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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哥嫂心里为这弟弟高兴,终于出息了,以后家里可是有指望了。大学四年,吃着公家粮,每每还有些剩余,日子过得不错。可谁知这人脑袋一根筋,认死理(有些事不能说,不敢说)。跟着别人瞎混,最后被打回原籍。
好在通过关系找了个不错的工作,成为一名伟大的老师。不过见过大世面他,心里何等憋屈,在教学生的时候,自己也在拼命学习,准备着考研究生,走出这片天空。
谁知道最后分数够了,档案通不过,又被送了回来。这下子算是死了心了,结婚生子,但是心中的憋屈却是一天比一天强烈。在家里每次为了丁点小事和妻子吵得不可开交。在学校和众位老师关系也不是多么和睦。
学生中也没几次喜欢他的,当然他喜欢的学生也不是很多。不过说的最讨厌肯定数李明了,在他眼里这就是个不学无术,仗着些小聪明,不知天高地厚。
说到底,两人对待生活,对待学习的理念不同,人与人相处不能互补,又哪来的交际和融洽相处呢。
一个平平淡淡的开场白,没有往日的漏*点四射,激扬文字,说完。转头走下讲台,没有回头的离去了。
“终于,结束了,我的初中生活。”不知道谁说了一句,本来嘈杂的声音消失了,众人脸上没有了刚才的喜悦和激动。
有些感情丰富的女孩已经有些抽泣了,是啊,今天以后,何时再相见了。
众人相互看着彼此,想要记住身边的每一个人,曾经陪着自己走过的路。将来是否依旧在自己身边。
最好的朋友,姐妹,兄弟,今天就要说再见了。
时间有时让人心寒,多年的兄弟也会随着时间渐渐远去,成为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那是没有电话,没有企鹅日子,没有一切可以留住信息的东西,只有默默含泪相互告别。
众人人生在这一刻,向着不同的方向驶去了,回头望去,斑斑铁锈的大门已经紧紧的关闭了。留下了众人欢声笑语,锁住了一群人花儿般的年华。
匆匆的来过的人啊,放慢你的脚步,留下一丝留恋的种子,深埋心中。待到花开日,我们再相聚,高举酒杯,话相思不了缘。
李明看着一个个刚刚熟悉或是仅仅寥寥几面的人儿自己身边走过,留下浓的化不开的眷恋。心里有些说不出涩涩的味道。
回忆不过了却心中的难忘一丝慰藉吧。没有歌声,不需要酒杯,一声再见,天涯相见。也许今天以后,今生就难相见了。
多数人会走进社会,远离校园,开始不一样的人生。
女孩或是嫁人了,生子或是男孩子也许碌碌无为过着改造地球,绿化人类生态的工作吧。
农村的孩子,没有过多的矫情,一声保重,挥手告别。
“走吧。”李明拍了拍胡一虎的肩膀,校门口已经没有几个人了。胡一虎作为一班之长,有这多少留念。
三年的时光,伴着无数次不变的对与错,同学是否理解过,或是人生就该如此吧。那些鲜活的脸颊慢慢被岁月无情的侵蚀,慢慢的模糊不见。
“是啊,该走了。”笑了笑,带着一丝苦涩,胡一虎一个人向前走去。挥了挥手,兄弟,没有什么好说,一世人两兄弟。
李明站在路口,回忆自己曾经的过去,几年以后还有多少人还记得曾经的你或是我。呵呵,自己还是如此多愁善感啊,自己经历多了本应该平常面对的。
可是现在,心中好像压着一块巨石,砸不烂搬不掉,似乎一股这气憋在心里。狠狠地的拍了一下心口,血流的感觉还是如此的清晰,不过却夹杂着一丝闷闷之气。
天空中一轮红日高高的挂着,毒烈的热浪席卷着大地,不给人留一点喘息的机会。众人一个个骑上自行车,纷纷远去。
直到最后,校门口只剩下李明和张清蓉蓉三人了。胡一虎满是潇洒的走了,留下一个挥着手远去的背影,还有那蹒跚的脚步。
蓉蓉撑着把雨伞,显得有些特别,可能在电视上学的吧。不过确实是个不错的注意,夏日炎炎。
张清伟人帽紧紧地扣在头上,一个时尚的村姑形象。
“李明,明天有事吗?”蓉蓉好像有些难以启齿,张了几次嘴,才说道。
李明此时心里可能有些憋闷,脸色不是太好,当然了这也是蓉蓉犹豫不决的原因。其实她何尝不是呢,暑假她家就要搬离这块生她养她土地了,市里的房子已经收拾好了。
如果不是中考,早就搬进去了,这几天东西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不过蓉蓉不想去,最少这个暑假要在家里过,市里的还不是家,不过是钢筋水泥支起的牢笼摆了。
她哪里晓得,后是为了这个牢笼多少人奋斗一生,多少人只能仰望走过,留下一个个伤心的故事。
