬上了楼顶。居高临下,从这里了望和拍摄原中国最高法院旧址十分清晰,对周围的建筑群也一览无余。9个日本人、3个中国人还一起在该楼顶上拍了张合影照片,作为特殊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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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为《东史郎日记》案举证(8)
下得楼来,东史郎一行人的举动引起了附近居民的围观。人们推举出一位这里的老居民,他的名字叫丁仰乾。丁老和东史郎一样白发苍苍,都佩戴着一副老花眼镜,个头也一样高,不同的是丁老留有半
  尺长的白色胡须。他证明当年这里确有水塘。
  宽厚的南京人用平凡的举动,再一次使东史郎及其日本友人感动不已。
  东史郎、《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和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成员等一行日本人,满载而归,他们要将南京之行的收获整理出來,提交给东京高等法院,为赢得《东史郎日记》上诉案二审胜诉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整理过程中,他们认为,最好增加手榴弹水下实爆试验。于是,山内小夜子再次给我寄来了求援信。
  日本友人的求援,引起了我们的重视。我及时给日方回了信,信的全文如下:
  山内小姐:
  您好!
  您4月30日来信收悉。
  今年三月初在南京进行的手榴弹爆炸试验,由于我们的合作和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的配合和支持,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收获。为东京高等法院对《东史郎日记》案进行法庭调查提供了证据。
  这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
  来信提及为确保《东史郎日记》上诉案胜诉,希望追加手榴弹水下实爆试验一事,我个人认为确有必要。但还需与南京的爆破部门及其专家进行商量,围绕手榴弹在水中爆炸后岸上2~6米以外的人所受危险程度等有关事宜,逐一进行分析和制作试验方案,此事牵涉的面比较大,需要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很多,待我们将此意向有关方面商讨后,再与您联系试验筹备进展步骤等,并请转告东史郎先生及东史郎案律师团,本馆将尽最大努力,支持《东史郎日记》案的诉讼直至最后胜利。
  祝安好!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馆长  朱成山
  一九九八年四月三十日
  应日本《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的要求,同年7月20日,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再次在汤山上峰实施手榴弹水下定点试验,进行一次完全模拟《东史郎日记》记述,将邮政袋绑上手榴弹并扔进水塘的实爆试验。
  此次,日本方面派来了《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空野佳弘律师,以及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秘书长山内小夜子女士。
  手榴弹试验场地还是选定在三月份试验使用过的土坑,只是将坑内注满了水。试验人员将三枚手榴弹捆在一起,定点在距水坑边沿3米(水平距离)、距水面下米(垂直距离,离地表面米),在岸上距水坑边沿(水平距离)2米、4米、6米处,分别设有米高的木制靶板。
  随着试验人员按动电动按钮,只听“咕嘟”一声,水面上冒起了一个小水柱,很快又恢复了静态。
  此时,我们一起去检查靶板,惊奇地发现,不管是2米的靶板,还是4米、6米的靶板,均没有发现任何被手榴弹碎片击中的弹孔。看来,水的压力不可小觑。
  与上次干坑试验相同,这次水下定点实爆试验,取得了圆满地成功,并以签定(98)宁证外民字第7635号保全证据公证书结束。
  和上次手榴弹试验一样,南京的新华日报、江苏广播电台、南京日报、南京广播电台等媒体,在现场作了新闻报道。
  这次试验的结果,完全与《东史郎日记》中的有关记述相吻合,对加害者不会造成威胁。
  与南京人民以实际行动支援《东史郎日记》案一样,自从《东史郎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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