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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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人-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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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万国之上犹有人类在”(2)
那么,胡适提供的“根本之计”又是什么呢?
  “吾辈醉心大同主义者不可不自根本着手。根本者何?一种世界的国家主义是也(此语不通,既为世界主义,便在观念上不复有国家的畛域:笔者)。爱国是大好事,惟当知国家之上更有一大目的在,更有一更大之团体在,葛得宏斯密斯(Goldwin Smith)所谓‘万国之上犹有人类在’(Above all Nations is Humanity)是也。”(同上)
  和安格尔的利益分析相比,胡适的“根本大计”过于高蹈。利益分析尚嫌理想,策动战争的国家统治者又怎能理会人道主义的空头支票?胡适有一个德国朋友墨茨,和讷博士一样也是博士级的和平主义者。一战暴发,墨茨在比利时,他不愿牺牲理想而从军,便出走荷兰,又由荷至美。两人在绮色佳相见时,晤谈甚欢。胡适盛称其人不为流俗所移,说他不从军,“非不爱国也,其爱国之心不如人道主义之心切也,其爱德国也,不如爱人道之笃也。” 胡适的理论尽管不切用,但就他个人思想脉络而言,他是把人道主义安置在国家主义之上的。
  1914年年底,胡适在美国“共和”杂志上读到一篇“论充足的国防”的文章,内中观点打动了他,为此,他在日记中摘录了一大段,并为之翻译,而且又续写了一大篇读后议论。那篇文章的大旨是反对扩军备战,认为真正的国防不在于军备,而在于与是接认明如何共处。胡适接过来发挥,“增军备,非根本之计也;根本之计,在于增进世界各国之人道主义”。当此一战如火如荼之际,胡适宏宣人道显得如此之迂。“今世界之大患为何?曰:非人道主义是已,强权主义是已。弱肉强食,禽兽之道,非人道也。以禽兽之道为人道,故成今日之世界。‘武装和平’者,所谓‘以暴易暴’之法也。以火治火,火乃益燃;以暴易暴,暴何能已?” 此时胡适思想上正深受老子“不争”、墨子“非战”之影响,可是,他不知道,在国际政治格局中,有时不免以暴易暴。无论胡适此时正经历的一战,还是后来的二战,俱赖美国以强大的军备介入而弭平。
  胡适的观点不切时用,但其思想本身依然值得珍视:
  “今之持强权之说者,以为此天演公理也。不知‘天择’之上尚有
  ‘人择’。天地不仁,故弱为强食。而人择则不然。人也者,可以胜
  天者也。吾人养老而济弱,扶创而治疾,不以其为老弱残疾而淘汰之
  也,此人之仁也。或问墨子:‘君子不斗,信乎?’曰:‘然。’曰:
  ‘狗彘犹斗,而况于人乎?’墨子曰:‘伤哉!言则称于汤文,行则
  同于狗彘!’今之以弱肉强食之道施诸人类社会之国家,皆墨子所谓‘
  行则同于狗彘’者也。”(同上)
  胡适认同达尔文的进化论,但反对社会达尔文主义。“天择”的本义是不违逆自然选择,是天下生物体对自然的顺应,不意被偏转为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吞噬,这是达尔文的悲剧。
  随后,胡适把话题转到故国,“今之欲以增兵备救中国之亡者,其心未尝不可嘉也,独其愚不可及也。”因为在20年内,无论中国如何努力,都不可能在军备上和日本俄国英法等抗衡,何况人家也不会坐等。彼此无有已时,战祸仍不可免,世界和平终不可得。于是,胡适又提出他的根本之计:“根本之计奈何?兴吾教育,开吾地藏,进吾文明,治吾内政:此对内之道也。对外则力持人道主义,以个人名义兼以国家名义历斥西方强权主义之非人道,非耶教之道,一面极力提出和平之说,与美国合力鼓吹国际道德。国际道德进化,则世界始可谓真进化,而吾国始真能享和平之福耳。”(同上)但,根本之计,缓不救急,面对问难,胡适应之曰“此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同上),所能做的,便是这些,急并不解决问题。胡适留学时形成的这一思想,一直流贯到1930年代中国抗日战争的前期。面对日本的挑衅,胡适总是主张避免冲突,埋首内政,寻求妥协,仰仗国联。可惜,时势不依人,这条路终究未能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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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尼采的“遗毒”(1)
在《国家主义与世界主义》的札记中,胡适第一次涉及到德国哲学家尼采。他是在批判德国将领卑恩赫低(Bernhardi)所宣扬的“国际###”时,把尼采作为其思想资源来评论的。卑氏认为:国与国之间强权即公理,所谓国际###,也就四个字,弱肉强食是也。卑氏所推崇的“强权”,其理论根源即来自尼采。因而胡适指出:“强权主义(The Philosophy of Force)主之最力者为德人尼采(Nietzsche)”。在接受自由主义和人道主义濡染的胡适看来,“我之自由,以他人之自由为界”,这是密尔的话,胡适多次征引;同时他也征引边沁的乐利主义话语(今通译为“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之最大幸福,乃为道德之鹄。以此为伦理底线,或,以此为一个接受框架,当尼采一旦进入胡适的视野,就只能成为一个批判的对象。在尼采那里,胡适看到了什么?
