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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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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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程辰一脸懊恼紧张的模样,我拍了拍他的肩,去给他倒了杯水。程辰揪了揪手,眼眶微红地看了我一眼,我心下一软,不由得轻声哄道:“是我错了,喝点水顺口气,你慢慢和我说,我想想怎么帮你的忙,嗯?”
  程辰一手躲过我手里的杯子,仰头饮尽,估计是喝得太急,还呛着了,用力地咳了几声,抬手擦了擦眼,双眼通红,紧紧抿着唇。
  “说出来听听,你说出来,我才能帮你。”他一身脏乱,不知道是怎么弄出来的。
  程辰低呼一声,眼光难得锐利,只盯着我说:“小祺,我想带芯姐离开这个地方。”
  “嗯。”我点了点头,“你为什么突然有这种想法?”
  “那混帐欠了一屁股债,刚才还带了大耳窿来,打算……打算把芯姐押了抵债!”
  我睁大了眼,“怎么能——!芯姐还怀着孩子——!”
  程辰一脸愤恨地看着我,说:“哼!就是怀着孩子好!一次卖两个,胖仔,你是不知道那地下黑市卖器官卖小孩的多得是!那个混帐东西——妈的顶你个肺!”程辰狠狠地捶了捶墙。
  我有些头晕,拉着程辰说:“那你也用不着带着芯姐走,这样……你带着芯姐报警吧,让警方来——”
  “胖仔!你不知道!那些警察有的是他们的人!报警?报警的话,明天我们看到的就是芯姐他们母子的尸体了!”
  我扶了扶额,这些事情并不是没有想到,只是当身临其境的时候,难免有股强烈的无力感。
  但是,这样也不是唯一的解决方法。
  “程辰,好——”我拍了拍他的手背,“那你先告诉我,你怎么会弄成现在这副德行?”
  程辰闻言,眼里的怒意更盛。
  “还不是很那禽兽打了一架,我就是要打醒他!结果他说什么!他居然诬赖我和芯姐不干不净,说什么让芯姐找我这个奸夫要钱!!”
  “妈的!亏芯姐这么爱他!那个狗娘生的!”
  “芯姐她就是我的姐姐,我从小就是她看着长大的!她有难我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一点忙都不帮!”
  我这下总算理清了来龙去脉,暗暗松了一口气,想了想便安抚程辰。
  “我明白了,但是,你也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
  “你想想……”我揉了揉眼,“你这么带着芯姐走了,能够给她们母子怎么样的生活?且不说你能带她走去哪儿,程辰,你也要考虑到你自己,还有你的家人……”
  “你要是就这么走了,程伯伯怎么办?”
  程辰低咒一声:“那老头儿情妇这么多,再去生一个呗!”
  我瞪了他一眼,他撇了撇嘴,别过眼。
  “即便是再生一个,程伯伯疼不疼你,你自己心里清楚。你到底是他的儿子,他就算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妈,总归从来没有不理你们,你扪心自问,程伯伯这些年来,可曾对你们不闻不问……?”
  “好好好。我不提程伯伯,我们来说说你妈。”
  “你妈妈——她这些年来辛辛苦苦把你拉拔大,后来就算改嫁了,也时时刻刻来看你,你就这么走了,你妈能不伤心么?”
  我看着程辰,轻声问:“你……舍得么?”
  程辰咬了咬唇,默不作声。
  我走到桌案,打开下层的抽屉,把里头的东西翻了翻,拿出了一把钥匙和一张卡,回头交到程辰手中。
  “这里面还有些钱,你先拿着给芯姐,还有——这把钥匙是我在新区的那间房子,你别这么看着我,就是我以前在外头住的时候家里买着放的,我初二那年转校后就一直空着,你先让芯姐待在那里,等孩子生下来,再做其他打算……”
  程辰双手接过,“嗯”了一声。
  我的唇还在泛疼,冲着程辰扯了扯嘴角,估计难看得紧。
  “明天再拿去给芯姐好了,今晚先回去歇息,这么晚还不回去,小心程伯伯打断你的腿。”
  程辰总算来了精神,颇是神气地说:“我现在和老头早就不相上下了,那把老骨头还追不到我。”
  “看你神气的……”我摇了摇头,把他送到外头,目送着程辰离去。
  程辰猛然回头,盯着我,等到我心里渐渐发毛的时候,突然说:“胖仔。”
  “我……和你保证,过了这件事,我一定会好好听老头子的话。”
  “我一定会用心念书,考上大学。”
  “我一定会、一定会……听你们的话……”
  我摆了摆手,对着程辰颔首。
  我明白的,程辰他并不是不上进。
  当年,我还是个小胖子的时候,也只有他不嫌弃,愿意和我同桌。那时候,谁多说我一句话,程辰脾气暴躁些,总要和人吵,要不然就动手。
  他的缺点虽多,却不失为一个好苗子。程辰做事有担当,就是年纪还轻了点,顾不了全局,也极有责任心,为人坦荡,放在心上的事,从来都会认真去做,也不会把过错推给别人。
  程将军确实是有一个好儿子。
  那晚,我睡得极不安稳。
