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中华民国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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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中华民国史(下)-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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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所困扰,以致不能成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在 20 年代,即使包括现代工厂
工人以外的作坊和做服务工作的人,无产阶级可能也不过几百万人。他们集
中在拥有相当数量现代工业或矿业的几个地方:上海、广州、湖南、湖北、
山东东部、天津周围的河北东北部以及南满等处。当经济状况有利于工业发
展时,城市工人的这些集中点就发展,如从本世纪第二个 10 年末开始到 20
年代的大部分时期,情况就是这样。直到 1927 年止,华中和华南的政治状况
允许工会组织存在,在某些地方还支持工会组织。然而,一旦被引向政治,
在工会发展的最初阶段,工人就被推向与更强大的敌人对抗。他们几乎没有
时间来发展和组织自己。某些国民党官员和资本家认识到工人的生活状况需
要改进,但是 30 年代和 40 年代的世界经济萧条和战争,对城市工人阶级无
论什么样的扩展都造成十分不利的条件,更不必说有助于劳工运动了。


















① 陈明 :《劳工与帝国》,第 163—166、208—228 页和各处;林达?谢弗: 《毛泽东与工人:湖南工
人运动,1920—1923 年》,第 109—112 页。
① 关于上海,见让?谢诺:《中国劳工运动,1919—1927 年》。关于湖南劳工动 态的稍微对立的看法,
见小安格斯?麦克唐纳:《农村革命的城市根源》,第 142—206、241—250 页,和谢弗:《毛泽东与工
人》。谢诺著作(第 407—412 页)认为劳工运动是 20 世纪 20 年代主要的革命力量。关于这方面更多的
书 目,见陈明 :《中国劳工运动的历史编纂学,1895—1949 年》。



革命过程中的国家与社会

社会与政府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也许可以比作细胞与细胞核。中国从
政治上有创造性的时代——如秦和西汉以及隋和初唐——继承了一个以经过
时间检验的结构、常规和思想为基础的非常强大的政府。它实行联合政治和
分散管理的能力,对这个国家力量之所在,并非无足轻重,而外部世界对此
才开始研究。
晚清和民国的政治史,常常以下述三种方式之一加以概括:一、按照循
环说,注意王朝晚期的衰亡,这是社会动乱和军事角逐、重建中央集权国家
的时期;二、按照政府权力向社会缓慢而不平衡地扩张的说法,政府谋求把
行政机构扩展到村级;三、按照革命过程的说法,通过革命过程,旧的政治
神话和社会结构被摧毁,新的阶级被引入政治,新政权在一个根本不同的观
念形态和社会基础上建立起来。①所有这些观点都提供了深入的见识。有政权
衰亡、政权空白期和重新统一。历届政府确曾试图扩大其权力,集中控制,
改组金融和行政。但是,总的说来,我们认为,这 150 年的历史可以更适当
地详细解释为:脱出从旧政权控制的社会革命运动、新社会阶级的出现、政
治关系的重新确定,以及新的国家结构与观念形态的创立。这是一个不平衡
的、阵发性的和常常流血的过程。
同更年轻、更小的国家相比,中国的现代变革过程是缓慢而曲折的。随
着政府开始在社会中显得更加重要,渗透和参与的相互关联的现象,以及国
家建设和动员民众的相互关联的现象,形成了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但两者
都发展缓慢。在中国,如同 19 世纪在别处一样,现代火器,蒸汽机车和轮船、
电报通信开始使用,但是清政府应用这些东西以渗透到社会,直至乡村和家
庭,却迟缓不前。推广识字、办报纸和邮政同样缓慢,抑制了民众对政治的
参与。关于无所作为和只能逐渐地、勉强地实现的潜在可能性的资料,无疑
反映了晚清政体所固有的力量。尽管在 1800 至 1949 年间出现了变化,杰出
人物统治论和权力主义的基本特点依然顽强地存在。

清代权力机构的失去平衡

满族统治的清政府和中国社会之间的基本关系,是在 17 世纪和 18 世纪
初叶规划的。一旦完成了征服,就为异族统治很好地树立了种种范例,以致
反满情绪主要表现在对明朝的儒家式的忠诚上,而不是表现在汉民族的民族
主义上。基本上沿袭明朝的科举考试制度,把上层阶级的利益与君主国家连



①19世纪王朝衰亡的循环理论,或以朝廷失控及由此而引起腐败和混乱立论, 或以伴随地方军队兴起而
来的权力分散立论,见于梅谷:《19 世纪中国的地方 主义》(斯坦利?斯佩克特,《李鸿章和淮军》一
书和序言),和萧公权:《农 业中国:19 世纪的帝国控制》,第 501—518 页。以传统的分裂和近代的再
统 一立论而对 20 世纪中国政治所作的解释,见于詹姆斯?谢里登:《分裂的中 国:中国史的民国时代,
1912—1949 年》第 1 章。在易劳逸提出了从政治文 化理论引出的类似的框架,见《夭折的革命:国民党
统治下的中国,1927— 1937 年》,第 vii—xiv、283—313 页(又见本书第 3 章)。19 世纪名流侵犯地 方
政府权力和 20 世纪政府竭力把行政控制伸到村级的关系密切的理论,见孔 斐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
及其敌人:1796—1864 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 和本书第 7 章。



