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开门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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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开门有喜-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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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他的要求可以说是极其严格苛刻。
  他六岁的时候,跟着父亲参加宫中晚宴,曾以一首《叹春》惊艳满堂,得皇帝盛赞,赐白银千两,封“金陵小公子”;十岁的时候,文韬武略已有所成,放眼整个金陵的少年公子,无人出其左右,那时候质疑他“金陵小公子”封号的无人不服,同年,皇帝亲封“太子少保”;虽然不知太子在何处。
  早早成名,自然得付出比别人多十倍的努力,他自认这没什么。但如今看着一个六岁大的女娃抿着唇努力学着站立的模样,与从前的自己竟有几分相似。
  清欢终于站了起来,稳稳地站了一炷香的时间,没有摔下去,甚至勇敢地往前面迈了小小的一步。
  小灰绕着她蹦跶了一圈,然站起来,直立行走了几步,那神气劲儿颇有些耀武扬威的纨绔子弟样儿。
  宁书涵拎着兔耳朵将它丢给茴香,自己抱着清欢,笑得极开心,替她换了粉粉的衣裳,套了小鞋子,直奔东街王老头子家。
  “只能吃一块。”宁书涵轻扣着她的手,将剩下的那一块冰糕三两口吃光。
  清欢撅着嘴,表示不满。
  宁书涵就买了个拨浪鼓,摇得“咚咚”响。
  清欢一把抓过来,一摇就打在了宁书涵的脸上,她看着宁书涵龇牙咧嘴的模样,笑得乐呵呵的。
  清欢学会站立之后,没多久就学会了走路,姿态神情一律模仿宁书涵,就是走得很慢。大家只当是小孩子腿力不足,等再大些自然就会走快了。直到很多年后,他们发现,这姑娘懒散的性子,大概就是这时候养成的。
  自打上次接到夜半的任务后,接二连三地来了许多单子,有十万火急的大事,也有鸡毛蒜皮的小事。宁书涵等人忙得人仰马翻,好不容易喘口气,他还有心情抱着清欢笑着打趣:“老头子这回怕是真火了。”什么单子都接,夜半就那么缺钱?这不明摆着故意的么。
  捏捏清欢小手指,宁书涵下巴搁在清欢脑袋上:“乖宝,小爹爹这么辛苦,以后你长大了可要好好孝顺我。”
  茴香几人听得一阵恶寒,少宫主虽然一贯温温和和的模样,但总给人一种疏离感。可自从带了这孩子回来,两人但凡待在一块儿,少宫主就会变得十分的肉麻,让人受不住。
  日子在这样的忙碌中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除夕,茴香倚在墙角叹气:“不知今儿个能不能过个安生年。”
  孙一嗤笑:“你哪年安生过?”
  茴香直接揍人。
  宁书涵哄清欢睡着后走到外间,在主座上坐下,面无表情地看向站在面前的几名属下。
  少宫主笑的时候很恐怖,但面无表情的时候也是很恐怖的好吧。
  茴香咬咬唇,心道:死就死了。勇敢地迈出第一步:“禀告少宫主,还是没有任何线索。”
  他们已经在这里呆了太久的时间,即使有任务在身,一直不回去,也有些说不过去了。宁书涵转眸看向右边两人:“美人,小红,你们留下继续查,其余人准备准备,三日后回云州。”
  被唤作“美人”和“小红”的二人登时脸就青了,偏又发作不得,僵硬地领了命令。
作者有话要说:  咱乖宝心智只是暂时封闭,后面就会秒杀所有人的智商啦~(≧▽≦)/~
  话说,清欢学兔子那段,写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挺无良的╮(╯▽╰)╭
  继续甜甜甜(^o^)/

  ☆、习字

  冬天的大漠森冷无比,但幸好大家做了充足的准备,这一次穿越沙漠,总算没那么坎坷。
  宁书涵刻意放缓速度,每到一处,就带着清欢吃喝玩乐,丝毫没有赶路的意思。
  顾南天劝阻了几次,被他三言两语地打发了,加上茴香也是爱玩的性子,索性作罢,享受起难得的清闲时光。
  有时候信鸽也会送来一些任务单子,一行人随意地处理着,就更有理由怠慢归程了。这一怠慢,竟到了春光灿烂的三月。
  清欢自打学会走路之后,总爱让宁书涵牵着自己慢慢走。但她的速度实在太慢了,宁书涵常常忍不了,将她抱起来。
  清欢眉眼弯弯地对他笑,有些……得意。
  茴香在后面看着,“啧”了一声,对顾南天道:“有没有觉得,乖宝其实很聪明?”这孩子已经慢慢地走出阴影,心智也渐渐开窍,表面看着已经与同龄的孩子无异。
  孙一说,这全仗着少宫主一颗盛宠和爱护之心。
  宁书涵宠清欢宠到骨子里,就连远在云州的夜半也已经人尽皆知。
  顾南天不知道在看什么,听着他的问话,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
  茴香顺着他视线看过去,只见旁边一栋红楼,楼上一扇窗从里撑开,窗前斜倚着一位杏红衣裳身姿曼妙的女子。
  茴香揉着鼻子,嗤笑一声。
  “乖宝。”宁书涵捏着清欢的小手,“明儿小爹爹教你写字,好不好?”
