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刷地抽出一鞭,电光火石间,我看到又一块石头破空而过,那可不像我投的那块石头,带着凌厉的风声,可见用力之大,用力之猛,随后,精确地落在大汉的手腕上,他呀的一声,鞭子失去准头,啪地抽在我身边的泥土上,溅起一片尘埃。
只见那个像谢霆锋的白衣少年,飘然跨出一步,站在我身边,潇洒地微笑:〃小兄弟,我最喜欢打疯猴子,不如就交给我好了。免得脏了你的手。〃
呀,真会说话,既替我出头又不伤我的面子,心里一下就对他起了好感。
我迫不及待地点点头,溜到小英身边,看到老人受伤不轻。我对小英说:〃你快带你爹走,这里还有点碎银子,给你爹买药去。〃
老人吃力地说:〃多谢……〃
我对小英说:〃别道谢了,你们快走吧。〃
只有把他们送走了,我们才好脚底抹油,鬼知道这个少年能不能斗得过这个武功高强的狗千总呢?
我把小英他们送走,一回头,看到少年笑吟吟地看着我:〃小兄弟,天色不早了,不知道可吃饭了没有?〃他的白衣服上落了几点尘埃,有点醒目。
〃他们呢?〃
〃都被打折了狗腿。〃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到连同那名千总,那一行人都痛苦地在地上呻吟。呀,真是绝世高手哇!眨眼功夫就把一切给摆平了。
〃我对你的敬佩之情真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我丢出一句周星星的经典名言,他愣了一下,微笑:〃小兄弟说话真有趣。在下纳兰容若,小兄弟尊姓大名可否告知?〃
纳兰容若?这名字好熟悉,蛮好听的,可是本小姐实在历史知识贫乏,想不起他是历史上的哪位名人。
我说:〃我叫小季子。〃
纳兰容若点头:〃相请不如偶遇,我请小兄弟去喝一杯,如何?〃
喝酒我水平一般,但是吃饭却是大大的有兴趣啊,眼看天色已晚,我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了,而身上的碎银子我都已经给了小英父女俩,看来真的只有搓一顿饭吃了。
(5)
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呱呱叫了,可是这位不姓谢的像小谢的纳兰公子竟然一点都不着急,几乎把整个小镇找遍了,才找到一处他认为勉强还算风雅的小酒馆。
这处小酒馆有一面朝着奔腾的江水,可以看见点点的渔火,天上依然还有着晚归的青鸟的痕迹,纳兰根本就不曾问我要吃什么酒菜,跟酒保说了一大堆,说什么鸭舌头只要舌尖部分,鱼只吃鱼头,辣椒要看不见,变成沫渗进菜肴里,等等……至于酒水,只喝窖藏了18年的女人红。
呀,不就吃一个饭吗,有必要搞得这么排场吗?唉,骨子里还是一个纨绔子弟,只是用风雅包裹了而已。
我才不会承认自己的庸俗呢!
奶奶的麻花,我现在只想吃一碟油腻腻的猪手……一想到猪手,我就激动起来,喊住要走的酒保:〃先给我上一碟猪手,撒上葱花,要新鲜点的,个越大越好。〃
纳兰公子淡淡一笑,不以为意,他走到栏杆旁,取下那只绿箫,说:〃小季子,你喜欢听哪首曲子?〃
我愣住了,哪首曲子?我只爱听流行歌曲,《千里之外》: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沉默年代,或许不该,太遥远的相爱……我哼了几句,他皱眉:这个曲子我是第一次听到,不过,很滥俗,用词直白了点。这样吧,我吹一首浣溪沙罢!〃
第6节:第一章 穿越的轮回里,如何再让我瞥见那熟悉的容颜(6)
我晕,这还直白啊,这在流行歌曲里已经算最含蓄最优美的歌词了。唉……
他乌拉乌拉地吹起来,江风把他的衣裳吹飘起来,犹如在舞蹈一般,眼见他眼中似含着无尽的忧愁,眸子里水汪汪地仿佛要流出清泪一般。
我叹了口气,心想,文人都是这般多愁善感的吧,一颗心仿佛随时可以捏得出水来。吃饭也要讲究情调,吹曲也要讲究意境,简单的生活硬是要弹出复杂的曲调,这又有何意义?
