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舞》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领舞- 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雅还是不停的喝,她自己喝,拿酒在演员室喝,喝多了到是无伤大雅,可这样一定会影响身体,思想方面排泄不出来,一定会生病。
  “如雅,你告诉我你发生什么事情了?”
  她怎么也不说,什么都不说,嘴比的才叫紧,突然觉得她是刘胡兰的再生。
  花了一片心思请她出来吃饭,什么也没问出来。送她回家,一路上吐的我全身都是脏物。
  我把如雅刚放在她家的床上,她一把抓住我的说:“思璇,你别走,别离开我好吗?我真的好想你!”
  我最好是听错了,真希望她说的不是思璇两个字,可是确实是,房间里安静的能听见她的喘息声。
  我这才意识到问题的关键部分,我随手去关床头灯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卡通相框里装着一张如雅和思璇的合影,一切在我心中豁然开朗。
  回家的路上,我望着街道两旁的路灯,不知道心理怎么想,头绪很乱,笑也笑不出,说哭也没有想哭的感觉,这事也跟哭靠不上边,就是心理别扭,一切都没在想象中,只是觉得难以形容,感觉因此叫感觉,是因为形容不出来,所以叫感觉。
  想去打通丁宁的电话,但还是把电话关掉了。
  回到家我知道做什么都是无济于事,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我知道,更何况是暗恋,也不能说是暗恋,或许思璇早知道如雅喜欢她,但是两个人都从来没有任何迹象,我现在只有装做什么都不知,等如雅过了这段应该会好。
  第二天,如雅没有来上班,舞总说她请了长假,我和丁宁相互看了一眼,身边的付强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哎,散了,都散了”。
  第十四章
  忽然之间,所有人都变的好忙,一切发生的事情就在一念之间飘忽而过。
  冬季的寒冷永远遮掩不住夜场里的灯火辉煌,我的无数回忆也依然的重复再重复演义在自己脑海里。
  对小茹的痴情一片,使我自己茫然,我永远是感情上的懦夫,即便如此,我依然是那么想她。
  我只有默默的去看着她,祝福她,希望她能投向一个新的幸福之中,尽管我们只是曾经经历过那么一点点,连提都不值得一提的往事,但是在我的内心中,我却永远忘不掉这个女孩。
  我还记得她曾经对我说,如果有一天我成了有钱人,一定要送给她一辆跑车,还有漂亮的大房子。其实这些不用她说,我想我都会去做,我是男人,这是我应该做的,特别是对我喜欢的女人。
  我的回忆,总是交融在我和小茹之间,在这寒冬的凌晨,我觉得我的心冷冰冰的,我想我在用思想雕刻着她的名字,我们没有故事,有的也只是我一相情愿的想念。
  如雅没有再回来,只是记得在半个月前的某一天她来过一次电话,说是找到了思璇,当时我确实觉得很震惊,直到一个活生生的思璇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才觉得世界真的很小,还可以说是什么事情都会发生,简直让我想象不到,甚至连我充分的想象力都敌不过思璇和我讲述的事情。
  那天晚上见了思璇,她依然是那么可爱阳光,她的病完全好了。我以为是上天照顾我们这些可怜的夜归人,给了我们一个奇迹,事情却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
  思璇离开这座城市那天,她根本没打算再坚持活下去,她一路飞到西藏,她想在那片神秘的圣土上静静的离开,可能是上天的眷顾和安排,巧合的是她和如雅在拉萨的一条街上偶遇,连她们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
  经过如雅在西藏几日的百般劝说,思璇终于答应了如雅,两个人一起赴往天津血液研究所。
  如雅拿出全部的积蓄准备寻找和思璇同样型号的骨髓,在化疗的一个多月里,她每天精心照顾思璇,包括每天的饮食都是她亲自拿高压器具消毒来完成,可是却没有找到和如雅相同型号的骨髓,就在她绝望的时候,她们找到了杭州的好心人,那个好心人的骨髓型号,竟然和思璇完全吻合。
  一个健康的思璇从新站在我的面前,我含泪……
  思璇似乎成熟了,她从来不戴墨镜,很少穿高跟鞋,她的眼中也缺少了曾经那种执着的天真。
  她以为,她的回来会给简晨一个惊喜,可是她赋予别人的惊喜变成了她自己的失望,就在她默默看着简晨拉着别的女人走进宾馆的那一刻,她觉得什么都不再重要,她要自己学的勇敢起来,现实起来……
  我看着对面这个女孩,不,应该说是小女人,我再次的含泪笑了。
