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氏:来!小明,摸摸看这两个球,你发现了什么?前者的问题,局限性大,而且早已规定好儿童必须回答些什么问题。后者的弹性非常宽,他不仅要小孩亲自摸摸看,去体会感觉,更将问题的限度放到最大,孩子可以灵活运用自己的脑子,发现事物的种种不同和奥妙。再来,前一个问题,是老师“期待”的有限答案;后一个问题,是让孩子自己去“发现”各种的答案。观点与立场,是多么大的差别呀!
如何启发孩子,是一件颇难的工作,需要相当多的思考与技巧,经验的累积与专业性的训练,都是不可缺乏的修练。但假如您是一个新手,无法拿捏其中的诀窍,要心里摆着一个谱:“以孩子为中心,让他去动头脑”,话出口前也先细细咀嚼再三,时日一久总可以揣摩得到其中方法的!
具备爱心、耐心
虽然儿童在本能上有与生俱来的“内在的动机”,会驱使他(她)们自动地去接触环境、喜爱环境,以及各形各色的教具;但如果没有老师用她们的“爱”去关注和启发,儿童的学习兴趣,便难以持久而“见异思迁”,而使得蒙氏倡称幼儿成长的“工作”(指儿童自己去接触环境,实际地去操作教具而求长远的工作),变成一般成人眼中所谓的“游戏”;意义和效果就完全变质了。所以有爱心、耐心、高度教育修养的导师,才能使孩子的智力与体能得到有秩序、有层次的发展
第15章方法论(三)──教具(上)
▲小明拿着一盒积木,蹲在地板上,一块接一块地往上堆,五颜六色,美丽极了,就在堆完了一座“城堡”后,他将积木往地板上一扔,头也不回地走了!
▲小华拿了一块地毯铺在地板上,又从架子上将十块粉红塔由小到大,一块块地取了下来,放在地毯的上方,他坐了下来,找出最大的一块,放在第一层,接着又找出了次大块,将它放在最大块的上方于是,他以同样的方法,一直做到最小的一块也完成,又用手检查了一下是否整齐。做完后,他又一块块地放回架子上,地毯也收好。
注意到没有?这两种活动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小明玩的,我们称为“玩具”?小华玩的,我们称为“教具”?
教具与玩具的不同
“教具”带有“教育”的功能,所以它具有严肃的意义,不能随意地被安置在厨房或者客厅;也必须有专属的“活动室”,与特定的使用规则,如此它的功能才能被尊重。再来,由于教具具有特定的教学作用;例如粉红塔,为了让孩子能以触觉与视觉来分辨大小,所以在颜色上也就设计成单一化,目的在造成注意力的集中,而不会为其他因素所干扰。但是,在孩子能完全地熟悉这个基本功能后,它能被允许与他种教具变化地使用。
教具具有教育孩子了解大小、轻重、高矮、乃至最大、次大……至最小,让孩子能产生次序、顺位等等“秩序”感的教育特质;这种特质不只显现在教具物的本身,也旁及到外围的一切行动。所以,使用者必须有秩序地取下教具,有次序地归位以及要的尊重它、维护它的素养。在这样教养下的孩子,长大了就会尊重“长幼有序”和“先来后到”等社会伦理和社会秩序。
至于玩具就不一样了!玩具的制造,虽然有些也带点教育意义,却不是十分明显,它的大部分目的只是想利用小孩子的好奇心,想赚妈妈荷包中的钱,而妈妈为了暂时免除孩子的纠缠,或是爸爸想同时满足孩子和太太的要求,也就不惜花费地买回家去。但孩子玩了不久,就想要了解为什么那辆小汽车,既没有司机也不会掉下玩具盒子外面去?自动会转头,好像轮子上有眼睛?比爸爸还能干!究竟有什么道理?想问明白,却常为难了妈妈;妈妈推爸爸,孩子却等不及,只好动手自己拆,不到两天,“玩具”成了废物;仍旧满足不了孩子的好奇,而且引起一连串的后遗症,如孩子轻视爸、妈无能,既不能给他满意的解答,又不能替他修复玩具,于是缠着、哭着又要买更“好玩”的。造成妈妈买也不是,不买,孩子的哭功、缠功更加烦人……所以说,玩具无法满足孩子的道理也在这里呀,它蕴含不深的教育意义是无法带给孩子们成长的!
