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 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杜亦捷走前还不忘提醒我,“明天考完了我在前边校门等你,也不用急,把书包放了过去也行。”
  “上次那事我姐说什么都要叫我谢你。”杜亦捷真正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虎牙,有点大男孩的味儿。
  只是,一想到他二十年后黑道头目的模样儿,我顿感泄气。
  隔天一考完,班上所有人各自有之后的活动,一群孩子脸上都松了一口气。
  我把书包搁回寝室里换套休闲服正打算出去,没想到一踏出门,王筝远远就风风火火地走来,盯着我问:“原来你在这里!……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愣了愣,还没回话,王筝就扣住我的手,说:“任祺日,先别管这么多,任老太派车来了。”
  王筝拉着我就走,我的手被抓得生疼,“王筝!你什么意思?”
  我用力甩开王筝的手,却见他定定瞧着我,迟疑片刻,才缓缓说:“你妈出事了。”
  第五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王筝生得漂亮。
  但是,不管是上一世,还是现在这一刻,我觉得,王筝最漂亮的地方,是那一双眼睛。倒不是那双眼多大多闪耀,王筝的眼睫毛挺长,又总爱斜眼看人,整个人有种懒散魅惑的味儿。
  只是,当那一双眼,真真正正瞧着你的时候,却是犹如一股深潭,足以让人产生错觉。
  让人沉沦的错觉。
  我一直都知道,王筝的个性、体格,和那一张漂亮得不像话的脸蛋很不相符。坐在车座,他的手紧紧扣着我的,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幻,当汽车驶入那修饰夸张、奢华雄伟媲美首相公邸的大门,王筝从头至尾都没再说一句话。
  走下车的时候,我往上瞧。重生了一回,我依旧需要抬头环视,才能将眼前的一切尽收眼底。
  任氏主宅。我深吸了一口气,它仍旧散发着腐败的气味。
  王筝拉着我走了几步,脚步有些仓促,我不禁有些晕厥,脚下不慎,整个人往前倾的时候,肩头有什么东西稳稳地撑住了我。
  我睁了睁开眼,入目的是那一双,曾让我沉溺的黑瞳。
  “任、任祺日!”王筝依旧和上一世一样,比我高出许多,完全不像才上初中的男孩儿。
  我笑了笑,心里怪嫉妒的。
  我摆了摆手,又揉了揉眼,太涩。
  径自走前了两步,手边又传来了暖意。我低头,瞧见那一只和它的主人同样精致的手,再次握了上来,只是,这一次,我们的手心相贴着。
  我的心一跳,把手有些强硬地抽了回来。
  “任祺日——”王筝回头,拔高了音。我干笑了一声,说:“太热了。”
  烫了一次,我实在不敢再试第二次。
  王筝抿紧了唇,回头加快了脚步。我人短脚也短,几乎是慢跑地才跟上了他的脚步。
  从停车位到主屋还有一小段的距离,王筝原来还走在挺前头,后来,却是越走越慢,结果到最后,倒和我并肩走在一块儿,距离挺近,让我有些不习惯。
  门不用我们自己打开。
  几乎是同一个时刻,当我和王筝在门前站定的时候,任氏大门已经轻轻开启,悄声无息,我的呼吸,似乎也要在那一刻停顿。
  开门的,是景叔。
  任氏主宅有三个管事的。除了大小事皆管的张妈,还有专门伺候任老太的如婆,最后一个就是景叔,整个任家,他就只听一个人的话——任家三爷。
  景叔的人,就和整个任宅一样。我这年纪的时候,他也不过五十出头,发鬓却已经白透,总是一身黑色西服,烫得笔直,站着的时候,也是直挺挺的。上一世,我对景叔的印象只局限在那机械一样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不带任何新加坡口音,对着我,深深弯下腰,慢条斯理地唤道:“小少爷,表少爷。”
  看到景叔的那一刻,我的呼吸似乎一窒,下一刻,我连忙环顾四周。
  任家大堂很大,左右两边皆是旋转阶梯,直达二三两楼。只是,这时候静悄悄地,挺渗人。
  景叔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缓缓说:“三爷在房里歇着。”
  “呃、是、是么……”我蓦地觉得耳根一红,不自在地别过头。这时候,由上传来急促的脚步上,回荡在整个大堂,紧接而来就是张妈那响彻整个任宅的大嗓门:“小少爷,表少爷!您们可回来了,快、快、快上来瞧瞧少夫人!”
  映入眼帘的是张妈年轻了二十岁的脸庞,青丝中也只有缕缕白银,眼角的痣也还未掩在层层皱褶之下。张妈从二楼嗒嗒嗒地急急走来,她平素最重仪态,走起路时和任老太一个样儿,美人莲步似的。只有在真正着急的时候,才会美态全失,嗓门全开。
  “小少爷,您也真是的,在外头平时也不回来,夫人这身子早年就不好了,您也不多照看照看,唉!”张妈急急拿过一边小丫头手上捧着的盘子里的湿巾,二话不说,在我脸上胡抹一通。张妈忙完我这一厢,转而又急急去瞧王筝,猛地惊叫一声,“啊!表少爷!”