  清欢眨了眨眼,看向旁边的一个卖蜜饯的小摊儿。
  “人精。”宁书涵捏她鼻子,转身朝小摊走去,买了两罐蜜饯,“今儿晚了,只许吃三颗。”
  清欢抱着蜜饯罐子没有理他。
  茴香蹭过来,半认真半玩笑道:“乖宝这么小就知道不做亏本生意,一瞧就是个经商的好料子,等回了夜半,就跟着我好了。”
  宁书涵哼了一声:“你觉得她会缺钱么?”偏头略思考了一下,“我打算把她放在学书堂。”
  茴香听罢,极鄙视地斜了他一眼,嘀咕道:“那还不是在你眼皮子底下。”
  宁书涵在成为少宫主之前,就是在学书堂待着的。等他成了少宫主后,学书堂也没有划分给别人,还是直接由他掌管。而且。。。。。。他现在根本就是还住在学书堂吧。
  学书堂,是整个夜半最为清闲同时也是景致最美的地儿。每当茴香几人忙得跟狗一样的时候,这人就躺在学书堂的院子里,品茗读书摘葡萄,好不惬意。
  那时候,茴香问他,他这样的一个人,为何会选择学书堂那样的地方?
  谁不想被宫主重视,出人头地,在夜半占得一席之地?
  但只要一想到这人当时的回答,茴香就会恨得牙痒痒,特想抽自己一耳光,让你嘴贱。
  当时宁书涵站在学书堂院里的葡萄架子下,一边摘葡萄一边说:“那些蠢事儿,有你们就够了。”极其自负。
  思及此,茴香打算挣扎一下:“乖宝毕竟不一样,若是想在夜半立足,还是得会些东西。”
  宁书涵略使劲拿走清欢手里新掏出来的蜜饯赏给茴香怀里的小灰,随口道:“吃喝玩乐,她都会。”
  茴香:“……”
  茴香没有说错,清欢的确很聪明。
  宁书涵教她写字的时候,握笔的姿势,只简单地示范了下,她就学得有模有样了。
  清欢不会说话,但是记忆力很好,又因着从前学过的一些知识和能力在潜意识里慢慢地恢复,教过一遍的东西,基本不会再忘。不过几日的时间,已经能默写《三字经》和《千字文》了。
  终于有了在小灰面前炫耀显摆的机会,清欢当然不会放过。常常写完一个字,就拿着大大的宣纸在小灰面前抖一抖晾一晾。但小灰对那纸上黑黑的线条实在是不敢兴趣,常常是兔眼瞄一眼,就抱着胡萝卜继续啃。
  清欢很喜欢看书。自打识得一点字后,常常抱着宁书涵给的书,一看就是大半天。遇到不认识的或者不懂的,她就会去揪宁书涵的衣袖让他给解释,怕记不住的还会央着他写下来。
  孙一解释说,这是好现象,说明她有自我意识地在慢慢成长。心中却惦记着他那些极其珍贵的药材,寻思着等回了夜半如何要找少宫主要回来。
  某一日,宁书涵要出去完成一件不大不小的任务。清欢安安静静地倚在床头,怀里卧着小灰,手中抱着本书,目送他出门。
  宁书涵却有些怀念她从前赖着他哭鼻子的小模样,走了两步又折回来:“乖宝,有没有什么要同小爹爹说的?”
  清欢好像是愣了下,小脑袋思考了下,放下书,丢开小灰,从床上站了起来,伸出小小的手臂。
  宁书涵抱住她,对着她嫩嫩的小脸,“吧唧”亲了一口,“乖宝,小爹爹很快就回来。”
  茴香在一旁笑:“少宫主,我怎么觉着这场景像是你在跟自个儿家小媳妇儿依依惜别呢?”
  宁书涵懒得搭理他,又对清欢嘱咐了几句早就说过几百遍的话才离开。
  宁书涵走后,茴香就逗清欢,“乖宝,长大了给哥哥当小媳妇儿好不好?”知道清欢可能还不认识“媳妇”二字,就顺手在纸上写下,指着那两字,教清欢,“这就是‘媳妇’,来乖宝写一遍看看。”
  清欢写好,盯着两个陌生的字,小眉头成一团。
  茴香比手画脚地解释:“做了哥哥的媳妇儿,可以跟哥哥一直在一起,吃饭,睡觉,玩耍,你想做什么,哥哥都会陪你,好不好?”
  清欢手托着下巴,想了一会儿,摇头。
  茴香捧着一颗破碎的心走了。
  宁书涵是第三日早上回来的,清欢正好在练字,小灰在她旁边的小凳子上睡觉。
  朝阳彤红,小小的人站在小小的桌案前,左手按着宣纸,右手握着那只他亲手制成小号的紫毫笔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
  宁书涵怕打扰到她,放轻脚步,慢慢地走近,含笑立在她身侧。 
  清欢写完最后一个字,放下笔,一转头就看见了他,立马开心地拉着他的手,指着纸上的字,无声地问他,她写得好不好。
  宁书涵笑着揉揉她的小脑袋,赞一声 “好”。确实是好,笔法虽然稚嫩,但行书间已经自成一番风骨了。
  清欢开心地拿起笔“唰唰唰”又写下一句话。
  宁书涵盯着那句话看了好几眼,面色诡异,哭笑不得。
  清欢仰着小脸瞪着大眼睛巴巴地等着他的答案。
  宁书涵回视她水灵灵的大眼睛,心知今儿只要摇下头或者说一个“不”字,这眼睛里面定是要滚出一串泪珠子来。
  但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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