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袖添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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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袖添福2-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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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瑾儿很喜欢楼梯扶栏上步步紧密的灯,小小的磨花的琉璃灯罩,简约如碎落的月光,闪烁着梦幻般的光华。又如坠落中的流星,撒一路光辉。
他替她点了一份木瓜牛奶,一份萝卜丸子,一份牛干巴。
木瓜牛奶是用一种红豆杉的木质葫芦形器皿所装盛,温热的奶香夹杂着好闻的木香幽幽四溢,闻之口中即有已丝丝香甜感,令人沉醉。
眸光被那淡淡的热气朦胧,蓝瑾儿有一瞬的失神。
“瑾儿,怎么了?累了?还是不喜欢?”唐福贵敛眸望着对面走神的女人,不确定她因为什么而心神恍惚,尝了一口牛奶,“很好喝,很鲜,很香,不信你试试?”
“还等多久才会下雪?”蓝瑾儿突然问,思绪被拉了回来,不曾远去的记忆,已是千年。
“为何这么问?你也喜欢下雪?可是要等到十一月。”一提到雪,唐福贵眼中又泛起了另一种光彩,幽黑的眸底记忆和憧憬一起闪烁。
“在地球的北端,有一个地方叫做拉普兰。那里的冬季长达八个月,一眼望去,几乎全部是白雪覆盖的森林,高峰,旷野,河流。冰清玉洁,不染尘埃,宛若世外仙境。在冬天,可以看到十二个时辰都不灭的星光。而夏至过后,可以看到不落的太阳。那里的人,喜欢养驯鹿,喜欢拿木瓢喝香甜的驯鹿奶汁。那是圣诞老人的故乡,圣诞村里住着圣诞老人……”
故意遗忘的记忆被手中的葫芦碗不经意的唤醒,北极光下的浪漫约会却成了教堂里生和死的别离。
虽然是前世的爱恋,也曾洒脱的说放弃就放弃,说遗忘就遗忘。可记忆突然被勾起,心里竟然是无边无际的酸涩。落寞不为失去一段感情,不为错过浪漫而遗憾。许是弹指千年,这种孤独感和沧桑感,在某些时候真的让人难以承载。
“竟有那样一个地方?”能感觉得到她眸光中的戚伤和落寞,不过他更愿选择性的被她所描绘的那个地方而吸引,“不过这里的冬天也很美,更重要的,是有我陪你一起过。”
夹一块干巴送到她嘴边,她对上他澄净幽黑的眸子,看到黑瞳里自己的影子,歉意漫上唇角,倏地拉开一个好看的弧度,“牛奶配干巴,你好有创意。”
“京城只有这一家的干巴能吃。”看见蓝瑾儿笑了,笼罩在他心头的雾霭才渐行散去。她的见闻不是他能想象的,两个不同世界里长大的恋人,相处起来比其他人更难,也更容易滋生出摩擦。而她想要的,喜欢的,习惯的,很多都是他给不了的。只有看到她笑,他才会安心。
“这家店真的不错,竟然能用这种木材做碗,改天我们家也做一些,红豆杉,可以防癌的。而且这颜色也好看,即鲜艳又不轻挑。香味也很好闻。改用这种碗吃饭,无病的人起码可以延长两年的寿命。”咬住他喂到嘴边的干巴,喜欢吃干巴的人一看这颜色就知道这东西会让人吃上瘾。酒红的干薄肉片,纹理清晰可见,咬一口,香韧有劲,越嚼越滋味。
想起他曾因为安慰她而说的他能活到一百多岁,她才意味深长的加了后面那句。
红豆杉在现代被誉为捍卫者,时代环境保护者。其中的紫杉醇是治疗乳腺癌和卵巢癌的最佳药物之一,还可以治疗糖尿病和心脏病。用红豆杉做餐具,即高档又健康,很值得推广。品味着风味独特的木瓜牛奶,蓝瑾儿啧啧的赞不绝口,倏地又甜蜜的一笑,说,“而且,摔不破,可以给宝宝用。”
气氛霎时温馨甜蜜起来,一提起宝宝,两个人都喜滋滋的合不拢嘴。
“这酒楼就叫做‘相思引’,东家对红豆杉情有独钟。当初盖这酒楼,就因为这后面有一棵红豆杉。”唐福贵道,和她一样用牛奶下干巴,不过吃相比蓝瑾儿雅观多了。
“相公,你真会吃。好久没这么款待过我的味觉了。”牛奶下干巴,真的越吃越香,蓝瑾儿赞不绝口,又道,“我猜,这老板肯定是云南人。我只在丽江的牧户家吃过这么纯粹的干巴,除了盐和油,不加任何的辅料,可偏偏又这么的香韧。而且,那边盛产红豆杉。”
“娘子真聪明,一猜即中。”两人说说笑笑,共吃一份美味到无以伦比的夜宵。
(第三中文 )

'13'二零二章 死罪

  温馨甜美的夜晚未能如愿的继续下去,两个隽逸的“男人”一起手拉手所路过的途径,定是非一般的受人瞩目,行踪自然不是秘密。
叩门声在空灵淡泊的古筝旋律中响起,唐福贵起身开门,是一个穿着白族服装的漂亮女人——相思引的东家。
她是个浑身上下散发着忧郁和洒脱气质的女人。不大爱说话,可举手投足,一颦一笑,无一不干净利落,给人很好的视觉感受,“三爷,抱歉打扰你们用餐了。不过侍应说外面有人找你,有急事。”
“相思引”实行的是类似于会员制的场所,不是每个人都能进来的。里面侍应也不多,走到哪个角落都是安静和干净,它的最高领导人不仅会兼顾传话这种活,偶尔也会送菜端水。
她说是急事,那一定就是急事。唐福贵的心又莫名其妙的一紧,就如之前在桂花园听见那一声“救命”时的感觉一般。只是不安的预感更加的浓郁和清晰。
没有多一句的寒暄,他拉着蓝瑾儿跑下了楼。
酒楼外是莫灵卿的小厮莫海在焦灼的张望和等待,不停的徘徊在门前,身子瑟瑟发抖。一见唐福贵下来,连哭带诉的说了一句惊天动地话,“三爷,我可找到你了。。。。。。你快去看看,我家二爷错手将你大哥杀了!”