  王筝平时一张孔雀脸,唯独对三个人使不出来——任老太、任三爷,剩下另一个,就是张妈。
  “表少爷!怎么瘦成这模样?啊呀——让张妈瞧瞧,可心疼死张妈啦!唉,这不是张妈说你,你怎么也犯糊涂了,去到那什么野学校去!瞧瞧——”张妈是任老太从王家嫁过来时就跟着的人,当时王夫人分娩的时候,张妈也是让任老太指派回去就近伺候,她难免心疼王筝比心疼我多一些。
  后来,我当上任氏总裁的时候,张妈没一日给我好脸色瞧。就有这么一次,张妈突然指着我的脸骂——『摊上你的没一个有好下场!你还想害多少人!啊!』
  我冤枉。
  王筝原来让张妈捧着脸,猛地眉头微皱,一双眼瞟了瞟我的脸色。倒是景叔开了金口,说:“先领小少爷和表少爷去看少夫人。”
  这栋宅子里,也就只有那么几个人能治得了张妈这张没完没了的嘴。其中一个,正好是站在大门边犹如堪比门神的景叔。
  我妈的房间在宅子的最东边。
  任氏主屋极大,正好任老太和任三爷的房间都集到了最西边去,平时也就那儿人里人外地热闹。楼梯往东挺清静,上一世小时候,我听张妈说那是任老太心疼我妈耐不得人多,就找个安静的地方给她养病。
  等我大一些,我妈走了之后,我每次走过东厢的房,才会意识到,我二十几年成长的地方就是下人嘴里的任氏冷宫。
  上一世,想到这点,我的心还会轻轻揪一下。这一世,我倒很是庆幸,至少在重生的前两年,我和那衰人一年到头逢年过节在真正对上一眼。
  我妈的房,在东厢的最里边。据说是发起疯来,离西厢有一段距离,好让保安来得及阻止,避免任老太和任三爷受惊。
  “任祺日。”王筝在我身后站定,眼里似乎有一些我看不清的东西。上一世,王筝这人就挺没心没肺,没少拿我妈的事取笑我。
  他说:“我在这里等你。”
  嗯……?
  我有些意外地回头瞧了他一眼。王筝很是不自在,侧头,看不清表情。
  我慢慢走进。
  当门合上的时候,似乎杜绝了外头所有的一切。
  房间的陈设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样,或者说,和上一世记忆中无异。
  我看着她,坐在床上,手中忙碌地折弄那五彩缤纷的折纸。房门关上的时候,发出轻微的声响,她顿了顿,抬头。
  然后,她轻轻笑开,无邪、纯真。
  我有没有说过一件事?
  我妈,没有发疯的时候,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
  第六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上一世,对我妈的记忆不深,最清楚的却是她发疯的时候,喜欢抽人。
  但是……我妈其实是个挺没胆子的人。我觉得我胆子偏小,估计是像她。她抽我的时候挺威风,到了任老太面前就乖巧得跟什么似的。我说这是欺善怕恶,小时候差点心里扭曲,只不过后来她发了疯,对谁皆一视同仁,我的心里才稍微平衡了些。
  她微笑的时候,有浅浅的酒窝,微卷的头发有些凌乱。
  乖仔也有酒窝,笑的时候,会让人甜到心里去。我曾经以为,乖仔的酒窝是遗传自我妈,就怕这性子也传了去,心惊胆跳了好一些时候。
  还好,不是。
  “……妈。”上一世,任老太嫌我这么叫不合礼数,让我改口唤“母亲”。后来,我也只有在我妈打我打得凶的时候,才会叫几声妈。
  通常那时候,我妈都会抽得轻一些,她会突然想起,我是她儿子。
  她正在折纸的双手轻轻一顿,然后,带着一丝困惑抬头。我轻轻叹息,坐在床沿,我妈看了我一眼又低头忙她的活儿。
  我妈还有一个活计,就是手巧。
  倒不是能织出什么毛衣围巾来,就是顶能玩折纸,总能折出意想不到的玩意儿。很小的时候,我妈很自豪地和我说过,我爸就是让她折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只纸鹤给折来的。
  曾经,我觉得我爸的要求太低。
  只不过,若是上一世的我,只要王筝愿意用双手折一只纸鹤,我愿意用所有的一切,来换他手上那一只纸鹤。
  我妈折得挺专心。我给她拿了苹果,打算削皮的时候,才想起这房里所有足以成为凶器的东西早让人收到了火星去。我妈这人嘴叼,水果非削皮不吃,我只得给她倒了杯水,递给她的时候,她抬头瞪了我一眼。
  兴许是我打扰了她。
  上一世,我妈还喜欢波斯菊。
  听说我爸用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朵波斯菊当回礼送给我妈,我妈原来挺神气,后来浇水浇得脸色发白,瞧见水单脸色发青,所幸后来嫁入任家,我爸辟了片小园子,让我妈随意折腾,反正水有园丁浇,水单有任氏罩着。
  我妈果然折腾得很开心。
  我看着一床的纸鹤,说:“折给谁呢?给潇洋么?”我爸叫任潇洋。
  我妈顿了顿,看着我,冲我一笑。
  我眼光不好,其实是遗传自我爸。不过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