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做我老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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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做我老婆吧-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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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诺皇子不依不饶:“愿闻其详,总得让我输得心服口服。”
  叶昭愣了愣,她想起夏玉瑾,脸上忽然转过丝不好意思,神情也没那么冷漠了。可是情情爱爱这些丢人的东西,哪能当众轻易说出口的?实在丢人现眼,于是她假装咳了声,试图将话题带开。
  奈何东夏民风豪迈,从来没有遮掩男女之间爱慕的习惯,再加上伊诺皇子心知夏玉瑾是什么货色,存了挑拨离间和看笑话的心,三番四次出口试探,甚至激将:“莫非夏郡王真那么糟糕,让叶将军拿不出,所以推三阻四,连他一句好话都说不出?唉,我听人家说夏郡王比较废物,原本还不信呢,如今看来……他大概是只乖巧可爱的小绵羊吧。”
  夸女人像绵羊,是赞美。
  夸男人是绵羊,是耻辱。
  叶昭终于愤怒了,一掌拍去身旁那棵双臂合抱的柳树上,震得柳树拼命乱摇,似乎就要倒下,吓坏了躲旁边的夏玉瑾。然后她吞了口气,厉声反驳:“他不是绵羊,是雄鹰。”
  伊诺皇子拉长音调,仿佛不敢置信道,“雄鹰?”然后低下头窃笑不已,“确实是只美貌的小鹰。”
  “有鸟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未来的日子还长着。”叶昭动怒,脸上却不显,她一字一句地慢慢说,“莫欺少年穷!”
  “别生气,”伊诺皇子左右张望,确认夏玉瑾还躲得像只耗子似的,应该没被发现,又观察叶昭表情,似乎不像开玩笑的样子,赶紧安慰道,“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他现在是只没褪去绒毛的雏鹰,可是雏鹰终归会张开翅膀,像所有雄鹰般冲上蓝天。”叶昭不理他,仿佛发泄似地,连绵不断说道,“他很聪明,能在两天内就融会贯通七八本……深奥书籍的内容,并全部记住,准确复述。他身居高位,却很善良,从来不欺负贫穷百姓,时时关心身边的人,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行侠仗义。他有毅力,能忍受十几年的枯燥无味,反反复复研究同一样事情,直到做得最好。他有勇气,从不为对手的强大屈服,他机灵善变,能不用寻常手段处理事情,他积极向上,长年病痛,生死徘徊,却从未让他的心少过半分阳光……你还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伊诺皇子膛目结舌:“他难道就没有不好吗?”
  叶昭斩钉截铁:“他的不好,我统统都喜欢。”
  这世界上永远找不到真正完美的情人。
  可是或许会有一个人,他的每一个缺点在你眼里都是那么可爱,便构成了完美。
  伊诺皇子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弄巧成拙,做了傻事,赶紧哈哈大笑几声带过,闹着要回去喝酒。
  叶昭虽不耐烦,却强撑着陪他渐行远去。
  桥头处,夏玉瑾抱着膝头,呆呆地看着石板地面。
  从小体弱,荒废了功课,浪费了时光,被像女孩子般娇惯养在深宅,长大后已经和同龄人拉开老大一截距离了,文才武略,他样样都不如人,身体好些后,又被花花世界迷了眼,耽误了下去。
  “太阳大,别看马球,快回去歇歇。”
  “别学旁人那样站规矩,你经不起,快搬个凳子来。”
  “赏花能比身子重要吗?你还是去旁边的凉亭吧。”
  “身体刚好,别看太多书,小心伤眼。”
  “总归是朕的亲侄子,就算没本事,还能亏着你不成?”
  “平白亏欠了他那么多年,就算在外面胡闹一点,只要没大事也算不得什么。”
  “名声?皇家宗室,还有人敢说三道四?”
  “看,那个就是纨绔小王爷,他那个貌美和那个没用的对比啊,嗤嗤……”
  他是所有人眼里的窝囊!弃子!纨绔!混蛋!百无一用的大废物!
  他每一天都混混沌沌活着。
  从没人对他有过半点指望。
  从没人知道他心里也有过梦想。
  从没人知道……
  他曾梦想过沙场征战,勇猛将军。
  他曾渴望过行侠仗义,江湖侠客。
  他曾期待过才高八斗,饱学大儒。
  他曾幻想过清正廉明,朝廷大员。
  随着年岁增长,现实将梦想一点一滴磨灭。
  最后他做了个纨绔。
  他以为自己早已死心,再也不会想起这些年少轻狂时做的梦。
  她理清了他的优点,欣赏他的缺点,她还信誓旦旦地愿意相信他,可是一飞冲天,这种事……怎么可能做到?
  这死女人,说得太夸张了!
  什么雄鹰不雄鹰,恶心巴拉的,哄得东夏来的傻子信以为真!
  要是搁别人耳中,真他妈像个笑话!
  夏玉瑾狠狠地唾了口,仿佛要将刚刚的事情统统忘掉。可是鼻子却在阵阵发酸,眼泪轻轻滑过脸颊,不争气地掉了下来,他赶紧捂住脸,低下头,尽可能藏在角落里,不让人发现这丢人现眼的一幕,可是白皙的指尖依旧沁出水痕来,怎么擦都擦不净。
  不要哭,不要哭……
  男儿有泪不轻弹。
  脑海里却浮现出很久很久前,卖羊肉的老高说过的话。
  【女人最重要是能掏心掏肺地对你好,真心真意地顾着你。】
  成亲后三个月零七天,夏玉瑾对叶昭,宛若初识。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这章很重要。
  所以修修改改,整到那么晚了,橘子家的猫都睡了…………
  不会还有人等了吧?还在等的夜猫子吱个声听听?
