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贵名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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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贵名媛-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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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吸兵血的军官,可是那些低级的兵士着实可怜,军饷没有多少,还被自己的救命恩人坑的一文不剩。

“这话怎么说的,你何时看见我收那些普通兵士的钱了!”小神医一蹦三尺高,他冤枉啊!

“我虽不是什么好人,但还没恶劣到去吸那些兵士的血。不说我有多好心,只能说是我不屑,他们能有多少银子,我犯的上吗?我向来都是只打劫富户的!”小神医说的理直气壮,眉毛高高地挑起,衬着他不符合年龄的白发。赵晏殊一时有点气闷,知道对面的少年没有说谎,更觉得他的白发很是刺眼,那是因为日夜照顾他才会如此的。

“总之我那里有银票,有金子,想要你就去拿,都拿走也没关系。”赵晏殊不知把这句话重复了多少遍了,小神医的耳朵恐怕都生茧子了。

“我都说了,你的病是皇上弄来的名贵药材救活的,并不是我的医术功劳,所以我不能要你的钱,还是好好收起来留着娶媳妇吧!”小神医又恢复了他平时的模样,宽袍大袖下的纤薄身子,怎么看怎么瘦弱,颇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对了,你这两天愁什么哪?我都能感受到你心绪不平了。你这样可对你身子不好。你知道你身子现在虚亏成什么样儿了吗?你要是再不好好养着,以后你要是没儿子可不关我的事儿啊!”小神医其实心地不错,只是性情有点小怪,经常闹别扭。他也就在皇帝面前能做出一派正人君子的样子,其他时候都是现在这副欠扁的模样!

赵晏殊自动自发地过滤了小神医说的话,现在是生死关头,将来有没有儿子是重要,可是现在以及不久的将来还有没有命更重要。他已经做了自己该做的,既尽了为人外甥的本分,也尽了为臣的本分,就看天意了。

赵晏殊自从醒来之后就觉得紧紧这样围着京都不是办法,反而应该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攻进城,坐稳了皇位再说。这样拖时间只会令京都内的伪帝怀着一线希望等待援军,到时候两边夹击,舅舅的军队一定会遭受重创。于是,他直接找了皇帝舅舅,说出的话也令在场的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徒然。”不管皇帝舅舅会不会听自己的劝告,至少自己把该说的话都说了出来,问心无愧也就行了。

一道暗影闪到了皇帝的身后,一动不动,好似一尊雕像。

“渔翁是老七吗?”皇帝似乎后脑勺长了眼睛。

“是。”那尊雕像声音抵哑。

“是朕大意了,是朕的错。还查出什么了?”皇帝声音疲惫。

“还查出了七皇子与京都内的辽王有首尾。”影子暗卫回答。

“如此甚好。”新帝很高兴,老七到底是做了件对自己有益的事情。

“把这件事情想办法传到京都内,自相残杀就与朕没关系了。”新帝眼底划过一丝肃杀。既然有人替自己杀兄弟,何必搭上自己的名声呢,虽说早就没名声了。本是亲兄弟,却闹到今天这个地步,谁都不能怪,要怪就怪为何托生在帝王家。帝王家中无亲情,果然如此。

“是。”影子暗卫身影一晃出了中军大帐。

“老七啊老七,你骗得我们都好苦啊!既然如此,也就莫怪哥哥心狠了。”新帝对着夜空中的月亮轻轻一叹,蕴含着诸多情绪令人无法辨认。

丽姐儿吃的饱饱的躺在床上,对着头顶的帷帐发呆。在这里似乎已经三年多了,时间过的好快。前世的生活虽然还记得,不过印象却模糊了好多。会不会有一天前世的回忆就变成了一场梦境,自己也变成真正的古人,忘记了电话,电视和电脑?忘记来肯德基和麦当劳?真想吃原味鸡啊…丽姐儿的思绪最后也不知道飘到哪里去,渐渐地就睡着了。

“今天看夏姑娘的样子,你恐怕还要费些心思。她在别人看来肯定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连道三珍汤都没见过,没喝过,这可不行,容易被人看出破绽。”徐熹看出了其中的问题,徐家的嫡女自然是千娇百宠,怎么可能稀罕一道汤品。

“是啊,你说夏姑娘的父亲好歹也是六品官,怎的被养的什么都不知道,依旧是懵懵懂懂的?什么都没见过,还真是有点头疼。”林氏是真头疼,有些东西都是从小培养的,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正过来的。

第一百三十二章攻城

初秋凉爽的风吹落了篱笆墙两边坚持到最后的野蔷薇花瓣,吹黄了菜园中的金瓜,吹凉了山中的空气,吹熟了成串的葡萄。

丽姐儿一大早就穿上了夹袄,不时的对着镜子晃来晃去,总觉得自己还是如去年一般,既没有长高,也没有长胖。其实那夹袄是丹桂在盛夏时便放出来一寸的,一开始就把夹袄做的稍大些,只不过先用针线窝了边。只是丽姐儿不知道这些,只对着镜子叹气,她还是如此瘦小。