  梦里有许多画面交错着,上一世许多值得怀念的,或是我觉得已经忘记的过去,不断地在梦境中缠绕着我。
  有一幕最是清晰。
  那是大学第二年暑假前的事情。
  上一世,我的性子稍显孤僻了点,不怎么讨喜,和王筝比起来着实显得碍眼许多。王筝就不一样,即便换了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在人群面前依旧应对自如。
  大学时期的王筝更加耀眼,我几乎每天巴巴地跟在王筝后头,好像只要能站在他身边,心里就有莫大的喜悦,连带着人也精神起来。
  以至于,就算王筝有了女朋友,我还是厚脸皮地占着他旁边的位置,一直到周遭的人没好气地开口把我撵走。
  王筝一般不会说什么,有时候也会开口让我留在旁边。
  看着他和别人亲热,说实在的,我当时的心里还挺难受的。
  总觉得心里空了一大块,鼻子感到一股酸意,连眼角都带着热度,心中有一种难以形容的钝痛感。
  王筝那时候已经有自己的交友圈子,里头的人都挺不待见我,没少挖苦过我。王筝通常都是沉默不应,嘴角挂着的笑意却是鲜明的。
  仔细想来,我实在有点不明白,当年的那种执着,究竟是从何而来。
  至于王筝由那时候讽刺无视,到后来的极度厌恶,还是归咎于这件事情。
  这事儿说出来还怪丢人的。
  王筝身边的人不知换了多少个,我才交上了这么一个。是实在的,那女孩儿长什么模样叫什么名,我真真是不记得了。
  对于她的记忆,也只在之后的片段。我只隐约晓得,那时候是她先开的口,似乎是历史系的学生,人倒是意外地开朗。我似乎是在挺窘迫的情况之下,和她交往,一切都来得很突然也很神奇。
  我还记得,王筝事后知晓了,没少讽刺过我,比之前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不知道,是不是交往过程中,那档事总避免不了。
  或者是因为那是一个开放的国度,思想和身体都是外放的。我没记错的话,我只和那女孩牵过几次手,连嘴巴还没碰过,就直接跳到最后一个环节。
  然而……
  最后的结果,就是我大学四年一直深处水深火热的主因。
  记忆之中,那是一段极为不快的过程。
  但是,最后什么也没有发生。
  因为,我吐得一塌糊涂,就差点去医院吊点滴了。
  传言一闹开,就变成了——我对女人不行。
  说句实在话,我觉得我还挺冤的。
  王筝那会儿和我大闹过一回,话说得很难听,我心里只要一想起来就觉得难受。
  之后两年,我都不太敢怎么和王筝走得太近。
  那时候,只要看着他的眼神,我都觉得难过的抬不起头来。
  ***
  我在床上辗转难眠,外头的光辉映入的时候,我依旧伏卧在床上,眼眸微垂。
  仿佛只要一闭上眼,就会想起王筝昨夜的眼神。
  这段时间王筝本就怪异得很,不知道是遇到了什么烦心的事儿。其实王筝有一个坏习惯,脾气暴躁不说,有时候起伏不定,总得找人泄气。
  好在,他本人出过气之后,就不会放在心上。
  一直到传来敲门声,我叹了叹,从床上站起,把眼镜戴上。
  那门敲得不算重,就是连绵不断。
  我心里正奇怪是谁,胡乱地抹了抹脸,就去开门。
  映入眼帘的是两个陌生的人,穿着警服,后头还跟着几位校内主任。警员看见我的时候,点了点头,拿出警司牌照,语气刚硬道:“请问你是任祺日么?”
  我愣了愣,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你认不认识这个人?”警员掏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
  那是——芯姐的丈夫。
  我皱了皱眉头,不知该说是认识还是不认识,只好说:“我知道这个人,他是我朋友的丈夫。”
  “是这样的,今早我们在旧街区新华街发现他的尸体,此外,我们从他的住宅里以你属名的提款卡,故此,我们认为你能为此案提供有利资料,希望你现在回到警局协助调查。”
  我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
  警员收了照片,礼貌地说一声:“请现在跟我们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
  这还是我第一次进到这个地方。
  光线有些昏暗,对头盘问的警员上了点年纪,黄澄澄的双眼仿佛带着一股噬人的气息。
  “你的意思是,你和死者并不认识,而是认识他的妻子。”
  “关于你说的那位朋友程辰,还有这个死者的妻子……啊,名字叫杜宜芯,你曾经帮助过她,那她现在在哪里?和你有没有联系?”
  “照你这么说,你这位朋友程辰昨晚来找过你,依照其他人的口供来看,看样子他嫌疑重大……”
  我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绞尽脑汁地想着,在脑海里的画面却异常模糊。
  这房间只有一扇小窗,陈旧的风扇咿呀动着,空气不流通,燥热难耐。
  额角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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