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比天空还远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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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扬-比天空还远的季节-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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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日子,我是如此忘乎所以地遭遇一场万劫不复的爱情,我忘记了日落与星沉,忘记了鲜花和印染,我甚至忘记了好久未见的兄弟天琛。我的心里只有紫陌。
  然而,这竟又是如惊鸿一般短暂的日子。对桑家而言,繁华的烟花散尽,便是摧枯拉朽的沉沦。沉沦,是每一个度过巅峰期的家族无可逆转的命运。
  婚宴前夕,我终于知道,桑千叶的夫婿,竟然就是夏天琛。
  白天陪我读书夜里替我掌灯的夏天琛。
  总是一起快乐一起忧伤给过我最多安慰的夏天琛。
  我的随从夏天琛。我的兄弟夏天琛。
  天晕地眩。日月无光。星空暗淡。我想这是真的吗?这一定不是真的。
  然而是真的,并且,这一切已成定局,一切都无法挽回。
  我实在早该想到,以我大姐的姿色,哪怕愚蠢绝顶,也万不会随便找个男子充数,而聪明过人又英俊非凡的孤儿夏天琛,除了地位卑微之外,实在是上上人选。
  难怪桑家上下闭口不谈新郎的资质,难怪天琛这些天住在父亲那里,而他,居然一直瞒着我到现在。
  天琛,你知道我大姐是傻子。
  是的,千葚。
  那你为什么还娶她?
  千葚,你要知道,我从小便是孤儿,若没有老爷和夫人的眷顾,我早就不在这世上了,他们对我的养育之恩情深似海。
  可是你也该追求自己的幸福。
  留在桑家便是我最大的幸福。
  天琛,告诉我,你其实并不想娶我大姐。
  千葚,有些事情,是你我都无能为力的。
  第二天,桑千叶和夏天琛的婚礼如期举行,那是1908年最炎热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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阡陌红尘(5)
没有人想到,在盛宴进行到高潮的时候,紫陌竟然不辞而别。
  更没有人想到,明顺茶庄的三小姐,轩老板的千金,我爱的紫陌,会在立秋后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悬梁自尽。
  传言说,她是含羞而死。
  传言说,她肚子里有一个尚未成型的胎儿。
  我无法将传闻和那个活生生的紫陌相比。我彻底崩溃。我说过的,我要娶紫陌,我要她等我,可是她竟然没有。
  紫陌的死瞬间葬送了桑、轩两家全部的交情。轩家的人齐齐会聚到桑家,其中包括气息奄奄的轩老板,他们在厅堂里砸了所有搁置的物什,然后要桑家交出作孽的罪魁祸首,桑家的小少爷:桑千葚。
  是的,桑千葚——只因他们在紫陌的房里搜出了一匹罕见的玛瑙缬,那上面豁然印着“桑千葚”三个字,还有,他们无法相信十五年前的指腹为婚,居然是为小姐找了这么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我被迫被爱恨交加的母亲藏在桑家隐蔽的地下室里。在那间暗无天日的房间,我的身心备受煎熬,我只能苦苦守候父辈们在暗地里可能达成的交易。
  然而高傲的桑家人没有想到,这一次,轩家的人是如此强硬,除了把我交出去任由他们处置,一切的条件都不被应诺。
  知道这些,我感到一阵铺天盖地的恐慌和绝望。
  除了天琛,竟没有人相信紫陌的死与我无关。可是,没有人证和物证,我又如何洗刷自己的冤屈,还自己一个清白?
  不关小少爷的事,你们要的人是我。
  在大厅里,天琛面对着轩家的人,掷地有声地说。
  我听见父亲痛心疾首地暴叫:你给我跪下!
  随之而来是母亲一声悲恸的叹息,作孽啊,桑家上辈子作了些什么孽啊。
  那一刻,正是事态发展到剑拔弩张,即将惊动到官府的时刻。
  有关夏天琛伏罪自杀的消息迅速在洛草镇蔓延开来。人们都说这个阴毒的男子是个道貌岸然的畜生,他不仅高攀上桑家的乘龙快婿,并且,居然在新婚之夜,摒弃自己的新娘子,跑去玷污茶庄老板的三小姐。
  真是荒唐啊。
  只有我知道天琛是清白的,就像只有他知道我是清白的一样。
  经历了接踵而至的变故和劫难,我终于在天琛草率的葬礼上晕倒,然后一病不起。
  然而,几天之后,桑家的逆子,大少爷桑千仞,终于在酒醉之后吐露真言,是他,在大姐的新婚之夜玷污了紫陌的身子。
  一切都晚了。一切都来得太晚了。
  他已经毁掉了我和紫陌的幸福,还有紫陌和天琛一去不返的生命。
  而他自己,也在父亲的毒打之下,彻底丧失了理智,变得神情疏落,和大姐一样成了傻子。
  我的母亲无法承受这一切的打击,一夜之间白了头发,变成了老态龙钟、日渐衰微的老人。
  只有我的大姐,依然每天像孩童般天真无邪,根本无从知道夫君已无辜死去,也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突然变得如此冷静凋零。