结在一起,构成了地方和京城之间的桥梁,有助于维系正统的意识形态。①
其他几种基本安排进一步规定了国家和社会的种种关系。
第一,在征服之时,上层名流在很大程度上把接受满族的统治作为恢复
秩序和稳定的合理代价。作为回报,他们可以保留大部分地方上的社会地位
和利益。②第二,政府接着采用的田赋及其他政策,促使华北大庄园解体和抑
制了南方地主的势力。这两种政策意外的结果是,由于名流不控制大量集中
的经济(和潜在的军事)力量,政府愿意让他们有相当大的自由;他们也愿
意支持一个一般能照顾他们利益的政府,而晚明时期逐渐形成的贫富之间的
紧张关系得以缓和。①第三,初期的满族统治者保持低税,供养的官僚比较少,
所需经费不多,并且未深入到县以下。这项从明朝继承下来的政策,为具有
儒家思想的大臣们所支持,既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也因为这项政策符合他
们拥有土地的家庭的利益。在清初,官僚机构规模小,部分地得到有效的驿
站系统的弥补,官僚的报告由集中到皇帝的个人情报收集网加以补充。②
但是这些措施只是绕过了、而不是直接面对越来越发展的行政不深入的
问题。18 世纪初,雍正皇帝作了一次认真的尝试,为地方政府和官吏薪俸提
供适当的经费,但遇到相当大的阻力,不得不缓慢推行。③到 18 世纪末,人
口现状使官府和社会之间的平衡陷入大混乱。人口的增长、商业和城市的扩
张,超过了官府监督民众或提供必需服务的能力。仓廪制度的崩溃是一个征
兆。在这些情况下,官府不能总是不变,正式文官的数量相当稳定,大约为
2 万名,其中一半在京城供职,但是为人数多得多的低级的胥吏、听差和有
公务的私人仆役与较高级的私人秘书所补充。胥 吏的数量因县的大小而异。①
政府为控制这类次官府人员和秘书的数量和活动所作的努力是不成功的,因
为人口增加需要更多的低级职能人员去执行必要的公务。在整个 19 世纪,捐
纳增加了虚拥功名者的队伍。在 19 世纪后期,由于增加了专办外交、商务、
工业或军事的官吏,由于经常雇用办理官方事务的委员,由于增加了新的专
务公署,文职官僚进一步增加。增加的速度因 20 世纪第一个 10 年实行新政
而急遽提高。
特别在 19 世纪的后半期,政府努力用征收田赋附加税来调整财政,并且


① 见巴林顿?穆尔:《独裁和民主的社会根源:现代世界发展因素中的土地和农 民》;孔斐力和苏珊?曼?琼
斯在《远东研究中心论文选》第 3 集(1978—1979 年)第 xiv 页上的《导论》,论述了“中央政府官僚(国
家)和地方政制(社 会)的关系”。
② 希拉里?贝蒂:《代替反抗的抉择:安徽桐城个案》,载史景迁和小约翰?E。 威尔斯编:《从明到清:
17 世纪中国的征服、区域和延续性》,第 242—243、 256 页;李成珪:《顺治朝的山东:地方控制的建
立与士绅的反应》,《清史问 题》第 4 卷第 4 期(1980 年 12 月),第 19—27 页;第 4 卷第 5 期(1981
年 6 月),第 13—23 页。
① 见马克斯:《华南农民社会与农民起义》第 2 章,及格罗夫和周锡瑞编:《从 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第
412 页所述河地重造的理论。其他作者从不同方面 强调农民造反或很少注意国家、士绅和农民三者利益的
平衡。见格罗夫和周 锡瑞书中(第 404—412 页)关于土地所有和田赋改革的其他引文。
② 费正清和邓嗣禹:《清代行政:三项研究》,第 23—28、44—48 页;史景迁:《曹寅与康熙皇帝:奴才
与主子》,第 6 章;吴秀良:《中国的下情上达和朝廷 控制:上奏制度的演进,1693—1735 年》。
③ 马德琳?泽林:《豁耗归公: 18 世纪中国实行财政改革合理化及其限制》(加 利福尼亚大学,博士学
位论文,1979 年)第 90—132、348—467 页。
① 张仲礼:《中国绅士》,第 110 页;瞿同祖:《中国清代地方政府》,第 39、 59—60 页。



显著提高了包括对外贸易关税在内的商业税在税收中所占的百分比。一种估
计表明,政府的岁入按流通的银两计算,在 1753 年和 1908 年之间约增加了
三倍(如按物价变动调整,实际增加一倍)。②然而,这是不够的。清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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