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为卿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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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为卿狂-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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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是自己太笨么?或是,自己根本就不配生存在这个世上?好像,自己一直都只是别人的累赘呢。父母为了自己花尽时间精力,玉也为了所谓的匹配自愿隐藏自己的光芒……自己,真的一直是拖人后腿呢。

    突然,就不想见任何人。包括凌玉。

    就像一个套中人,把自己与世界隔离开来,只一个人看小说,一个人上网。

    后来,路边摊小说被她看得差不多了,也再满足不了她的口味,她开始看新出的杂志,《花火》、《读者》、《青年文摘》……似乎都不够过瘾呢。最后,她发现了一本武侠杂志,叫《今古传奇·武侠版》。

    那是一本现代新人写的武侠,大都是中短篇。看遍了金庸、古龙、卧龙生后,方思雅发现这种年轻人写的武侠更有吸引力,尤其是里面一些美女写手,更让人向往,甚至有种偶像的感觉了。

    带着粉丝般的心情,她顺着杂志上的网址进了杂志的附属论坛,论坛里,大家都是以江湖的背景相遇,让人有时竟分不出现实与虚拟,仿佛自己真的置身于那一片超尘脱俗的古典江湖。

    而在那个虚拟的世界,她很入乡随俗地拜了位“师父”。

    那“师父”也是个《武侠版》的读者,是个跟方思雅同龄的男孩,刚好也是个现实失意的人,两人刚好又是同一届同一个专业,还偏偏挂的是同样的科目……

    两人瞬间感受了缘分的神奇,并引对方为知己。

    加了qq后,两人开始没日没夜地聊,似乎对方是最知音的人,可以让自己倾吐所有。

    无数个深夜,就在两人的键盘噼啪中度过。

    在交心的过程中,说不动心是假的。

    渐渐,方思雅对那位师父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那感觉,是跟以前的那些男生,完全不同的。

    她知道,这一次,她认了真。

    那个男孩,是个真正的才子,远比高四喜欢的那个男生更有文采。

    他为方思雅写诗,也为她填词。甚至,有时候方思雅一个心情不好,丢条信息给他,他就会一条短信一条短信地编故事给她听。

    哦,方思雅现在有了自己的手机。

    原本,刚上大一的时候,爸爸就问她要不要手机,她很懂事地表示不用浪费钱。可到了大二的时候,她在网上认识了师父,师父问她手机号,她立刻就打电话让爸爸买了。

    而与此同步,凌玉也紧随其后地买了手机。

    但,凌玉买手机也丝毫阻止不了方思雅网恋的脚步。

    是的,网恋!从论坛到qq,再到手机。方思雅没日没夜地跟那男生联系,如痴如醉。

    凌玉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她知道:这一次,方思雅是真的爱了。

    而作为一个拉拉,最大的悲哀,就是情敌满天下。如果是异性恋,只需防异性就可以了。但喜欢方思雅这样的直女,根本就是除了要防男还要防女好么!妹的,全天下不论男女,都是隐性情敌啊!

    “小雅,你知道他是谁么?”凌玉拉着方思雅的袖子,“你连他人都没见过,怎么就能爱啊?”

    “没见过又怎么样。”方思雅有些看不起地回看凌玉,“你根本不懂爱情!真正的爱情,是不以美丑和身份为转移的。我爱他,不管他在现实里是美是丑、是富是贫,我都爱他。真正的爱情,本就应该如此。”

    “呵。”凌玉气得冷笑,“你爱他。那他呢?他是否也能那样对你?”

    “当然。”

    “呵。”凌玉吸入一口冷气,“小雅,你真的就那么相信男人?经历了那么多,你真的觉得男人会不在乎你的美丑?在他们身上,你的教训还不够吗?”

    方思雅脸色也白了。她知道凌玉指的是什么,却如此不甘:“那不一样!他跟我以前遇到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同!他是真正的君子!我们爱的是彼此的灵魂!”

    “是么?”凌玉也有些失去理智,“可是,每一个男人,在我揭开他们伪装之前,你都是这么认为的啊!”

    “你……揭开伪装?”方思雅蹙眉,沉思半晌,脸色更白,喃喃,“你……什么意思?”

    自己一直以来遭遇的渣男,难道跟凌玉有关?

    “是的,就是你想的那样。”话已说出,以东方玉的性子也就不屑于隐瞒,即便她此刻是披着“凌玉”的身份。

    “你的那些男友,就是被我引诱走的!”

    话已出口,一时间,万籁无声。

    也不知过了多久,方思雅才颤抖着开口:“你的意思,是,我的男朋友,都是被你,抢走的?”

