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若初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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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若初相见-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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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し那陶红杳觉得,她上辈子一定是和绍广铭眉来眼去了一千次,所以这辈子他们才在电梯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相遇了。

    这一切还得从陶红杳决定离家出走说起。

    陶红杳是一个十分安静的乖张少女。一般来说,陶红杳的人设通常不好拿捏,但是这两个不搭调的形容词碰撞在一起反倒将陶红杳表现的淋漓尽致。在看起来唯唯诺诺,一身软骨,容易揉捏的少女外表之下,陶红杳却含着一颗毒辣坚韧的内心。而这种性格,通常带着些叛逆。

    所以,在她爸第十三次让她留在本地工作的时候,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远赴他乡,就是为了清静。

    从北京到上海,她老爹不知道为她疏通了多少关系。不过最后还好,她的职位从小文员变成了私人秘书,也不用每日朝九晚五之下,还得忍受顶头一片上司的压迫,至少目前为止,她只用忍受一个。

    但是,后来,她觉得她错了。不过这是后话了。

    现在的她,拖着两个大箱子从北京千里迢迢的来到了上海。她老爹给她在公司附近租了一个房子,往地图上一看,不得了,离机场还有两三个小时的路程。她忍着出租车的晃荡和恶劣暖气的熏陶,在下车的那一刻,终于忍不住干呕起来。

    蹲在马路边疏泄了五分钟之后,陶红杳只吐出一些空气。她抹了抹嘴角,深吸了一口气,才有力气抬起头看自己的住所。这一看,她又后悔没有早点拒绝她老爸的“好意”。这楼太高,而她恐高。

    她从背包里掏了掏自己的钥匙卡,发现自己住十六楼。陶红杳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她不喜欢住在这么高的地方。她站在电梯口犹豫了一会,然后拎着两大箱子上了电梯。

    身体素质一向不怎么好的陶红杳在经历了一天的长途跋涉以及晕车晕动症之后,实在觉得自己搭乘电梯不是明智之举。封闭的失重空间,容易出现不能挽回的意外。她抚了抚自己隐隐发慌的胸口。

    电梯门在关闭之前,一只手伸了进来卡住了门。电梯门“叮”的一声再次打开,陶红杳脑袋一下激灵。一个穿着西装革履,身材修长,戴着细金丝框眼镜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的脚步有些虚浮,目光微微涣散,但犹可以从他价格不菲的精致衣着看出,他是一个成功人士。

    她看到男人的第一眼,脑海里就“噔”的冒出了四个大字——斯文败类。这种感觉在看见男人清俊的脸庞时更加强烈。陶红杳向来对衣冠楚楚的男人嗤之以鼻。因为,她知道,他们其实不过就是披着羊皮的狼。如果在职场上遇到这种人,最好躲得远远的,不然被吃掉了都不知道。

    陶红杳就瞥了一眼那男人,然后把头偏向了另一边。

    她正在安静的趋避这个男人身上的酒味。

    电梯开始启动,浓烈的酒气和失重的感觉让陶红杳心头一阵荡漾。她感觉到自己的胃在自由的翻江倒海,她的肠子正在欢快的扭秧歌,还有她的喉咙已经在火辣辣的燃烧。

    而这一切,仍在陶红杳的忍耐极限之内。但是,有的人比她更迫不及待的宣泄自己的不适。

    就在电梯的一个微微震荡片刻,旁边的男人开始咳嗽,他扶住电梯,似乎想在溺水前最后一刻抓住一根芦苇。陶红杳本来可以做一个旁观者,或者,帮助者。但不幸的是,陶红杳成了牺牲品。喝醉的男人忽然倒了下来,压在了靠在墙壁的陶红杳身上。如果是被当做肉垫,陶红杳也就算了。问题是男人倒下来之前,碰到了,或者抓到了陶红杳的重要部位——胸。

    陶红杳像被上帝打了一锤子,整个人懵在原地。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陶红杳是一个新兴女性,是一个会一巴掌打在公交车猥琐男人脸上的强势女性。而且她还很讨厌酒鬼,最重要的是,她并不是一个好脾气的绵羊。所以,电梯在到达十六楼层,“叮”的一声打开电梯门的时候,她推开了压着她的人,利索的脱下了一只鞋子,豪不客气的“啪”的一把重重打在男人的脸上,也不管这鞋底是不是搭得上男人俊朗的脸。她顺带留下了自己的祝福——“wqnmlgb!”

