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刀穿·剑醉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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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刀穿·剑醉吟-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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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年祸水王转而逼迫我学武,被我坚定而决然地拒绝了。
  我曰:“我不想丢你的脸。”
  中年祸水王曰:“不学武很危险。
  再说,你至少需要学学缩骨,否则这样的易容术再精妙也永远有缺陷。”
  我曰:“你学了缩骨,不也照样被我认出来了么?”
  中年祸水王面沉似水。
  我笑颜如花。
  “你为什么不肯学武?”
  “有时候功夫太好,反而会引起人注意。
  王兄不觉得有时候手无缚鸡之力者更为安全么?”
  “不觉得。”
  “王兄,我并不如你那般聪明。
  我很有自知之明。”上辈子我学过许多东西,学不好就是学不好。
  “我知你要随他离开扬州,只是,你不怕成为他的包袱?”
  “他的剑若快,多加一万个包袱都不嫌多。”
  “……”中年祸水王长吁短叹。
  事后因听力太好、在楼外光明正大听我们谈话的阿飞问我为什么不肯学,我打着呵欠悠悠道:“因为我懒。”
  我被阿飞扑倒。
  将“日上三竿我独眠”的无耻行为进行到底。
  离离远,商巢中年祸水王在教完我所有书中生字后,并问明了“为什么天会下雨”这个自然科学问题之后,走了。
  他承诺袖楼会与吴家布庄一样毫发无伤。
  我感激得差点拜他做舅老爷。
  当然这种感激是不应该表现在脸上的。
  这天袖楼门口的街道上,人人都瞧见一樱桃小嘴的少年女性祸水拉着一樱桃小嘴的中年男性祸水的袖子拭着眼泪。
  少年女性祸水(泪如雨下、凄惨不已):舅舅!泥表走嘛!泥答应娘亲亲,说泥会好好照顾偶滴……泥责末能酱紫对偶……泥走鸟偶一个伦该怎么办?!舅舅……泥好狠心好狠心……袖袖表泥走嘛……
  中年男性祸水(摸摸外甥女的脑袋):在家好好背书。
  飞身上马扬长而去。
  少年女性祸水(绝望地):Tina!Tina!泥好残能好残能……
  少女凄惨地在后面一边哭泣一边迈步小跑着,跌倒,爬起接着小跑,又跌倒……
  最终少女被袖楼叶东家的红颜知己如玉美人搀扶走,眼儿肿得如桃儿一般,脚步趔趄。
  扬州城中最新的八卦如下:某无良男子将良家外甥女卖给了袖楼痴情东家叶公子红袖的表哥做侍妾。
  扬州城中许多人亲眼目睹叶公子的表哥在袖楼门口将那个美丽丽水灵灵的少女一把搂住上了袖楼二层不知道做什么去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群众想象的空间是无限大的。
  阿飞由于天天刺水砍水,剑术提高很多。
  我暗示他要将在水中用剑的速度达到以前他用剑的速度。
  只要他能达到这个水准,我们立刻动身。
  阿飞废寝忘食。
  我发现之后,也废寝忘食。
  ……
  以要挟达到某种目的,某些时候不一定要用嘴说。
  王怜花走后不满十天,我在叶府老老少少、街坊邻居众目睽睽之下,被背着巨大背包的阿飞童鞋抱上一匹高头大马,扬尘而去。
  如玉美人还是跟在马后小跑了几步,哭倒在叶小一怀中抽泣得说不出话来。
  “哎!如玉美人……我会回来的……”我没有回头,我怕舍不得。
  我这不太管事的老板很快将身后事情安排好了。
  毕竟袖楼能有今天,我本人没有付出多少心力,因我意不在经商,似乎知道自己迟早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地方。
  自从知道自己生活在一个危机四伏的故事中之后,我与袖楼中人疏远许多。
  我知道离开是必然的,李寻欢那个超人要保卫世界和平,阿飞这超人NO。2一定要追随他而去。
  而我,躲在后头总有一天要暴露的。
  与其躲在中年祸水王的羽翼之下对未知的江湖战战兢兢,不如迈步出去迎接那个必然的危险。
  中年祸水王不是我爸爸,不会保护我一辈子。
  就算是我爸爸,也不会保护我一辈子。
  ……
  阿飞还是那身灰布衣,腰带间斜插着他原来的那破铁片。
  我们一路上易容数次,雇佣仆从数名随后又打赏银子以管家的面貌将他们遣散。
  阿飞始终没有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怕背后有人跟。
  我怀疑自己得了被跟踪妄想症。
  所以我借口试验易容术的成果随时随地实战演习。
  某日,我终于下定决心,于荒郊之外、驴车之上换了装束。
  阿飞一身青衫,腰间栓着那藏有剑鞘的腰带,颈上挂着颗狼牙。
  我给他戴了半面自刻的桃木面具。
  而我自己也脱下了绣着红叶纹的衣裳,换了身丫鬟装,还将自己弄得面目全非。
  我发现我的小幸福并不是“醉卧美人膝,笑看红尘路”,而是“膝被某人卧,路尘红漫笑”。
  “为什么我们要改头换面?”他终于问。
  “因为好玩。”
  “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坐驴车?”
