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魔女的礼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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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魔女的礼品店-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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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你呆在我的身边,我去哪儿,你就去哪儿,可以吗?”

林夹迟疑地点头,脸上浮起一抹羞涩的潮红,即使上在大红的披风遮盖之下,依然让人目眩神迷。

路西微笑:“你不用担心,等过几日,我带你去一个不会有人打搅,但是绝对不会让人觉得寂寞的地方。”是啊,基地最基本的配置是一个守护型智能机器人,三个服务型智能机器人,虽然这个基地荒废多年,大概没有那么多的能量,但是至少也能留下一个机器人来的,其实智能机器人和真的人类也没有差别,让林夹有一个可以随意接近的人做朋友,想必会让他快活吧!

林夹怔怔地看着路西的脸,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一时却说不出来,他已经太久没有和人交流了,已然不习惯用声音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就在这个时候,沐恩泽敲门进来。

路西看他阴着脸,神色不定。连忙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吗?”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云公子和沐公子跟一帮北国人对峙起来,温如玉温公子,温七小姐,还有季常季大侠都在,如今这向华城可真是英雄好汉云集,热闹得不得了!”

“在哪儿?”

“城南的颐园,温公子和季大侠暂住的地方。”

路西的眼睛微微眯起,长长的睫毛掩盖下,眸内寒光四射,难得的有了些许兴奋,她虽然不像张家那位一般喜欢热闹,但是也决不害怕乱局,事实上,云风和沐风与温家兄妹近距离接触,绝对是一件好事情。

“路西,我已经帮你做好了传送门。这便请叶岚传过去给你。”

“老板?”路西心里一喜,面孔自然地柔和起来,刚刚想和老板再说几句话,就听见法器专家爱迪奥尔一连串的英语法语德语葡萄牙语,不知道在和什么人争论,之后,自家老板便无了声息,显然被叫走了。不由得一怒,想着回去之后,定要叫那个不识趣儿的金毛外国猴子好看。

偏生现在这一腔的怒火无处发泄,便只得冷哼一声,“林夹,走,咱们去颐园看看,你已经很多年没有瞧过热闹了吧。”

沐恩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不知道这个一向冷淡,从来没表露过什么感情的女子,为什么竟然会突然生气!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颐园

华都的教坊体制仿照前朝,共分为两部,右教坊在光宅坊,左教坊在延政坊。有所谓“右多善歌,左多工舞”之评。

如今,右教坊雅乐部的二十余歌女,却离开繁华的京师,来到这个边陲小城,为北国的贵人献歌——春月楼的姑娘尚且能够清高自许,她们这些正经官署里出来的却不能了!朝廷积弱至此,她们这些无辜弱女,又如何得以保全?

晓春堂是颐园最大的厅室,虽然年久失修,但是多少还有些以前兴盛时候的堂皇气度。堂内,依旧是精雕细刻,缕绘双绝。

宴席已经开始了,主人是温家兄妹和季常,客人自然是那位不请自来的北国显贵,还有云风沐风这两个不速之客。

温如玉虽然无论在朝在野,都颇有声望地位,所见所识,也不能说不多不广,可是看着眼前之人那双如鹰般尖锐的眼睛时,仍是忍不住心中不安。因为这人就是名动天下的北国第一高手萧鹦哥。

萧鹦哥看起来不过四十上下,虽然冬日寒风凛冽,但是他身上也只着了一件儿薄杉,那把饱饮鲜血宝刀平平地搁在那双看来极硬的膝盖上面,虽然隔着刀鞘,却还是让人能够清晰地感到寒意刺骨。

他将季常从头到脚仔细地打量了一遍,目光凝起,似有期许之意。“你们华国一向重文轻武,男人们也多以偏偏佳公子自许,唯一可以称得上文武双全的便是布衣帝师季长公子,季平,你身为季平的弟弟,却能不被他的光华遮掩,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号,也算难得了。”他这番话,是用长辈教训晚辈的口气说出来的,季常听在耳朵里虽然不舒服,却说不出什么不是。只因这人的确有说教的资格。

云风冷冷一笑,对于萧鹦哥,他所知甚多,自家三妹妹燕风就专门负责调查萧鹦哥的一干情报。他十三岁才正式习刀,十年小成,二十五岁时出师,出师后的第一件事儿,便是以师试刀,断了师傅——周寅的一条左臂。随后名动江湖,三十岁时被北国皇室招揽,加入军队,如今,这人已经是北国赫赫有名的一代军神了。

虽然如此,云风却看他不起,一个不知道尊师重道的人,即使本事再高,也不过是一匹夫尔!

萧鹦哥似乎对云风沐风两兄弟也颇为不屑,除了始见面时两句冷语之外,再无只言片语。但是他言谈之间,对于曾经固守江北的叶岚却颇为称许。

“其实,你们华国也是有过英雄的,如当年执掌十年的叶家公子,他虽不会武功,所行之大业却比我辈习武之人强上万千,只看他指挥着明——翟宏,暗——慕容,区区几千人马,就逼迫着我们北国十万大军不敢南下牧马,就足让我铭辈记于心一生一世了,只可惜,华国却容不得英雄啊!可悲,可叹!”

