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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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城记-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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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走进车厢,一对中年夫妻就站了起来,毕恭毕敬的向我打招呼:“是闻小姐吧,我们是负责接送你的。”

“你好。”

“叫我张姐,他是我丈夫,就叫他谢大哥就好了。”那个和善的女人热情的接过我的行李箱,替我铺好床单,说:“这里的床单不干净,我专门买了两条,来,快休息一下吧。”

张开眼睛天已经大亮,张姐已经为我打好了洗漱的水。她再一次向我讲:“看闻小姐你的皮肤这么好,火车上的水不好,怕把你的皮肤伤了,我专门买了一桶纯净水来给你洗脸。”

经过我和张姐的接触,我意识到她完全把我是养尊处优不食人间烟火的千金,让我顿时无比受宠若惊,我无论向她怎么解释,她都不肯相信。

白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她才放弃了要去餐厅吃饭的打算,和他们一起吃了一顿泡面。在我吃面的时候,我发现他们不时的盯着我,那分明是在探窥因为新奇第一次吃泡面的我的感想。为了证明自己,我和他们要了一包榨菜和一根巨型火腿肠,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我看到张姐的惊讶的张大嘴巴,半天才反应过来说:“闻小姐是看电视上学的吧。”

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为了不打扰热情的张姐,我只好一动不动假装已经睡着。因为中途我实在睡不着坐起来,张姐也就立马坐起来,跑进跑出又是给我打水,又是给我买饭。直到我再次躺下之后她才也安心躺下。

火车在此起彼伏的震动里,我感觉它的声音在不断放大,放大,在我的耳边回响,震耳欲聋。

我想起上次和朝夕坐火车当车穿过一片油菜花田时候,他一动不动的看着窗外的油菜花海,一片穿梭的黄|色的光与影中,他苍白的脸上浮起虚弱的笑容。就那样的笑容,也刻在我的脑海中。

他说:“墨墨,你的生命就像是一片花海一样美丽,令人向往。无论发生过什么,都记得要珍惜生命。”他的声音在车响声中若有似无。

我恍惚睁开眼睛,只看到苍白的床单,没有油菜花海,也没有了朝夕。想起他,我的心变成皱缩一下,因为我已经无脸面再想起他。

这时候,有人走进来的声音,就在我想要转身的时候,就听到谢大哥的声音:“怎么样,搞定了?”

“嗯,下午我是看着她把饭吃进去的,里面药的量让她睡到明天一大早也没问题。”张姐自信的语气:“你那边怎么样?”

“一下火车就有人来验货。看她细皮嫩肉的,一看就还是个Chu女,没想到真有这么好的货色便宜咱们。”

“你没发现她脸上嘴上还有脖子上的伤痕啊?怎么可能还是个Chu女,这年头长得这么标致是个Chu女才奇怪呢。但价钱不会低的。这车上浪费了这么一大笔钱总算是值得的。”

……

我还是疏于防备了。闻阡陌讨厌我,我是一向知道的。

初二上学期的时候,我的那些照片流传在我们学校的网页上,我的生活仿佛回到小学,整天备受人们的冷眼。那天阿姨让我去找她,我看到她正在上传那些照片。

她看到我立在门口,也只是笑了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吗?”

看到我摇头,她露出一丝奇怪的笑容,声音也变得如同冬风扫落叶般:“我不喜欢你的笑容。”

而那次我被那个廖少差点非礼,我知道他口中的“她”说的就是她。我知道,她已经看出了我和宫宸司之间的不对,她只是想给我警告而已。

……

我将指甲不断掐进手心的皮肤里来保持自己的时刻清醒。大汗淋漓地咬紧牙关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在半夜里,我听到谢大哥和张姐的沉稳的呼吸声,蹑手蹑脚的拿了行李箱跑到硬座区。

正值双节假期,走廊都满是人。我买了一个走廊上睡的民工大叔的军大衣,又买了另一个车厢里的大叔的装杂物的口袋,把行李箱扔了出去。

这样,我裹着军大衣戴着军帽子,躲在一大群和我一样打扮的农民工里面,在走廊上窝了一个多个小时,等火车一停下来就从人群中挤了出去。

一走出火车站,就跳上了一辆出租车,让他把我带到了汽车站。

到了汽车站,看着一辆辆去往不同目的地的长途客车,我有些茫然。或许从来没有自己做主去往哪里,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但突然看到眼前经过的一个熟悉的城市名字,我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上了正要出发的车辆。

从此,我将踏上一段与以往不同的旅程,再也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爱恨纠葛。

前方还有许多未知,但唯一知道的是,从今天起,我是自由的,不再被谁支配,想做自己喜欢干的事情。

……

十月中旬的下午,墓地。天色灰沉,还下着微微细雨。

穿着一件黑色的毛衣,牛仔裤,帆布鞋。将鲜花放在了墓碑前。看着里面笑出虎牙的阳光的脸,心里也变得无比柔软。

朝夕,我来看你了,对不起,因为害怕别人发现你,所以这么长时间才来看你。你不会怪我的吧。

朝夕,我想告诉你,我终于恢复自由了。我将这个好消息第一个告诉你,或许,也是多亏了你和妈妈的庇护。

我在努力完成对你的承诺,真爱自己的生命,好好活着。你是不是该奖励我啊?

