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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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意-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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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没什么反应,于是加重了一下力道,还是没反应?庄半梅小心翼翼的站了起来,似乎,略微有点异样感……

    按理说,像现在的情况下应该让自己的脚多休息,可是一想到好不容易休一天假却要花大部分时间在家里庄半梅就感到气闷。转念一想,医生不是也有说过,如果多走动会增进血液循环吗?那不是该多走动么?好吧,那就遵照医生的吩咐吧,想到这里庄半梅嘴角不禁勾勒出一抹狡黠。

    走在大街上,感受着那明媚和煦的阳光,庄半梅不禁在心里赞叹着:像这样的好天气就应该多出来走动走动。摸了摸自己的提包,手机没有拿出来,放在家里充电,要是有人打电话来也听不见(虽然平时也没什么人会给自己打电话),这么说,今天一整天都是属于自己的了!想到这里,庄半梅的心情竟也似阳光般明媚起来。

    心情虽然不错,可是这脚却是在庄半梅偶尔用力的同时提醒着她,不要太过乐极生悲了。想到明天还要上班,于是庄半梅不得不时刻留意着脚下,用一种接近于蜗牛般的速度行走着。

    庄半梅想了想,这里离市中心还有一段距离,如果就这么走过去的话,到了那边想必不能够再继续这样走了吧。看了一眼周围的树木花草,新鲜空气虽然很清晰,不过就这样一个人走着未免太过无聊。略微思量了一下,庄半梅就决定先坐车到市中心,再散步。

    天如人愿,就在庄半梅下决定后,不一会儿就从远处开来一辆的士,仿佛是专程前来接她一般,赶紧招了招手。

    “师傅,去市中心。”庄半梅看了一眼出租车里的司机,意外地发现竟然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庄半梅似乎感到对方犹豫了一下……但片刻之后,便被他阳光的笑容所取代。

    “好的,上来吧。”敬文年用他略显生涩的普通话朝庄半梅说道。

    庄半梅应了一声,伸手去打开车门。

    可是捣鼓了半天只见那把手向上翻了翻,可是车门却纹风不动。庄半梅又使了使劲儿,但还是一样。于是庄半梅无奈地朝敬文年说道:“小师傅,我打不开车门,你能不能帮帮我?”

    那敬文年一听,飞快的下车来到车门旁,略带歉意地对庄半梅说道:“实在不好意思,这车门有一点犟,如果不用力的话就不好打开。”

    庄半梅点了点头,就在敬文年用力扣动着把手开门的时候,庄半梅发现,在他的左手虎口处,有一个老虎,看样子似乎是纹身。

    “你的纹身蛮好看的。”庄半梅赞叹道,她曾经也一度对这个很感兴趣。

    “啊?是吗?呵呵呵呵敬文年冲着庄半梅笑道,样子很开朗,庄半梅仔细打量了他一下,发现面前的这个敬文年轮廓颇有东北男子的阳刚气质。

    ‘啪!’一声清脆的响声预示着敬文年已经将车门打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敬文年一个劲儿的向庄半梅倒着歉。

    庄半梅笑着摇了摇头:“没关系说着,挪动了一下脚,准备上车。

    “小姐,您的脚?”

    望了一眼敬文年疑惑的眼神,庄半梅笑着说道:“没什么,只是扭了一下。”

    敬文年摸了摸头,说道:“这样啊,我还以为您的脚有问题呢,呵呵,像您这样美丽的女人要是脚有问题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像他这样的说如果换做一般人肯定会把他的话当成是一种嘲讽,然而庄半梅看着敬文年那略显憨厚的模样,却并不那么认为。于是就带着一丝好奇的目光看着他。

    敬文年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于是一边赶紧为庄半梅打开车门,一边小声地提醒道:“对不起,对不起,您小心一点。”

    庄半梅被敬文年的话逗乐了,联想到现在的年轻人好逸恶劳,像开出租车这样的活一般是不会做的,不禁对这名阳光开朗的敬文年大有好感。

    庄半梅冲敬文年笑了笑,淡淡道:“谢谢。”说完,上了车。那敬文年愣了一下,片刻后,在庄半梅的注视下急忙坐上了驾驶座。

    敬文年踩动油门,忽然问道:“小姐,请问您去哪儿?”

    庄半梅听了,有些忍俊不禁:“市中心。”

    “喔。”

    一路上,敬文年不断的向庄半梅搭讪,话题大部分是在谈论着庄半梅所住的小区,说是像他这样的人就算开二十年的出租车也买不起,然而他似乎并不为此感到气馁,乐观的态度倒是让庄半梅刮目相看,于是庄半梅每每听了都会善意的安慰他,两人就这般相互攀谈着驶向市中心。

    “小姐,到了。”敬文年转头,冲庄半梅笑道。

    庄半梅从包里掏出皮夹,忽然听敬文年说道:“不用了,不用了。”

