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落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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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寻欢- 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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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猫儿像是完全没听到他们的话,哈哈大笑道:“今日认识新朋友,来了老朋友,我们怎不痛饮上千杯!哈哈……”
  
  而最开心的,莫属掌柜了。
  
  
 
作者有话要说:扭动~~~说明一下某些问题,比如对于江湖上的名人哦,楼楼与表妹不同,表妹知道的都是平面的,也就是书中看到过的,但楼楼是花满楼的时候,江湖上听闻的,而江湖传闻就是个以讹传讹的东西,指不定过了百年都变成什么样,所以,如果注意不到这个问题的就算了,注意到的,要理解楼楼对江湖名人不一样的认识哦!~~~

不拖不拖剧情!~~下章入蜀,上官兄啊~~~不得不将乃炮灰掉啦~~~


PS。话说。。。郭嵩阳也与林仙儿有一腿的啊。。。宝儿才两岁,噗




唐门<;壹》

  
  小二欢快的抱着酒坛子往上冲,嘴上念叨着“不愧是江湖人,这么能喝,从中午到晚上”,掌柜一张脸笑成菊花,算计着压在手中的银两已经有多少划在自己名下。
  
  白月长哄着宝儿睡觉觉,而另一个屋子里的人,白月长觉得他们明显打算明天也住在凤翔府——酒气冲天。
  
  都能喝呀,就连李寻欢,沈浪虽不让他多喝,但奈何这副皮囊很是海量,红润润的小脸,水润润的双眼,但人还是清醒的,甚至知道自己已经喝下多少杯,多少碗,跟哪个人撞过杯,被哪张巧嘴罚过酒!
  
  当然,众人的嘴也不只是光喝酒的,还是问出不少事。
  
  “你碰到我的手下?哈,果然如此,否则也不能这么精准,你是算准了我们今日中午就到凤翔府的吧!”王怜花道。
  
  金无望道:“不错。”顺便用筷子敲掉徒弟阿堵又偷偷端起的酒杯——这小子之前受伤过后就不能喝多了,否则就全身红疹,但越禁止越来劲,以前也没见这小子多么好酒啊。
  
  沈浪道:“原来如此,所以金兄并不知道熊猫儿和胜泫还跟我们一路,因此少了两个房间。”
  
  金无望点头,然后却说出很体贴,但让某些人忍笑,某个人扁嘴的话——“阿堵可以跟我一个房间……熊兄弟和胜公子单独房间就可以,是我疏忽没有料到。”
  
  王怜花瞄了一眼苦了脸的胜泫,又看看他不顺眼的沈浪,道:“不用,猫兄跟胜泫一起的,以前住他们的破房子的时候就一个屋,倒是沈兄和李贤弟……”王某人表情极为得意啊……其实他还想说要不寻欢咱俩一个屋吧!
  
  金无望有些意外,这次可没回话,两个眉头中间一挑,依旧可怖的表情,眼睛在沈浪、李寻欢、王怜花之间转……
  
  李寻欢当做没看到,侧头喝酒——聪明人有时候让人有|裸|奔|的感觉……咳咳,李寻欢深觉自己果然有些喝高了,居然一下子想到这么一句——刷的连脖子耳朵都红了。
  
  沈浪很是淡定,瞄了一眼王怜花,道:“没事,我跟寻欢都习惯了,金兄,就这样安排吧,不说这个,郭兄弟啊,你是怎么到凤翔府的,听你口音不是陕西人。”
  
  “嗯,我祖籍河南,久居施州卫。”
  
  “施州卫……”李寻欢道。“湖广哦,与四川挨着。”
  
  郭嵩阳道:“你们是去四川的吧,我在襄阳碰到一些人,他们正谈论着沈兄,我上前一问,只猜了大致方向,就从四川往北走的,哈哈,没想到真让我给碰上了!”
  
  王怜花立刻问:“你从谁那里得到消息的?”说着眼睛都从郭嵩阳身上看到熊猫儿身上。
  
  “呃,叫吴老四的。”
  
  王怜花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熊猫儿喝了半碗的酒放下,表情开始变得认真。“……那帮臭小子!大庭广众之下,随便嚷嚷,就怕上官金虹的人不知道我们来四川找他茬是吧!”
  
  沈浪与李寻欢无奈对视一眼,看到旁边金无望也不雅地翻了个白眼,样子更加吓人了——虽说李寻欢也知道郭嵩阳不是坏人,且肯定与上官金虹不认识,甚至可以说未来还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可此刻,熊猫儿正骂他兄弟不谨慎,而他自己也不谨慎啊!
  
  终有所觉——熊猫儿其实有些兴奋喝多了——转向沈浪。“这个,糟了。”
  
  沈浪喷笑出声,摇着头,拍拍熊猫儿肩膀,道:“没事,保定之时,虽然那三人当场服毒自尽,但仁义庄在保定动作不小,对方肯定已经知道,而即使我们再小心,即使不知道我们具体行程,但对方想必已知道我们是出来找他老巢的,现在你那般兄弟绕路一跑,便也让上官金虹以为我们还不知蜀中有异,只以为我们也在四下找寻,对方警惕不会那么多。”
  
  熊猫儿呵呵道:“那么说我兄弟还做对了!”
  