蒙特梭利教具
蒙氏的教具究竟有多少种?依荷兰宁惠斯公司的目录,至今已有三百四十九种之多,但实际上哪些是蒙氏自己所创制,却很少有人去研究,可见有一些必是经由后人自己发展出来的。其实这相当符合蒙氏的教育精神,因为她不曾认为蒙氏法是一种永恒的结论。她明白生命具有变动性,所以随着时代的变迁,教育的发展必会有些因循,也有所创新。因此我们会说只要合乎蒙氏教育法的要求和作用,妈妈们也可以在家里替孩子做。但千万别去买那些复杂的,连自己都弄不清楚的电动“玩意儿”,惹得孩子和自己生气。
对“教具”一词,蒙氏本人曾公开地表示,她不喜欢这个名词,正确的名称我们应该叫它“工作材料”。它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幼儿作成长“工作”时所用的“材料”,是兼具增进智力和改善性格的目的,而不愿世人称之为“教具”。然而这个用法,由来已久,我们为了方便沟通,也就习用下来了。只不过,使用者的心理,必须非常明白:它不像老师手中的那根教棒,不是辅助老师教课的物品(“辅助老师授课”就成了以大人为中心),它是让孩子在其中“自我教育”、“自我启发”的媒介物,而非玩具。
教 具 的 特 色
(1)蒙氏教具不选用五彩杂陈的色泽,以朴实、 干净的色调为主。因为它具有教育意义,所以通常用单色调,突显真正的教育目标,也就是具孤立的特性。例如:粉红塔的十块木头全部都是粉红色。
(2)由于教具的最重要目标, 是为符合儿童的内在需要,所以在大小、尺寸上,只以儿童的能力为考虑范围,例如:粉红塔最大的一块,孩子也可以搬得动。
(3)每项教具都有能够吸引小孩子的因素, 例如粉红塔木头的重量、颜色;或者勺豆子时,豆子沙沙的声音。
(4)教具的设计, 以供给一个人操作为主要考虑目标。
(5)每项教具的单独和联合使用, 都有其步骤和顺序才能完成。而且不管在设计上或者在使用方法上,都是由简单到复杂,其主要目的是增减培养孩子了解步骤,重视秩序,并间接地培养其“内在纪律”。
(6)每样教具都具有直接与间接的教育目的。
(7)在设计上,具有控制错误的特性, 可以使小朋友自行发现错误、而能自行改正,例如:粉红塔有十块,最小的一块是一公分的正立方块,最大的一块为十分公分的正立方体,所以最大块与次大块刚好差一公分。在堆完塔后小朋友可以拿起最小的那块,量一量各块之间的差距,他会发现恰好都是一公分。
(8)由步骤、 秩序中培养孩子的逻辑习性和推理的能力。
第16章 方法论(四)──教具(下)
此章我们针对教具的种类分别略作介绍。
依蒙氏自己为儿童之家写的手册上说明,计有动手教育、感官教育、语言与知识、自由、书写、阅读、做算术、及品德教育等八项。后人为方便陈述,又将它们归纳成以下四项(以学前儿童所用到的教具为主)。
日 常 生 活 教 具
“中国人用筷子吃饭”、“苏格兰的男人穿裙子”,从这两个陈述中,我们即可引申出日常生活教具的特质:(1)它依各个文化的不同, 内容也就不会完全相同。(2)日常生活的一切活动, 大都可纳入这一项目中。基于以上的原因,蒙氏并未替这项训练列出教具的目录,而希望导师能协调“智能启发”与“文化常规”的双重要求,自己研制教具,整备环境。
依照美国的分类,将日常生活这项练习分为四大类(1)动作:例如,划直线走路等。(2)照顾自己:例如,穿鞋脱子、衣服等。(3)照顾自己的环境:例如,拔草、浇花。(4)礼貌:例如,打招呼等。
日常生活教育的目的,最主要是在于训练感官能力和肌肉活动两者之间的协调。因为对幼儿来说,动作的平衡会促进智能上的发育,而且手眼的协调也为他们将来的写字画图能力,作了“预备”的工作。比如说想要写字,就需要手部小肌肉发育起来,而在蒙氏的日常生活教育上,就包括了小肌肉的练习;时日一久,自然水到渠成,正可以发达到有握笔描画的力量,和越来越准确的“有模有样”的程度。
此外,日常生活训练更重要的目的,是可以在人格形成上,培养出孩子的独立、专心、协调、秩序等等习性,奠定良好发展的基础。
而这些练习也可以培养社交能力,比如说:活动室里的蒙氏教具只有一套,所以当小明在玩倒水的工作,小华也想玩时,她就必须“等待”。更如礼貌、问候等日常生活常规也包括在这项练习中,提供了孩子相互交流,彼此配合的机会,俾使他们从中了解社会行为。日常生活教育,可以说是蒙氏教育的入手处,假如这个部分没有做好,就出现不了蒙氏现象(秩序→专心→反复练习→协调),而往后的感官、数学教具部分也就不能做得很好,无法达到最大的开发效果了。
感 官 教 具
这类教具的范围包括视、听、嗅、触、味、温、压、辨认立体以及色彩等各方面的感官训练,将颜色、气味等抽象的感觉带入具体实物,用以启发孩子认知的敏锐性,为进一步的教育“目的”立下根基。例如:“嗅觉瓶”练习辨别气味浓淡,及各种气味间的感觉不同,让孩子经由亲自的体验而有清清楚楚的辨认能力。
所以,这项教育的作用是:
(1)用合理的方法,直接帮助感官本身的发展。
(2)形成婴幼儿“自发性”的发展, 也就是进一步让婴幼儿会自动地观察和思考。
(3)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