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城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离城记- 第5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在想,你看你平时作恶太多终于遭到报应了吧。”我嘴里变得很恶毒,不想承认刚才自己在可怜他。

他却不计较的笑笑,然后说:“报应我倒是从来都无所谓,但他/妈要把你给扯上,我不甘心。”

“没关系,我运气一向不好。”所以才会撞上你。我才发现自己竟然在安慰他。

这时候他又不再说话,我叫他的名字他都不回答。

我多想哪怕他睁开眼睛嘲讽我,让我分心只想到恨不得掐死他,也不想他这样安静。悄然无声才是最深度的绝望,我再恨再讨厌他,前提也得是他还健在这个世上,而不是这样惨目忍睹的样子。

他再次睁开眼,和我这样的目光相对,怔了一下竟然又咧开笑容,又因为脸上的伤口被皱起眉头。

我别过眼睛不去看他。他却忍着疼痛又向我挪近,导致的后果却是后面的血流的更多了。

我有些抓狂,恨恨地说:“如果你想要自杀的话,我来帮你。”我真的想直接掐死他。

“你一直想着那个男人,华石,到底有什么好的?”

我听到从他嘴里面说出朝夕的本名僵住了,算了,以他的能力总有一天会知道的。自从上次见识到他的催眠术以后,他能够没催眠我得知朝夕的消息已经很不容易了。不过,他也有可能是通过催眠而……

“我去过所有你走过的地方,自然知道他是谁。上次你要抢郑佳佳的手机,是因为那个录影里面最后出来了他的脸,你要藏着他不被大家知道。”他淡淡的解释。

他说的是事实,唐晓他们把我围住,在让陆子越动手要非礼我的时候,我听到前方门口的一个威严的声音:“你们这些人在这里干什么?”

唐晓在慌张中把最后对向了正从门口走进来的朝夕,他们知道自己做的理亏就一哄而散了,然后朝夕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正文 78受伤3

看着他平静不似以往嘲弄的语气,我开口:“他是个好人。”

“好人,范围太广,我可是这几年年x城的年度慈善商人,在其他人眼里也算是好人吧。”

不知道为什么,听着他的语气怪怪的,或者是因为他的声音沙哑又虚弱的关系。

为了证明他和朝夕是不能相比的,我解释说:“他是那种嘴角总是上扬的人,他爱笑,一笑就露出一对虎牙,可爱的样子让人也跟着不由自主笑起来。”

“他哪怕是路上遇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猫崽,也会好心的收留回家饲养,所以他家有七八只流浪猫。他很大意,但有时候饭忘了吃都会记得定时喂他的猫。”那些猫在他住院前都送给了他的朋友。

“他喜欢格里克罗宾斯,喜欢西班牙足球队,不喜欢别人动他收藏的球衣,不喜欢他的名字,因为觉得叫石头的石给人感觉很笨重。所以他的朋友更喜欢叫他朝夕,朝花夕拾,多么诗情画意的一个名字,可惜他的人却整天大汗淋漓的。”

“想必你已经知道他是我们初中的体育老师,他喜欢和学校里面的男生打篮球或是踢足球,我们班上所有的男生都喜欢他,叫他‘大个子’。他在我眼里,他就是个好动的孩子……”拥有阳光拥有童真的孩子。

“女人,你蠢得让我真想剖开你的脑袋,看里面究竟装了什么东西。”我才垂下眼睛看他,他此时额头青筋暴起,一副不能忍受的样子:“还不如直接让我血崩而死。”

我忍不住笑了笑。

片刻过后,我转过头看着天上洒下来的雨滴,低声说:“他有先天性神经萎缩,也就是说他时刻都生活在疼痛中,就连睡觉的时候也是。他对我说,他可以时刻都是清醒的,提醒自己感受生命的每一分每一秒。他走了对他来说是种休息,因为那样活着太累。”

“你知不知道,其实活在世界上还有一种痛苦比时刻都疼,还要可怕,那就是感觉不到疼。在医学上,感觉不到疼痛才往往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医。那样活着也真算是一种悲哀,比如是我,你也差点成那样。”

“为什么你会变成这个样子?”这是一直困扰我的问题,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才可以让人变得感觉不到疼痛。

他好像已经完全没有力气说话了,沉沉闭上眼睛。我看着他惨白的嘴唇,嘴角还有我刚才打出的血迹,他的脸也已经被我打肿。我在庆幸自己下手早,不然现在我一定不忍下手。

不知过了多久,我竟然已经冷到麻木,雨滴打在我身上,只是在刚落到身上的时候感觉到一下刺骨的寒冷,然后就好像融进我的身体里,和我的身体化成一部分。

“我还知道你没有味觉。”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就算是对空气说话也好,因为沉默只会让人更容易意志消沉。

他却又缓慢睁开了眼睛,眼睛不再具有侵略性,如同湖泊般复杂。

“我左手的小拇指也没有感觉。”他脸上带着无限的疲倦和沉重说:“我杀了我妈后回来找过董瑜,那时我十四岁。要不是闻阡陌救了我,董瑜的那些人早就把我杀死了。”

“为了保住命,我主动去了亚马逊平原上的秘密区域。那是专门训练各种买家所需要的工具的基地。那里都是些和我差不多大的亚洲孩子,针对各自特长进行专项培训,为世界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只不过他们要想活着就必须得听他们买家的命令。”

“那里的孩子有很深的区域概念,一进去的时候日本那群人是老大,也给我带来过一些麻烦,后来我成了老大以后,就一把火烧了那里,只带出来四个人。”

虽然他只是轻描淡写,但我意识到过往历史的沉重,又忍不住问道:“你们的课程是什么?”

