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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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无名-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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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架于其肩。未料,专诸已将锋利的“鱼肠”剑暗置于烧好的鱼肚之中,行至王僚座前,忽地拍出匕首,猛刺王僚,力透脊背,王僚大叫一声,立死。旁边卫士一拥而上,刀戟齐下,将专诸砍为肉酱。
  公子光既杀王僚,便自立为吴王,即名噪历史的吴王阖闾。
  邑人秦颂硕曾写“专诸塔”一诗:“一剑酬恩拓霸图,可怜花草故宫芜;瓣香侠骨留残塔,片土居然尚属吴。”
  读罢,莫熙不禁又大摇其头,这又是一个脑筋不清白的。公子光争的是天下,你一个屠夫出身的人跟着瞎掺和什么,被剁成肉酱是好玩的么。你既是孝子,岂不知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切肤之痛。碰到伍子胥这种猎头就该绕道走,典型的没安好心。还有公子光,这种人的恩是好受的么,说得好听,“光之身,子之身也。”他那是想让你安心替他卖命,既这么说,他自己怎么不去行刺!说白了,吴王阖闾就是施恩在先,挟恩义以令在后。这不就是典型的上位者为了让属下甘当炮灰而下的套么。唉,刺客的命如此不值钱,人人轻之贱之。偏偏专诸还重诺轻死,根本就是自轻自贱,可惜了他炙鱼的好手艺啊,做个厨师比刺客有前途多了。
  莫熙读罢怅然掩卷,自己这条命可全靠自己了,谁都指望不上。
  一抬头看到唐欢也在读书,便又起了骚扰他的心思,问道“你读什么书呢?”
  “不过是本医书,姑娘不会感兴趣的。”顿了一顿,唐欢又道:“明日欢可贪得浮生一日,欲往‘赤烟’揽胜,姑娘可愿同行?”
  莫熙双眼神采骤现,问道:“赤烟?可是从赤烟台远眺便可看到的一大片红枫林?”
  “正是。”
  “求之不得。”
  ―――――――――
  次日。赤烟林海。千山红遍、层林尽染。
  间或有槭树、桦树、野樱桃、花楸、鹅掌松、落叶松,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林立,点缀于一片素红之中,散落在青山碧水、蓝天白云之间。
  那一片素红由低处渲染至高处,如山峦之层叠,绵延不绝,自河谷一路攀至山顶,满山红叶竞相辉映,直覆三千里赤霞如烟。
  风过处,红翻似浪。衬得远处一脉江流如飘带轻卷一般,亦变得秀逸非常。
  莫熙看得大为赞叹不禁脱口吟道:“枫叶千枝复万枝,江桥掩映暮帆迟。”
  一旁唐欢听了,先是不由自主移开了目光,复又偷偷盯着她的侧脸,却看不出半点端倪。只能无言跟着她拾阶而上。
  莫熙武功尽失,是以脚程极慢,体力亦有不足。按她平日的性子,早就飞跑一气,好一尝纵横山水之快意。
  唐欢见她目光凝视峭壁上一处红枫,面露憾色,问道:“怎么了?”
  莫熙方才因自己暂失武功深以为憾,此刻听到唐欢相询,不禁暗骂一声自己竟是愚了,有现成的壮丁,干吗不用,是以作谄媚状嘻笑道:“想取那枝红叶作书签,不过我现下却是个废人了。”说罢两手一摊,微垂着头,黯然长叹。
  唐欢果然飞身而起。
  莫熙望着他飘摇而上的身姿不禁想起“挟飞仙以遨游”的句子来,只是这世上何人又得以“抱明月而长终”,不过痴想罢了。
  唐欢顷刻便回。莫熙接过他手上一脉红枝,微微一笑,拈在手中把玩。
  二人一路默默,向山顶行去。
  抵达山顶之时天色已暗。
  只见不远处点着几丛篝火,有舞者戴凤、狮、虎、豹等面具,以凤领头正踏着碎步入场。
  唐欢道:“此处已是羌族领地。此舞应是用来祭祀山神、祈求丰收的祭祀舞。”
  二人行至近处,坐于人群中观看。一套动作下来,舞者相继摘下面具,弯身献礼,原来此舞以鸟为祭,是以跳舞的都是清一色手执羽毛的青年男子。
  祭祀舞告一段落,接下来气氛却更热烈。只见一老者带头,其余皆为羌族青年男女,各成一排,拉手而舞。男女一唱一答;边唱边舞,以颤膝、扭腰为基本动作,舞步十分欢快多变。当配乐进入快板时;男女两排相互交换位置,或众人拉手相继从别人腋下钻过,穿梭不停,将气氛逐渐推向高/潮。
  一曲舞罢笙歌余音遍彻山野,袅袅不绝。
  唐欢看着莫熙火光掩映的双眸,暗道:“却不知下次同来会是何时。若我邀舞,她又会不会答应……”

  飞行之王

  如此平静过了十来日行针问药的日子。
  每日薛童都会亲制药汤,原来随着针灸的进行,每味药都会有所增减。
  “薛神医,这七宝和田玉床真有你说的妙用么?”大概是因为时日尚浅,莫熙还未感受到体内热毒难抑。
  “老夫为姑娘施针时日不长,姑娘自然尚未体会出这玉床的妙处。”
  “何掌门打通任督二脉时也是类似的玉床为辅么?”