  “人生之目的不独在于生存,而在于得权力(The Will to Power)
  而超人。人类之目的在于造成一种超人社会(Superrnam)。超人者,
  强人也。其弱者皆在淘汰之列,歼除之,摧夷之,毋使有噍类。世
  界者,强有力者之世界也。今之所谓道德,法律,慈悲,和平,皆
  所以捍卫弱者,不令为强者所摧夷,皆人道之大贼也。耶稣教以慈
  爱为本,力卫弱者,以与强者为敌,故耶教乃人类之大患。耶教一
  日不去,此超人社会一日不可得也。慈悲也,法律也,耶教也,道
  德也,皆弱无力者之护符也,皆奴隶之道德也,皆人道之蟊贼也,
  皆当斩除净尽者也。”
  胡适的眼光很准,一段话,便拎出了尼采思想的要害,而他自己的议论是:
  “自尼采之说出,而世界乃有无道德之伦理学说。尼氏为近代文豪,其笔力雄健无敌。以无敌之笔锋,发骇世之危言,宜其倾倒一世,——然其遗毒乃不胜言矣。文人之笔可畏也!”(同上)卑斯麦
  “宜倾倒一世”,没有倾倒当年在美国的胡适,但却倾倒了当年在日本的鲁迅。胡适眼里的“遗毒”恰恰是鲁迅眼中的“华彩”。1907年,鲁迅在日本作《文化偏至论》,整个论述基本笼罩在尼采的思想中(亦兼有斯蒂纳的无政府主义等):
  “若夫尼佉(即尼采,笔者注),斯个人主义之至雄桀者矣,希望所
  寄,惟在大士天才;而以愚民为本位,则恶之不殊蛇蝎。意盖谓治
  任多数,则社会元气,一旦可隳,不若用庸众为牺牲,以冀一二天
  才之出世,递天才出而社会之活动亦以萌,即所谓超人之说,尝震
  惊欧洲之思想界也者。由是观之,彼之讴歌众数,奉若神明者,盖
  仅见光明之一端,他未遍知……。故是非不可公于众,公之则果不
  诚;政事不可公于众,公之则治不郅。惟超人出,世乃太平。……
  夫一导众从,智愚之别即在斯。与其抑英哲以就凡庸,曷若置众人
  而希英哲?”
  这是尼采思想在鲁迅那里的脊续。
  就尼采的思想谱系,虽然有“自由”,但那只是超人的自由,众庶是谈不上的。而“平等”和由平等推演而出的“民主”,尼采根本是反感的。同样,作为他律的“法律”和作为自律的“道德”,尼采一概视为“捍卫弱者”的敝屣。人道一词,也只是超人才为人,众庶则为奴,它原本就不是为他们准备的。那么,当这些维系现代社会的基本词汇给滤去之后,剩下的是什么呢?“强权”“权力意志”和“超人”。由这样一些词汇构成的社会理论,能否达成一个自由、民主、平等、法治的社会呢?不,尼采的社会将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赤裸裸的你死我活,赤裸裸的强权公理,赤裸裸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1907年时,鲁迅26岁,他是如此醉心尼采的理论。1914年时,胡适23岁,虽然比鲁迅年轻,却一眼就穿透了尼采。两人的眼力何等不同,而这不同关键在于:人在美国的胡适有一个自由主义的参照,因而先在地获得了抵制尼采“遗毒”的免疫力;而人在日本的鲁迅正碰上日本流行着的超人哲学和无政府主义,特别是尼采思想包裹着一层诗化的外衣,因此,年轻的鲁迅对这美丽的毒药一饮而尽,也就不足为奇。地缘不同,直接导致了胡适和鲁迅在思想底色上的两样。设若将胡鲁对调,就凭那一代年轻人在思想上的嗷嗷待哺,胡适(在日本)遭遇尼采,如果成为尼采二世亦不足为怪。
  

十五 尼采的“遗毒”(2)
插:1980年代的笔者,初读尼采,如同鲁迅一般,迷醉于那拔扬生命意志之类的话语。成为超人就是摆脱奴隶,谁不想摆脱奴隶呢?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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