“一些基础是枪械格斗语言课程,其他是针对个人的专项训练,有的学通信技术,有的学医学知识,有的学商务管理。每隔一个月要被放在热带丛林中进行生存技能考核,如果回不去就只能葬身热带丛林中,我在那里遇到了rey的父亲。”

“我被伊藤刺伤扔进了深林后,疗伤期间,还要与一些动物生死搏斗。我杀死过两条狼,一条鳄鱼,那时,我左手小拇指被伤到了神经。要不是救了rey,早被他的父亲当午餐吃掉了。在那段时间,我尝过许多有毒的东西,有一次差点被一种毒果子给毒死。吐了一夜。也是那个时候我丧失了自己的味觉。”

说完他要伸出未受伤的手给我看他的手指,修长白皙的手指,虚弱的展开。我捧着它,像是捧着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冰冷的温度,手心全是细长的伤口和茧子。

以前我注意到他的手心与他的外表截然不符,从未想到会是这样震撼的结果。

“rey的父亲后来被伊藤用枪给射死,前年我才将rey从那里带出来……”

这次,他再没有醒过来。

……

从来没有睡得如此安稳过,一个梦都没有做过。等到我睁开眼睛,全身酸痛的我有一种穿越到某个朝代的感觉。

我正躺在一张白床上,我的左手上还在输液,而转过头赫然发现我的右边躺着我以为流血过多而死的宫宸司。

他躺在另一张床上,胳膊和腿上打着石膏,脚上和脖子上插着细细的透明的管子,脸色依旧没有一丝生气,就像是在另外的一个空间里安睡的人。

而我们的手,却依旧牢牢缠在一起。

我愣愣的看着他,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还是一个一身是血的人突然闯进来才打断了我的思绪。我仔细看他,他身上全是触目惊心的鲜红,就连他戴着的眼镜上都是血,脑海里类似电锯惊魂肢解人的场面闪过。

“我说黑丫头,你终于醒了,你这一睡就一天害的我再次失手了。”

就在我打算尖叫出声的时候,一个尖细的声音响起,这声音除了有几分变态气息外,还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

(受伤篇终于写完,原谅丫丫滴夸张与不现实。请亲们多多支持丫丫滴文文。丫丫在评论区前做了一项调查,看亲们最喜欢哪个主角,希望大大多多配合,或许,丫丫考虑加戏份哦~)

正文 79宋神医

宋大夫名叫宋一刀,由于名字的关系,村里有的人有病宁可自己扛过去也不愿来找他。

因此他的病人不太多,倒霉的是,而来找他的病人大多数是连资深医生,也未必能治得好的疑难杂症,所以只好的病人更是屈指可数。

所以村中的人为了讽刺他的医术,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宋神医”。

由于治愈率江流日下,为了维持生计,宋一刀只好在空闲的时候给村里的动物治治病,后来干脆跨越职业领域从事妇产科,也负责给村里的家畜接生。

“他……”我看着宋一刀全身上下的鲜血,又看着像是尸体一般的宫宸司,有一种强烈的情绪拥在心头,可话到嘴边却又不知道怎么说出来,顿时鲜血上涌。

“我是说你影响到我给刘婶家的母猪,做脖子上的肿瘤切除手术,本来就应该在你躺着的这张床上做来着,结果在门外做的,一不小心割破了它的颈动脉。”

我舒了一口气,再一次对他的医术产生质疑。

“你如果刚才是说这个男人,那你也先别轻松。我只是把他擦伤和骨折的伤先暂时治好而已,至于他身后的两处枪伤,深度太深,我真的是不敢下手。你们情侣俩吵架还要动枪的吗?”

“但看早上遇到你的样子,完全就像中了疯一样……你别告诉我你不记得了。你浑身都是泥巴出现在我的三轮摩托前,摇着我的肩膀,双眼通红的说要我救回他的命……”

我隐约有点印象,那时天已经灰蒙蒙的,我可以看清楚底下不是我想象中的的万丈深渊,而是六七层楼那么高的山坡,底下有一段山路。那段山路我熟悉,正是村里通往县城的必经之路。

当任凭我怎么呼唤宫宸司都没有再醒过来后。我只能爬上去找到我的行李,把摩托前面的壳用枪卸下来,用毯子绑好他把他拖了下去。

在山路上走了一段路程以后,我听到摩托车的响声。放远望去,我看到身穿一身蓝衣服的年轻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