    庄半梅笑了笑,没有说话,掏出一张一百元的钞票递给他。但是敬文年并没有接过去,只是一个劲儿地说‘不用了不用了’。

    “拿着吧,现在像你这样的勤奋的年轻人,真的不多见了。”庄半梅说这话的时候却不曾想她跟对方的年龄似乎相差不大。

    敬文年熬不过庄半梅,只得接过,当他准备找钱给他的女顾客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这名女顾客竟然不见了踪影。他赶紧下车,看了一眼川流不息的人群,竟是再也没有发现她。

    敬文年紧了紧手中的百元钞票,良久,原本阳刚的面容上竟然缓缓露出一抹狞色。

    庄半梅之所以走这么快,是不想给那个年轻的司机找钱的机会,这样做倒也不是庄半梅善心大发,而是因为那一句善意的提醒。女人就是这么感性的生物,有时候会为了一点小事而做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然而,当庄半梅知道了她这善意的举动却为自己摘来一场无妄之灾后,不知道她作何感想。

    庄半梅缓慢的行走在人流涌动的大街上,感受着偶尔从身边传来的异样目光。想了想,决定先去吃午饭,等吃过午饭之后再到处去逛逛。于是随意找了间餐厅走了进去。

    庄半梅所在的这家餐厅的名字是喜鹊餐厅,很有趣儿的名字,庄半梅之所以选择它也是因为这个。当庄半梅走进来的时候,餐厅中已经有不少人在用餐了,三三两两的遍布着。

    找了个没有人的位置先坐下,随意的扫视了一下四周,发现正在用餐的客人大部分竟然都是女人。然而令庄半梅在意的却是她们的面前餐桌都有一个像是水晶般的圆球工艺品,此时正散发着莹莹绿光,甚是好看。又好奇的看了两眼方才收回目光,转过头,发现自己面前的餐桌上也摆放着一个同样的工艺品,只不过却是没有像那些一样发出绿光。

    这让庄半梅感到很好奇,抬起头再次扫视了一下四周,在她的观察下发现,原来这间餐厅的每一张餐桌之上都有一个同样的水晶球,有的餐桌之上亮着绿色的光,而有的餐桌上亮的是红色的光,而那些空着的餐桌上的水晶球却没有颜色。

    庄半梅收回目光,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水晶球,在它正下方的位置有一个有些翘曲的小箭头,略一思索庄半梅似乎明白了什么,伸出手指放在那水晶球上,然后轻轻的转动着。果然,随着她手上的动作,面前的水晶球开始亮起了红色的光。片刻之后,一名穿着整洁的女服务生走了过来,对庄半梅微笑地说道:“小姐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

    庄半梅见状,感到很惊奇,这真是太有创意了!

    庄半梅指了指面前亮着微微红光的水晶球,问道:“你们这是?”

    女服务生似乎很乐意为庄半梅解释,只听她说道:“这是我们老板的创意,每一个来这里吃饭的客人只需要转动一下桌上的水晶球,就立刻会有人过去询问。而当客人所点的菜上齐之后我们服务生就会再转动一下水晶球使它变成绿色,这就说明客人所点的菜全部上齐了。”顿了顿,只见她指了指一旁亮着绿色光芒的餐桌,对庄半梅说道:“您看,那些亮着绿色的地方,光芒都很微弱,这能够让客人在用餐的时候感觉心情愉快。而那些亮着红色光芒的地方则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加明亮,这个时候就说明客人已经等了很久了。”

    庄半梅看了看四周,虽然偶尔会有红芒闪烁,但大部分都很微弱,不过比起那些绿色光芒却要明亮得多,的确,用红色似乎更能刺激眼球。

    那名女服务生问道:“您一定是第一次来吧?”

    庄半梅点了点头。

    “许多来我们餐厅的客人在第一次用餐之后都会选择常来。”

    庄半梅笑道:“是的,我是第一次来。你们老板出的这个点子真有创意。”

    “谢谢您的夸奖。”说着,女服务生递给庄半梅一张单子,顺手掏出上衣口袋的纸笔,说道:“请问您要点些什么菜?”

    庄半梅接过那张做工精美的清单,暗想:看来这里的老板对细节方面的要求还蛮高的,难怪来这里用餐的客人大部分都是女人。随手指了几个菜名,庄半梅将清单递还给女服务生。

    女服务生重复了一遍庄半梅所点的菜色,庄半梅没有来过这里,对这里的菜色并不熟悉,所以也没有仔细的听,等待她重复完毕之后,庄半梅点了点头,女服务生方才说了一句:“好的,请您稍等。”说完,退了下去。等她走后,庄半梅转过后又仔细的打量起眼前这个水晶球。

    庄半梅抬头看了一下时间,发现现在已经是下午1点过了。不禁暗暗咋舌,原来自己睡了这么久啊。

    离开餐厅之后,庄半梅开始漫步目的的在大街上走着。心里突然想到:呆会儿要不要买些冰袋或者消肿化瘀的药酒回去?晚上在家里时可以自己揉捏一下脚,这样会不会好得快一点?虽说自己的工作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坐着,但是脚伤要是能够早点好的话自然最好。打定主意,于是庄半梅一边走一边留意着药房或者门诊之类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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