    声音,已然哽咽。

    这哽咽,让凌玉心头一疼,不自觉声音也放软了。

    “我根本没想抢走他们。我只是,想让你看清男人的本来面目。”

    “本来面目?”

    “是。他们的面目,本来就是色令智昏!我根本没对他们做太多,只是把自己打扮漂亮站在他们面前,然后再透露一点对他们有兴趣的意思,他们自然就跟着我走了。”凌玉痛声,“小雅,你还不明白吗?男人从来是没有爱的,只有性!在他们眼里,情义千斤,都不敌胸脯四两!一旦有了比你更漂亮、条件更好的女孩,他会走得毫不留情啊!”

    方思雅说不出话。

    凌玉已走了上来,扶住她的肩:“小雅,不要再为了男人们折磨自己,好不好?他们根本不懂真心的!”

    “呵,呵呵。”方思雅怆然,“他们不懂,难道你懂?”

    “是,我懂!”凌玉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情之所至,一把将方思雅拉入怀中,狠狠搂住,“我爱你!”    大学的生活,是真的逍遥。

    可怜的方思雅,被中国式教育荼毒了十来年,一朝进来大学,简直如鱼儿进了大海,鸟儿飞上天空!

    即便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凌玉,也被感染了情绪,跟着欢快了很多。

    大学里,有形形色色的各种社团。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选择了一个文学社团,做了学校文学社团的小记者。社团比较正规,每学期会固定出刊物,让成员投稿。而过往的期刊,团长也发给了新成员们学习。

    于是,方思雅抱着杂志在寝室看得如痴如醉,大赞化名“丹青”的团长文章写得好。

    再度努力成为她室友的凌玉斜眼过来看了看,然后默默不作声。

    为什么说是努力成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为分宿舍原本是随机的,方思雅和凌玉本不在一间宿舍,但凌玉不惜专门去找辅导员,陈述了自己与方思雅的同学情深……最终辅导员点头同意了换宿舍。

    看着凌玉离去的背影,辅导员还在心中赞叹:如今这样珍惜闺蜜友情的女孩,还真是不多呢。

    那个时候,“闺蜜”还没有各种内涵。那个时候,老师们还不知道有种生物叫“拉拉”==

    闲话不说,只说凌玉做了方思雅的大学室友后,更能近距离与她接触了。

    看着对方渐渐鼓胀的胸部,以及越来越修长的腰肢,凌玉能感觉到对方越来越像慕容春了。唔,自己与春儿第一次见面时,她差不多也是二十岁左右呢。

    如今,小雅终于长大了。我的春儿,也快回来了。

    春儿回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抱着这样的心思,凌玉很偷乐地等待啊等待,仿佛等着一株自己种下的花树慢慢长大啊长大。

    而在长大的过程中,自然不能给别人家将花苞先摘了去。

    所以,当晚方思雅夸赞完丹青团长的文章后,凌玉第二天就立刻也加入了文学社。

    而在入社考试里,她随性写的文章更是得到了社长的大大夸奖,被直接认命为校刊杂志的编辑之一。

    这本校刊,名《春芽》,很普通又很有受众的名字。

    而在刚入学校没什么追求的方思雅心里,这杂志就如春芽一般,需要她百分百的呵护与栽培。所以,她认真地听从团长的安排,在大热天去运动会现场采访,做运动会专题报道。

    看她如此卖命,凌玉也受了感染,决定认真地写一篇小说。

    杂志是一学期出一期,也不算厚,所以自然容纳不了太长的文章。凌玉咬着笔杆想了很久,终于提笔写下了一个中篇……

    最终,方思雅的运动会专题报道发了,而凌玉的中篇小说也发了。

    坦白说,作为一个大一新生,能发中篇小说是很困难的。毕竟,一学期才一本,页面有限。而像丹青团长这样的真正文学高手,社团还是有几个的,她们一般都是直接发短小说。

    凌玉作为一个刚进社团才三个月的新人,能被安排发中篇,确实是因为故事太吸引人。至少,吸引了团长。

    丹青自认不是一个泪点太低的人,但看了凌玉的那篇小说,居然忍不住落泪了。

    “好文。”她点头。

    那是2004年,穿越还没有如此盛行,网络更不盛行。而凌玉的这篇穿越小说,又远不是地摊上的台湾小言穿越可比。短短三万字,将一个女子穿越至古代,爱上了另一个女子,最后又被迫回到现代的故事,讲得让人身临其境。尤其是,最后女主角寿终之时,她的爱人为了不舍缘分至此了结,居然逆天反穿越,来到现代时空,追寻女主……而此时,女主却已经丧失了上一世的记忆……

    那种有口难开的无力感,让人读来感同身受。

    最终,丹青含泪在那叠稿纸的前面添了一句题记: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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