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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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全集- 第2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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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而不美,这完全见仁见智。

  回台已是夜间了,父亲找出擦铜油来,恰好那日吴璧人妹妹也来家里,于是我
们对著一堆焦黑的东西,用力擦啊!一面擦一面笑,说著∶“当心!当心!别擦太
亮了。”

  擦出一盏灯来,母亲一看,说∶“呀!是个五更灯嘛!”

  我以为她说“五斤灯”,顺口说∶“哪有那么重,有五斤吗?”

  这个灯下面的小门打开来,里面一个极小的铜油灯可以点著,油灯上面有一个
浅凹的盘子放在中间,上面才是罩子。

  母亲说,当年外婆在宁波熬名贵的药材,就是用这种铜器,放在凹形的盆内小
小一碗,要慢火熬到五更天,才能喝下去,因此得了个好听的名字。

  我后来搬出母亲家,一个人在台北住一间小公寓,夜谈的好友来了,就点油灯
,一谈给它谈到五更天,的确不负此灯。

  这个灯,是七块港纸买下的,宝贝很厉害,“无价”之宝。

  这两条裙子,是我收藏中国东西的开始。

  有一年,回到台湾来,父亲老说我的衣服不够,每天都催人上街去买新衣服。
对于穿著,并不是不喜欢,相反的,就因为太喜欢了,反而十分固执的挑选那种自
然风味的打扮。这么一来,橱窗里流行的服饰全都不合心意━━它们那么正式,应
该属于上班族的。那种兵器很重的防御味道,穿上了,叫人一看,十步之外,就会
止步而且肃然起敬的。

  我喜欢穿著的布料偏向棉织或麻织品,裙子不能短,下幅宽一些,一步一跨的
,走起来都能生风。那种长裙,无论冬天配马靴或夏天穿凉鞋,都能适合。至于旗
袍、窄裙,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去买━━它使我的步子迈不开,细细碎碎的走路,怪
拘束的。

  就因为买衣服不容易,逛来逛去,干脆不再看衣店,直接跑到光华市场去看旧
书。

  就在旧书市场的二楼,一家门面小小的古董店里,先看见了照片中那条桃红色
的古裙。

  我请店家把裙子取下来━━当时它挂在墙上被一片大玻璃框嵌著━━拿在手中
细细看了一下那个手工,心里不知怎的浮出一份神秘的爱悦。时光倒流到那个古老
的社会,再流进《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去。看见林妹妹黛玉穿著这条裙子,正在临
风涕泣,紫鹃拿了一个披风要给她披上,见她哭得那个样子,心里直怪宝玉偏又呕
她。

  想著想著,我把这条裙子往身上一紧,那份古雅衬著一双凉鞋,竟然很配━━
这是林妹妹成全我,并不小器。她要我买下来,于是,我把它穿回家去了。

  这种裙子,事实上是一条外裙,长到小腿下面。过去的小姐们,在这裙子下面
又穿一条更长的可以盖住脚的,这种式样,我们在平剧里还可以看见。《红楼梦》
的人物画片里也是如此的。

  当我把这条桃红色的古裙当成衣服穿的时候,那个夏天过得特别新鲜。穿在欧
洲的大街上时,总有女人把我拦下来,要细看这裙子的手工。每当有人要看我的裙
子,我就得意,如果有人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我就说∶“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
送的,不好买哦!”

  说不好买,结果又给碰到了另一条。

  这一回,林妹妹已经死了,宝玉出家去,薛宝钗这位做人周全的好妇人,把她
一条裙子陪给了袭人,叫她千万不必为宝玉守什么,出嫁去吧。当袭人终于嫁给了
蒋玉涵之后,有一回晒衣服,发现这条旧裙子,发了一回呆,又给默默的收放到衣
箱里去。

  许多年过去了,这条裙子被流到民间吩,又等了很多年,落到我的家里来。

  每年夏天,我总是穿著这两条裙子,大街小巷的去走,同时幻想著以上的故事
。今年夏天,又要再穿它们了,想想自己的性格,有几分是黛玉又有几分是宝钗呢
?想来想去,史湘云怎么不见了,她的裙子,该是什么颜色呢?

  湘云爱做小子打扮,那么下一回,古董店里的男式函服,给它买一件、梦中穿
了去哄供太太贾母,装做宝玉吧。

  这是一句西方的谚语,说得真好━━闪烁的并不一定是金子。它是铜的。

  看这个用手敲出来的铜锅造型有多美,盖子那么饱满浑圆,摸上去还有细微的
凹凸。找到它的时候,它被丢在香港古董街的墙角边,乱丢的,锅底锅盖一团黑,
里面不知炖了几十年的好菜,等到铝锅上市了,主人家才弃了它,将它当破烂给卖
了。