  痛心疾首道,橘子说会很晚更新,大家务必要相信啊!
  36、疑惑丛生
  眼睛红得像兔子,若让她见着了,岂不遭笑话?
  夏玉瑾整整衣衫,站在河边发了一会呆,待心情平复后,才回去酒楼找酒肉朋友换回衣衫,只说被风吹着了,让人取来铜镜照照眼角,确认和平时无二,便转去燕子巷,闪入间破旧民宅内,威胁恐吓了番,取了件东西,又匆匆回家。
  叶昭没有睡,在灯下拭剑,不知是否在等他。
  夏玉瑾从来就没和媳妇示好过,总觉得难为情,他站在门口将情绪左酝酿右酝酿,酝酿了好几刻钟都拿不出个章程来。最后是叶昭走过来,半倚着门柱,冲他挑了挑眉:“怎么?大半夜才回来,有话要对我说?”
  偷听的事情丢脸至极,夏玉瑾哪敢说出口?他支支吾吾半天,强词夺理道:“看看你睡没,关心一下,也不成吗?”
  “咦?”叶昭有些惊讶,她望望天空,好像有片乌云遮了月光,她又低下头,看着双脚在扭来扭去,忽觉内心有些明白了,试探问,“莫非是你知道我这段时间和伊诺皇子在一起?又被人说了闲话,心里不自在?”
  “有点,”夏玉瑾实在不习惯对她说好话,心里明明转了几个弯,打了几次腹稿,说出来的依旧是很找抽的东西,“我想知道你为什么天天和那个死断袖在一起,他该不是那么没眼光,对你有意思吧?”可是说完后,他又觉得男人大丈夫,问问自家媳妇行踪是天经地义的,于是挺挺胸膛,尽可能装出个严肃的样子来,等待答案。
  “伊诺皇子没表面上那么简单,他是东夏排得上号的勇士,好战喜杀,做事狠辣果断,家里还有王妃四五个,几乎都是利益联姻,所以你别想东想西,我是大秦的将军,传出去让人生疑就不好了,”叶昭拍拍他肩膀,犹豫了好一会,才苦笑道:“是皇上认为东夏王朝狼子野心,不会那么容易认软服输,此次来访,其中怕是有诈,故命我与曾出使东夏的中书大人以朋友身份轮流陪着他玩,就近监视,以免闹出事端。”
  黄鼠狼不让自家媳妇去陪野男人,却让他媳妇去!
  夏玉瑾愤怒地在心里把黄鼠狼的祖宗十八代骂了好几遍,脸上却做恍然大悟状:“皇上有先见之明,我就觉得那家伙不是好鸟!”
  叶昭笑道:“你也知道?”
  夏玉瑾一时语塞,幸好他头脑机敏,很快砌词狡辩道:“我只是觉得他们和谈要求的东西太合理了,谈判也太顺利了,似乎完全不想惹皇上与文武百官不高兴的样子。可是哪有人做生意不贪心的?所谓漫天开价,就地还钱的道理都不懂!还当自己是孔孟圣人转世啊?!”
  叶昭道:“也有规规矩矩做生意的诚实人。”
  夏玉瑾摇头:“这些人不是不贪心,只是很聪明。他们要做熟客生意,只能用诚实打出口碑,将生意做长久,不至于为蝇头小利触犯律法,断了长远财路。像和谈这种国与国之间的交易……天皇老子都管不着,打一棍子就走,打完棍子回头还能流着血泪做朋友,当然要能坑多少是多少啊!”
  叶昭听得哈哈大笑,连道:“精辟!”
  夏玉瑾见气氛缓和,形式大妙,便从背后拿出个长形锦布包,塞到她手上:“还有……那个……送你的,别生气。”
  叶昭欢喜接过,打开一看,傻眼了……
  锦布包内,静静躺着把形状古朴、造型精致的虎头柄长匕首,用篆书刻着“虎啸”二字。
  叶昭几乎是用跳的速度,扑去自己的梳妆柜,在抽屉里翻出个桐木盒,打开一看,里面有把同样的“虎啸”匕首,是前朝古物,她心头宝贝。
  她拿着两把匕首,掂了掂分量,然后仔细观察,无论是包浆还是手感,都一模一样,竟辨不出真伪。
  “别看了,”夏玉瑾慢悠悠地道,“李大师的作品,哪会那么容易给你发现破绽?”
  叶昭呆呆地说:“我的虎啸是三年前在战场上夺来的,怎会有假?”
  夏玉瑾问:“你回来后可曾借过给人?”
  叶昭说:“两个月前,装匕首的外鞘裂了道细缝,便送去珍宝阁修了修……莫非?”
  “珍宝阁的老板是李大师的旧友,”夏玉瑾拿过她收在梳妆柜里的匕首,将虎头柄与刀身分开,指着右上角一个极不起眼的角落上似乎不经意划出的几道细小花纹道:“他的伪造之作都有落款,你将这花纹对着光线看,就可以看出他的名字了。”
  叶昭走去烛光处细细一看,果然如此,急忙问:“你从何得知?”
  夏玉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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