我摸了摸照片上的脸,在他在时,我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的。

犹豫片刻,才在心底说,朝夕,这将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了。现在的我已经无颜面对你了。以后,我会好好的活,你不必担心我。

而想起你,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朝夕,你给你说过你在家乡的面食,我尝试过了,真的很好吃。我也喜欢上了这座城市。

以后,我将会在你的家乡扎根发芽。

正文 71新生活

春天里,蔚蓝纯净的天空中,浮着几朵白云。带着春寒的轻风吹过,草动,卷起树叶花瓣在空中飞舞,给村里平添了几分生机。

站在山顶上,看着脚底忙碌给水稻插秧的村民们,一滩滩清澈的水池反射过来的光,映在眼底。远处是起伏的山,和蓝湛湛的天空在头顶相交一线,云朵像棉花一样浮在空中,让人觉得舒适惬意。

“灰灰,又在发愣呢?”又是王二娘的村子王小壮坐在树枝上拿弹弓扔我。

“王二小,我刚才在看天好像要下雨了。”王二小是我给他起的外号。

“这天气要是能下雨,你也能上树了。”他答道。

说完,他又从裤兜里摸出了一个石子。我看分量挺大,杀伤力不小,立马跑到王二娘身边,借着她寻求庇护。

果不然,石子正打到王二娘朝天的厚实的臀部,王二娘尖叫一声,破口大骂:“你这坏小子,整天不干活,还敢打你的奶奶。看我逮住你不揍死你。”

王小壮得意的爬到柳树顶,还在冲王二娘和我做鬼脸。

王二娘庞大的身躯在树底下蹦了几下,也只是引得山震了震,再没有效果。于是她冲我招手:“黑丫头,你今天帮我把那个死小子拉下来,我就另外再给你管一顿饭。”

我听到“一顿饭”立马眼睛都直了,看得王小壮直发抖。即使我笨拙的爬着树,上去三步又退了两步,也仍旧抵挡不了我对饭的向往。

看着我猛烈的势头,头顶王小壮颤抖着声音喊道:“别过来,你这个只认识饭的红眼狼!黑关公!母夜叉!啊——”

下午,成功的在王二娘家啃了只羊蹄,我扛着工具悠悠来到自己的房子里。

我的房子是一间砖房,位于整个村子的最南边,比一般的屋子矮小,地势也比整个村子的房子低了一些。

当初刚到这个村子的时候,看到这间没有住人的迹象,本打算睡一个晚上就走,结果第二天下雨,我在这里一连住了一个星期都没有来人,带的食物都吃光了,就出去在村子里寻找食物。

这村里只有四十八户人家,而且还在不断减少中。村长原本看到村里的人一味地往出去搬迁,内心满是凄凉。现在好不容易看到有人愿意留下来,总算有点安慰。但他看到是身无分文破破烂烂脸色无比黝黑的我的时候,又变得更是悲凉。在象征性的开了一个村里的干部会议以后,一致商量决定,让我暂时留下来。

因为那个房子原先主人朱矮六,在睡觉的时候被村子的一场的大雨漫进屋子,被雨水给冲走了。

村里领导商量决定,我可以住到矮六回来以后,也就是说我大有可能这辈子都留在这里,因为他都两年半没有回来过。

终于有了根,让我欢喜的以为是梦境。虽然今年春天一场大雨降临的晚上,我醒来以后惊讶的发现自己正睡在一滩水中,只有面部露在空气中,也并不能影响我对房子的喜爱。

我也继承了朱矮六的事业。因为矮六的地都输光了,所以每到农活时节就被村上的人叫过去帮个手,一天的饭就有着落了。

在我刚来的时候,村上给我捐了一袋米和一袋面,我尽量节省着用的,直到现在还没有吃完。

有了食物和房屋以后,我开始开垦自己的土地,打算自给自足。我

我尝试过在院子里种土豆,可惜就被那场春雨给淹死了。后来王二娘送我几个鱼苗没地方放养,我干脆在屋旁挖了一个浅坑倒了一些水进去。从那以后我都不管不问,想着应该早就干涸了,前两天路过不经意看了一眼,没想到水潭比以前更大了,里面还游着我没有见过的品种,想必都是下雨冲进来的。

前天晚上我美美的吃了一顿鱼全餐,还给王二娘和村长各两条起码有二斤以上的鱼,以此来贿赂他们。但看到村长看到鱼的眼神有些质疑,我才猛然想起,那不就是村长池塘里的、也是村中唯一此品种的鲶鱼吗?

现在池子里的鱼最长也不到一尺,我没事的时候经常睁大眼睛出神的望着它们,但好像鱼也通人性,注意到我一双渴望的眼神以后,它们也在竭尽所能的同新陈代谢生长发育这一自然法则做斗争。

太阳西下,金黄|色的光芒万丈,把村子印染成了让人欢喜的色彩。村口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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