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急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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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急诊室-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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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和他吵闹,刘立烦不胜烦,于是两人又不欢而散,刘立又搬回到了宿舍去住。这次两人赌气连电话都不通了。
  在这以后的大概半个月的时间里,刘立怎么琢磨都不愿意再把离婚的事拖下去了,所以刘立找到了我来咨询有关离婚时的财产问题。他提出准备到法院起诉离婚,希望我能代理这个案件。听他的陈述我认为这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离婚案件了,就接下了。
  我们律师按照程序准备诉讼,继续了解详细案情,准备证据材料,写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帮助刘立处理这边的一切法律事务,用电话及时将案件进展的情况向他作了汇报。法院这边立案排期之后确定了主审法官及开庭日期,书记员也按法律程序通知了被告龚夏,龚夏表示过几天就到法院来取传票。但奇怪的是,此后龚夏像消失了一样,法院怎么也等不来她取传票,书记员给她再打电话,发现电话总是关机,根本联系不到她。于是,法院打电话给刘立,说按他提供的电话已经联系不到龚夏了,问是否还有其他的联系方式,否则法院无法开庭。刘立挺奇怪,联系方式没错啊,家里座机电话也留了,怎么会没人接呢?离婚心切的刘立没办法只好尽快结束了工作从外地回来,刘立直接到龚夏的工作单位去找她,但让刘立想不到的是,公司前台说龚夏已经于几天前辞职了,不知道她人现在在哪儿。这下刘立可慌了神了,马上意识到不好,电话不通、单位辞职,担心龚夏知道了自己被起诉后也许会有什么过激举动,难道龚夏想不开要……想到这里,刘立慌了神,怪自己太粗心,赶紧往家里赶。刘立匆匆赶回家,拧开房门一看,家里一片凌乱。刘立打开柜子一看,龚夏的衣物全不见了,“不好!龚夏离家出走了”。接着刘立第一反应就是家里的钱还在不在,其实家里当时就放着一个生活费的存折,里面的钱倒是不多,拉开抽屉一看,果然没有了。刘立再想家里还有什么值钱物件,家里还有故去的爷爷留下的一个贵重的古董——玉如意,他跑到另外一个屋一看,“呀!没了!”这可是刘家的传家宝啊!据说那个是从清宫里流出来的,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那玉如意少说也值几十万元呢。刘立很懊悔,心想自己真是太疏忽了,自己走时没有保管好贵重财物。但当时自己怎么也没想到龚夏会来这么一招啊。刘立使劲地想,老婆为什么这么做啊?难道她拿走东西不告而别是为了对这段婚姻找一点物质补偿吗?这样贪财的女人自己当初怎么就没有看出来呢?刘立这时候想起了爷爷,那玉如意是爷爷在病床上写下遗嘱留给自己的,现在经过公证的遗嘱还在,玉如意却不在了。刘立忿忿地想:只要和龚夏对簿公堂,他就一定会把玉如意要回来!但毕竟这事是因为两口子闹离婚才这样的,所以刘立也没有把这事想得太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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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动公安发现假妻
可是法院这边却没法儿开庭了,因为婚姻案件原则上都是要求夫妻本人出庭的,找不到被告而开不了庭,刘立特着急,赶紧找到我,说这可怎么办?我告诉刘立,法院说得对,只有找到被告,婚姻案件才能正常开庭,否则即使缺席审判,法官也无法判决离婚啊。可我总觉得龚夏的不辞而别有些蹊跷。
  本来前期准备工作都挺顺利的,但现在节外生枝出了这么个状况,案子一下陷入了僵局,进行不下去了,法院只好动员刘立撤诉。刘立风风火火地跑来找我商量下面该怎么办?多年的离婚诉讼经验告诉我,这里面有鬼!因为如果被告极其不愿意离婚或想用拖延时间的方法故意为难原告,龚夏不需要选择出走的方式,也不需要以牺牲工作为代价。我问过刘立,之前他们谈离婚时,他妻子都是同意的,只是在财产方面总是达不成共识,所以刘立才会采取起诉的方式。按理说对方不会一走了之,正常情形下应该是龚夏积极地请律师,把重点放在法庭的财产分割上才对,除非她一辈子再也不想回来,才会拿着古董跑掉了。想到这里,我突然眼睛一亮,这个女人之所以会突然消失,这背后会不会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也许真该查查龚夏的基本情况。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我的律师拿着介绍信、拿着龚夏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的复印件到刘立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查询,派出所通过网上人口信息查询系统对提供的这个身份证信息进行了验证。想不到的是,警察说:“你查的这个身份证信息不存在!”“什么?不存在?” 跟着一起来的刘立叫道:“警察同志你有没有搞错啊?怎么不存在啊?这身份证复印件确实是我复印下来的,不会有错的。” 警察说:“根据我们网上的查询系统显示的结果来看,这个身份证上所有的信息都是假的,可以这么判断,这个身份证根本就是伪造的!”“伪造的?” 这时我听了也大吃一惊,这可是在法律上意味着,刘立是和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女人结的婚!他已经和龚夏结婚三年,却不知道老婆是谁?