用过早膳之后,丽姐儿就开始读书临帖了。玩了整整一夏,是时候收收心思了。总不能弟弟们的功课都已经快赶上自己了,而自己却原地踏步啊。喜哥儿和乐哥儿虽然书法还差劲,不过也不奇怪,两个孩子才两岁多,手腕没劲自然写不出好字。不过两个大宝贝照瓢画葫芦的背诵可是一等一的出色。也许两个弟弟根本不知道自己背的是什么,可是两人口吃清晰展现了对古代汉语的特有天赋,这令丽姐儿望而不及,这就是穿越和本土,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啊。由于林氏亲自教养小儿子,最小的欢哥儿不到一岁最近也开始牙牙学语了,这三个小子的每一点进步都衬托着她这个当姐姐的懒怠不前,没办法,哪怕是装样子,现在也必须把书本拿起来了。只不过想法很好,却没有实践。

夏雪如穿着新做的夹袄来找丽姐儿。丽姐儿看着玉色的小袄衬托着夏雪如红润的脸色一时有些失神,真是漂亮啊。夏雪如看着丽姐儿正拿着笔要写字,有点不好意思道:“莫不是打扰妹妹了。”

“姐姐有事?”丽姐儿笑吟吟道。

夏雪如眨了眨眼睛,最后还是道:“妹妹也知道的,眼看着天就凉了,凤仙花怕也是最后一茬了。姐姐想趁现在天气还不是不那么冷,上山采摘。能摘多少是多少。”夏雪如满脸的期待。

人与人就是不同。这时节家里的老老少少都是想尽办法上山采摘,贮存食物。可夏雪如却想着采摘凤仙花染指甲,这么风花雪月,简直和徐家人的做派大相径庭。

丽姐儿想了想,虽然觉得有点不合适,可也确实不好批评什么。人家就是喜欢鲜花胜过蔬菜,这也不是什么错啊。有的人就是觉得精神生活高于一切,可以食无鱼,出无车,却不能放弃自己的某些小习惯。比如夏雪如喜欢的染指甲。想到这里,丽姐儿点点头,答应和夏雪如上山采摘凤仙花。顺便再看看山上有什么蘑菇草药之类的也弄回来些。当然这些也要潜移默化地教给夏雪如,她也得知道吃穿得来不易不是。

丽姐儿撂下毛笔开始换衣换鞋,叫上虎妞拿着篮子到菜园子里和夏雪如,春杏汇合,就慢悠悠地进了山里。林氏在内室中可以把暖阁中的动静听的一清二楚。知道丽姐儿只是上山采凤仙也就没放在心上,几朵花而已,用不了多少时间。

林氏放在心上的是夏雪如。自从上次和相公夜话之后,她就仔细整理出一个章程,把夏雪如的优点和缺点都各列了一遍。优点自不必说,相貌非一般的好;心地虽纯善。性子好,但经过赵嬷嬷的脑补之后,宅斗经验已经有了初步的认知。至少有自保的能力;还有一笔好字,不庸俗,算是半个才女;近段时间观察,女红虽比上不足,却比下有余。不会被人耻笑;热爱生活,喜欢染指甲。做漂亮饰品…缺点嘛,有点严重,那就是在见识方面不像是徐家的女儿,说白了,就是不像一个贵女。贵女是什么样的?懂规矩识礼仪是基本,琴棋书画,女红针线是陪衬,也就是可有可无。最重要的就是气度,那种发自骨子里的贵族气质,沉静而倨傲,不卑不亢。而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是在一个富贵之家熏染十六七年才能培养出来的,尤其注重细节,就好比那天那道三珍汤。林氏这回是彻底头疼了,这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且不说夏雪如都已经十六了,现在教根本来不及,哪怕是她现在只有十一二岁,这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林氏眉头微蹙,而一旁专心致志玩积木的欢哥儿似乎感受到了娘亲的心情,放下玩具大喊:“娘,娘!”

林氏回头看着闪着一双大眼睛的欢哥儿,顿时被萌翻了。不管了,天大地大,儿子最大,烦心事先靠后,陪儿子玩最重要。林氏抱起欢哥儿就出了院子散步去了。

今天家里的大部分男人都上山打猎去了,只有徐老太爷在家教导两个曾孙。林氏带着欢哥儿先逛了一圈菜园,教儿子认识了几种蔬菜,又看了看哪些菜该采摘,心里有个数。

“这是南瓜,那个是黄瓜。”林氏指着两样瓜对着欢哥儿道。

“白菜萝卜。”欢哥儿伸出两只胖胖的小手挥了挥,软软地叫道。

“欢哥儿真聪明!”林氏“叭”地亲了一口儿子。

山上丽姐儿一行运气不错,走了不过小半个时辰就看到了一大片的凤仙花。凤仙花生命力强,花期长,随处可见,所以一般人觉得这花不名贵,不值钱,也就不怎么喜爱。可丽姐儿不这么想,她觉得这种有个地方就能好好生存的植物很值得人类学习,顽强不败,很有品格。在花圃种满了蔷薇,芍药等花卉之后,丽姐儿还后悔过没有移植凤仙花。只不过那时花圃都种满了,总不能拔了别的花再种凤仙,也就罢了。今天再看到那么多艳丽美观的凤仙,丽姐儿下定决心明年开春定要移植这么娇艳的花。

“只采摘红色和深紫色的花瓣。”夏雪如提醒。

丽姐儿手下不停,摘得飞快。那边虎妞也是如此,都把干净颜色深的花瓣仔细地放在帕子里,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一片凤仙花就被四人采摘的面目全非,再无颜色。

丽姐儿看了看满满四个帕子兜起来的量,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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