犹如五雷轰顶,天地翻转,唐福贵眼前一黑,踉跄欲倒。
“相公……”蓝瑾儿支着他,亦是被这个消息震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脑中晃过莫灵卿从静谧恬然倏地变成错愕惊异的脸,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可是他怎么会杀大哥!他们都亲同手足!
◎◎
唐福林胸口有致命的一刀,当场毙命。
莫灵卿当即被收押进了天牢,皇上当即愤懑下旨,杀!后日午时,满门抄斩!
赵构的愤怒不是因为莫灵卿错手杀了一个唐福林。而是,他亲眼看见心爱的女人被扯的衣衫褴褛,泪眼婆娑的指着莫灵卿,声嘶力竭的喊出那一句,“你这个禽兽!”
杀人是死罪,可即便是谋杀,不过是一命偿一命。但侵犯皇帝的爱妃,就是玷污皇家的威严……足以株连九族!只定他满门之罪,已经是皇恩浩荡了!
不错,那个被非礼的女人正是皇帝新宠的妃子,徐曼儿。
◎◎
“相公,你要去哪?”
等他们赶到桂花园案发现场的时候,莫灵卿已经被带走,唐福林的尸首也已经运回了唐家。可唐福贵却并未往唐府的方向走。
“我要去见灵卿,我要他告诉我事情的经过。。。。。。。”唐福贵受此沉重打击,伤心欲绝,悲恸万分。一个是亲哥哥,一个是比亲哥哥还亲的好兄弟。眨眼之间,他们竟然成了一对有着生死纠葛的冤家。这叫他情何以堪!如何承受!
“我不相信,灵卿就是自己死也不会杀大哥。他一定有苦衷,我要去弄清楚。。。。。。。我不能让大哥死的不明不白,我不能让灵卿一个人承受如此大的罪状。。。。。。。”他手扶着额头,喃喃的碎语着,言辞悲戚。两行清泪从红了的眼角溢出,却并不能流泻掉内心哪怕是一点点的悲恸。
心在痛,被利刃猛的劈开成两半。来不及流血,又被架到了烈焰之上,烧的滋滋作响,却逃不掉,捂不了。。。。。。。
因为出了人命的关系,所有的人都匆匆离去,路上再没有剩下的轿子,也没有马车。蓝瑾儿跟在他身旁,束手无策。也不知道该这样去安慰他,怎样才能减轻他的痛苦。
“可是相公,你现在去能见到莫公子吗?”
唐福贵的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急,蓝瑾儿跟在他身后小跑。听旁人议论,赵构当时也在场,亲自下旨捉拿的他。这会肯定正在气头上,深更半夜的,谁敢放他进天牢见一个死犯,谁就是挑衅皇帝的威严!
“相公,你先别急,事已自此。我们该先理一下头绪。”蓝瑾儿小喘着,小腹隐隐作痛。追他不到,喊他不停,遂只好蹲在地上,“我觉得事情不简单。皇帝的女人怎么可能独自一人跑到那么隐秘的林子里去?莫公子更不可能在那种地方对一个陌生的女人做出非分的举动。。。。。。”
蓝瑾儿的声音越来越远,唐福贵才发觉不对劲。回头一看,见那道孱弱的身影蹲在地上,难受的皱着眉头,忙跑回来扶起她,“娘子,对不起。我跑的太快了,忽略了你。怎么样?要不要紧?”
摇摇头,看他慌乱悲伤的样子她心疼,抚开他紧蹙的眉头,“相公,我们回家。先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再作打算。莫公子已经被判了死罪,那么至少今晚他是安全的。不管要怎么做,要不要帮他,毕竟是大哥的一条命,我们应该先和公公商量商量。”
“不管怎么样,我不相信他会杀大哥!”唐福贵深痛恶绝的哽咽一声,十指收拢,指甲拽进了肉里。莫灵卿的为人,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大哥的性格,他也一清二楚。他们两人都懂得忍让懂得宽容,从小在一起就很少会起争执,更别说是有需要动刀子来解决问题的时候了!绝不为因为什么女人而伤了兄弟间的和气和感情!
晚风拂来,清幽而神秘。欲圆的月,散发着寂寞的冷光。照长了路上的人儿,留一地苍凉。
“从感情上来说,莫公子绝对不会杀大哥。”未免他激动,她不敢强硬的持和他相反的意见,虽事情蹊跷,可刀剑无眼。“相公,越是这种时候,越是要冷静。我们现在回家,明天我陪你一起去见莫公子。还有,那个女人的底细我们必须先弄清。”
小手将他的大手握住,看着他,给他鼓励,给他安定的力量。
阖上雾霭沉沉的眼,深吸气,将悲恸埋藏在心底。他重重的点头头。这么晚,总不可能带着她一起奔走,更不能将她一个人落下。保护她,爱护她,永远是他最大的责任。
“我背你,刚才是不是肚子痛?”他蹲下身关切的问道。他的确又冲动了,忘了她是孕妇。即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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