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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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闲说-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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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门类里,又多有掺混,像张恨水的《啼笑姻缘》,就有言情、社会、武侠。
  我小的时候大约六十年代初,住家附近的西单剧场,就上演过改编为曲剧的《啼笑姻缘》。当时正是“大跃进”之后的天灾人祸,为了转移焦点,于是放松世俗空间,《啼笑姻缘》得以冒头,嚷动四城,可惜我家那时穷得可以,终于看不成。
  这样说起来,你们大概会说“这哪里只是什么鸳鸯蝴蝶派”?我也是这样认为,所谓“鸳鸯蝴蝶派”,不要被鸳鸯与蝴蝶迷了眼睛,应该大而言之为世俗小说。
  你们若有兴趣,不妨看看魏绍昌先生编辑的《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当时的名家都有选篇。不要不好意思,张爱玲也是看鸳鸯蝴蝶派的小说的。
  我这几年给意大利的《共和报》和一份杂志写东西,有一次分别写了两篇关于中国电影的文字,其中主要的意思就是一九四九年以前的电影,无一不是世俗电影,中国电影的性格,就是世俗,而且产生了一种世俗精神。
  中国电影的发生,是在中国近当代世俗小说成了气象后,因此中国电影亦可说是“鸳鸯蝴蝶派”的影像版。这是题外话,提它是因为它有题内意。
  清末至民国的世俗小说,在“五四”前进入鼎盛。二十年代,新文学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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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说到“五四”。
  我一九八六年去美国漪色佳的康奈尔大学,因那里有个很美的湖,所以这音译名实在是恰当。另一个译得好的是意大利的翡冷翠,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佛罗伦斯。我去这个名城,看到宫邸教堂用绿纹大理石,原来这种颜色的大理石是这个城市的专用,再听它的意大利语发音,就是翡冷翠,真是佩服徐志摩。
  当年胡适之先生在漪色佳的湖边坐卧,提出“文学革命”,而文学革命的其中之一项是“白话文运动”。
  立在这湖边,不禁想起自己心中长久的一个疑问:中国古典世俗小说基本上是白话,例如《红楼梦》,就是大白话,为什么还要在文学革命里提倡白话文?
  我的十年学校教育,都是白话文,小学五年级在课堂上看《水浒》入迷,书被老师没收,还要家长去谈话。《水浒》若是文言,我怎么看得懂而入迷?
  原来这白话文,是为了革命宣传,例如标语,就要用民众都懂的大白话。胡适之先生后来说“共产党里白话文做得好的,还是毛泽东”就讲到点子上了。
  初期的新文学白话文学语言,多是半文半白或翻译体或学生腔。例如郭沫若的文字,一直是学生腔。
  我想对于白话文一直有个误会,就是以为将白话用文字记录下来就成白话文了。其实成文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白话文白话文,白话要成为“文”才是白话文。
  “五四”时期做白话文的三四流者的颠倒处在于小看了文,大看了白话文艺腔。
  举例来说,电影《孩子王》的一大失误就是对话采用原小说中的对话,殊不知小说是将白话改造成文,电影对白应该将文还原为白话,也就是口语才像人说话。北京人见面说“吃了吗您?”写为“您吃饭了?”是入文的结果。你们再去读老舍的小说,其实是将北京的白话处理过入文的。
  我看电影《孩子王》,如坐针毡,后来想想算它是制作中无意得之的风格,倒也统一。
  推而广之,“五四”时期的白话文亦可视为一种时代的风格。
  再大而视之,当今有不少作家拿捏住口语中的节奏,贯串成文,文也就有另外的姿式了,北京的刘索拉写《你别无选择》、《蓝天绿海》得此先机。
  转回原来的意思,单从白话的角度来说,我看新文学不如同时的世俗文学,直要到张爱玲才起死回生。先前的鲁迅则是个特例。
  说鲁迅是个特例,在于鲁迅的白话小说可不是一般人能读懂的。这个懂有两种意思,一是能否懂文字后面的意思,白话白话,直白的话,“打倒某某某”,就是字表面的意思。
  二是能否再用白话复述一遍小说而味道还在。鲁迅的小说是不能再复述的。
  也许因为如此,鲁迅后来特别提倡比白话文更进一步的“大众语”。
  鲁迅应该是明白世俗小说与新文学小说的分别的,他的母亲要看小说,于是他买了张恨水的小说给母亲看,而不是自己或同一营垒里的小说。
  “鸳鸯蝴蝶派”的初期名作,徐枕亚的《玉梨魂》是四六骈体,因为受欢迎,所以三十年代顾羽将它“翻”成白话。
  新文学的初期名作,鲁迅的《狂人日记》,篇首为文言笔记体,日记是白话。
  我总觉得里面有一些共同点,就是转型适应,适应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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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时代还形成了一种翻译文体,也是转了很久的型,影响白话小说的文体至巨。
  初期的翻译文句颇像外语专科学校学生的课堂作业,努力而不通脱,连鲁迅都主张“硬译”,我是从来都没有将他硬译的果戈里的《死魂灵》读过三分之一,还常俗说为“死灵魂”。
  我是主张与其硬译,不如原文硬上,先例是唐的翻译佛经,凡无对应的,就音译,比如“佛”。音译很大程度上等于原文硬上。前面说过的日本词,我们直接拿来用,就是原文硬上,不过因为是汉字形,不太突兀罢了。
  翻译文体还有另外的问题,就是翻译者的汉文字功力,容易让人误会为西方本典。赛林格的《麦田守望者》,当初美国的家长们反对成为学生必读物,看中译文是体会不出他们何以会反对的。《麦田守望者》用王朔的语言翻译也许会接近一些,“守望者”就是一个很规矩的英汉字典词。
  中译文里译《麦田守望者》的粗口为“他妈的”,其中的“的”多余,即使“他妈”亦应轻读。汉语讲话,脏词常常是口头语,主要的功能是以弱读来加强随之的重音,形成节奏,使语言有精神。
  节奏是最直接的感染与说服。你们不妨将“他妈”弱读,说“谁他妈信哪!”