  “因为可以唱歌。”
  “啊?”
  “我有一条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里高兴骑它去看戏……”
  飞绝倒。
  我们一路折折返返向北行进。
  万年狐狸精!我来看戏了!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晋江抽风。
  这种事不可恶,因经常发生,抽惯了就好了。
  可恶的是它不该在我终于死心下线两分钟后恢复正常!
  今天爱姊一大早跟我说的时候我咬牙切齿又咬牙切齿……据说昨天恢复正常两分钟后又抽了……
  今天可以用是可以用,作者回复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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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o 小红姐姐: 石是很喜欢王小花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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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玄麟: 石这里昨晚也抽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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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eileen: 亲没听说过女主角不死定律么?哈哈哈哈【石的奸笑声绕梁三日而不绝……】To 镜城雪: 亲说的对所以石拿来用了,不过石以为,中年祸水王是不应该有胡子滴。
   若有胡子小袖子一定会问:“睡觉的时候你的胡子是在被子外头还是被子里头?”接着中年祸水王就因这一问而昼夜不眠……因失眠影响了美美滴小脸,花粉们会以为王被石所虐,指责石是大后妈……
   石是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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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球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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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篇
第二十七章 是魔是仙



  她是林仙儿

  “红袖,你干嘛捂着脸?”
  “奸笑。”
  “有什么好奸笑的?”
  “酷酷的鲁迅叔叔曾经曰过,真正滴勇士敢于直面惨淡滴人生。”
  “什么是‘裤裤’的?谁是鲁迅?”
  “呃,酷,就是很厉害的意思。
  鲁迅叔叔是个很厉害的文人墨客,你这种江湖剑客是不可能认识他的。”
  “他说的很有道理。”
  “呵呵。”
  因关心而乱了心。
  我不知林仙儿“妖言惑飞”的功力有多么深厚,毕竟书上说的只是书上说的,它不是立体全彩化的。
  我深信林仙儿是个有灵气的女人,这种女人不好对付。
  我不是勇士,我却要笑面未知的人生。
  林仙儿未来的人生将以惨淡收场,我一直认为她在感情和肉体的追求上,是“勇试”。
  黄昏的酒肆特别热闹。
  不知是因为这个酒肆的饭食做得很好,还是因为老板娘很漂亮。
  本来我们的驴车没打算停留在这里,可半路途中忽然杀出一个嘴角有个风骚小痣的小鬼,他身体瘦小、衣裳褴褛,跪在马路中央高声哭喊着:“大哥大姐,赏俩馒头吧!”
  我心知他是中年祸水王的人,乐道:“为何要赏?说个理由先。”
  小鬼朗声道:“我知道天为什么会下雨,也知道刀出鞘是打算宰杀狐狸的。”
  嗯,前一句是表明身份的接头暗语,后一句是中年祸水王要给我的信息。
  刀自然代表的是李寻欢,狐狸,是某日我向他打听林仙儿时不小心说出的。
  林仙儿出身贫寒,小时候似乎曾经走失过。
  其间经历过什么,王怜花也不清楚。
  知己而不知彼……
  “公子,小袖子去买俩馒头给这个小孩子好么?”我扭脸向着阿飞,作一副悲天悯人状。
  上戏了。
  阿飞会意地点点头。
  我跳下车,买了两个雪白的大馒头,笑眯眯地递给了小鬼。
  馒头铺子右侧,就是那个酒肆。
  酒肆之中,跑出来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
  他的白衣很脏,上头有许多鞋印。
  他的衣襟上全是酒渍。
  他的眼圈很深,双目浑浊。
  他的脚步趔趄,形如疯癫。
  他的右手鲜血淋漓……
  就在他与我面对面的时候,我想起了他的名字。
  书上说李寻欢第一次见到白衣如雪的他,联想到一个成语——鹤立鸡群。
  我此刻盯着这个脑袋像草窝一样的男人,只能联想到一句俗语——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
  我飞快地伸手自袖中掏出一张手绢抚过他的脸。
  那人矮身倒地。
  我面向阿飞,做了个口型——“吕凤先?”
  阿飞下了车,他神情忧郁,很肯定地冲我点了点头。
  我蹲下身子仔细观察着吕凤先。
  嗯,这个药很好用。
  “酒醉的人,应该好好休息。”
  阿飞扯了扯嘴角,小心翼翼地将那吕凤先一把抱起,放入驴车。
  小乞丐在一旁一边啃着馒头一边还冲好奇的围观者道:“这位公子是好人,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我冲他露出一个笑容,道:“我们公子正巧需要一免费车夫。
  与其让这人做酒鬼日日遭人唾骂,不如给他找点事做,岂不好?”
  我们将驴车以及车上的吕凤先交给酒肆中迎出来的伙计。
  我要了间上房,吩咐伙计找人将吕酒虫清洗一下安置妥当。
  阿飞本打算亲自照顾吕奉先,后来,他的目光被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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