    陶红杳的鞋子在撞击到男人的脸之后飞落到了电梯的另一个角落。她也不知道刚才那男人是被她打昏了还是打懵了,直接拖着两大箱子,踩着一只鞋子,一瘸一拐的把电梯留给了瘫在地上的生物。

    然后,她洗了个澡,正式入住自己的房子。

    她在网上投简历时找到一个出版社,那里正需要几个文员。她随意的投递了自己的简历,之后被录用。在此期间,她和她老爹吵了有不下三次。她就是不想跟着他的心意走,才只身来到一个遥远的,没有他视线布集的地方。

    在她二十一年紧绷成一根弦的生活当中,她的老爸把她的人生当做橡皮筋一样随心拉扯,想要她怎么生活,她就得怎么生活。她在哪里读书,她学什么专业,她交什么样的朋友,都要经过他的允许。

    她的生活处于一个长期压抑的状态。她平时的话很少,几乎不主动和陌生人说话,别人以为她性格本质文静,其实她知道她不是。她心里的叛逆因子早在嘶鸣低吼,等在哪天一把撕碎匡在身上的虚伪生活。终于在这一次,她摸了摸已经硬了的翅膀,“嗖”的一声展翅飞跑了。

    可是,事情往往出乎她的预料。几天后,她接到出版社的电话,她的职位从一个不起眼的文员变成了总编辑的秘书。陶红杳心里一股怪异滋味。她的老爸是一个很有手腕的人,官场沉浮那么多年,从来就没有吃过什么亏。在陶红杳提出一个人出门闯荡的时候,执意陶红杳留在北京的他一直坚决反对。她还以为她老爸会千方百计的把她从出版社赶出来,没想到,她老爸却棋高一招把她变成了关系户。

    陶红杳心想既然如此,她就老老实实的工作,有人帮她升职,自己怎么能矫情的拒绝呢?有的时候,人要识好歹。

    陶红杳搬进来的第二天就去出版社报到。

    她将头发打理得柔顺漂亮,前额的碎发用发油的别到耳后,穿了一身职业女性套装,特地买了一双细跟小高跟。

    早上八点。她抱着自己的简历敲了敲总编的办公室,里面传来一个低哑干脆的声音——“进来。”

    她开门进去,看见办公桌前坐着一个低头工作的男人。他的头发整齐的梳到脑后,穿着一件灰色精致的阿玛尼西服,鼻子上架着一副细金丝框眼镜。

    ——斯文败类

    陶红杳脑海里就闪过这四个大字。

    那个男人抬起冷淡却犀利的眼睛看了一眼门口的人,陶红杳的手上浸出一层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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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挫折
    陶红杳曾经幻想了一百次与自己的新老板见面的场景,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她喉咙里的一句“你好”被面前那个人深沉却几分打量的目光给逼回了肚子。小说

    在陌生的地方遇上某个熟悉的面孔,一般来说都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可是在陶红杳这里,这张微微熟悉的面容却带给了她几分危险。那个男人一方消瘦的脸颊上还可以隐隐约约的看出一些青淤痕迹。

    怎么办?!

    陶红杳很紧张,以至于忘记了要先和新老板打个招呼。

    在她站在门口不知所措之时,那股疏远却客气的声音又飘入陶红杳耳中——“我们可以坐下来说话。”

    陶红杳有一瞬的窘迫。

    然后,她们开始了一段漫长的面对面谈话,至少在陶红杳看来是这样的。但其实,她只是坐在绍广铭对面接受他对自己档案的一分钟审阅而已。

    这一分钟相当漫长,陶红杳觉得自己已经从天际穿过云端,然后坠落海底。她的心随着机械表上的低频在一秒一秒的降低温度,最后凉成了一滩水。

    他是在故意装作不认识她吗?

    这种冷淡疏远的感觉让陶红杳有那么一点点错觉,对面这个人好像真的没有认出她。

    “最近在读什么书?”

    陶红杳正在踌躇之间,对面突然而来的发问,让她一愣,她不明所以的回答:“有在读一些明清小说。”

    “那你应该很熟悉‘南袁北纪’?”

    陶红杳不置可否的说:“有涉猎,但不能说熟悉。以前读过袁枚的《随园诗话》。”

    绍广铭将陶红杳的档案阖上,放在桌子一头,看着对面的陶红杳,目光如炬,双手交叉放在桌上,然后又问:“对于袁枚倡导“性灵说”,你怎么看?”

    陶红杳大脑开始迅速运转,她知道她必须答出来,这是她的面试,她不能露怯。但对于这“性灵说”她却真不太清楚,只得硬着头皮磕磕巴巴的说:“它本是我国古代诗论的一种的主张……‘性灵’本意就是指人的心灵,诗人的性情才是作诗的重要因素,表现出诗人独特的个性,额……兼顾诗才……才能做出好的文章。”

    “我并不是要你回答它是什么。我要的是你的看法。”

    陶红杳心里又提上了一口气,面上却装作淡定的回应:“我认为……性情虽重要,才情不可缺,最基本的还是意境。”

    “你说的‘意境’又是指什么?”

    “指的是……诗的思想深度。”

    陶红杳真没想到这位总编问问题会这么狠辣,一个问题就抽丝剥茧似的非把她的半瓶墨水给打翻了不可。

    他得到陶红杳的这个回答,好像并不满意,又面无表情的继续问:“国外小说读得多吗?理查德耶茨的《十一种孤独》读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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