  王怜花哼道:“不对也做出来了,难不成还能责怪不成,训人有用还要捕快干什么!”(漾:公子乃这话~~)
  
  “我兄弟那是不小心却办对了事!”熊猫儿跟王怜花瞪眼。
  
  王怜花哼哼也不说什么了,这种争吵没有意义。没有弄的沸沸扬扬当然有好处,此刻已经这样,不过是一种宽慰的解释而已。
  
  熊猫儿自己其实也知道心虚,又问向沈浪。“那我们进入四川,上官金虹是不是就不会察觉?”
  
  反正上官金虹这名字也不用保密了,众人显然是极相信李寻欢的判断——李寻欢自己却不能肯定呀。
  
  沈浪摇头。“不,那上官金虹肯定是心思缜密之人,他这方势力的消息埋得如此严密,想必做过不少安排,势力绝对不小,如此一来,我们只要踏入四川,甚至在陕西地界南部,他便已经收到消息。”
  
  “啊……”熊猫儿一副认罪表情。此刻也想到自己经验果然还是不足的,否则他事先就会告诉那般兄弟谨言慎行了……接帮主之位还是早了呀,虽在偃师混的不错,可江湖经验还是浅。
  
  而且,熊猫儿也越来越发现,仅是找来“军师”也是不行的,要做一帮之主,自己首先要努力……他以前看的太简单,也太不负责任了。既然已决定接下这担子,那此刻开始决不能再懒散惰性!
  
  看到熊猫儿走神,李寻欢看出对方的内疚,开口道:“即使让对方知道也不是什么大事,相反,如果我们到了四川,而如果对方又一丁点动静都没有,隐于平常百姓之家,那样找起来才是困难的。”
  
  王怜花道:“你们就安慰他吧!金兄,郭兄,来喝酒!”
  
  胜泫也出言宽慰。“寻欢说的很对呀,如果对方不动,就像老鼠呆在老鼠洞里面,院子太大,洞口却太小,找起来可是如同大海捞针,毕竟哪个镇子上没有个小帮派,不成帮派,也会有一群混混的。”
  
  熊猫儿盯着胜泫,道:“我怎么觉得我和我的兄弟们就是偃师的那群混混。”
  
  王怜花不客气地“扑哧”一声,剩下几个也笑起来,几个人都不客气了,金兄冷着脸说“没事,混混头子也是我金无望的兄弟”,沈浪的话还算是安慰“没事,我们当中都有花心大少了,再来个混混头子也没什么”,胜泫的安慰有点让人哭泣“熊大哥,那我也是混混”,李寻欢最后收尾“没事,熊兄比我见过的一个无赖强多了”!
  
  几个人的大笑掀了客栈的房顶,隔壁楼下敢怒不敢言——谁让他们带刀拿剑又有某人一脸狰狞的呢!
  
  郭嵩阳也忍不住乐,只是,更惊讶于这些人……成为他们的朋友,他是不是有些危险?
  
  ***
  
  过了汉中府便出现麻烦,林中休息,夜晚一批黑衣人杀来,火雷土留守保护白月长及宝儿,丝毫不动,剩下几人,如之前安排,将计就计,分散开来追击——只因他们一开始便料到对方可能有此计策,毕竟一行共十四人,只有宝儿没有自保能力,十三人一起,一般人便是有百人同时来袭,他们也能全身而退,毕竟他们武功都是不弱的。
  
  而对方也不可能一下子出现百人,毕竟,现在王怜花的人,熊猫儿的人以及丐帮弟子,仁义庄的人,可都在蜀中内外转悠,大范围异动,绝对会引来这些人,那可更加不便杀人了。
  
  而一行人中,有聪明的沈浪、王怜花,脑袋不笨的金无望,以及绝对让人出人意料的李寻欢,对方的偷袭、有何种计策,简直是摊在他们面前的。
  
  沈浪与李寻欢背后相抵,围着他们的五个蒙面人,手中此刻才递出真正的武器,此前从扎营之处引开他们时,对方用的都是普通刀剑,但此刻,却冲着他们扔暗器!
  
  流云飞袖,加之已练的比任何人都眼明手快的李寻欢,唐门暗器,绝对是小菜一碟。而沈浪,则连剑都未拔出,仅是剑鞘抵挡而已,而且,他还有空开口说话——虽然此刻唐门之人,目的本只有一个,就是杀他们!
  
  否则也不会分别引开。
  
  “你们可是唐门中人?为何要袭击我们?我们并非对唐门不利,只不过友人一同游览蜀中风光而已……”对方不说话,一阵射暗器,直让人觉得重庆府唐家堡附近的铁匠铺一定很赚钱。
  
  他们的计划,本是打退唐门的人,绝不伤命,且最好用唐门自己的暗器打回,让对方连陷害都不能,不过沈浪眼睛一转,道:“这唐门的人欺人太甚,四川难道都是你们唐门的天下了嘛,我们游个岷江,还要经过你们同意不成!欺人太甚,不要了你们的命我耐消心头之气!”
  
  说着一改之前防守,剑虽仍未拔,但动作快了不只一丁半点,而且有两招在对方出手之前,便夺了对方手中毒镖。李寻欢只以为已是时候将人打退,便也收拢对方暗器在袖中,而这时却发生了意外。
  
  李寻欢身后,没有注意到时,突觉有兵刃袭来,但躲闪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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