“有空。”家里没多少自己的事,麦子还有几天才能收割,再说了自己家这两年来多使用收割机。方便快捷,爷爷奶奶家也是一样,本就没准就多少事。
“你过来点。”蓉蓉拉了下李明衣角,小声的说道。
“怎么了。”有些奇怪,这丫头不会想………。
……………
写不好了,下一章继续吧,不想破坏气氛。大家投票,收藏,别业了。后面的剧情要展开了,创业,乡村生活,美丽善良的女孩。
………【第八十一章 帮张清割麦子】………
第八十一章帮张清割麦子
“李明,张清家的情况你可能不知道,她爸做工受过伤,丧失了劳动力。现在她家收麦子,人手少,我想着明天大家有空,去帮帮她也好啊。”刚才蓉蓉了解到张清今天迟迟不到的原因,心里就有了个想法。
李明平时最多关注的是张清的努力劲,从来没往这个方面想。馒头和面包在那个时代算是最廉价的食品了,李明不止一次看到张清吃过。不过那时心思更多放在学习上,以为这是节省时间,没有在生活上过多的计较。
这不能怪李明,虽然上辈子家里有一段困难时期,不过在吃穿上一直没有亏待他。后来,也没有尝试过生活的艰辛。短短半年的实习生活也不过是隔着纱窗瞅了一眼社会。现在李明还像是个没有长大孩子,无论身体还是心心理。多出来几年经历不过是让他考虑事情多了一些参考罢了。
“不早说要不然……。”一激动声音大了点,不过好在及时醒悟,没引起张清的注意,“要不然,我叫上胡一虎,我们三个一起去。”这也是怕,村里说些什么,李明觉着自己一个男孩子去一个女孩家影响不太好。
“嘿嘿,我早说过了,等你想起来黄花菜都凉了。”蓉蓉非常得意,自己这次要是把事情办成了,算是一不小的成就了。让爸爸妈妈说我长不大,看看我办的事,哼哼,等着瞧。
蓉蓉白了一眼,李明苦笑着扰了扰头,这事办的还真不错,考虑的周到细致。不过,李明有些怀疑的看了看蓉蓉,这丫头会做农活吗?不要是只说不练,到时候可就丢人了。
“喂喂,你的什么眼神,别小看人。”女人真是厉害啊,怪不得那麽多男人死在女人手里呢,乖乖的把钱包交的黄脸婆手里呢。这不李明刚有些怀疑,就被蓉蓉这小丫头看出来,别说那些大妈大婶了,那可是连了火眼金睛的主们啊。
蓉蓉脸色慢慢的印上一层红晕,让李明更加肯定了心中的猜想,真是的,自己去帮忙,却什么都不会,这不是帮倒忙嘛。
“你真的不会割庄稼?”李明有些不死心,带着期望和不确定。
“我不会怎么了,帮人不一定要什么的会的啊,就像希望工程,我捐一百块钱,我虽然不会盖房子,给学生上课,但是我确确实实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啊。”蓉蓉家住在镇上,父母都是生意,早就没地了,就算有也不会自己下地收割的。
麦子其实不如稻米好收割,江淮地区的小麦多是人工播种的。那个时代播种机没有普及,而且大多数人对机器抱着怀疑的。
农人们十月播下种子,来年六月收割,七八个月的时间,麦子长得壮壮的。看着喜人,可是最怕天公不作美,麦熟时节连雨天,农家家家哭泣绵绵。
抢收也是为了到手的粮食不至于毁于一旦,李明倒是知道些,毕竟家里还有三亩地。算是一个地道的小农民,对收割还写有些心得,麦子多是凌乱稀疏不均的,收割的时候不能像稻米似的一排排整整齐齐的。
不过大体还是一样,这边的麦子还算不错,秸秆有七八十厘米算是小麦中的小巨人了。收割的时候只要微微弓着身子,用手揽过麦子,镰刀一拉,麦子就割下了,不过要注意脚不要靠的太前了,不然容易伤到自己。
李明小的时候就曾经被镰刀割破小腿,小孩嘴般大小的伤口,血流不止,可是吓人了。还好麦地里泥土粉末很多,抹了把泥土粉,算是止住了血。当然,上医院更好了,不过多农家好字没有那摩娇惯。
平时碰伤,流点血,自然就好了,可不花那些冤枉钱。小伤小病挺挺就扛过去了,可不要娇惯了自己。
李明从小到大因为出血唯一一次进医院,是因为头破的口子大了些,止不住血了。要是破的小,根本不用去医院,丢人,出点血而已罢了。
当然,割麦子还是小心点好,毕竟破了皮,出了血,大夏天的洗澡可就不方便了。只要注意些,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李明虽然有几年没摸镰刀了,不过想来是没多大问题的,只是去的时候要穿厚点。麦芒对针尖,可见麦芒其利害,夏天的t血衫,短袖的衣服是不敢穿的。不然,一天下来,两只手臂红点和一条条划痕,痒到心里去,可难受了。装备是少不了的,公预行其事,必先利其器。
今天张清的打扮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