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山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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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山风云- 第3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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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用来奔驰,这匹公马要是代替主人踩到那条毒蛇,问题仍然是很多的,行人作为主人,他没有完成一个向导的职责,他失去了自己的物品,还给山林里留下一匹死马,他要是没有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本事,就不要逞能带着马匹走过山林。马匹就算没有踩到毒蛇,在山林的峡谷上穿行的时候,受惊落下悬崖的可能性仍然是不能排除的,那么他就得探寻出更多的道路来通过山林。他不是非得带着一匹公马在山林唯一的死路上穿过。
排日打还有保洞哈,天生就是猎手,天生就是好向导。他们两个中,保洞哈对向导工作更加熟悉,自己家的寨子和雷山的寨子他来去好多次数,他呆在雷山的目的就是为了做两个寨子的向导。不论哪一个寨子需要,他都得要出来满足。但是,一个好的向导,绝对不会只去过一片山林里的两个寨子,所以保洞哈和排日打一样,都去过很多寨子,没有去过的到时候也会去上一遍,做向导的时候可以打猎,打猎的过程也是探路的过程,学习到辨认山林的方向,这个是需要文化的,认识到自己需要文化,就可以渐渐地摆脱猎手这一个身份。
之所以李焉会有成兴公这个师傅,是因为李焉爷爷的命运决定的。李焉的哥哥和二哥都死了,他是大哥,家里还有三个弟弟妹妹,一家四个跟着父亲来到丈人山下,有了一小块田地,这是山田,虽然仍然在山上,可是山下就是平地,一望无尽的平地,这是过去李焉爷爷和父辈手里在夜郎郡不曾见到过的。多么可贵的一块平地,只要有一把锄头,就可以自己动手有事情可做了,看看别人家的菜园里都有一些什么蔬菜,看看别人家的山田里种植的是荞麦还是黍米,不管是什么,来到丈人山之前,一路上他们已经见识到成都这里的生活,同样是在山上,这里就没有猎物可以提供李焉一家来捕杀,这里只有地可以耕种,除了种地他不应该有第二件事情可以做的,一家老小都等着吃饭,而答应他们家里来到这里就给田地耕种,也是分了田地的。可是李焉家里经验太少,不知道种田的难处,种田还得上交谷子,没有上交就不给继续种田了,那他们一家既然已经大老远搬家过来了,还怎么愿意轻易地就回去呢。李焉的父亲母亲还得在丈人山下为饭菜忙活,李焉则开始出门去打猎了。
丈人山不能打猎,明文规定禁止捕杀任何猎物。但是丈人山背后还有大山,那些大山里仍然有猎人和猎物,李焉这就经常外出不回家了,他开始到远处去为生计操劳。到了蜀郡,本以为可以从猎人变成庄稼人,从夜郎郡到蜀郡,结果还得在蜀郡打猎。蜀郡山地人多,打不到什么猎物,但是有好心的人家告诉李焉,要是有胆量去远处的大山,找到同伴,就可以一起猎取大的野兽。李焉觉得应该这样,便听从了建议,找到同伴约好时间,回家拿到最简单的姓李和干粮,这就出发到远处了。渐渐地李焉越走越远,走到汶山郡去打猎去了,李焉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多。本来他就不太会说这蜀郡还有汶山郡一带的土话,不过认识的人多了,他就听得懂。李焉好像学到了认识路,他学到了在丈人山还有汶山郡的山林里做向导的本事。夜郎郡他反而不熟悉,回到夜郎郡他需要别人来做向导,对于李焉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懂得在夜郎郡找到向导并让对方同意做自己的向导,自己不懂请别人来教导,也是一种学习,这种学习形式比学习的内容更重要,学习内容虽然可以没有止境,但是不是每个人都需要把所有内容都学习一遍,但是李焉学习过的东西,他必须再回头复习,他对于种田仍然非常喜欢,他也在深入到汶山郡去打猎的时候,学习到了别人家里如何渡过半猎人半庄稼人的生活。
任何学习都有干扰,对于李焉来说,他的干扰很大,大到他几乎不能面对。学种田就得学会怎么与收租子的人打交道。收租子的人都是地主还是官府的什么人?他必须认识了解,至少要知道对方除了收租子,还做些什么事情。关于自己一家,怎么从夜郎郡搬迁过来的,又怎么各自分家,自己一家又怎么到了丈人山下来了?他也需要联络亲情,上一代搬迁过来又各自分别是高兴还是悲哀,也是李焉非常清楚的,他不想清楚都不行,这是强制的学习,因为这个是生存,生存要求你学习就得学习,不学习就会落后挨打。而李焉一家能够到丈人山下种田,已经是比?的夜郎郡部族搬迁过来的命运优越百倍了,李焉知道,这是从他爷爷开始就打下的基础,李焉得要学习自己的爷爷,是怎么带着子孙后代来到成汉国的。
