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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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骨-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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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她回过身来,对着少年微微一笑,“现在呢?”
  “……母亲,你又胡闹了,没了那顶皇冠以后怎么出席外交场合?”这个国家世代相传的宝物居然被这女人眼皮子眨都不眨的扔进湖里,真是可悲……权势到了这个地步,再如何珍贵的东西都不能入眼。
  “啊?”她似乎才反应过来,“你们还不快去捡……”
  真是……少年觉得有些头痛,不准人捡的是她,让人捡的也是她。
  下了飞机,早已有人等待多时,秦暮跟在罗列后面,完全不用操心任何东西。
  “你先去酒店,这是房间号和钥匙。我临时有事必须离开,晚上十点前一定回来。”独在异乡,也不知道她一个人习不习惯。
  秦暮目送他离开,罗列这人什么都好,就是话有些多。站在别国的土地上,望着四周陌生的人群,她突然想起被强制留在家里的两只,明明平常没怎么觉得想,习惯这东西果然要不得。
  S市,楚燕和秦朝只差没打起来。
  起因是这样的,两个都想跟在秦暮身边,而且t国那么远啊!出了万一你能赔我一个姐姐(媳妇儿)么?
  两人磨破了嘴皮子互相都不妥协,最后决定才用武力解决。楚燕是男人,十分有分度的表示可以让一只手,秦朝本就想揍他,动起手自然不会客气。
  于是两个人就在客厅较量起来,碎了花瓶破了杯子那都是轻的,问题是秦暮最喜欢的那张躺椅都被摔个粉碎了。
  打的正起劲,秦朝帅气侧踢快挨上男人的脸,楚燕准备避开时,大门突然被打开,他一愣,见到秦暮惊讶的表情。然后整个人就天旋地转被那一脚掀翻,在闭眼的瞬间,他心里只有两字,卧槽……
  秦朝还没注意到有人,看到他倒了之后更是变本加厉,直接一脚踩上楚燕俊美的脸,还不忘记碾蚂蚁似的动两下,脸上的得意的表情简直不可一世到了极点。
  秦暮,“……”
  晚餐是叫外卖来的,楚燕受伤表示心情不好无论如何也不想做饭。为此秦暮开始教训妹妹的第一课,“你打就打吧!做什么还要踩呢?”
  “皮肉伤不可怕,关键是伤了别人的自尊心,幸好楚燕不是记仇的那种人,不然等着他给你使绊子,咳咳,有你好看的。”
  几句话说的半温不火,字里行间全部偏向秦朝,楚燕听的嘴角一抽,什么都不想说了。
  直到秦暮在晚餐后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躺椅这才变了脸色,秦朝早有眼力劲儿的躲了,而楚燕因为留下来整理盘子慢了一步。
  “我的躺椅呢?”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可是我今天晚上就想躺上面看月亮。”大晚上的出去吹冷风看月亮?楚燕沉了脸,幸好他把椅子砸碎了。
  秦暮不高兴的时候说什么都是白搭,等到了天亮自顾自的收拾好行李招呼都没打一个直接往机场走。
  这个时候秦朝还在睡觉,楚燕穿着拖鞋出来,也没出声,看她一个人慢吞吞的准备好一切。
  罗列在登机前接到一个电话,那边的人也只说了一句话就挂了,他说,“兄弟,帮我照顾好她。”
  她指的是谁?罗列听到慢吞吞的脚步声,他看不见她,但可以想象出来,这是一个如何模样的女人,她大概有一米六五,身材纤细而不瘦弱,他闻到过从她身上传来的洗发露的味道,是柠檬还是薄荷?罗列放松了呼吸,或许都有吧!
  