  也是擦出来的光辉,细细擦,将岁月擦回去,只一瓶擦铜油,时光倒流在我手
上,告诉了我许多只有灶神娘娘才知道的秘密。

  用它来煮了一次霉干菜扣肉,毕竟舍不得,就给搁在架子上了。真铜与镀铜的
光泽是绝对不相同的,这只锅━━沉潜。

  许多许多年以前,有一个人,是北非撒哈拉沙漠的居民,他的名字叫做伊地斯


  当年的伊地斯常常到我们家来,向我的先生借用潜水器材,他借去了潜水的东
西之后,总要消失十多天才回镇上来。

  后来我们听人说起才知道伊地斯去了西属沙漠的海岸,用空气瓶下海捉龙虾,
然后卖给在沿岸打鱼的西班牙渔船,每去一次,可以赚一个月的生活费回来。

  我的先生一向坚决反对背著空气瓶下海打渔或捉任何生物,总是说,肺潜是合
法的,一口气潜下去一趟,打不著也算了,如果在水中带著空气瓶,好整以暇的在
水里打猎,如果人人这么做,海洋的生物便受不到保护,再说,龙虾是一种生长缓
慢而又稀少的高贵珍宝,像伊地斯那种捉法,每次好几麻袋,的确是太过了,包括
尺寸很小的龙虾也是不放过的。

  后来伊地斯再来家借器材,就借不到了。我跟他说,我们打鱼是用肺潜的,龙
虾绝对不去捉,这在当时的西属撒哈拉,就跟野羚羊不许射猎一样,是为著保护稀
少动物所定的法律。

  伊地斯趁著我先生不在家,又来借器材,说兵有家小要养,这次只打大群的红
鱼,保证不去捉龙虾了。

  我又借给了他,说盯是最后一次,借了之后心虚得厉害,瞒著先生,怕他知晓
了要怪责。

  没过几日,伊地斯来还东西,同时交给我一个口袋,打开来一看,竟是一堆龙
虾━━送我的。“那么小!”我抬起头来问他,他很无奈的说∶“大的早打光了,
就算小也请你收下吧。”就是因为那么幼小的也给打上来,才引得我发怒的,而伊
地斯却误会了我们,以为当初没有送龙虾所以藉口不再借器材,又误会我是想得些
大号的龙虾。他用手指了指,又说就算小尺寸也一共有十三只。

  那天我不肯拿他的礼物,一定不肯要,伊地斯走的时候彼此都受了窘,以后他
就不来家里了。

  等到沙漠政情迅了变化,我立即要离开沙漠的那几日,伊地斯突然来了,交给
我扎紧的一个小纸包,一定要我收下当纪念品,说里面是他最珍爱的东西。我问是
什么,他说是两块石头。我双手接下了小包,他急著要走,我们握握手就散了。记
得我当时问他以后的路,他说∶“去打游击。”

  等到真正发觉伊地斯送我的是两块什么样的所谓石头时,他已上吉普车远走了
,兵荒马乱的当时,无法再找到他。

  我认识,这两块磨光的黑石,是石器时代人类最初制造的工具,当时的人用棍
子和藤条夹住这尖硬的石块,就是他们的刀斧或者矛的尖端。

  总听说,在沙漠某些神秘的洞穴里仍然可以挖出这样的东西来,只是听说来已
,人们从来没有找到过,起码在我的撒哈拉威朋友里,没有一个人。认识这种石块
,是因为在一本述说抄器时代的书本上看过同样的图片。

  一直带著这两块东西,深夜里把玩的当时,总会看见石器时代的人群,活活的
人群,在我眼前的大平原上呼啸而过,追逐著洪荒怪兽,他们手中举著的矛,在烈
日荒原下闪闪发光。

  这两块石片里,浸过兽血和人汗,摸上去,却是冰凉的。

  这照片中的零零碎碎,只是收藏的小部材而已。大件的,例如非洲鼓、大木架
石水漏、粗陶、大件石像、十八世纪的衣箱、腓尼基人沉船中捞起的巨型水瓶、游
牧民族的手织大地毯……都存在加纳利群岛一间锁著的空房子里。

  其实,这几年已经不很看重这些东西了。或说,仍是看重的,只是占有它们的
欲望越来越淡了。

  没有人能真正的拥有什么,让美丽的东西属于它自己吧,事实上它本来就是如
此。

  《红楼梦》的《好了歌》说得多么真切∶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一般人不喜欢听真切的话,所以最不爱听好了歌。把玩这些美物的时候,常常觉得
自己是一个守财奴,好了好了的在灯下不肯闭眼。

  为了这张图片,前两天去了一趟洛杉矶中国城,站在书店翻看了一本《撒哈拉
的故事》,在那本书第两百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页上明明记录了石像如何到我
手中的来龙去脉,因为略说不足,就提起了这本书,不再在此叙述了。

  当初得到时一共是五个,其中一个送给了一位通讯社的记者,另一个给了我的
堂嫂沈曼,她在维也纳。

  这种石像,光凭视觉是不够的,得远视,得近观,然后拿在手里,用触觉,用
手指,慢慢品味线条优美的起伏,以及只有皮肤才能感觉出来的细微石块凹凸。

  这三个石像,不能言传,只有自己用心体会。

  深色鸟的眼睛比较死板了些,却板得不够拙,可是就线条来讲,在我,是摸不
厌它们的。

  还是说∶是一个别人视为疯子的老大,在沙漠里的坟场中刻的,被我分了五个
回来。

  人说,大地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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