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李小龙》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点评李小龙-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三、合法杀人:
  死者乃系猝死,与此项无关,故排除。
  四、自杀:
  从李忠琛、邹文怀、莲达等人的供词看,李小龙在死前并无精神和行为异常,缺少自杀动机和倾向,故也可排除。
  五、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医院验尸官黎史特医生在解剖和化验死者尸体时并没有找到致使死者自然死亡的病因,英国伦敦大学迪雅教授也同意黎史特医生的意见,所以自然死亡也难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
  即服用止痛药导致过敏反应,此项可能性最大。
  七、死因不明:
  即所有证供都无法指出死者的死因,而陪审员也未能从上述六种可能性中选择一种作为本案的判决,则裁定死者死因不明。
  法庭最后裁定,李小龙的死因乃是“死于非命”。此裁定一出,众皆哗然,全港上下纷纷表示质疑,认为官方的这一说法根本就是不痛不痒,含混过关。
  站在客观的立场看,香港官方的这一裁定并非不合理,甚至可以说是把引发争议的可能降到最低,最说得过去的一种选择。但官方忽视了各界对李小龙之死的关注度,或者说,这一裁定根本就没能满足大众对李小龙之死爆炸性消息的期待。当然,站在官方的立场,当然不希望李小龙之死波及的范围越来越广,牵扯的人越来越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到头来因为种种原因落得一个不了了之的结果。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二、是猝死还是谋杀(3)
另外,我们还需要对当时的香港社会大环境有所认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正是香港贪污成风之时,警察贪污尤其严重,他们包娼庇赌,与黑社会罪犯打成一片,一边接受贿赂赚取额外收入,一边利用职权来包庇犯法,甚至连警察职位都可以买卖。只要出得起钱,就能当上警察;当上警察后继续纵容犯罪,使得当时香港的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受到严重威胁。香港市民饱受其害,却是无处伸冤,敢怒不敢言。
  1973年,香港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430万港元的巨额财富,香港学生联合各界民众举行大规模###,手持“反贪污,捉葛柏”的横幅上街游行,要求政府缉拿葛柏归案。然而就在此时,葛柏竟然轻而易举地逃往英国,惹来各界声讨一片。香港政府也意识到了腐败的严重性,终于在1974年2月成立廉政公署。廉署成立后,不但于1975年初将潜逃的葛柏逮捕回港,还对一大批贪污渎职的警察提起诉讼,香港警风和社会治安为之一新。
  这就是李小龙死亡前后香港的社会大环境。从中不难看出,香港民众喜爱李小龙,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风气太坏,黑帮横行、腐败遍地,百姓受到欺压,正义得不到伸张。而李小龙的正义英雄形象,正好符合了民众的需要。另一方面,当时香港政府各部门正处在全面洗牌阶段,官方的工作重心是反贪污、反腐败、肃清警察队伍、成立廉政公署,他们既不希望李小龙事件占用太多的政府资源,也不可能派出大量专家和人力对李小龙的死因进行没完没了的调查,更不希望因为李小龙事件牵扯过多势力而打草惊蛇,影响政府收网捞鱼的全盘计划。不过换个角度看,正是因为李小龙事件吸引了太多的关注,香港政府才能不动声色地暗中布置一切,一举肃清警队腐败。
  李小龙用他的死替香港政府当了一回反贪廉政的幌子,可政府却没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于是,在法院做出裁定之后,关于李小龙死因的各种版本依旧充斥于街头巷尾。综合起来看,民间把李小龙的死因归结为以下几种说法:
  1、练武伤身说
  但凡习武者,几乎没有不受伤的,李小龙也不例外,他的成名之路几乎就是一部实战格斗史。李小龙生性好强,为了击败强于自己的对手,他往往采用高强度的训练方法来提升自己的速度和力量。在美国期间,李小龙学习美国人的办法,开始用药物来增强肌肉爆发力,他每天要吃近百粒维他命、肌肉强化剂、急效营养素等药物,久而久之,身体的内部组织很可能产生紊乱,加上他每天必喝一大杯生牛肉香蕉汁,很可能与某种药物起了冲突。
  李小龙在死前的半年里经常使用日本人发明的肌肉纤维震荡机,只需用电力震荡肌肉3分钟,就能一举突破平日里拉弹簧举哑铃三五百下的极限,效果非常显著。这种通过电力刺激来锻炼肌肉的方法实际上搞乱了人体的生理时钟,让人不知疲倦,就好比吸毒,初时很爽,时间一长,就会产生严重的后遗症。李小龙去世之后,一名印尼华侨也是用同一款肌肉纤维震荡机来健身,结果头部充血猝死。不久,这种产自日本的电力肌肉纤维震荡机就从市场上消失了。
