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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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花-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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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兽人。周杰伦有一首成名单曲就叫《半兽人》。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兽人比起人类来得吃香。当然了,也许N年之后人类进化成兽人也未可知。
  我还喜欢剑客。因为我曾经看过一本叫《多情剑客无情剑》武侠小说。小说的内容记不清了,但至少,我还记得这个书名。也许它的作者也应该提一下……当年的媒体说此人头大如斗,是个不折不扣的好色之徒。也有人说他是那个时代的偶像,比金庸还牛……怎么可能呢?他很早就过逝了。死因是酗酒。
  无论如何,我当兽人剑客已经很久了。这是一份孤独的职业,但是不乏安全感。因为到最终,我总能通过存盘、读取打败以千兆速度运算的机器。难道不是吗?人生总要靠一点作弊才能取胜,否则就会落下个失败者的可悲下场。游戏也不例外,什么也不例外!
  记得那天晚上,手风颇为不顺,战斗到白热化状态,我正咬牙切齿地拼命存盘读取。朋友打来电话,问我要不要到酒吧喝一杯。
  〃不要犹豫了,你快来吧。有漂亮MM,不满意可以走人。但是留下来的话买单分摊一半!〃他无比热情地说。
  ……
  2KITTY小猫
  我来得有些晚,但没有错过。下车的时候,远远看见两个女孩,风姿绰约地站在霓虹灯下。走近之后,发觉其中一个是《围城》中所说的〃如昨夜星辰今夜摇漾于飘至明夜之风中〃。朋友说过其中一个没有男朋友。是她就好了!我请朋友确认一下。令人失望的是,朋友指了另外一个不太漂亮的女孩子。
  我的担心落实了。说得也是,漂亮女孩怎会没有男友。虽然如此,我还是乐于敷衍她们。应该说,我是乐于敷衍女孩的。这应该算是个不良习惯吧。我不知从何时开始变成这样。所谓习惯,一旦维持下来,似乎就与好坏没有多大关系了。
  我请她们喝饮料,陪她们玩筛子,逗她们笑。老实说,我长得不难看,口齿也还伶俐,像酒吧这种场合,不必花太多的钱,基本就能在年轻女孩子心上留下一下快乐有趣的形象。她们笑得花枝招展,一看就知道是充满好奇的破壳小鸟,勾引起来太不费力了。可我对那个不太漂亮的单身女孩真是缺乏兴趣,坐了一会儿,忍不住向漂亮的搭讪。
  我厚着脸请她跳舞,准备碰一个软钉子,想不到她竟然答应了。
  她站在我眼皮底下,穿着吊带装,外面是一件薄如蝉翼的小衫,身上有一种类似婴儿爽身粉的干净气味。音乐是很流行的hip hop,我们面对面跳了好久。音乐激烈的时候,我也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她胸口的形状。似乎是又一个迷离而又烂漫的夜晚。空气真得很热。中间我又请她喝了一杯饮料。
  返回舞池的时候,我贴近她的耳边说:〃你非常漂亮。〃
  她笑了。
  我说:〃你是那种非常性感但又清纯的女孩。〃
  她又笑了。
  但我觉得她仍然没听清楚,于是说:〃你笑的时候像KITTY小猫。〃
  她大声地问我:〃什么?〃
  〃你笑的时候像KITTY小猫。〃
  她笑着仍大声问:〃哪里像?〃
  〃嘴像!〃我说。
  〃KITTY猫没有嘴。〃她回道。
  ……
  那天晚上一时高兴,我付了所有的帐。只遗憾〃KITTY小猫〃已经有男朋友了。她是否有男朋友其实并不重要,因为我并非冲着天长地久的关系而喜欢上她的。她有男朋友,但这只会让我的兴奋稍稍带着一点不安。恋爱对有些人来说只是一种习惯。既然是习惯,那么与爱不爱无关。
  回家的路上,朋友喋喋不休地说起她。〃看起来你很着迷!她没有男朋友,应该很容易上手的,让给你。〃朋友说。
  〃什么,有没有搞错,她不是有男朋友么?〃
  〃谁说的?她没有。〃
  〃那我刚才问你哪位没有男朋友,你却指着另外一个人?〃
  〃噢。我是想告诉你那一位明花有主了。〃
  ……
  3真实的谎言
  〃我叫池一男,男,28岁,身高179,体重70公斤,身体健康。按100岁来算的话,我的人生已过了三分之一;按眼下时髦的说法,我是奔三而去的老男人。KITTY小猫,你问我有没有谈过恋爱……这还用问吗?假如我说没有谈过恋爱的话,你该脱下漂亮的高跟鞋敲我的头。临界30岁的老男人没有谈过恋爱的话,人生该是多么失败啊。噢,对了,其实你是问我谈过几次恋爱……让我算算。加上你,大概是12次吧!但我不想有13次,因为13是一个失败的数字……〃
  再一次见到KITTY小猫的时候,我断断续续说了以上一番废话。这些话没法面对面说,因为那样会显得很下流。我利用上班时间和她上网聊天。我知道她叫赵飞樱。她不满意我叫她KITTY小猫。因为KITTY小猫只有鼻子没有嘴,而她最漂亮的就是嘴。她大学毕业工作还不到一年,最近刚刚来到我所在的这个城市。
