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阗隔士》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喧阗隔士-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此外,对于蒙元政府的诸多禁令,我也不得不佩服其高瞻远瞩的超人智慧。

  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汉人不得打猎;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汉人不得习武,更不能携带兵器(当时连菜刀都是N户人家合用一把);为了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汉人不得###拜神;为了营造出好的氛围让汉人安心种地,汉人不得赶集买卖;最后为了防止夜黑风高出啥事故,汉人连夜间走路的权利也给没收了。

  看哪,撒野都撒到这等份上,难道还有理由证明汉人≠亡国者+奴隶吗?

  在这段历史里,成千上万的同胞被戕虐,挨山塞海的骨堆曝露荒野。无数女子沦为###,无数男子世世屈辱。祖辈基业毁于一旦,文明盛世奄奄一息。

  蒙古尚未征服中国以前,中国一直是世界的中心,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科学技术均领先于世界。一场恶梦洗礼后,一切都变了。

  落花流水春去也……换了人间。原本是最暗淡无光的西欧文明,取代了东方文明叱咤风云世界。原本是充当二号配角的阿拉伯文明,跌入了万丈深渊一蹶不振。原本是领衔世界的东方文明,旋踵间已黯然失色。

  可以说,蒙元给中国带来的是一种难以言表的耻辱……是每个人汉人都应该引以为恨的耻辱。虽然我不主张复仇,更不主张人人记仇。但最起码的是,人不能无耻到以耻为荣!当某些人渣败类在为蒙古大汗歌功颂德时,他们应该想想,那些个乌龟王八蛋是踩着我们同胞的尸体走路的!!我承认,铁木真忽必烈拖雷之流是个人物。但他们应该和东条英机那样,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因为,他们是民族的敌人!他们手上沾染着永远都洗不干净的血污!!!

  我想,当我们懂得如何审视这些弯弓射大雕的魔鬼人物后,蒙元王朝的历史概念便一锤定音:一群由种野兽建立的野兽政权。而当年的汉族,就是给那些个野兽端喝洗脚水、在他们看来一文不值的奴隶……看到这里,不知还有多少同胞想做这样的奴隶。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个蒸发了近9位数人口、奴役着8位数人口的罪恶帝国,早晚要为他罪不容诛的暴行付出代价。于是,还没嚣张够个一百年,蒙元王朝便在N多起国内暴动中土崩瓦解。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风水不忘轮流转。汉人复国了,蒙古靼子在汉人武装的军事打击下屁颠颠滚回大漠了。“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梦想兑现了。中国,彻彻底底结束了亡国时代,迎来了一个315年的汉族时代。

  然后,喜中生悲。一个据我说是被狗日过的满清政权,跟着蒙元学事征服了中国。于是,汉人再次沦为亡国奴……全国上下也自然洋溢起“满汉一家亲”的和谐气氛。一切都是这么美好……

  剧情介绍:公元1616年,一个叫爱新觉罗·努尔哈赤的王八羔子统一了女真部落。正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两年后,灾难悄然而至‘‘‘因为,这羔子已经唱起“恩养尼勘”(尼勘=汉人)的鸟歌起程了。

  时间飘飘然到了1623年。在收到“复州汉民‘外’通明国”的消息后,奴儿哈痴终于揭下了面具舔起了刀刃。随后,满清铁骑蹂躏了复州男儿。顺个便的,复州女人也被满清子弟按着畜牲不如的方式蹂躏一番。大概,他们是为了弄清楚谁更畜牲。于是,蹂躏完复州男女的满清狗种又从复州牵回了一群理论上不如他们畜牲的生畜。

  公元1625年,大概是为了消除两极分化,奴儿哈痴可谓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眉头还没皱几下便连下9道汗谕翻查汉民谷粮。然后,那些穷得连五金斗(不晓得多重)都凑不上的汉民倒了大霉。

  丫的谁叫你这么穷?这不是给国家人均GDP拖后腿么?你说你犯了这么大事该不该罚?

  是的,不仅该罚,而且该死。奴儿哈痴说干就干了。

  “‘无谷之人’是不耕田、无谷、不定居于家,欲由此地逃往彼处(明国)之光棍”,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发现其“闲行乞食”,立即“捕之送来”,并于正月二十七日“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国史大纲》)

  白骨盖地又一年,血性方刚的汉家子弟已耐不住屈辱而奋起反抗。奴儿哈痴自然不是吃素的,一纸长谕的工夫便血染镇江、长山岛、川城,耀州、彰义站、鞍山、海州、金州等地。

  “‘区别’汉民,凡系抗金者,一律处死。”“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国史大纲》)

  同年,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奴儿哈痴很自觉地站在了广大人民群众立场,编排起幸存汉民的命运游戏。

  “筑城纳赋”之“小人”(即劳动者),全部编隶汗、贝勒的拖克索(庄),每庄十三丁、七牛,耕地百晌,八十晌庄丁“自身食用”,二十晌作“官赋”。编丁隶庄后,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每备御各赐一庄”。这样一来,原来“计丁受田”的汉民,失去了“民户”的身份,沦落为奴隶制农奴性质的“庄丁”,被迫缴纳数倍于“计丁授田”之丁上交的丁赋,人身奴役加重,剥削更为厉害。 (……《国史大纲》)

  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间又飘走一年。奴儿哈痴也很识相地被这飘走了的时间拐到了地府。长江后浪退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爱新觉罗·黄台吉摇身一晃成了后金大汗,勇敢地继承了他父皇变态未尽的事业。

  而这以后,一场规模更大的人间悲剧开始酝酿了……

  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

  南昌大屠杀,“妇女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三伏溽炎,或旬月不得一盥拭。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所食牛豕皆沸汤微集而已。饱食湿卧,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是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

  广州大屠杀,“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 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 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 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 王鸣雷),“可喜屠广州;孑遗无留;逸出城者;挤之海中。”(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

  南雄大屠杀,“ 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嘉定大屠杀,“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日昼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嘉定乙酉纪事》)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这个就不多说了。除了著名的《扬州十日记》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贼所害,有举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屍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 

  各地为剃发的分散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紀》:

  “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內死者九万七千余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余人。”

  满清的性暴行

  顺治二年7月30日,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