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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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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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亦捷噗哧一笑,“你跟我说恭喜做什么,不过这婚礼办得挺赶,没几个人知道……”杜亦捷顿了顿,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半晌,说:“其实也委屈她,一生只有那么一次,说什么一定要在我去香港前办了。”
  我手中的杯子差点滑落在地。
  杜亦捷问:“你吃过饭没有?”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杜亦捷又说:“就当给我践行,陪我吃顿饭。”
  估计,上一世所有人都想不到,东南亚的地下龙头,不止出得了厅堂,也入得了厨房。我那时候没回神,愣愣地看着他走进了厨房,期间还问我——
  “小祺,你吃不吃辣?”
  “你喜欢咸一些还是甜一些?”
  “小祺你会吃苦瓜么?”
  我呆坐着一小时,就听着厨房里时不时有锅铲敲动的声音,再来就是阵阵飘香味儿,原来被吓得挺胀,看着小桌上摆着三道家乡菜,也不禁有些怀念起来。
  上一世我接管任氏后,就让老何一家住了进来,芳嫂有通常会做些福州家乡菜给我尝尝。后来娶了舒媛,舒媛从小在美国长大,吃不惯中国菜,才又请了厨子,等工作开始忙的时候,回家的时间晚,也很少再尝芳嫂的手艺。
  杜亦捷流了一身薄汗,见我动筷急急尝了几口,脸上挂着笑,说:“我还怕你吃不惯,以前见你还挺营养的,现在跟难民似的。”我有些脸红地一咳,这旧事不提也罢,还在我现在终于摆脱球型外貌,挨一次打,比去减肥中心还有效,值了。
  说不上顶好吃,就是对胃,转眼就吃了不少。杜亦捷扔了芯姐结婚相册给我,让我别妨碍他洗碗。芯姐的丈夫看过去一表人才,像是做学问的,照片拍了三套,芯姐生得挺标志,笑得时候,尤其好看。照片里的笑容,和第一次见到的时候有些差距,挺好。
  “我姐夫是做律师的,姓许,那场官司也是他给摆平的。”杜亦捷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在我旁边,指着照片里的新郎官,说话的时候挨近我,身上……有股清香味儿。我捏了捏鼻子,听他说起那事儿,心里有些怅然,眼睛也微微犯疼。
  “小祺。”眉角突然一暖,杜亦捷的手覆了上来,我脸上做了去疤手术,那时候技术还没这么好,还有点印能瞧得出来,左眼做了手术,看起来和平常没两样,就是比较容易受感染,用眼的时间一长,就会发红。
  “你的眼睛……”
  我吸了吸鼻子,摆了摆手,说:“都好了,对面那只麻雀有几只脚我都看得出来。”杜亦捷闻言一笑,手一转,和在学校的时候一样,揉了揉我的脑袋。
  我用杜亦捷的手机拨给了老何,原来想让他们先回去,只是景叔威力过盛,几个人坚持在楼下等我,我不好让他们等晚了。
  我坐在玄关处穿鞋的时候,后边突然传来一股暖意,一双手慢慢覆了上来,环住我的腰。
  他在我耳边,就像是怕吓着我一样,很轻地说:“我是……同性恋。”虽然很难以置信,他的手的确在颤抖。
  我点了点头。
  上一世,杜亦捷纵横黑白两道,没听说过他有什么红粉知己,早前代表任氏出席过几次电影发布会,虽然没碰见杜亦捷,不过当时所有人心照不宣,那时候挺红的一个男明星,就是让杜亦捷捧的。
  这种事情很平常,只要不像我,让人在社会媒体面前曝光,基本上是没什么人会去特意苛责,再加上,杜亦捷那时候的势力,应该没有一家媒体行业,愿意冒这种危险。
  我说:“你什么时候去香港?”
  突然想起了乖仔,“我……给你送机。”
  杜亦捷的手劲很大,环紧我的腰的时候,基本上我是连动都动不得。
  他说:“小祺,你以后会走哪一行?”