如果可以,我宁可和小福子做一对什么都不要多想的粉红小猪,我们可以不会唱歌,不懂音乐,我们甚至可以不用住很大的屋子有很多的RMB,我们只要简单相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是人生最莫大的幸福了。
猪手来了,我抓起一个,啃起来。真是的,都是被这个爱吹曲子的人给折腾的,弄得我也多愁善感起来。
〃真这么好吃吗?〃他放下箫,走过来,离得有几步远,生怕油水飞到他的白衣服上。
我拉他坐了下来:〃吃饭就吃饭,要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别弄得跟个娘们似的,你好歹也是武林高手,长得又那么像谢霆锋,就洒脱一次好了。〃
我的油手不客气地在他的衣服上印了一个掌印。他有些尴尬:〃让你见笑了,我于吃饭和吹曲都甚为讲究,如今既然你我这么投缘,那就破例一次。对了,你说的,什么风?是谁呢?难道我和他长得酷似?〃
〃那个……他是我们家乡的一位明……名公子,很风流倜傥的,很多女子爱慕着他。〃
纳兰公子淡然一笑:〃小季子,你是外地人吧?你不识我么?〃
〃你以为你真的是谢霆锋啊,不认识,不认识,今日是第一次见到你。〃
纳兰公子斯文地吃了一口猪手:〃唔,味道确实不错,只是如此吃来,颇失斯文,不如让店家切成小丁……〃
〃哎,别,别,这样就失去了猪手的原味了。你呀,就要像我这样,〃我埋下头,狠狠地啃了一大口,吃得满嘴流油,他看得目瞪口呆。
呀,真是一个乡下人啊!这都不懂。还是我的小福子好,虽然在人前斯文,在我面前可是野蛮男友。
〃对了,小季子,你打算去何方?〃
〃我要去京城。〃
〃是吗,那我们正好同路。〃
我暗暗叫苦,和这么一个处处讲究斯文礼仪的男子同路,固然长得英俊,可是和唐僧可真有一比啊!我怎么也得把他给甩了。
〃小季子,你去京城做何事,也是为了赶考而来吗?〃
〃赶考?不不不,不是,我呀……〃我压低声音:〃我是想去京城找皇上。〃
〃皇上?圣上是比你我二人还要年轻一些的少年,你和他可有什么渊源?〃
〃他哪里比我二人年轻?〃我算了算了,顺治可比我大四岁呢!
〃你今年贵庚?〃
〃桂根?你要桂树的根?〃我纳闷了。
他笑起来:〃你多大了?〃
〃19岁了。〃
〃哦,我比你年长一岁。皇上,今年才17岁。〃
我吓了一跳,嘴里的猪手突的吐了出来:〃你说什么……皇上……17岁??他怎么称呼来着?〃
再淡定从容,纳兰也忍不住了:〃小季子,我自认不把权贵放在眼里,可是与你比起来,真如荧火之对皎月……〃
我真恨不得拿猪手堵住他的嘴巴:〃行了行了,别拽文了,快告诉我知道。〃
〃是先帝的三子,玄烨,如今的圣上康熙是也。〃他悄声说。
〃啊!〃我从椅子上摔了下去。他赶紧扶起我:〃出什么事了?对了,既然你我如此投缘,不如我们就在此结拜为兄弟,如何?〃
我哪有心情和他结拜啊,我现在恨透了张先生,如果他现在在我面前,我一定要再踢他一脚,把他那半边眼镜片也踢碎,奶奶的麻花,什么科学家,简直是一个糊涂虫,时空穿梭机又出现故障,把我给送到康熙年间来了。距离顺治年间,已经好几年了。
我整个人已经云里雾里了,现在只想摆脱这个唐僧先生,马上回到时空穿梭机那里去,回到现代,然后再重新发射一次。我多想再见到那只在梦里出现过的熟悉的容颜啊!
第7节:第二章 恍恍惚惚,谁是谁的梦里人(1)
所以,我任由他摆布,和他磕了几个响头,结拜为兄弟,我想,我们这次结拜等于白结,你以后再也看不到我了。
他从箫上取下一块绿宝石,递给我,说作为结拜的信物。
哎,总算没白来,这块宝石,换算成rmb应该总值个十万八万的吧!可是我送给他什么好呢?
我摸摸衣服,从口袋里取出一元钱硬币,呀,这还是我从现代带来的呢,在古代也算稀罕的物品了。我送给他,胡诌:〃这个,是我家乡人最心爱之物(本来也没错吧,谁不爱钱呢?),送给你做纪念吧!〃
看他当宝贝一样收起来,我心里暗笑。
〃天色已不早了,我们就此别过吧!〃我催促他。
〃你不是要去京城吗,我们可以同路而行,我父母大人均在京城,此去京城,正是催我赶考的。〃
〃我还有一件要事需要办理,不如以后去京城之后再与大哥好好团聚。〃
纳兰虽然罗嗦,可是还是表现得很有教养,果然不再追问我的急事,也不再勉强于我。他喊酒保埋单,却见酒保端上了砚台,身后跟着掌柜的。
掌柜的拱手:〃才听酒保说,公子竟然是天下闻名的才子纳兰容若,小店微小,还肯请公子能留下一幅墨宝,当成酒资如何?〃
什么,他是才子?我说怎么这个名字这么耳熟咯,原来纳兰容若是闻名遐迩的才子,呀,还是古代尊重文化人啊,我想起在地铁站遇到的那个晓丹叮咚,虽然是个作家,可是每天要啃着烧卖去上班,迟到的话单位还要扣20块钱,可怜的穷文人啊!哪像古代,一幅墨宝就可以抵一顿饭钱。
谁知道纳兰却变了脸色:〃我的墨宝难道只能抵这区区几两纹银?掌柜的也太小看于我了。〃他扔下银子,把砚台毛笔给扔到江水里去了。哎呀,真是浑身都是冒臭酸气的书呆子。
走出店来,我们依依惜别,目送他离开之后,我踏着点点星光,急急朝来路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