  难怪,她看上去相当幼稚单纯的样子。赵飞樱,像是古代美人赵飞燕的妹妹。或者,她让我想起樱花漫天随风飞舞的情形。我有些无耻地说,既然我一见钟情喜欢你,而且你大概也没这么快讨厌我。那么,请你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做我的女朋友吧。
  这话一点都不搞笑。过了一会儿,她一本正经地回过来一行字:我还是更钟意水到渠成的感觉^_^!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
  呵呵,小姑娘。你真是没有调情的幽默感。我这样心想着。
  闪电式的女朋友没有做成,正常交往还是可以的。我有的是时间,有一点点钱,也还不够老,那就让我们这样开始一起玩耍吧。很快,我礼貌地约她吃饭、看电影、逛街。她同意了。一个异乡的女孩子总需要多一些温暖和呵护。她也不能例外。当然,这是在她自以为安全的领域里。
  一个月以后,她因为换工作而临时搬家,但又一时找不到理想的住所。
  〃住到我家来吧,离你公司也近。〃我话刚出口,她瞪大了眼睛。
  〃我当然不会和你一起住,我去朋友家住一阵子。〃我献媚地说。
  〃这……恐怕不太好!〃
  〃噢!你是不想让我搬走,那样的话,当然也行……〃
  她又立即杏眼圆睁:〃你再这样乱说话,我不理你了。〃
  〃你还是搬过来吧。上网,洗漱,饮食起居都很方便,而且没人打扰。要是不满意,随时可以走。我这是真心话。〃
  说到最后一句,我和她都笑了。她调侃地说我那一番真心话听起来太假,想起来太傻,倒像是不怀好意的利诱。
  但是几天以后,她搬到我家。我如约寄居到朋友家。有几次临睡前的夜里,我想到自己小小的床铺上躺着一个相当漂亮又裸体的女孩,心中仿佛会有几分幸福感。是的,是幸福感,不是性冲动。我真不知道自己这样是不是应该感谢上帝。
  半个月后,她的新工作没搞好,失业了。那天傍晚,我拨她手机不通。家里的电话没人听。于是我回家了一趟。屋里黑乎乎的。我打开卧室的门。床头一个黑影吓了我一跳。她正斜靠在枕头上,双目无神地看着我。我问她是不是生病或者其它不测。然后她吞吞吐吐地告诉我被老板请回了家。我说这事很平常,没什么大不了。她犹豫了一会儿说,不准备在这个城市待下去,她想回家,家里有父母安排好了的理想工作。
  我突然变得有些生气,生硬道:〃你确实应该回去。〃
  她说:〃我看你不像好人。你怎么不安慰我呢?〃
  我说:〃是留你自己的决定。你要愿意回去,回去很好。〃
  她嘟起嘴嚷道:〃我不想回去。〃
  于是我说:〃那不就得了。好好待着,慢慢找个称心赚钱多的工作,将来好还我房租。〃
  她问:〃我会被这个城市接受吗?〃
  我说:〃我不知道。不过我很需要你。〃
  ……
  4痛并快乐着
  我们恋爱了。不过对我来说,或许只是又一桩情事成功。
  是的,其实我是一个庸俗而又浅薄的人。什么事到我手里立即就会变得俗不可耐。而我所成就的恋爱,因为我的参与而变得浅薄不堪。苍蝇从一个垃圾堆飞到另一个垃圾堆,从中体会到洲际旅行的乐趣。每当孤独绝望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的乐趣不比苍蝇高尚多少。
  我来这个城市已经很多年了。从一个小推销员做起,靠着花言巧语和笑里藏刀做到今天的sales manager。以前被人骗,被经理剥削,现在我也骗别人,我也剥削手下的推销员新手。一夜情和小姐不是什么新鲜事,唯一印象深刻的是,她们只会造成你挥金如土的虚假气象。命运对大多数人开的玩笑在于,它不把你变成一个单纯良好的好人,但它也不把你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
  我的恋爱……从第三者的眼光来看,这更像是在坑害一个良家女孩。
  时间过得很快,她找到了一个相当合适的工作,然后从我家搬了出去,挑了一个1居的房子。我经常去看她。她拧不过我。很快,我就脱光她的衣服,准备和她睡了。在这之前我还知道这是她的第一次。可那时候谁管那么多呢!那天夜里我要和她睡,但她无论如何就是不肯。也许,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女孩存在,为的就是让真正爱她的男人生气并考验他的耐力。我不算爱她。所以我并不生气。
  我说,这样也好,反正我对第一次没什么经验,到时候怕弄疼你了该怨我一辈子。
  她哼唧一声算是回答,转身呼呼睡了。
  又过了一个月,我们竟然稀里糊涂地搬到了一起。因为这样省得约会,而且可以减掉一个人的房租。这算是新婚呢,还是同居?我和她在一起吃饭,一起睡觉,每天同时上班,偶尔也接她下班。我带她去见朋友,介绍她为自己的女朋友。朋友用暧昧而羡慕的眼神看着我们。可惜我并未从体会到多少快乐。因为这样的生活既不惹火,也不烂漫,并且是我以前从没有过的。
  过不久,公司新来了一位行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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