  听起来是有感染力的“谁信哪!”,加上“的”,节奏就乱了。
  翻译文体对现代中文的影响之大,令我们几乎不自觉了。中文是有节奏的,当然任何语言都有节奏,只是节奏不同,很难对应。口语里“的、地、得”不常用,用起来也是轻音,写在小说里则字面平均,语法正确了,节奏常常就消失了。
  中国的戏里打单皮的若错了节奏,台上的武生甚至会跌死,文字其实也有如此的险境。
  翻译家里好的有傅雷翻巴尔扎克,汝龙翻契诃夫,李健吾翻福楼拜等等。
  《圣经》亦是翻得好,有朴素的神性,有节奏。
  好翻译体我接受,翻译腔受不了。
  没有翻译腔的我看是张爱玲,她英文好,有些小说甚至是先写成英文,可是读她的中文,节奏在,魅力当然就在了。钱钟书先生写《围城》,也是好例子,外文底子深藏不露,又会戏仿别的文体,学的人若体会不当,徒乱了自己。
  你们的英语都比我好,我趁早打住。只是顺便说一下,中国古典文学中,只在诗里有意识流。话题扯远了,返回去讲“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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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五四”的讲述,真是汗牛充栋,不过大体说来,都是一种讲法。
  我八五年在香港的书店站着快速翻完美国周策纵先生的《五四运动史》,算是第一次知道关于“五四”的另一种讲法。我自小买不起书,总是到书店去站着看书,所以养成个驼背水蛇腰,是个腐朽文人的样子。
  八七年又在美国读到《曹汝霖一生之回忆》,算是听到当年火烧赵家楼时躲在夹壁间的人的说法。
  总有人问我你读过多少书,我惯常回答没读过多少书。你只要想想几套关于中国历史的大部头儿巨著,看来看去是一种观点,我怎么好意思说我读过几套中国历史呢?
  一九八八年,《上海文论》有陈思和先生与王晓明先生主持的“重写文学史”
  批评活动,开始了另外的讲法,可惜不久又不许做了。之后上海的王晓明先生有篇《一份杂志和一个“社团”——论“五四”文学传统》登在香港出版的《今天》九一年第三、四期合刊上,你们不妨找来看看。
  他重读当时的权威杂志《新青年》和文学研究会,道出新文学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有意思的是喝过新文学之酒而成醉翁的许多人,只喝一种酒,而且酒后脾气很大,说别的酒都是坏酒,新文学酒店亦只许一家,所谓宗派主义。
  我觉得有意思的是,世俗小说从来不为自己立传,鸳鸯蝴蝶派作家范烟桥二十年代写的《中国小说史》大概是唯一的例外,他在六十年代应要求将内容补写到一九四九年,书名换作《民国旧派小说史略》。
  新文学则为自己写史,向世俗小说挑战,用现在的话来说,是夺取解释权,建立权威话语吧?
  这样说也不对,因为世俗小说并不建立解释权让人来夺取,也不挑战应战,不过由此可见世俗小说倒真是自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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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后来将“新文学”推进到“工农兵文艺”,“文艺为工农兵服务”。
  工农兵何许人?就是世俗之人。为世俗之人的文艺是什么文艺?当然就是世俗文艺。
  所以从小说来看,延安小说乃至延安文艺工作者掌权后的小说,大感觉上是恢复了小说的世俗样貌。
  从赵树理到浩然,即是这一条来路。平心而论,赵树理和浩然,都是会写的,你们不妨看看赵树理初期的《李有才板话》、《孟祥英》、《小二黑结婚》、《罗汉钱》,真的是乡俗到家,念起来亦活灵活现,是上好的世俗小说。只有一篇《地板》,为了揭露地主的剥削本质,讲乱了,读来让人体会到地主真是辛苦不容易。
  当年古元的仿年画的木刻,李劫夫的抗日歌曲如《王二小放牛郎》,等等等等,都是上好的革命世俗文艺,反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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