李焉认为自己的爷爷是个会学习的人,可是李焉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爷爷,他打猎被野兽咬死,死得很壮烈的,不像有的人家爷爷就没有那么英勇事迹了。李焉为自己的爷爷骄傲,但是他并不因己而人,也许有的人家的爷爷做过坏事了,但是到了孙子这一代就开始变得争气懂事,不再是一个做坏事的后代。在山林里,失去一件认为是自己的东西,那是有人干了很大一个坏事,山林里就是这样的生活,生活都不好,?希望自己有学习的机会。仅有的物品,只是用来保证最低限度的生活,要是失去了就无法保证,连基本生活都保证不了,还拿什么来保证学习呢。学习一次就是失去一次物品,虽然不学习就没有文化,不懂得如何与别人交流,渐渐地就会自己做了坏事都不知道,可是在得到物品比做坏事正确的年代,还有什么坏事好事的分别呢,只有一个解释大家都是坏人了。非要说好坏,爷爷做坏事,到了孙子又懂得的,那就是社会进步造成的,李焉生活的时候,谈不上社会生活进步,不退步都是万幸了,所以一个人学坏了就很难变好,要是一个好人则容易变坏,好人永远在减少坏人永远在增加,要不然人怎么会越来越多。李焉开始知道蜀郡同样有坏人,汶山郡也可能有,老家夜郎郡同样可能有的。
当然,不管自己是不是一个坏人,李焉认为周仲孙一定是个坏人,他不是坏人怎么会想谋害自己呢。不说好坏,对付谋害自己的人,就是让他失去谋害自己的能力,让他天天反省做交待,直到他变成一个好人,这就是不说好坏的态度。

 
   第二百七十五章继续交代(29) '本章字数:3218 最新更新时间:2011…03…26 16:38:59。0'
 
 刘大毛知道自己上一辈是有问题的,至少他父亲身上问题很严重。可是他要认识到父亲身上有问题,需要有一个条件来让他认识到,那就是大环境相对要没有恶化。因为他认为父亲有过错而自己想要纠正,就必须得到外部的支持来完成属于内部的学习和改造。
刘大毛一直搞不清楚父亲有些什么样子的问题,虽然他一直比较迷惑,父亲死去以后的几年的时间里他仿佛心里有些感受,可她仍然不明白是什么感受,他拼命地给自己寻找线索来查清楚,为此与弟兄几个发生了很大的矛盾。他被刘大几个认为是疯疯癫癫的,没有一个弟兄认为他是一个明白人。家里有问题就是有问题,罪恶是可以人为掩盖的,但是罪恶并不会消失,一个人只要犯下罪过,他自己死了,罪过也会留给子孙,要是他的子孙感受不到,就会让大环境感受到,大环境会通过压力自动逼迫来消除罪恶,迟早是要影响到他的子孙的。刘大毛喜欢读书,这给了他反省父亲罪过的机会,不读书的人比起读书的人来说,当然就少了一份分辨罪恶的能力,少一份能力对个人不要紧,可是对大环境就会有影响,这个影响是人的生命本能决定的。人有怎样的生命本能是另外一个问题,人少了罪恶感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刘大毛一家开始分成两派,最开始刘大毛只有孤零零地一个人成了一派,而且他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能与弟兄几个好好相处,虽然是相处不好,但是这并不影响到刘大毛喜欢读书。他在罪恶的父亲生前就已经开始喜欢读书了,他读书居然都到了不明白自己是在读书的地步,父亲对于他私自读书一点感觉都没有,令刘大毛气愤的是就连母亲也毫不同情他。
在益州广汉郡呢,不是在夜郎郡,广汉郡和夜郎郡一样各自都分别不平静。刘大毛生活在父亲的武斗生涯里,弟兄几个都以武斗作为唯一的乐趣,刘大毛并不是身体不好,那是后来被当作疯子以后给摧残的。至少在广汉郡县城呆的日子里,刘大毛的身体一直非常的好,与弟兄几个没有两样,一般地都是知道只能过武斗的日子,没有?的日子可过。一个意外,让刘大毛得以在少年看到竹简,他看到竹简上写着的乌黑乌黑的一个个大字的时候,忽然觉得这是属于他自己亲自制造并写出来的东西,他好像感觉到,这不是竹子而是另外一种东西,是一种绝对可以用来让自己打发少年时光的东西。从那以后,尽管并不知道这是与武斗不同的另外一种学习的刘大毛开始寻找这捆竹简的来源,直到他找到可以教他识字的先生。刘大毛的父亲绝对不允许孩子们读书,他认为只有学武才能求生,要是学到了认字,那就是对刘家的大不敬。刘大毛私自的爱好被父亲发觉以后,不,应该说是被他母亲先发觉的,母亲告诉父亲以后,父亲才暴戾地制止了他,断然地不许他再见到任何可以教他读书的人。
刘大毛一生唯一挨过一次父亲的皮鞭,就是因为他偷偷识字。从此以后,刘大毛就再也不敢让任何人知道他在认字,被父亲用皮鞭抽打以后开在偷偷认字,直到刘大毛父亲母亲都死去以后,刘大毛的事情才被弟兄们给发觉。刘大毛因为母亲向父亲告密而受到责罚,他就不愿意让哥哥弟弟也知道他还在继续“犯错误”,父母双亡,后死去的母亲也没有再发现刘大毛这个问题,忽然之间家里起了变化,刘大毛仍然不敢私自读书识字,直到嫂子嫁进了家门不到一个月,刘大毛的嫂子就改变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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