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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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状元- 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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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我错了,我错得不能再错!
  我不该相信,虎狼的民族也有人性。我不该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卑鄙民族的信用上——最不应该的,是我不该为了图省力图潇洒,主动请了十个书生出城!
  给了这头狼,一个机会,一个杀人的机会!
  是我将这群无辜的书生,置于死地!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看着阿史思那梁云,我知道我的目光如果能杀人的话,这个突厥的四王子,已经被我杀了无数次!
  我厉声问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阿史思那梁云笑,笑容非常可恶:“我只想要杀了这十个人而已……嗯,玉同尘,我知道你已经江郎才尽,我也不想给你赌赛这作诗什么了,没意思……”
  后面,突厥的骑兵已经接近。前面,我们的士兵也已经接近。
  大战,一触即发——然而,我们的士兵,不敢动手。
  因为处在战争中的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成为牺牲!
  蓝十三身子挣扎了一下——他是想起来杀了这个突厥王子,但是,他的身子,根本动不了!
  那青年对蓝十三说道:“你重伤,不能乱动。”
  我看着面前的书生们——与那些普通百姓不一样,面临生死之际,我从他们脸上,看到的,只是倔强,只是骄傲,只是愤怒,却没有一个人,露出害怕的神色!
  几个人的目光落在我脸上。每个人的目光都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玉同尘,请你快走。没有一个人责怪我,没有一个人责怪我将他们带入险地!
  心中,猛然升起了一种骄傲!
  是的,前所未有的骄傲!
  面前的书生——仅仅是书生吗?不,不是!
  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风骨,汉民族几千年来始终不曾衰亡的风骨,这种风骨,借助着儒家文化,一代一代的流传下来!这种风骨,一代一代,支撑着一个民族,使她在无数苦难之中始终屹立不倒!
  这些人——都是我华夏的精英啊,尽管这些人,现在还是名不见经传!
  猛然之间,心中做出了决定。阿史思那梁云,要的是我,他最想要的,就是我,就是我心中的秘密!
  是我连累了这群书生——他们的生命只有一次,而我的生命,却有无数次!
  站定,我注视着阿史思那梁云:“你不是最想要我吗。放了他们,我跟你们走,这……不算你违背诺言。”
  阿史思那梁云看着我,目光渐渐端凝下来:“你说的,是真话?你不会再用自杀来威胁我,你会心甘情愿的将我所想要的,都给我?”
  我的指尖轻轻颤抖:“我要看着他们进入城门,我要看着你收拢军队,发布回乡的命令!”
  阿史思那梁云猛然之间,狂笑起来:“只要得了玉同尘这句话,我就立即回乡!得到玉同尘,胜打一百次草谷!”
  “不!”蓝十三厉声叫起来,“不,尘,你坚决不能……”
  “不能!”林子陌尖声叫起来,“要兄长用自己来交换我……我宁可一死!”
  “不行!”说话的是另一个少年书生,“玉秀才乃是国家栋梁,岂能我们这等卑微小人物做出牺牲!你……若是如此,我们十人,就先自戕在你的面前!”
  那少年书生话音落下,立即就响起了应和声!
  “玉秀才,你走,与这等强盗,没有道理可讲……”
  “你的生命,比我们的性命,要贵重一百倍!……”
  城头上响起了无数悲怆的声音:“玉同尘,玉同尘!”
  “桄榔”一声,我腰间的长剑,再次出鞘!
  这一回,我的长剑,对准的,还是我的脖子,我的声音出奇的镇定:“子陌,你是我的弟弟,你听话,你带着大家,走。趁着阿史思那梁云还没有改变主意的时候,你带着大家走。否则,我就自戕在你面前,大家一块死,好不好?”小腹中又有阵阵疼痛袭来,我勉强站定了身子,脸色已经煞白。
  林子陌的脸色也是一片煞白:“兄长,你这是要陷我于不义!”
  我的手轻轻颤抖,脖子上当即渗出血来。那粘糊糊的液体顺着我的皮肤慢慢的往下流的时候,我竟然感觉到了——一种兴奋,一种嗜血的兴奋。
  蓝十三挣扎着,要从那青年的手中挣扎下来,厉声道:“玉同尘,你要是敢这样自杀,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十三,你知道,我前天做的那个东西,现在只有你知道。”我幽幽的叹了一口气,说道,“所以,你别想着死……你得活着。”
  蓝十三没有其他话,只是厉声叫道:“玉同尘!”
  “走,走,走!”我厉声大叫起来,“我数三个数,你们都给我走!”
  “走!”说话的是那个青年,声音沉稳,“玉秀才既然打定了主意,那么我们还是先进城。他们不会杀了玉秀才……我们有的是机会!”最后一句话,他说得很轻,然而……这句话里,有的是真正的分量。
  沉默了片刻,林子陌站直了身子:“兄长……你要保重。”
  “你们……也都保重。”我站着,手指尖不再颤抖,“我站着,我看你们进城门!”