  “正是,何掌门亲自访遍天下才于一处湖底得一巨型石料,此料名为山流水,是经洪水冲刷被运至河流中上游而形成的玉石。不过何掌门的玉石却远不如此处玉床这般精细华美。”
  两个时辰后,莫熙泡完了药浴,见鸾素推门而入,手上的红木托盘里两打素绡里衣齐整地堆叠在一处。
  “木姑娘,这是生丝制的。姑娘体内炎气日重,着此里衣当可舒缓一二。”
  “谢谢你,鸾素。”她接过用手指抚触了一下,果然冰润水滑。
  待鸾素退出,莫熙仍是翻开《刺客列传》打发时间。
  话说吴王阖闾登上王位后,王僚的儿子庆忌逃往卫国。庆忌此人甚是了得,手能接飞鸟,步能格猛兽,矫捷如神,万夫莫敌,在吴国号称第一勇士。他在卫国招兵买马,伺机为父报仇。阖闾获悉此事后茶饭不思,日夜寻思除去这个心头大患。正巧伍子胥觅得一壮士。此人名唤要离。得,莫熙看到此处不禁叹息,怎么一个两个都被黑心猎头伍子胥给忽悠住了呢。
  经策谋,要离定了史上第一苦肉计。某日要离在王宫与阖闾斗剑时,故意先用竹剑刺伤阖闾的手腕,再取真剑斩断自己的右臂,投奔卫国庆忌处。要离走后,阖闾还依计杀掉了他的妻子。庆忌探得事实,便对要离深信不疑,视为心腹,委他训练士兵,同谋举事。三月之后,庆忌出征吴国,与要离同坐一条战舰。要离乘庆忌在船头畅饮之机,迎着月光用独臂猛刺庆忌,透入心窝,穿出背外。庆忌诧异之极倒提要离,沉溺水中三次,然后将要离放在膝上,笑言道:“天下竟有如此勇士敢于刺我!”此时左右卫兵举刀欲杀要离,庆忌摇着手说:“此乃天下勇士,怎么可以一日杀死两个天下勇士呢!还是放他回国,成全他吧!”说完,他把要离扔到甲板上,自己用手抽出刺穿身体的短矛,当场血流如注而死。庆忌的卫士们遵照遗命并没有为难要离。但要离觉得自己从此不容于世,便举身投水自杀,却被庆忌的手下捞上来,没死成。
  要离回国后,阖闾在金殿庆封要离。要离辞谢不受,说:“我杀庆忌,不为做官,而是为了吴国的安宁,让百姓能安居乐业。我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甚至连妻子的性命都搭上了,难道我还在乎什么钱财和爵位吗?”说完自刎于金殿。
  莫熙心中冷笑不止,在她看来庆忌才是真正的勇士,此人能含笑赴死,又能以英雄识英雄之心放过要离,实乃真丈夫。但千秋霸业容不下心怀坦荡的庆忌。正所谓无毒不丈夫。真正能成就霸业的却是伍子胥、阖闾之流。而这个故事中最惨的莫过于要离的妻子。要离断臂杀妻尚有司马迁为他立传正名,可是何人记得要离的妻子是谁。你要逞英雄便自行去逞,与一个妇人何干!你倒是死得重于泰山了,你的妻子却情何以堪。天下男儿或以美人乱江山,如貂蝉,或以发妻行苦肉计,如要离之妻,却到头来,这美人血祭帝王路,红颜枯骨铺就的不过是男儿的万里锦绣江山。所为何来!
  莫熙将红叶夹入书中,去唐欢书房寻别的书来读。
  目光扫到《焚香记要》,不由会心一笑,抽出来阅读。随手一翻,飘下一张有些泛黄的兰花笺:
  前尘影事皆如幻,
  青山只认白云俦。
  至今尚羡袈裟客,
  竹杖芒鞋任远游。
  水因有性山难转,
  忍将往事下眉头。
  纵然桂魄都圆缺,
  况复萍踪不去留?
  这首诗却没有署名,字迹清丽,应是女子手书。
  其下紧跟着一首《醉太平》,字迹气韵舒张,俊秀飘逸。
  “ 情高意真,眉长鬓青。小楼明月调筝,写春风数声。
  思君忆君,魂牵梦萦。翠销香暖云屏,更那堪酒醒。”
  ——绝
  莫熙反复念了两遍,若有所悟。将书册又翻了翻,却再无发现。
  回到起居室却见唐欢已回来了,正捧着一卷书册在看,莫熙只瞥见“盛碟内,文火烘干,将干即取碟离火”这几个字,唐欢便已把书册放入书案的抽屉里,站起来微笑道:“要不要出去走走,我带你去后山散步吧。”
  莫熙欣然应允。
  唐门的后山因是历代墓园,平时于一般人自是禁地。
  是以二人只在峭壁下遥河旁慢行。忽然,莫熙发现一只通体淡灰,尾色雪1白,大约有两只兔子加起来那么大的雏鹰,奄奄一息地倒在悬崖下的河滩沙地上,便走过去蹲身细看,发现它翅膀中的大部分骨骼已经生生折断。
  唐欢在一旁道:“此鹰名叫白尾海雕。乃是鹰中飞行速度最快的,有飞行之王的美誉。凶猛善捕猎,又极能忍饥,可连续四十五天以上不进食。因尾羽呈楔形,为纯白色,而得名。”
  莫熙点点头,举步欲行。唐欢又道:“还是姑娘明白。欢儿时曾见一只折断羽翼的雏鹰,便动了恻隐之心,将它带回救治喂养。但后来发现那只被喂养长大的雕鹰至多飞到房屋那么高便要跌下来。半丈多长的双翼反成了累赘。”
  莫熙看着他微微一笑,摇头道:“个中缘由,我却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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