他这一番话,说得温如玉面红耳赤,当年温家和叶家交好,他父亲更是以叶三姑娘的门生自称,但是六年前祸事起时,他们却也和大多数人一般,急忙抢夺好处,争夺利益,却从不曾念过叶家兄妹于社稷国家的天大功劳,虽然,如今夜半时刻父亲也时时长吁短叹,说叶家公子命薄,姑娘红颜薄命,时有感慨,却丝毫不曾说过,也不敢说,这整个华国,是浸透着叶家兄妹的无数血泪的,这整个华国,应该也有叶家兄妹一半儿!反而是与叶家一向没有太大交情的季家长公子季平,直言敢鉴,最后虽然无法扭转局面,却也封冠退隐,以示自己为叶家的不平之意!

温家七小姐如碧,却因为是女儿身,从没接触过这些东西,当年叶家兴盛的时候,她年纪还小,所以对于曾经风头甚盛的叶家兄妹印象不深,等到她长大,懂事儿了,叶家已经落败,那一双绝代风华的兄妹,也早就成了禁忌。

如今,听了北国这位高手夸赞华国的英雄,却不肯说自己心目中最出色最英雄的兄长,自然不服。忍不住道:“我不知道什么叶家,李家,论起英雄,自然要数我二哥温池,他不但文比状元,武功也难有敌手,更是我华国最年轻的骁骑督尉,难道当不得少年英雄吗?”

“七妹,大人说话,你插什么嘴!”温如玉面上大怒,心里忍不住责怪妹妹不懂事,这话要是传了出去,自己二哥,恐怕又要惹上不少口舌是非。

“呵呵,温池?若是叶岚知道,他会被拿来和温家二公子比,不知道会不会哭笑不得?”一个极生硬冷淡的声音响起,声音并不高,也缺了几分女子的婉约柔媚,可是听在人的耳朵里,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一动——这人必是个美人!

可是举目回首看到真人,第一眼却又忍不住失望——原来很普通!但是仔细看来,却恍然大悟,不错,这的确是个美人,但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倾国美人,而是个有根骨,有气节的美女!极消瘦,也极有力的身体,素淡的眉眼。

“路姑娘?”

“大嫂?”

温如玉季常和云风,沐风同时惊叫。

路西对他们点头回礼,扫过温如碧时,却难得地有了轻蔑之意。她是个有傲骨的女人,虽然对于叶岚,她无所谓喜欢不喜欢,但是那人却曾为了这个华国呕心沥血,身丧命殒,于她来说,叶岚不是这个朝代的其他人所能相比的,即使是一向被人尊崇的温池,也不配与他相提并论。

“哟哟,路西何必生气?”张美佳笑眯眯地插话,“叶岚那懒散孩子,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他哪算什么英雄,你可不能因为他是老板的朋友就偏心偏向啊!”

路西挑了挑眉,心里冷笑,她便是偏心偏向了,又待怎得?她就是觉得自己家老板的朋友,在这里高人一等,又怎么样?温池有什么功绩,哪里能和叶家那个祸害相比?

“是是,护短有理,行了吧!”张美佳闭嘴不言。其实,她也知道叶岚为那个华国尽力很多,甚至回到圣联盟之后,也足足修养了两年才算恢复过来,因为这件事情,自家老板还忧心了许久,只是叶岚和那些古人实际上是没有可比性的,其差距,便如同神仙与凡人,那些神仙再怎么,入世修行,悲天悯人,同情大众,和真真正正的凡人还是有区别的。

“你,什么意思?我二哥怎么了?”温如碧听着路西话里带刺儿,登时大怒!

“也没什么!只不过你二哥做骁骑督尉之前,在江北军营里任将军的时候,华国三年内丢了江北五个郡县,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情,比上一任丢掉大半个国土的‘功绩’要少得多了。”

“你,你……”温如碧气得双眼通红。

温如玉苦笑连连,他虽然知道,江北郡县的丢失,实在非二哥之罪,那时候,能保持这般局面,二哥功是大于过的,可是路西所言,却又反驳不得,毕竟丢弃国土,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七妹,来者是客,你少说几句,来人,给路姑娘看座。”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萧鹦哥定定地看着路西,微微皱眉,心中难得地起了一丝疑惑。

路西身上穿的,是一身皂白的长袍,布料滑润,虽然只是在袖口衣领处点缀了几枝红梅,再无其它装饰,却还是可以看出,这衣料做工,都不简单,眼前的女子显然非富即贵,但是她身上,却没有千金大小姐的高傲矜持,反而有着战士沙场饮血,漠视苍生的气度。

她的手,修长有力,虽然白皙,却并不细腻,指甲修得极为干净,衣袖被两只墨色的镯子扣住,绝对不会影响到那一双手的灵活度。

一个很有修养,武功不错的将门虎女!这是萧鹦哥对路西的定位。

可惜,冷剑季常却并不这么认为。

此时,他顾不得外人在场,只盯着路西道:“大嫂,你已经在外多日了,还是快跟小弟回家去吧,这世道,并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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