  我回转身,看着阿史思那梁云:“我站着,我看着你发布回乡的命令!”
  阿史思那梁云大笑,说道:“你难道不想看看,看看我们的儿郎们的军容,看看他们的军威?”
  我淡淡的哼了一声,说道:“谁跟你是‘我们’?”
  阿史思那梁云哈哈大笑,说道:“我知道你现在心里还不高兴——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成为我部落的头号军师!你会为我部落而骄傲,你会为我部落而自豪,你会以突厥人的身份自居!”
  我轻轻一笑,笑容里是同情是蔑视还是悲哀:“四王子殿下,您以为,一个人落入猴子窝里,会以猴子的身份自居,会以猴子的身份而感到自豪?”
  阿史思那梁云大笑道:“我不管你怎么想,反正现在,你就是我部落中的一员——”来抓我的手,说道:“你看着,你的人,都已经进城门去了,我也没有追击他们伤他们,已经实现诺言了……跟我走,看看我们的军威!”
  我身子一侧,剑锋依然对准了自己的脖子:“四王子,您还没有发布回乡的命令!”
  阿史思那梁云哈哈大笑,说道:“与你说明白的事情,我会说话不算话?”扬声大叫起来:“发布命令,收拾行李,排列阵势,回乡!”又来拉我的手,笑道:“去看看儿郎们的行动速度?”
  我站定,没有动,说道:“我要与庆州城里,再说两句话。”
  阿史思那梁云笑道:“酸溜溜,有什么话好说的!”我不理他,目光转向庆州城。
  江上舟已经下了城头,一马当先,站在城门口。脸色铁青,正看着我的这个方向。城头之上,士兵们弓已经满弦。士兵们之后,一群书生,白衣飘飘,神色肃穆。我看见欧阳毅站在最前面,东门就在他身边……
  一股前所未有的悲怆,占据了我的心——是的,别了,这个时代,这个我所珍爱的时代,这个我曾经想要为它奋斗的时代!
  短短十五年,我给这个时代带来的不算多。不过有了钢铁,就为进一步的工业化打下了基础;有了炸药,就可以让这个时代提前进入热兵器时代。
  除此之外,我还给这个时代带来了什么?
  我还给这个时代带来了一个奇迹。我用自己的才华告诉这个时代,人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出身青楼的最卑贱的小子,也能有出众的才华,也能为国家为民族效力——我希望,我的故事能激励无数出身下层的小伙子,我也希望,我的故事能改变这个时代的人才选拔制度!
  够了,够了,够了,我应该满足了,应该满足了!
  我能想办法穿回来的,我的心在颤抖——如果不行,我就穿十次、二十次,一直到实现我的目标为止!
  纵声长啸,我对着城头喊道:“欧阳毅,你们能给我记下我此生的最后一首诗吗?”
  城头之上,传来了颤抖的声音:“玉公子——敢不从命?”
  我哈哈大笑,高声歌了起来:“怜我玉同尘,虚负凌云万丈才!怜我玉同尘,一身襟怀未曾开!鸟啼花落人何在?竹死桐枯凤不来!青山为我长鸣咽,绿水为我哭声哀;只因千秋道义在,文星今日——入泉台!”
  最后一个字落下,我手中的宝剑抬起,对准自己的脖子——狠命就是一下。
  就在那瞬间,一股巨大的疼痛从小腹蔓延上来。
  42狂状元三:六首及第世无双 第十八章 归元剖心
  一天之前,正是玉同尘与阿史思那梁云斗诗的时候。
  这是一个很小很小的院子。一边是竹子,一边是芭蕉,一边是几丛菊花,东边的角落里,是一口小小的水井。
  其实,按照世俗的眼光来看,这个院子其实不小。只是按照吴王的规格来说,这个院子却是太小太小了。
  嗯,按照规矩,皇子大婚之后,就要离开京城,去自己的封地。吴王殿下成婚之后,大臣们也纷纷上书,请皇帝尽早确定吴王殿下的封地。
  照理说,吴王殿下的封号早就定好了,吴王吴王,封地应该在南方。只是朝廷之中却有一些臣子,认为南方是钱粮重地——自从真武大帝刘禅开通了京杭大运河之后,这南方就一日一日重要起来,现在大兴朝的大半军队,都是靠着南方的粮食来支撑,因此,作为国家的钱粮重地,不该分封给诸侯。
  皇帝陛下也算是从善如流了,当下就听取了大臣们的意见,将目光从南方转向北方。几天,一日早朝,他蓦然当朝下了旨意,将儿子的封地定在晋州。这是在场的多数臣子都所料未及的。
  很多大臣们不由想到,皇帝这个旨意是不是在恶作剧。因为吴王殿下曾经在晋州胡闹过好几月,居然还买下了晋州的天香楼做了妓院的老板。将妓院所在地分封给妓院老板,是不是有恶作剧?
  然而又有敏感的臣子,从这个封地之中,联想到了桐叶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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