  ☆、第四十章聪明孩子

  洗了澡又吃了点东西,秦暮换了件波西米亚长裙,又对着镜子确认美美哒才出门。
  T国没有冬天,炎热的天气造成国民的性格过于奔放。出了酒店,她一路往西走,市区的交通很好,不用担心打不到车。
  完全现代的建筑让人误解这个国家的风格,她的脚步一转,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挎着卡其色小包,一边散步,顺便欣赏街道风景。黑色眼眸瞄啊瞄,路边的摊子上卖着各种稀奇的小玩意儿。秦暮一家家的逛,兴致一起,什么也顾不得了。
  卖骷髅项链的年轻女孩以为她是游客,用蹩脚的英文热情推销自己的商品,她的肌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圆圆的脸蛋,上面还有几点雀斑,十分可爱。
  秦暮没有不耐烦,笑眯眯的听她软糯糯的声音,最后很够意思的挑了两样,临走前还用本地语言回了句谢谢。那可爱的姑娘一脸呆滞,似乎还没想明白她怎么会说t国语言。
  秦暮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t国的语言虽然复杂,但她在这里呆了半年,凭借超出一般人的智商足可学会。
  这里的人民大都善良而富有,依靠这个国家丰富的矿产资源,犯罪率低下,虽然在你睡觉的时候还是要关好门窗。
  要说唯一的问题,只能说是王位继承制了。T国仍然保留皇室,国王拥有绝对的权利,集各种权利于一身,在这个时代,古老的制度仍然完整延续下来也是令人啧啧称奇的。
  而现在,统治t国的是位拥有非凡美貌的王后,她是上一代国王的遗孀,在丈夫死后凭着自己的小儿子理所当然的登上王位,也撑起了这偌大的一个王国。
  据说,她非常非常美貌,又聪明善良,在臣民心中建立的形象可以说是十二分高大。而这位王后本身就为t国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秦暮坐在高高的石阶上看着下面一群游客哗啦啦的涌过来,导游小姐戴着耳麦介绍起这个国家的历史,过于夸张但幽默的语言令大家都不由自主的笑出声。她漫不经心的挪开眼,撑着下巴开始怀疑,那个印象里娇气到作死的女人真的是她口中英明无比的王后陛下?真的很难想象,时间这种东西,真的很难想象。
  在石阶上发了会呆,偶尔遇到几个热情的人要求合照,秦暮歉意的拒绝之后终于表示不开心了。只冷着脸瞥你一眼就能令人心生畏惧,强大的气场瞬间逼退所有人。
  所以秦暮没有朋友,一般人也根本不会喜欢这种动不动就用眼神杀死你的朋友。
  “你会陪我多久?”
  “很久很久,秦小暮,我一直都在。”
  ……美好的话总是那么好听,那么的令人心甘情愿去信任。也许她所追求的东西并不存在,因为,爱情这种东西只要染上一丁点颜色就不会显得那么纯粹了。
  而摔在地上的瓶子,早已经裂了口子,你觉得还可能再捡起来继续用么?当然可以,除非你能视而不见。
  黑色眼眸愈发暗沉,秦暮走在街道上被一只小胖手拉住裙摆,映入眼睛的是孩童惊吓的表情。
  “怎么了?”她不由自主的放松了脸部表情,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可亲可爱些。
  “麻麻……”那女孩指了指她与自己一模一样眼睛,“找不到……麻麻。”
  五岁大的孩子居然连话都说不清楚,秦暮皱着眉头,大街上这么多人这孩子怎么偏偏拉着她不放?
  “原先你站在哪里的?”
  那孩子摇了摇头,“麻麻……”
  真是……看了看时间,秦暮觉得还早,留这孩子一个人在这里也不知道会出什么事,还不如先带着,反正闲着也是没事。她不是滥好心的人,心肠虽然坚硬却并没有坏。
  “叫我姐姐。”盯着小萝卜头的眼睛,一模一样的黑色眼眸另秦暮惊讶到。
  这下可好,一看清楚她的眼睛,小萝卜头整个人都扑上来了。胖嘟嘟的小身子温温软软,秦暮的心一颤,却并没有主动伸出手抱她,反而离得远了些,只牵着孩子的手,一句话也没有说。
  小萝卜头并不是任由她牵着走,反而有意识的带着她往某个方向,秦暮也不着急,反而觉得有趣。
  只走了十分钟就遇上一个同样穿着碎花长裙的女子,她低头去看那孩子,女童睁着黑色眼眸似乎有些迷茫,然后她慢慢松了手,朝那个女子走去。
  孩子的母亲毫无诚意的向她道谢,脸上没有什么惊喜的表情可言,反而露出一抹厌烦。这是一个十分年轻的母亲,她明显还没有意识到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弄丢孩子都不应该。
  秦暮看着她过分年轻的脸,注意到碎花长裙上的发白痕迹,似乎明白了什么,“她是个聪明的孩子。”
  孩子的母亲一愣,反而有些尴尬,五岁的孩子还不会说话反而被人夸聪明是什么意思?她本想丢掉这个小拖油瓶,没想到又被找到了,是巧合么?
  秦暮从包包里递出一张名片,“打上面这个号码,自然会有人照顾她。”
  “相信我,你的孩子是个聪明人。”缺少母爱的孩子本就比其他人脆弱的多,秦暮潜意识的并不希望她打这个电话。
  有一种人,天生就令人愿意无条件的去相信。而这个过分年轻的母亲却完全没有想过秦暮万一是个骗子的可能性,也许她只希望摆脱自己的孩子,从而迎接充满美好希望的未来。
  秦暮说完就准备离开,那孩子居然又扯上她的裙子,真是……你妈妈好好站那里呢!
  “姐姐。”女童咬字清晰,毫不含糊,一双黑色眼眸纯粹似瑰宝。
  秦暮有些不自然的转过身子,越走越快,真是……这么大点孩子就精明成这样了。
  她不喜欢别人耍心机,但知道这孩子的意图后却并不如何反感。知道保护自己……很好。
  

  ☆、第四十一章同一个世界

  翌日一早,有节奏的敲门声扰的人睡不安稳。秦暮眯着眼睛,在床上翻了个身子,仍然没有起来的意思。
  又过了几分钟,开门声停止。她蹭蹭柔软的被子,睡得更深了。
  嘭嘭嘭……如果前面的声音是小雨点,这回就是暴风雨了,她用枕头捂住耳朵,却抵不住魔音入耳,无孔不入。
  一嗗噜爬起来,鞋子都没穿,光着脚丫子啪的打开大门。
  早起的声音还带着一丝萎靡,“在敲下去,门都要坏了。”
  罗列收回手中的盲杖,“起来,该做正事了。”他的眼神太过专注,差点让她以为他是看的到的。
  秦暮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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