  第二年春上,镇上的桃花开得光芒耀眼,都疯了,都疯了,人们奔走相告。他们说从来没见过如此疯狂的桃花,就像夏天的洪水,雷霆万钧,无人可止。我远远看见它们妖艳诡异的色彩熔融了半边天空,心里冷静如铁。
  我终于学会了“桃花染”。我看着那匹鲜艳欲滴的什物,就像看见无数花瓣在上面煽情地舞蹈,突然感到一阵又一阵眩晕。
  青铜饰纹的高古,汉砖瓦的粗犷,宋瓷的典雅,苏绣的细腻,剪纸的简洁,织锦的华贵……这些形容统统不管用,我只知道桃花是有魂的,是独一无二的,而且最重要的,它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那匹布上面款款立着一名罕容惊世的女子:紫陌。
  她的面庞突然桃花一样盛开,一笑倾城。
  只是真的紫陌已经远离了人世的尘嚣,她现在应该可以自由自在过自己的生活,没有世俗的负累,也没有情思的牵拌。她一定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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阡陌红尘(6)
与她一起离去的,还有我的兄弟天琛。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两个人,可是为了我,他们最后都不得不离我而去。
  两年之后的十月十日,辛亥革命爆发。在革命的滔天洪流里,我毅然离开了洛草镇,离开了熏陶我十八年的大染坊,加入了革命党。在长达数十载的颠沛流离中,桑家所发生的事情一点一点在我脑海里磨灭,我再也记不起我的天琛和我的紫陌,甚至连洛草镇在洛草河的西面还是东面,都已经恍惚不清了。
  我唯一坚持的,便是在每年三月桃花盛开的时候,找一家染坊,怀恋曾经做过的“桃花染”。
  梦满飞翔
  文/刘玥
  Chapter 1
  小满思前想后,终于决定在学校附近一个叫“蝶恋”的咖啡屋里打零工。小满家里并不富裕,能到这个大城市来读大学就已经十分不易了。可大学里花销多,小满实在不愿再增加父母的负担。
  咖啡屋的老板照顾小满,因此小满只需从每晚六点工作到晚上十点。时间久了,小满发现来“蝶恋”的客人除了附近大学的学生外,基本上是几个老主顾,隔三差五地过来坐坐,偶尔拉几个老朋友一起胡侃,于是渐渐和他们也就熟起来。
  当中独有一个人是例外的。是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皮肤苍白,眼神凛冽,总是一脸疲惫,一脸落寞,穿着前卫,有着引人注目的发型,脖子上挂着一个大刀形状的吊坠,耳朵挂着耳塞。如果他穿的是短袖,还可以隐约窥见他胳膊上的文身,是一只鹰。总之怎么看都不像学生。
  他每晚都会一个人到蝶恋咖啡屋里来坐坐,而且总是要一杯不加糖的冷咖啡,他经常赊账,几乎不怎么还,而老板也不以为意。咖啡屋的其他员工似乎都认识他,却又似乎都不约而同地避开他。他一来,其他人便突然忙起来,或者全都消失掉。于是那青年每次都只好叫小满:“小姐,要一杯冷咖啡,不加糖。”后来与他熟了,小满每次为他端咖啡时便冲他微笑,搭讪两句,谁知他根本不领情,只对小满淡淡点点头,仿佛不屑答理。小满心下有气,干脆也不再理他。
  有天晚上,咖啡屋的老板有事出去,另几个员工也都请假。老板挺信任小满,嘱咐她照顾一下咖啡屋,如果客人不多,就早点回去。九点半左右,小满看店里没什么客人,打算关了店门回学校,却来了一帮人,穿着花里胡哨,发型稀奇古怪。小满为他们端上咖啡和几道菜,心里盼着他们早点走。没想到那几个男的见店里没别的人,便要小满陪他们。其中一个光头一把扯住小满的裙子,笑嘻嘻地说着什么话。小满急得涨红脸,拼命拉住裙子说:“对不起,我们店里员工不陪客的。”那光头蛮横地说:“陪一下有什么打紧!反正也没别的客人。哥哥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多几个钱……”
  小满见情势不对,急中生智要打电话。光头一把打掉了小满的手机,然后伸手来摸小满的脖子。小满怒火中烧,狠狠地咬了他一口。光头登时火了,站起来扯住小满的头发,嘴里吐着些不干不净的话。
  就在那时,门口突然出现那个面色苍白的青年,胸前那个大刀形状的吊坠闪闪发亮。他走进来,似乎一点也不对眼前的事感到吃惊,只是平静地在另一张桌边坐下来,然后对那个扯着小满头发的光头说:“放开她,光头。她是我女朋友。”
  那光头很不甘心地松手:“她是离哥您的女朋友?……怎么没听您说过?”
  那青年冷笑:“难道我交女朋友还要跟你汇报吗?”
  光头悻悻地对小满说了句“得罪了”,转身和其他几个人离开。
  “小姐,你十点才下班吧——九点五十,还有十分钟。我要一杯冷咖啡,不加糖。”
  小满好容易回过神来,忙去端了咖啡来,一面又有些尴尬地道谢。那个青年也不看小满一眼,只说:“如果这附近有什么流氓一样的人物欺负你,你就说你是陆离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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阡陌红尘(7)
“陆离……嘁,谁稀罕当你女朋友……我叫孟满。记着,孟满——比你的名字好听!”
  陆离诧异地看小满:“还没人这么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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