  我没有再去询问如雅现在怎么样,我知道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空,虽说我们曾经都在同一天空中翱翔,可是终究是要各自飞去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这也说明,我们都成长了,经历了一些事情也让我们懂得了很多东西,做出自己真正的选择是对的,我也一样,早晚都要离开这个夜里的世界。思璇走了,她让我好好照顾自己。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却记得那个吃摇头丸吃多了的女孩,爬在墙上非说自己是一只壁虎,还记得她曾经对我温柔的笑了一下,我的思绪就在这样的晚上进入休眠状态。
  ……
  新来的几个同事都是脸熟,但并不熟悉她们,新同事的到来,给后台带来了全新的感觉,听说后天还要来一名男同胞,我心想压力会比以前更大。
  顾小峰应该和我想的一样,不过他心眼比我多,表面上是看不出来,这个月他的订台比我多。
  我其实是个非常缺乏自信心的人,特别是身边朋友的离开,我更觉得这个地方有种无味的厌倦,但是我的虚荣造就了我的忍耐,我要坚持下去,比的并不是一张脸,即便是输了,挣的还是钱。
  当我见到那位新来的男同胞时,我愣在那。我们做了一个习惯性好久没见面的拥抱,竟然是他,文森。
  他是我入行以来最好的朋友,可以这么说,我们曾经一起同住一张床,共用一个被子,一起在网吧过夜,一起喝粥,那么多的共同,我没想到他能来这里工作。
  从他开了个饭店之后,我们就好久没有联系,直到这次见到,应该有一年多了。
  “当老板了,还出来跳什么舞。”
  “呵呵……呆不住,出来玩玩呗。”
  “我靠,你行不行了,这么长时间一个电话都不打给我。来这也不先不告诉一声。”
  “你不也一样么,不给我打,彼此想念就行了。”
  “我估计你是早把我忘了吧,没想到我在FACE。”
  “得了,你看你,我真是一天忙那小破店忙的,全部和外界断绝任何联系,不过早听说FACE有一帅哥佑乾,那火的,不能再火了,台下面女的嗷嗷叫唤……”
  “那到不至于……”
  “还说我,你不也没联系我?”
  “彼此彼此,下班出去喝点吧?”
  我知道我们彼此的友谊,尽管是不通电话,我想我们彼此也是互相挂念的,别说是一年多,甚至几年,如果对方有事情需要帮忙的话,一个电话过去,我想另一个定会赴汤蹈火。
  我相信我们的友谊,也知道彼此的性格,如果我不打电话,他也不会主动给我打,和我们认识的时候一样,觉得能做成朋友,但却又都不想先迈出那一步,这就是我们的共同点,所以我们成为了朋友,他的到来,我很高兴,可以说是非常高兴。
  第十五章
  新的群体天天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竟觉得和这些人是来自两个世界,除了文森和我是多年交情以外,其他那些人唯一能让我说上几句话的人只有一个,她的名字叫胡俪。
  她是小姿一姐妹,早期是给芝华士洋酒做促销的促销小姐,后来觉得跳舞赚钱多,接触社会人机会也多,她就转行跳上了舞。
  风骚这个词用在她身上再贴切不过,相信看过她跳舞的那些男人,如果不胡思乱想,那这个男人绝对性取向不正常,要不就是个性无能。
  胡俪不能算绝顶的美女,可我却莫名觉得她和小茹有几分相似,比起小茹的貌美,她虽还未及,但却是我心中喜欢的那种类型。
  日久天长,她的所作所为,在后台成为了大家的笑饵,小姿就够有特点,她的姐妹胡俪更独有味道。
  整天在后台喊着自己是酒吧最漂亮的美女,没事的时候就和我们谈论她和她曾经男友的一些私生活的事,暴露的语言简直难以形容,竟然还把拍摄的一些“现场”给我们参观,她的大肆宣扬,真让我觉得这女孩有点“虎”。
  她还说要把酒吧的老板掉到手,做老板娘之类的话,我在一旁也是笑笑摇头,我想她的内心不会真是这样吧。她该是故做一种幽默的过度表现,为了是让大家开心?还是她就是一天生缺心眼?才来了不到一个月就和客人打了好几次架,有一次竟然给了客人一巴掌,如此不知天高地厚的个性,简直是个傻辣椒。
  不过她这样的个性,我一点都不讨厌她,有时候还总和她拌嘴,开她的玩笑,她也从来没生气。
  冬季的雪给人洁白无暇的感觉,整个城市铺天盖地的白色,显的是那么干净,给人一种狭义醉心的安静,我和胡俪踩在雪地上,回头去看我们的脚印,在这样冬天的晚上只有我们两个,我们享受着繁华白色的都市里的夜,这样的夜真的很美。
  “知道么?佑乾,我为什么一天像傻B似的乱叫?”
  “恩……”
  “其实,我开始进这个圈子的时候总被别人欺负,后来我觉得一天把自己弄的像个傻B挺好,大家都认为我傻,我就觉得她们也不会把我放眼里,我就可以安心挣点钱,省的一天勾心斗角。”
  “不过你不觉得这样把你自己都搞的很抵挡的感觉?”
  “无所谓啊,我心理知道我什么样就行,我以前在KFC打工的时候大家都很喜欢我,后来我到了夜场,我才发现,越纯情,就越遭到欺负。”
  “你说的我懂,但是我希望你克制一下自己现在的个性,高傲一点不就行了。”
  “那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