  在传统武术家看来,李小龙的这种训练方法就好比是“七伤拳”,尽管在短时期内效果显著,但练功过度和急功近利的代价就是损害身体机能,先伤己,再伤人,破坏了人体自然规律,很多武林高手就是在强行练功时走火入魔继而暴毙的。另外,名气越大,压力越大,李小龙的最后几年几乎就是在重压中度过,也对他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2、疾病药物说
  从李小龙死后的验尸报告看,其体内存在有大麻遗留物质。于是,人们就把李小龙最后几年的性格暴躁、情绪不稳定归咎于服食大麻和心理压力过大。至于服食大麻的原因,则是因为工作锻炼导致身体消耗过度,不得不通过兴奋剂来保持旺盛的精力和体能。但是这些大麻遗留物质并不足以使人致死,李小龙的死更可能是与所服用的止痛药过敏有关,这也是当时医学上所能解释的唯一可能性。
  另一种说法是,李小龙原本就患有脑部疾病,而这种脑部疾病,正是令人闻之色变的脑癌!据说,李小龙当年在洛杉矶进行全身检查时就已被初诊为“脑部有问题”,但是此后,李小龙拒绝进一步的脑部检查。回到香港后,李小龙也曾在死前2个月在拍片时突然昏倒,也符合脑部疾病的症状。那么,官方的法医报告中为什么没有明确指出脑癌,而只是模棱两可的提到脑部“中度肿胀”呢?也许在当局看来,身患脑癌突然去世,有损于李小龙华人英雄的形象,于是秘而不宣。

二、是猝死还是谋杀(4)
随着医学的发展,近年来,又有专家对李小龙的死因提出了全新的看法,他们认为李小龙很有可能是死于一种名叫“突发癫痫死亡”(sudden unexpected death in epilepsy,SUDEP)的疾病。诱发这种疾病的直接原因是压力太大和睡眠不足,导致心脏或肺部猝然停顿导致死亡。而李小龙在去世前的一段时间里身体和精神上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正好符合这一病症的诱发条件。
  近十年来,“突发癫痫死亡”已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在英国,每年有500人因此丧生,而且多发于20~40岁的壮年男子,也与李小龙去世时的年龄相符。
  3、复仇谋杀说
  这恐怕是李小龙诸多死因版本中最为大众所接受的一个。其理由也很简单,李小龙是性情中人,不论在武道和艺术上都追求完美,甚至是偏执,因此得罪过许多人,其中既有武林中人,也有影视界的竞争对手。早在美国时,李小龙就不止一次受到暗杀的威胁,而他回到香港的几年正是香港警察黑帮联手猖獗之时,以李小龙的性格,成为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也毫不奇怪。但是无论如何,人们都没有找到李小龙是被人谋杀的证据。找不到证据,或许是因为下手之人手段够高,或许是因为指使之人背景够硬;人们希望李小龙是被谋杀的,最好是被外国人所谋杀,这样才能继续为我们的英雄振臂高呼,继续为李小龙的经历平添几分传奇色彩。
  在众多谋杀版本中,最有板有眼的当属《武魂》中所披露的一则“真相”:李小龙是被人谋杀的,谋杀李小龙的元凶,赫然便是美国的亿万富翁——休?博比!
  休?博比是当时美国金融界巨头,出身于一个古老而富有的家族。在李小龙死后的第五天,也就是1973年7月25日,休?博比录制了一盘录音带,详尽记录了谋杀李小龙的原由和过程:
  故事的开始十分浪漫,1958年11月,18岁的李小龙在由香港开往美国旧金山的“克?利夫兰总统号”客轮上邂逅了休?博比的独生女珍妮特。李小龙那张扬而自信的性格,迅猛绝伦的功夫深深的吸引住了这位18岁的美貌少女。来到美国后,珍妮特开始对李小龙展开追求,从旧金山到西雅图,珍妮特毅然从纽约飞往李小龙所在的西雅图,然而李小龙的冷淡和对武术的执着和待人的冷漠让她失望而归。
  四年后,正在攻读医学硕士的珍妮特突然决定要出远门。休?博比觉得女儿只是和同学去迈阿密游玩,便答应了。事实上,珍妮特去了西雅图,她仍然深爱着李小龙,并试图说服他与自己在一起。然而此时的李小龙正忙于振藩国术馆的训练和应付来自各界的挑战,自然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理想。
  1963年6月的一天,珍妮特突然回到纽约家中,并声称怀上了李小龙的孩子。珍妮特的哥哥迈克尔(也是当时一位小有名气的银行家)为此专程前往西雅图与李小龙会面,李小龙却对此事予以否认,还把已与莲达订婚一事告诉了他。迈克尔回去后,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珍妮特。珍妮特受不了打击,甚至还住进了精神病医院。1964年,珍妮特在家中给婴儿喂奶,正巧在电视上看到了在洛杉矶长堤举行的世界武术大赛,看到了李小龙和他的截拳道。李小龙的表现震惊了现场观众,更震惊了珍妮特和他的父亲休?博比。然而就在比赛节目结束后不久,珍妮特竟然亲手勒死了自己的孩子,然后割脉自杀。
  休?博比悲痛欲绝,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李小龙必须死!
  在休?博比的默许下,迈克尔暗中勾结黑手党,准备对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