  这下刘立可傻了,自己结婚三年了,竟然不知道这个女人和自己登记结婚时用的竟然是假身份。那么,龚夏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呢?她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呢?刘立拍着自己的脑袋,叹着气说:“唉,大意了,大意了!唉呀,太草率了,我当初怎么就那么猴急地和她结婚呢?”我赶紧提醒刘立,平时在家里有没有留意过龚夏的其他身份证明或见过她的什么亲戚朋友?刘立沮丧地说:“她说她是从深圳回来的,在这边没什么朋友。身份证明就是那个身份证复印件,那还是我俩结婚时我多了一个心眼儿留下来的呢。真没想到龚夏原来是个骗财的女人。哼,肯定当初她是看上了我家那些值钱的玩意儿了。”
  本来我寄希望找到被告的下落,能把离婚诉讼案正常进行下去,现在看来进行不下去了。因为人民法院受理婚姻案件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有确定的被告,现在“龚夏”这个名字根本不存在,法院又怎么会受理呢?刚刚升起来的一点希望眼看又要破灭了。我想来想去,觉得一个女人在一个家生活了三年,不可能不留下一点蛛丝马迹。她离家三年,不可能不和老家人联系的。我问刘立:“龚夏有没有和老家人联系过?说过家里的情况什么的。” 刘立摇摇头说:“没有,她跟我说她是孤儿,家里人早就去世了。”我顿时觉得这个女人真的不好对付,不过越是不寻常就越会说明有问题,你越隐瞒事实真相就越会有痕迹留下。我果断地对刘立说,查查你们家里座机电话最近一年的电话记录!这下倒提醒了刘立,他拿着自己身份证,跑到电信局,不仅把家里的电话清单打了出来,还把龚夏的手机清单给调了出来,因为龚夏的全球通手机是用刘立的身份证办理的,所以调手机清单也没费多大的劲儿。
  刘立和我在一起核对每一个电话号码,我们发现在龚夏的手机里有一个刘立不认识的电话区号出现,并且在刘立第二次离开家以后龚夏的通话很频繁,没少打了这个电话,这个固定电话的区号在同一个地方。这个结果让我很兴奋,湖南临江,这绝对是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湖南?”刘立想了想,“还真是,龚夏说话是有些湖南口音,” 刘立也有些激动地说。这时我的心里已经有主意了,我记下了那个带临江区号的固定电话号,这很有可能是揭开龚夏真实身份的唯一途径。
  

要案牵连整容假妻
于是,我和刘立第二天就乘飞机辗转到了临江这个地方,我们先到当地公安部门讲明了情况,希望能通过警察的帮忙找到龚夏,搞清事实真相。公安部门对所谓龚夏制造假身份的事情也非常重视,湖南方面的警察说现在正是集中换发居民二代身份证的时候,一定要趁此机会揪出这个人。警察根据提供的电话号码查到了电话的确切位置,这只是一部普通的住宅电话。根据电话登记资料又间接查了户主的户口登记资料,该户登记的是一户有一儿一女的人家,有一名三十五岁的女性叫李玉珍,因结婚的原因于九年前迁出此户口,但这个女儿早在四年前就下落不明了。龚夏离家前和这个号码联系过,很有可能与这家人有关系,会不会这个李玉珍与龚夏有什么关系呢?我们请求公安机关再查一下这个叫李玉珍的人的照片,当通过公安部门的电脑系统对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时,却令他们大失所望,原来电脑上照片是十年前办理身份证时的照片,照片上的人非常年轻,还扎着两个挺土的辫子,眼睛小小的、单眼皮,脸圆圆的,而结婚证上的龚夏却是大大的双眼皮,还有个尖下巴呢,就算把龚夏再想象小十岁也对不上呀,看上去根本就不是一个人,我和刘立非常失望,只好回宾馆了。
  回到宾馆我还是觉得不对,凭着律师的职业敏感性,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的,这里面会不会还有文章呢,那个因结婚而迁出的李玉珍现在在哪呢?李玉珍和龚夏这两个人之间又会有什么联系呢?我又仔细盯着复印回来的照片看,虽然不是一个人,但她们眉眼之间多少还有些相似的地方,难道是姐妹?可是李玉珍父母的记录是只有一儿一女呀?看来,还得查查李玉珍,只能用排除法了。
  我问刘立,让他想想,龚夏有没有说过她有姐妹的事,刘立说没有。我让他再想想,他和龚夏相处了三年,还有什么细节是他没有想到的,刘立摇摇头表示他还得再好好回忆一下。
  隔天我俩又回到了公安局准备查一下李玉珍的情况,没想到警察说:“你们今天不过来找我们,我们也要给你们打电话。” 刘立疑惑地问:“为什么?难道你们发现了龚夏的线索?”警察说:“我们倒没有龚夏的线索,但是我们却查了李玉珍的情况。”原来警察也和我们想到一起去了。公安人员提供的信息让我们大吃一惊,原来李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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