  呃,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我还没想到答案,杜亦捷就说:“小祺,做律师吧,你做律师,以后……我只给你一个人辩护。”
  第十一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杜亦捷怎么说也是个大男孩儿,再过一年也就成年了,跟我这还怎么发育的身板子比起来,实在让人气馁得很。
  他从后面搂着我,两个人坐在玄关,刚开始还说些话,后来一句话也不说,双手揽住我的肩,感觉很窝心、很舒服。等到他放开我,也过了好一些时候。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伸手揉了揉我的眼角,轻轻说:“我送你。”
  他牵着我的手下楼,说真的,我不太明白男孩儿相处的方式,以前在王筝面前,我就跟小媳妇似的,他往哪儿我跑哪儿。杜亦捷的手比一般同龄的男孩儿宽大,骨节分明,食指指腹和虎口处有着薄茧,和景叔一样——那是只有长年使枪才能落下的。
  老何一干人见着我的身影,连忙走了过来。
  “哎,小少爷,您不知道,表少爷那电话跟催命似的,真把我给……呃,这位是……”我正要开口给老何介绍,杜亦捷抢先一步说:“我就是他……同学。”
  好在杜亦捷穿了一件淡色衬衫,头发也染了回去,他模样生得俊俏,笑起来的时候,会让人有莫名的好感。老何连忙点了点头,友好地打了招呼。
  杜亦捷没让我去机场送他,只微笑说:“你知道我这人乱的,别搅和进来,又不是不回来了。”杜亦捷说话的时候,喜欢凑近我的耳边。他低声说话的时候,很有磁性,或许我应该介绍他走多媒体路线,就他那模样和嗓音,估计也能红遍亚洲。
  我的身高只刚和杜亦捷的胸膛同高,他说话的时候,会微微倾身,他的身上有着让人安心的气息。我揉了揉耳朵,头晕沉沉的,心里泛起一种模糊的感觉。
  “要、要怎么联络你?不让我送机,好歹也留个联络电话。”我开口的时候,声音有些哑。
  我跟老何拿了随身携带的纸笔,杜亦捷靠在我的肩上,感觉笔尖动了动,然后再慢慢把纸折成一小张,放在我的手心,然后紧紧覆盖。
  我走的时候,杜亦捷还站在楼梯口。我不断回头,只瞧见那英俊的少年冲我笑了笑,眼眶挺红,我觉得我的眼睛也跟着疼了起来。
  上车之后,我把手心缓缓摊开。
  那张纸被揉成一小团。
  我慢慢打开,然后,轻轻揉了揉眼。
  只是一张白纸。
  我笑了笑。
  上面什么也没有。
  任氏股东常年宴对任氏而言就跟春节中秋一样,所有任氏的股东都会出席,任家所有在外的旁支多半都会出席,本家除了在我还没出世就嫁到加拿大的二姑和我妈,都会出席这个晚宴。
  记忆中,任老太在我升上了高中,才慢慢把手中的权交托到任三爷手中。这一世,有一些东西远远超乎我的记忆范围。现在整个任氏乃至新国的建筑贸易,几乎是任三爷一手遮天的局面,任老太却早早就去纽西兰牧羊养老。
  说来,上一世这时候,三叔虽然拥有任氏五分之一的股份,却鲜少过问任氏的运作,顶多是个挂名总经理,公司一年到头指不定都没露过脸。三叔的病是自小带着的,是生存率不高的呼吸管道疾病,却也让他活活折腾了二十几年。
  有句话这么说——祸害遗千年。
  于是,我觉得,还有另外的九百七十多年够他折腾。
  这一世,任三爷一方面积极就医,另一方面将任氏大权慢慢揽入手中,估计现在任老太说一长串的话,也不及任三爷轻轻咳一声有力。
  上一世,从我懂事开始就出席常年宴,最后一年的印象最深刻——王筝和那衰人一起站在最上头,相互碰着酒杯,镁光灯闪烁,跟一对璧人似的,看得我胃里的酸水不断冒泡。谁让我前些天还犯贱地走到那衰人的办公大楼,站了一天,最后连他的面也没见着,就让人好声好奇地请了出去。
  后来,才知道他们是一伙的。
  咳,他们不只是一伙,还、还真有那么一回事……
  两个人合着把我往死里整,我还傻傻地以为那人能看在我和他曾经……我、我只希望他拉任氏一把,好歹、好歹也是同样姓任的。结果,在常年宴上没头没脑地冲上去,指着他骂不要脸——啊哈,估计那是我做过最伟大的事情。
  其实,真正不要脸的不是他。
  是我。
  大门一打开,一瞧见那坐在沙发上,脸阴得可跟某包同志媲美的王筝孔雀,我有种掉转回医院挺尸的冲动。
  从杜亦捷那儿回来,也就刚好天暗了的时候。王筝作为王家的长孙,这时候还在主宅晾着,跟我重生的玄幻程度有得一拼。
  不过,王筝身上的确穿着礼服,手上戴着白色手套,头发也用发蜡固定,一副准备就绪的模样。大门打开的时候,王筝的目光正好瞥了过来,我顿时心一凉,就见他走了过来。黑色燕尾服很合身,再加上王筝身板子高,标准的模特儿身材,脸蛋精致得很,那双唇也是自然红润,现下紧紧抿着。
  老何小心翼翼地把门合上,王筝离我五步远打住,语气有些冷:“去哪儿了?现在才回来。”
  我对老何说:“小何,替我把东西放上楼去,对,二楼转角左边那间房,麻烦你了。”
  以上一世的经验来说,王筝动气的时候,特喜欢拿周围的人开刀,李玲就是最好的例子。
  “任祺日我在和你说话,你那是什么态度——!”王筝霍地大步走了上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肘,我暗叹一声,他这不是明知故问么。
  “抱歉,去看朋友了,没和你们说一声。”
  我抬头看着那脸蛋儿——上一世,我连睡着都在梦里勾勒出那张脸的轮廓,带着傻笑入眠,这一世没好好看,又蒙了将近两个月的眼,仔细瞧瞧,王筝……似乎瘦了点。
  “任祺日!你少说这些糊弄我!”我还真不知道王筝少年时候脾气这般冲,原来还以为他那时候是压力大,敢情这暴力因子是打小就养着的。
  老何见王筝扭过我的手,赶紧冲了上来,一把挡在我跟前,急急叫道:“表少爷你在做什么!少爷刚病好你别这样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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